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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内,良臣和西李做了最后的道别,并且再三叮嘱西李一定只能相信他二叔,二人之间的联系也都由二叔传话。
良臣编了个和西李家亲戚认识的理由,要西李记住,这样他和西李怎么认识的,二叔就不会怀疑了。
西李记下了,但却很困惑,不明白良臣为何说王安的坏话。
良臣哪里有时间跟他解释,只反复对她强调。
他这也是以防万一,为将来的移宫案打个注脚,提前十年在西李心头种下王安不可信的种子,十年后,这种子定然会起效。
东林党在宫里的内应王安一旦起不到作用,移宫案的结果就得向另一个方向发展。
“记住,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那…我该走了。”
良臣正要询问西李他怎么过去,西李却突然狠狠咬了他的胳脯一口,疼得他直龇牙。
“我去把人支开,你机灵点。”
西李有些幽怨的看了眼良臣,缓缓走到殿外,来到殿门,沉着脸说厨房那里怎么那么脏,一个个手脚都懒了不成。
宫人太监们都被吓到,混堂司的也是听说东宫西李娘娘的“威风”,均是放下手头活计,不敢乱动。
“都去厨房侯着。”西李哼了一声,朝魏朝也是一指,“你也去。”
我也去?
魏朝愣了下,下意识的应了声,跟着承华殿的宫人太监们惶恐的去厨房侯着。
良臣一直躲着偷看,等到西李将人都支走后,忙硬着头皮走到殿门处,对混堂司的人说道:“娘娘说了,你们走吧。”
反正水也送到了,污秽也收了,王德化没有多想,点头吩咐手下:“把桶装上车,回了。”
大车拉动后,良臣却也跳上车。
边上有个小火者好奇问了句,良臣说自己正好出宫帮娘娘办点事,搭个顺路车。
前面车上的王德化听了,笑了笑没生疑,由着良臣跟车。
车轮“咯吱咯吱”的缓缓朝前,心中忐忑的良臣莫名回头看了眼承华殿。
心里有股难受的滋味。
他不知道,在他看不到的墙后面,西李正盯着他看。
同样,心里也有股难受的滋味。
一堵墙,隔断了彼此。
一场乱入,几天的独处,令得本是两个世界的男女,开始心连心。
混堂司运污秽的马车可是宫里最让人嫌恶的东西,一路通行无阻,没一个太监会过来察问。到宫门那里,守卫们也是远远就摆手,示意赶紧走。
这让良臣彻底松了口气,难怪西李敢这么安排。
北安门那里,也没再看到那日的王总旗,良臣估摸着刘若愚肯定以为自己早已逃出去,这才撤了人手。
就这么着,良臣安然无恙的出了宫。
“多谢!”
从车上下来后,良臣谢过混堂司的人,左右看了下,决定先去巴巴那里。可是到了才发现巴巴不在,大门紧锁着。
良臣猜测许是因为王才人的死,使得巴巴不得不留在宫里照顾朱由校。一时半会良臣也等不到人,更不敢去宫门找人,于是他便去了积水潭。
几天没见,也不知二叔想不想自己。
路过卖熏烧的摊子时,良臣停了下来,很豪爽的摸出个银锭子,要人家切了两斤猪头肉,又到酒铺买了两坛酒提着。
他现在,有钱。
西李对他真是好,给了价值几十两银子的首饰,另外还有现银好几两。
有钱的感觉真好,良臣很喜欢这种感觉,阔了的滋味就是与众不同。
第九十章 金钱鼠尾()
一 路过一家典当行时,良臣拿了两个金饰进去换了不少银钱和铜板。
西李给他的首饰并非宫中银作局打造,这省了良臣不少麻烦,要不然被人盘查起来,他还真难以解释。
毕竟,他和许显纯不同,人家虽然不入流,可怎么也是皇亲国戚,他算什么?小爷的道友?
官府能听他这解释?
换了钱,囊中底气足,加上牢笼中得脱,又没人追着自己切鸟,良臣的心态变得很端正。
于是,他又去了一家成衣铺,买了一套读书人穿的儒衫。
白白净净的,看着就是牌子货,比肃宁乡下裁缝做的就是衬头。
在铜镜前来回看了又看,良臣总觉得差了点什么,又不知道少什么。想了想,脱下脚上的布鞋,要伙计拿来对靴子换上。
这一换,很是满意。
从店里出来时,当真是叫人眼前一亮。
只见一大脸微黑少年,身着儒衫,脚穿皮靴,左手拎二斤猪头肉,右手提两坛烧酒,一步三晃,引得路人侧目不已。
拉风,不是一般的拉风。
良臣觉得二叔要是看见自己现在的样子,肯定会为他骄傲。
他对自己的打扮真的十分满意,走得累了,就靠墙歇会。
来往女眷颇多,有可人的,良臣总会朝人家谄媚一笑,眉宇间写着一句话——“美女,约么?”
自我感觉这东西,是个人都有,只是人贵有自知之明,搁良臣这,却有点飘飘然。
他现在是笃定了,他老魏家虽然十八代贫农,但打今儿起,就得脱贫奔小康,朝着康庄大道迈进了。
为啥,因为他和当今小爷是道友!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没瞅见,他都把二叔弄进东宫了么!
什么是成就感?
这就是!
“…啊,我们意气风发走进那新时代…我们讲着春天的故事…”
一路哼着别人听不懂的小曲,良臣沉浸在对美好未来的向往之中,浑然不理会路人那惊异的目光。
穿儒衫穿靴子,其实在别人眼里,那是彻头彻尾的不伦不类。
衣服,不是这么搭配的。
良臣,压根就是大明朝的“杀马特”,只是他自己不知而矣。
不过,依他那德性,就是知道,也不会有羞耻感,反而会认为自己引流时代潮流呢。
今儿也不知什么日子,远远的,良臣就瞧见前方围着不少人,似是有什么热闹可看。
天子脚下有甚稀罕事可看的?
天下的怪事,你们有谁知道的能有我多?
良臣傲然一笑,鄙视的扫了眼一帮兴高采烈的吃瓜群众,然后嘴里嚷着让让,挤进了人群中。
有便宜不占是傻子,有热闹不看是痴子。
然而,良臣挤不到前面去,因为前面还有不少人堵着,其中几个还长得特别人高马大,打赤膊的也有两个,一看就是京城地面上的人物。
其中一个家伙被良臣挤得有些嫌烦,扭头凶狠的瞪了他一眼,脸上明晃晃的写着四个大字——“找打是不!”
这等地痞流氓,是良臣最痛恨的存在!
古往今来,这等人物也是万千小说作者笔下主角的垫脚石,八流龙套的存在。
良臣绝对无法容忍自己在这种人面前退缩。
只是考虑到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良臣懒得跟他们一般计较。
真实原因却是,他对自己的小拳头有着清楚的认知。
和谐社会,吵吵骂骂的成何体统。
良臣识趣的从大汉凶狠的目光中,乖乖的挤到边上的墙角,将酒坛和肉放好后,弯腰搬了几块砖头叠上,然后踩了上去。
因难再大,也要克服。
热闹这东西,错过这村可没那店了。
最好是原配抓小三,撕得一塌糊涂,露出个几点什么的…
热闹还没看到呢,良臣就已经联想了,一手捂着鼻子,一边准备喃喃自语:“剌激…真剌激。”
岂料,前面没什么剌激的存在,围观众人看的是茶铺里几个吃茶的人。
是男人,没有女人。
几个大男人喝茶有什么好看的?
良臣大为失望,对京师群众看热闹的素质表示了大为不屑。
白耽搁小爷这么一会功夫!
良臣正要从砖头上下来,视线却突然定格在那茶铺。
准确的说,他的视线落在了一个男人的头上。
凶光,重生这么多天来,魏良臣的眼中第一次出现传说中的凶光。
何为凶光?
就是吃人的眼神。
伴随着凶光的是良臣急促的呼吸。
他看到了,他没想到自己竟然会在这里看到,被后世无耻之徒称为“新朝雅政”的金钱鼠尾辫!
茶铺里坐着的是一帮十几年后被呼为鞑子的满州人,现在,他们的称呼是建奴,源于建州女真一词。
建奴与众不同的发式是这场热闹的根源。
上百北京吃瓜群众好奇的围在茶铺四周,对着吃茶的建奴指指点点,有知道点边事的则是趁机在那卖弄自己的见识,以便获得周围人佩服的目光。
茶铺里,十多个建奴却是不为外界所动,他们埋头吃着点心,一个个好像从来不曾吃过饭的饿鬼一样,狼吞虎咽的。
鞑子怎的现在就出现在京城了?
良臣的凶光一点点褪去,脑子里满是困惑。
眼下是万历三十七年,据他所知,那老奴还在白山黑水整合女真部落,因此,何以派人来京城呢?
瞥见前面有个中年人正在和周围的人说这些建奴的来历,良臣便费力挤了过去,听了几句恍然大悟。
原来老奴现在还是大明的臣子,按规矩每年他都要派人进京朝贡的。茶铺里这些建奴就是此次建州女真进京朝贡的团员。
“瞅见了吗?要不是李大帅,这些个蛮子怎的会这么乖乖的向咱大明臣服?关外平静这么多年,李大帅功不可没噢。”
“是咧,李大帅可是咱大明的顶天柱,没了他,蒙虏建奴不知要怎生闹腾呢。”
“……”
良臣不动声色的听了几句,李大帅自是说的是辽东边帅李成梁了,算起来,这位李大帅今年怕也七老八十,活不了多久了。等李成梁一死,老奴哈赤才敢公然造反。
但愿,李成梁能多活几年,给大明多一点时间吧。
良臣眉头皱了皱,给大明多一点时间,何尝不是给他魏小千岁多一点时间。
既然建奴尚未反叛,良臣自是不可能和这些朝贡的建奴发生冲突,他便想离开去二叔那里。
建奴的事固然重要,二叔的事也同样重要。
正要转身,却听茶铺里有个建奴操着很熟悉的汉话叫了句:“阿敏,吃饱了没?吃饱了我们就去找阿玛了。”
第九十一章 给你一顶大帽子()
一 阿敏?
那个开创满州关内屠城首案的伪四大贝勒之一的阿敏?!
良臣“豁”的再次转身,眼睛死死盯住一个抹着嘴从茶铺里走出的青年建奴。
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身为汉人,良臣对满鞑的仇恨是刻骨铭心的,因为,如果没有了恨意,死在满州人刀下的一亿多汉人绝对不会瞑目。
他可以吊儿郎当,不求上进,只想抱二叔大腿,但这不意味,他可以忘记自己的身份。
汉人就是汉人,没有汉人,就没有中国的文明。
故而,他怎能不恨那些屠夫。
“饱了,扎萨克图,我们走吧。”
茶里走出的青年正是阿敏,他的父亲舒尔哈齐是建州的二都督,亦是此次建州使团的首领。扎萨克图是阿敏的弟弟,比他小两岁,今年不过21岁。
进京前,舒尔哈齐原是要将扎萨克图留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