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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厚照的目光便落在了叶春秋手上的长戟上,却是笑了,手指叶春秋道:“哈哈,叶爱卿,想不到你也有不懂的东西。”
这一下轮到叶春秋懵逼了,不解地看着朱厚照道:“陛下何出此言?”
朱厚照露出几分得意之色,道:“你是不知啊,虽然这长戟变化多端,可是你想过没有,正因为变化太多,缺陷却有两处,其一是虽可刺,却是刺无力虽可啄,啄却也是无力,虽可勾,可是他未必勾的着,花样越多,就意味着不能专精其一,朕看过兵书的,若是这东西当真有用,为何到了而今,却极少人用长戟了?再者,就是练兵上头,武器变化越多,要操练的手法也是越多,正因为变化多端,才会使士卒难以选择用法,反而不好。反观这矛,虽只有刺,可是士卒们只需学习如何刺就可以了,其他的一概不管,前头有刀盾,刺了再说,有矛手,也是刺了再说,前头有骑兵,照样先刺了再说,所有人不需转念,抬手就刺,方能无往而不利。”
这番话从朱厚照口里说出,让叶春秋很震撼。
很有道理啊,武器最重要的是什么?是简单,操作武器的人最需要的是什么?是便捷!若是结阵起来,那么武官该怎么反应呢,总不能吼,前头的人刺,第二队人勾,第三队来啄吧,而最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一声令下,然后万千长矛齐出,形成钢铁般的长矛林海,这才是真正克敌制胜的法宝。
叶春秋这下汗颜了:“多谢陛下指教,陛下这样一说,臣也觉得装配长矛为好。”
和朱厚照的闲聊,倒是大致地确定了武器的方向,匕首、君子剑、钢矛。
这三样各有用处,匕首用于求生,甚至偶尔可以削一削果皮什么的,虽然这个时代没这么娇贵,想必也没人削皮不过这东西胜在隐蔽性好,携带方便,可以出其不意。
而至于君子剑,既是身份象征,特殊时候也可拔剑杀敌,居家旅行的必备宝刃。
钢矛则主要用于作战,只为大规模的战争而生,叶春秋已经可以想象,在沙场上,一群训练有素的铁罐头们,手持着一根根吹毛断发的钢矛一齐冲杀的场景……
朱厚照意犹未尽,接下来讨论的却是铠甲的问题,叶春秋带来了七八套板甲,制式各不相同,有的偏向于欧洲中世纪的铠甲,有的则为半身包裹,也有的与东方传统的夹片相结合,朱厚照要从中选择,倒是用了很简单的办法,一个个地试穿。
第一个很快排除,穿戴太不方便。
他穿着一套套铠甲出来,展现自己英姿:“如何,如何,朕这身行头,有没有总兵官的威风?”
这七八套的设计方案,大致都是后世最成熟的一些方案,从护膝到护手,从护心到头盔,几乎一经穿戴,整个人几乎都覆盖起来,朱厚照兴致勃勃,命人道:“取镜来。”
水晶作坊那儿,早就专门定制了全身镜送到宫中,几个宦官忙是抬着全身镜来,朱厚照看着浑身上下被包裹的自己,那金属的覆盖使他显得威武不凡,不禁自鸣得意起来:“这套铠甲,朕要了,不不不,叶爱卿,镇国新军就用这个,你命人打制两套,一套要在上头镀一层金的,给朕送来,你的……镀一层银的,朕乃是金甲总兵官,卿乃银甲参事,咱们兄弟……呃,君臣二人联手,将来朕要在大漠里吃鞑靼小王子给朕供奉的奶酒,要吃安南国供奉的占城稻米。”
朱厚照舍不得将铠甲脱下,双手拿着君子剑,将剑尖顿地,把头盔上的罩子打下,然后只露出了一双眼睛,此时叶春秋已分不出他的表情了,只听他兴冲冲道:“你要记着了,镀金、镀银即可,不要打制纯金和纯银,金银不耐摔,也没什么防护,除了好看,别无他用,只需镀一层。”
朱厚照还是很专业的,竟还知纯金和纯银的武器装备不实用。
不过……叶春秋心里忍不住地想,把自己弄成这么拉风的样子,我若是和你一起上沙场,百分百离你远一些,这分明是自带嘲讽技能啊。
叶春秋却还是应下,陛下喜欢就好了,这点本钱却还是要下的。
朱厚照从未想过,原来这鼓捣武器装备,竟也如此有意思,忙道:“赶紧将这一百副兵甲打制出来,朕很希望镇国新军早些装备上。”
叶春秋却是摇了摇头,带着淡笑道:“陛下,这可不成,虽然陛下已经初定了大致的方案,可是这些东西到底趁不趁手,却还需先让人试着用上这些装备操练个半月,看看能不能从中发现一些弱点和缺陷,再尝试着进行一些改良,等确定没有问题,再大规模制造才好。”
朱厚照万万想不到,叶春秋的装备竟这样麻烦,而对叶春秋来说,自己必须严谨地去做这件事,这东西在官兵们上阵之后关系到自己性命,怎可有半分马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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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四十四章:天大的喜事()
后世对于这个时代,其实并非只是技术的提升,其中更多的却是由于大规模的生产,人群从原先自给自足的社会形态,继而开始更加有效的组织力。
所有的一切,都有一套标准的流程。
叶春秋先试制,再制造一小批下放到军中,让他们穿戴之后进行检验,而后在操练过程中找到问题,最后再进行修修补补式的改良,方能确定最终方案。
或许朱厚照觉得这样麻烦,可是对于叶春秋,却是非做不可的事。
好在朱厚照对此也无怨言,眼中全然是信赖之色,点头道:“总之,朕让你放手去做就是。”
君臣二人坐下,朱厚照才苦恼地道:“可惜没有舆图,朕将他们全部烧了,现在又得寻人去置办,否则朕现在倒可以和你琢磨一些兵事,不过眼看着就要到年关了,叶爱卿好生过年吧,哎……一到年节,朕就烦闷得很,宫里的规矩太多了,若是这个时候能去边镇走一遭,把所有人和所有事都抛下,多好。”
叶春秋不由淡笑道:“陛下是天子,天子自然有天子分内做的事。”
朱厚照带着几分气恼道:“朕还身负牧民、护民之责呢,巡边难道不是分内的事?”
叶春秋一时答不上来,他突然发现,朱厚照的理念竟与现代人有诸多的相似之处,若放在后世,这个家伙的观念多半也是个死不悔改的激进派份子,哈……还好他不是女子,若是女子,放在后世,多半属于那种光着屁股在广场里的环保分子了。
叶春秋是第二世为人,反而沾染了不少这个时代的陈旧观念,而今遇到了朱厚照,竟是不禁笑话自己,想不到自己一个现代来的古人,而今却遇到了一个古人中的现代人。
闲聊了几句,朱厚照大多都是抱怨着过年的事,祭祀太庙啊,接受朝拜之类。
而后,他带着几分喜意地眨了眨眼道:“不过夏皇后的肚子渐大了,哈……再过五个月就该生了,朕……也该要做爹了,但愿生出来的乃是朱载垚,若是个公主……吓,朕最讨厌女娃儿了,总是觉得不好过份去亲近,若是个太子,朕以后坐在这儿看舆图的时候,他便可趴在这儿听朕讲一讲兵略了。叶爱卿,你还没有成婚?朕记得你的未过门妻子是王师傅的女儿是不是?为何还不完婚?你快生儿子,到时候朕给他取名。”
叶春秋心里咯噔了一下,脸上的肌肉不由自主地抽了抽,我去,取名……他顿时想到了君子剑,猛地一阵恶寒,禁不住汗流浃背,忙道:“陛下……这个……嗯,一切都要听恩师安排才好。”
朱厚照只好遗憾地摇摇头,一副很鄙视叶春秋的样子:“你瞧瞧你,总是唯唯诺诺,什么都听别人的,有什么出息,该像朕一样,当初王师傅教授朕读书的时候,朕照样捉弄他,这天底下啊,就没有朕害怕的事。”
天色渐黑,叶春秋便起身告辞要走,朱厚照点点头,笑道:“有闲就来看朕吧,这么多翰林,朕还是喜欢你来侍驾。”
叶春秋回眸,看到了朱厚照眼中的不舍,他淡淡一笑道:“陛下,臣得赶紧给陛下的铠甲镀金。”
朱厚照愣了一下,却是笑了:“哈……那你也要赶紧给你的铠甲镀银才好。”
叶春秋只是无声地点了一下头,而后转身而去。
只是在他的心里,却一直记着朱厚照脸上的笑脸,心头升起了一股暖流……
当叶春秋徐徐走出暖阁,天有些冷,雪虽是停了,也是艳阳高照,可是这风却是更凌冽起来,叶春秋走在熟悉的甬道上,看着这紫禁城的一砖一瓦,突然感觉到,自己和这里竟有了一些感情。
穿越来这儿,除了自己的爹曾无条件的照顾自己,这个世上,竟有一个人对自己有诸多的关照,而更好笑的是,这人竟是紫禁城的主人。
他甚至在这晚霞的光晕之下,不禁开始对读书人的信条产生了怀疑。
当真……是伴君如伴虎吗,难道就真没有例外?
或许……是自己想多了吧!可是他依旧抿嘴一笑,无论怎么样,绝大多数入宫都是一件挺愉快的事。
迎面,有人缓缓而来,叶春秋看清了来人,却发现这条甬道无法回避,他只好继续信步向前,然后刘瑾的面目越来越清晰。
刘瑾笑嘻嘻的盯着他,让人生出一股浓厚的寒意,叶春秋却是落落大方地道:“见过刘公公。”
“叶修撰,又入宫面圣了……”刘瑾笑着的时候,其实心在淌血。
上一次莫名其妙的挨了一顿打,现在还疼呢,本以为张永能收拾了叶春秋,谁晓得偷鸡不成反蚀把米,却是将谷大用推到了自己的对立面。
这倒也罢了,现在看着叶春秋活蹦乱跳的样子,刘瑾的心哪,就仿佛钻心一般的疼,偏偏他又无可奈何。
叶春秋婉儿道:“今日入宫伴驾,刘公公去哪里?”
刘瑾见叶春秋一副忠厚老实的样子,却是牙都要暗暗咬碎了,道:“咱也去面圣,陛下离不开咱伺候。”
“哦。”叶春秋不重不轻地应了一句。
本以为叶春秋必定会有点小小的嫉恨,毕竟是争宠嘛,我刘瑾好歹也是陛下身边跟了这么多年的人,虽然吃过你的亏,可你听到这句话,难怪不该表露出点什么吗,可叶春秋偏不,而是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那么,刘公公请。”
刘瑾无奈,只好与叶春秋错身而过,猛地,他想到了什么,觉得有些不甘心,又驻足,却见叶春秋已是举步走了几丈远了,他便对着叶春秋的背道:“叶修撰,且慢,咱家正好有件事要恭喜你。”
“恭喜?”叶春秋微楞:“不知喜从何来。”
刘瑾笑嘻嘻的道:“是这样,咱听到一些风声,今年科举的观政士,不是等过了这个年关,都该委任官职了吗?你爹是在户部观政吧?据说呀,吏部那儿对你爹颇为赞赏,户部的上下官员也都对你爹一致好评,明岁你爹怕是要直接外放万年县去做县令了,你说,这是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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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四十五章:诛你亲族()
万年县县令……
叶春秋微微愕然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