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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子风流-第3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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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叶春秋大致是清楚邓健这些士大夫的心思的,本来招募读书人入伍,令他们觉得斯文扫地,不免要非议几句,士人嘛,反正吃饱了也没事。

    结果叶春秋却是告诉邓健,解散掉也好,我也懒得得罪人,反正那御马监早已记恨我了,倒不如撂下这个担子,清闲自在。

    这一下子,反而是邓健就不肯了。

    你不能妥协啊,你怎么能屈服于阉党?

    不能忍啊,无论怎么样都要坚持到底。

    这是阉党又要欺负我们读书人的铁证,后退一步,阉党更加猖獗。

    很简单朴实的想法,可是话说回来,绝大多数人和邓健一样,从来只将世界看成黑白分明的。

    “好吧,我会努力的。”叶春秋一脸无奈地道。

    看叶春秋应允下来,邓健才宽了心和叶春秋道别,而叶春秋则出门往新军的大营而去。

    新军的大营很朴实,现在只是初具雏形,王守仁这几日就扎在营中,而一百零九名招募来的新兵也已经安顿。

    这些人年纪大致在二十岁上下,其实叶春秋还想招募更年轻一些的,可是实在没有办法,毕竟年轻轻的童生,人家还想再考几年。

    能招募到这些大龄青年已经很不容易了,毕竟读书的丝不多。

    一群人摇头晃脑地在营里说着话,尽是之乎者也。

    叶春秋不禁无语,命人鸣金,将人全部招募到开辟的一处校场上,童生们便一个个嘻嘻呵呵地聚集起来,王守仁很无奈地看着叶春秋,也是一脸的郁闷。

    百无一用是书生啊。

    这些童生们对于叶春秋和王守仁倒是都很敬重,读书人嘛,见到了状元公和进士公便敬仰无比,虽是队形紊乱,却都朝叶春秋和王守仁深深作揖:“学生见过恩府。”

    恩府

    这是什么鬼。

    叶春秋和王守仁面面相觑。

    恩府是很亲昵的叫法,差不多是老师的意思。

    叶春秋心里叹口气,军人这样文绉绉的,理应会被人笑话吧。

    不过,他还是打起了精神,心念一动,咳嗽一声道:“诸生既称我为恩府,本官便却之不恭了,尔等入营,既然行的是弟子礼,那么从今起,我便是你们的恩师”

    听到这里,这些读书人眼里都露出了喜色。

    一群穷书生,勉强读了书,结果举业不成,本以为只是混口饭吃,反正他们的命运,便是寻个府衙做个小文吏都有些困难,这儿的薪俸高得离谱,还包吃包住,也算是一条出路。

    而这位叶修撰,可是堂堂翰林啊,是状元公,天上文曲星一样的人物,人家居然认了自己做弟子,虽然这弟子有些泛滥,可说出去脸上有光,说不准将来,叶修撰步步高升,还能有所提携呢。

    没有人迟疑了,有人噗通一下拜倒在地,行弟子礼,又郑重其事地道:“能入恩府先生门墙,学生之幸也,往后必侍奉恩府,鞍前马后,更该时刻请益,尊奉恩府。”

    这算不算郎情妾意来着?

    叶春秋有些哭笑不得。

    不过这意外发生的事,却令他猛地有了一些想法。

    这种用师生关系捆绑的所谓军队,放在后世那就是腐烂裙带,可是在这个时代却全然不同,大明朝是宗族社会,任何一个个体都是通过一个又一个裙带捆绑一起,也唯有如此,方能保持战力。

    未完待续。

第六百零三章:吃好喝好(第三更)() 
宗族的关系捆绑,其实也是无奈的事,为何古人在宗族纷争的时候,只为了一口水源或者争一个地产就可以拿着棍棒去拼命,甚至是连命都可以不要,至少叶春秋所在的河西,几乎每年都会有各家族之间因为这种矛盾引发的械斗,不死几个人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

    这其实并非是后世学者所抨击的所谓中国人勇于私斗而怯于国战。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在这种生产力低下的情况之下,单独的个体是很难生存的,娶媳妇需要宗族中的人帮衬,春耕也需兄弟之间相互帮助,便是生了孩子,也大多是邻里之间共同扶持,若是没有宗族的接济,或者说宗族作为你的靠山,一个个体几乎是寸步难行,可能只生一场病,就呜呼哀哉了。

    正因为如此,这个时代的人才更需要团体,这个团体在乡下是宗族,到了官场就是乡党,读书人就是同窗、同年。

    不靠裙带关系,想要维系住大家的关系,单凭一个上官却是远远不够的,因为你是他的上司,他为你卖命也未必能得到什么好处,你将来飞黄腾达,也未必能想到提携他,毕竟这是台面上的关系,谁没有上司来着。

    可是师生不同,有了这层身份,学生会想,自己的恩师若能飞黄腾达就好了,自己是他门生,走到哪儿都吃香一些而为人师的人将来做了官,想要提拔几个人,不免会想,某某人不错,这人是我门生,将来有什么差遣,可以放心地让他去做。

    就如大家出门在外自报家门一样,没人会说自己的官长是谁,就算说了人家也不会在乎,可是往往自报家门时会说,家父谁谁谁,自己又师承于谁谁谁,若是这二者够牛叉,自然能得到别人的刮目相看。

    而今这情景就像是潘金莲遇到了西门庆,一下子擦出了火花,这些人自觉得拜入叶春秋门下是荣幸,叶春秋也希望借此维系军中的关系,一拍即合,立即**起来。

    于是大家纷纷拜倒,给叶春秋行了师礼。

    叶春秋生受,师者如父,自己年轻轻,就做人爹了,却不知自己的恩师知道自己给他收了这么多徒孙,会不会吐血而亡,于是偷偷地瞄了王守仁一眼,王守仁却是面带微笑,似乎对此乐见其成。

    想必因为贵州龙场的磨砺,使他更熟谙人心,也多少晓得了一些人情世故。

    叶春秋命他们起来,此前是官长,有些话还不好说,现在既然是恩师,自然也就不必客气什么了,于是厉声道:“尔等既拜入我的门墙,从今日起,理当好生操练,营中自有营规,有人触犯,自是军法处置。”

    众人忙道:“学生谨遵恩府教诲。”

    哎叶春秋忍不住在心里摇头,读书人啊,可能未必就害怕权威,唯独怕的却是老师,这也算是奇葩了。

    操练的事自然还得王守仁来督促,不过关于如何操练,叶春秋却早已汇编了一个操练地教材出来,为了新军的事,他已做了许多的功课。

    这些人都是读书人,身体并不强健,所以首先得先从锻炼体魄和学习营规开始。

    体魄的操练,叶春秋也有详细的计划,无影剑中的炼体术一般人是难以承受的,不过叶春秋而今也算是迈入了剑道高手的行列,虽然还没摸到宗师的门径,不过对这炼体术进行改良之后,将这炼体术的难度降低,某种程度,这炼体术已经成为了弱化版,却也能有不小强身健体的功效。

    至少未来三个月内,这些人除了申明纪律,便是炼体了。

    只是要如此操练,后勤是个极大的问题,在这个时代,一般的士卒能够米饭管饱就是万幸,许多人还是饿着肚子的,这样固然是想要练出强军,怕也是难上加难,毕竟你不可能让一群衣衫褴褛、饿着肚子,油水不足的人去死命操练,这会死人的。

    因此即便是历史上最耀眼的戚家军也不过是操练两个时辰而已,据说能做到遇骤雨而不溃,急行而无人落队,这样的水平,几乎已经抵达了旧时代军队组织力的巅峰。

    而叶春秋制定的操练,却是足足四个时辰,比戚家军的操练时间要多一倍,至于大明其他军马,那更不知是要差多远了,寻常的卫所,即便是有良心的武官,也只是保持做到一月数操而已,一场操练下来,也不过是一两个时辰,平均下来,一天能操练一炷香就算不错,就这还算是有良心的了。

    “每日四个时辰”看着叶春秋的操练手册,王守仁眉头微皱,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若如此,只怕将士疲惫,更甚者,是要出人命的啊。春秋,这军中的事”

    叶春秋却是摇摇头,坚持地道:“想要做到这一点,其实并不难,真正难的,在于补给,只要他们能吃好喝好,就不成什么问题,所以我已打算好了,供应新军,每日要杀两头羊,此外采买活鸡十只,专门熬制汤水,再有鸡蛋、蔬果若干,米饭和蒸饼也是管够的,除了一日三餐,下午的时候,再增加一些茶点,只要这个跟得上,再如何操练,都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叶春秋这也算是拼了,百来个人,供应的伙食竟比上千人的军马还要多,王守仁听得愕然,甚至震惊于叶春秋的办法,显然从未见过这样练兵的。

    其实叶春秋这种办法,也不是没有人想到,不过这个时代,珍贵的却是粮食和肉食,人反而是最低贱的,毕竟这人哪里都是,同样的银子,你是练一百个精兵,还是供应两千个士卒,在这重文轻武的时代,显然统治者和文武百官们都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后者。

    王守仁沉吟了片刻,终于还是点头道:“既如此,倒是可以试试,你这操练术可行吗?我也熟悉一些弓马,却从未见过这样的操练术。”随即他释然地笑了笑道:“好吧,试试吧。”

    未完待续。

第六百零四章:尊师重道(第四更)() 
大多时候,王守仁都是个沉默寡言的人,叶春秋拿了主意,他不会质疑什么,他很识趣,银子反正是叶春秋出的,这新军也是叶春秋奉命建的,自然而然,叶春秋的法子是该试一试。

    第一日的操练对于叶春秋来说是最紧张的,办法管用不管用,却还需实践来检验,于是一大清早,伙房就开了饭,这儿的军中,诸生们也一个个起了大早,立即便闻到了肉香。

    肉香啊,这个时代,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吃肉的,而一般读了书还能混到镇国新军中来的,基本生活都很潦倒,平时可能一年到头也不见什么肉腥,此时闻到这肉香,顿时肚里的蛔虫勾起来,一个个垂涎三尺的模样。

    显然没有人能料到入了新军,居然还有肉吃。

    等到放餐的时候,诸生规规矩矩地席地而坐。

    叶春秋和王守仁来了,于是大家又起身,作揖行礼道:“见过恩府。”

    叶春秋坐下,他们方才纷纷坐下,等到那一盆盆的米饭和羊肉,还有浓浓的鸡汤以及新鲜的蔬果端上来,诸生眼睛都直了。

    这哪里是来当兵的,分明是来做大爷啊。

    乡下的士绅也未必吃的这样丰盛吧。

    于是大家食指大动、垂涎三尺,却是无人敢动筷子。

    读书人有一点好,就是懂得规矩,最看重的就是上下尊卑,于是众人看向叶春秋,叶春秋方才咳嗽一声,将自己案上的筷子拾起。

    呼叶春秋动了筷子,大家也就不客气了,连忙大快朵颐。

    王守仁坐在副案,见这些读书人狼吞虎咽的样子,不禁莞尔微笑,这些人出生贫苦,所以遇到美味佳肴,吃相难看一些也是在所难免。

    其实王守仁的胃口也很大,毕竟有在贵州龙场玩泥巴的经历,什么食物都能下咽,他心里在想,自己若是吃得多了,是否不雅,结果一抬眸,只是转眼之间,叶春秋案上的一只羊蹄子已就啃得干干净净,只剩下骨头一块,桌上的鸡骨更是堆积成了小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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