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林做庶吉士的,否则前途尽毁,自然要小心一些好,免得有什么流言蜚语。”
叶春秋便一脸受教的样子:“还是戴同年点醒了我。”
戴大宾摇摇头:“不算什么,我自你出身不好,这些都是惯用的手段吧。”
正说着,却见皇榜终于张贴出来,所有人都热情起来,纷纷围拢上去,叶春秋定睛一看,自己果然是在第一的位置,高居榜首,这是状元无疑了,虽然早知大致的结果,可是真正结果出来,却使叶春秋心中仍然禁不住激荡,他深吸一口气,直楞楞的看着那榜,又禁不住想要热泪盈眶,终于过了最后一关了啊
而今,总算是修得了正果,小三元、,不久之后便要名震天下、传为佳话了。
想到如此,叶春秋身躯微微颤抖。
叶春秋继续在榜上搜寻,便见戴大宾排在第二的位置,这个家伙居然闷声发大财,一举中了榜眼,至于探花,却是一个并不熟悉的北方读书人,叶春秋目光飞快向下,便在第二十六的位置看到了焦黄中,这个位置刚刚好,既不显眼,又不至于过于落后,不过这对于焦黄中来说,也足够令他吐血了。
叶春秋再往下,终于看到了第三十名的叶景,他有点儿狐疑了,自己的爹似乎也是闷声发大财啊。
未完待续。。。
第四百三十一章:仇人见面(第八更)()
叶春秋原以为自己老爹这一次势必考砸,但是万万料不到,作策论也是一把好手,老爹平时有这样的天赋吗?
二甲三十名,虽然不算优秀,却也绝不算落后呢,因为在后头还有三百人垫底呢,这绝对算是名列前茅的成绩,是一个非常好的起点。
叶春秋不禁失笑起来,而宣谕亭之下,有人笑,自然也少不得有人哭,一时之间,场面很是热闹,许多人纷纷围拢来给叶春秋道喜,叶春秋自然也向别人回礼。
只是架不住人越来越多,叶春秋也顾不得老爹了,忙是逃之夭夭。
既然中榜,那么就得等一个月之后选官了,选官才是真正的重点,不过叶春秋和叶景的起点都不低,所以并不担心有人会在这上头做文章。
这就意味着,叶春秋会有一月的清闲时间,因而索性躲回客栈里,等候消息。
同时得等舅父将钱寄来,而今要在京师落脚,没钱却是万万不成的,现在已经放出消息,下月初一新晋进士们去吏部选官,所以时候还早,叶春秋每日练刀之余,便在京中转一转,熟悉环境。
这里的建筑,多是带着恢弘,每一条街坊,都不见凌乱,和南京惯有的清幽小径相比,叶春秋能感受到不同的特色,慢慢的,他渐渐对这京师熟稔起来,比如靠着阜成门那儿,是集市,卖什么的都有,种类极多。和宣武门相连的是文成坊,嗯娱乐场所,这儿的权贵多如狗,若到了夜里子时,哪儿还能亮着灯,大抵就是这儿了,只是青楼酒肆多聚于文成坊,有点儿让人觉得怪怪的,起初叶春秋听了这地名,心里还挺开心的呢,结果转了一圈来,脸色一变,夹着尾巴逃之夭夭,开玩笑,新科状元若是让人撞到在这种地方流连,不知会闹出什么笑话。
足足等了半月,却还不见叶俊才来,这让叶春秋有些恼怒,这个家伙,怎的一点兄弟之情都没有,他是金吾卫的小旗官,真想要打听我们落脚的地方会打听不到?是不肯来见吗?
日子平静地过去,叶俊才终于来了,清晨时分,便见到一个穿着飞鱼服的武官客栈外头和小二说着话,恰好叶春秋早起,提着刀要去后庭锻炼,便一眼看到了叶俊才。
叶俊才比从前人高马大了许多,显得更加粗犷,络腮胡子也长了出来,虎背熊腰的,尤其是一身武服,腰间配着刀,更显得英武。他一见到叶春秋,眼中便露出喜色,道:“呀春秋”二话不说,先上前给叶春秋一个拥抱。
热情得过了份。
在这儿遇到了亲人,虽然从前叶春秋觉得这个小子是个逗比,叶春秋却也是开心极了,好生端详他:“俊才堂弟总算像样子了。”
叶俊才挠挠头道:“莫要取笑我,爹早就修书来,说你和伯父会进京,等到殿试之后,我一直在打听,却都没有头绪,况且金吾卫要入宫轮值,恰好前些日子我随我家百户在宫中轮值了半月,这才耽搁了,哎真是该死,早就要来见你们的,不过我家百户大人说了,嗯叫什么来着,噢,叫好事多磨,春秋,你看看,我家百户的话多有道理。”
说到他家百户,叶俊才一脸自豪的样子。
他是一个小旗,小旗上头有总旗,方才是百户,金吾卫这种宫中的禁卫,能做百户的,往往都是权贵子弟,一般人难以企及。
叶春秋便随口道:“噢,想不到在京师,还有人照顾你,他是你的上官,什么时候叫来见一见,大家一起吃个饭,联络一下感情。”
叶俊才不好意思的道:“你这么一说,其实他已经来了,他说久闻状元公大名,如雷贯耳,早想来拜见”
叶春秋忍不住咋舌,话说自己名声已经传进亲军了啊。
叶俊才又道:“他就在客栈外,刚才不好进来,要不,我现在请他来?”
叶春秋晓得这是叶俊才的上官,不能怠慢的,便忙道:“请进来吃茶吧。”
叶俊才便飞也似地出去,过不多时,便领着一个穿着鲜明御赐飞鱼服的家伙来,他进来之后,见了叶春秋,朝叶春秋阴测测一笑,叶春秋身躯一震卧槽!
来人是徐鹏举。
徐鹏举什么时候来北京了噢,叶春秋想起来了,这个家伙本就是金吾卫的百户,上次回南京是告假去的,想不到他已经回了京师,更想不到他找上了门来。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徐鹏举面上带笑,可是眼里却有浓浓的挑衅意味。
“呀,叶状元。”徐鹏举笑嘻嘻的朝叶春秋行礼。
叶春秋看着一脸傻乎乎的叶俊才,再看看徐鹏举,心里一万头草泥马奔过,俊才的顶头上司居然是徐鹏举,这还真是撞鬼了。
所谓不怕县官就怕现管,这个家伙,可能要影响到堂兄的前途,叶春秋忙是回礼,道:“徐兄,你好,你好,料不到今儿在这里遇到,他乡遇故知,也算是喜事一件。”
先拉了关系再说。
徐鹏举却突然变脸了,道:“叶状元,你还记得我和你说的话吗?”
叶春秋心说,大抵就是走着瞧或者有你好看之类的话,仇人太多,记不太清了,他便苦笑道:“徐兄,一点点小误会,徐兄雅量,想必是不会计较的。”
叶俊才糊涂了,一头雾水的样子挠头。
徐鹏举眯着眼,却是打量叶春秋,心里将他恨得牙痒痒,可是偏偏,却又嘀咕,我打不过他,据说他刚刚大破了白莲教,罢了还是不动武为好,只是夺妻之恨哪,他想到这个,又不禁要吐血,最重要的是,堂堂魏国公的嫡孙,居然让一个书生挖了墙角,想到那一日王华毫不犹豫将他赶出去,他便觉得自己的心像是被针扎了一样。
嗯心平气和,这人刚刚中了状元,莫要给人口实,给家里惹来什么麻烦才好,不过
第八更了,希望有月票的同学支持一下老虎吧,老虎需要支持!
未完待续。。。
第四百三十二章:见故人(第九更)()
徐鹏举的眼眸一眯,却是得意地笑了,道:“噢,都是从前的事了,王公的女儿我早已忘了,其实和你说实话,我有新欢了。”
新欢
叶春秋不由微楞,这个家伙还真是见一个爱一个。
不过叶春秋的心里倒是松了一口气,这个徐鹏举虽然没头没脑的,不过好歹也是魏国公府上的人,能化干戈为玉帛就再好不过了。
徐鹏举眉飞色舞,拍了拍胸道:“这你就不知了吧,王小姐终究只是闺阁小姐,其实闺阁里的小姐,我不甚喜欢的。”
叶春秋一脸看猴子似的看他,这位徐百户会不会是感情受挫,一下子受不得刺激,他既不喜欢闺阁里的小姐,莫非爱上了开放浪荡的那类女子?
叶春秋不禁打了个寒颤,心里毛毛的,这个人精神不太正常,还是少打交道为妙。
徐鹏举见他这副表情,顿时勃然大怒:“叶状元,你别想歪了,本大爷虽然风流,却不下流,我我现在正与一位朝野任命的女官如漆似胶,这你就不知了吗?天底下这么多女人,可是有几个女人被敕封官职了,这女子也是国色天香,容貌不在王小姐之下,呵我新近认识的,她待我和别人不同,见了我总是嘘寒问暖,关怀备至,你说说看,这样有眼光的女子,是不是已经不多了?”
叶春秋心里想,能看上你的女子好吧,徐兄能寻到新欢应当高兴才对,不该腹诽,做人厚道一些。
见叶春秋吃了苍蝇的表情,徐鹏举顿时怒从心起:“你笑话我,你又笑话我,哼哼,叶春秋,你岂有此理,我要和你”本想脱口而出决斗二字,想了想,又打消念头,算了,打不赢。可是话说一半,覆水难收,只好硬着头皮道:“我要带你一道去见识见识什么叫真正的女人,走,现在就去。”
一把要扯叶春秋,叶春秋身手敏捷,只是身子微微一偏,他便抓了个空,徐鹏举气得跺脚,只好道:“叶状元,我和你是夺妻之恨哪,你到底随不随我去。”
叶春秋一脸无奈,然后看看叶俊才,叶俊才拼命点头:“堂兄,去去无妨的,正好见识见识,那女官,确实”
然后徐鹏举很狐疑地看着叶俊才,叶俊才打了个哆嗦,不敢再说了。
叶春秋只好道:“好吧,反正闲来无事,也是烦闷得很,那么就索性去拜谒嫂嫂。”
徐鹏举此举,为的不过是找回面子,总要让叶春秋觉得自己虽然得不到王小姐,却得到了另一个佳人。
客栈外头,有两匹健马,徐鹏举自顾自翻身坐在自己的马上,叶俊才却是挠挠头道:“堂兄,我的马你来骑吧。”
叶春秋不愿叶俊才掺和进自己和徐鹏举的恩怨中去,便道:“父亲吃过了晚饭出去散步了,你在这里等一等他,你还没向他问好呢,我和徐百户去去就回。”
叶俊才颌首点头。
叶春秋在河西的时候也学过骑马,虽然骑术不至于精湛,却也不至于狼狈,翻了个身,上了马去,便悠悠然随着徐鹏举走。
这徐鹏举颇有些小霸王的心态,勒马在街心,也不避让行人,只是口里骂骂咧咧:“一边去瞎了眼吗”
一时人人侧目,却见他一身钦赐飞鱼服,又带着刀,只能敢怒不敢言。
叶春秋骑马跟在他身后,心里只能苦笑,跟这种树大招风的家伙在一起压力很大啊。
再往前头,竟是进了内城,远处便是一座寺院,这寺庙似乎从前荒废很久,不过现在重新修葺了一下,却是百废待举,依然有许多匠人在忙碌,也有几个官差在此看护,叶春秋当然知道,但愿是寺庙或者是道观,大抵都和朝廷有关的,有官差在此也不奇怪。
“这徐鹏举喜欢的是尼姑?”叶春秋不由咋舌,果然是疯了,性情大变啊。
心里正想着,再往里走,便觉得这寺庙尤为奇怪,虽是寺庙的格局,可是里头却没有和尚,倒是男男女女都有,匠人们施工,也是无所禁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