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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城门。
这是主战场,城上城下,一片残尸断臂覆盖满地,一面面断裂的旗帜散落四方,一件件竖起的兵器零零落落,异常妖艳的鲜血已经染红了这一方地域。
这场攻防战的惨烈,已经超越了一般的战役。
乌丸将士凶猛北来,不善于攻城,和中原的将士不同,在程昱建议之下,并没有选择分兵,反而集中兵力,猛攻一处的城门。
这对乌丸将士来说,是最好的选择。
游牧民族,骑兵无双,来去如风,野战无敌,但是对于攻坚战,他们和中原的诸侯麾下将士相差十万八千里之远。
他们缺乏攻城的器械,缺乏攻城的经验,如果面对一般的小城墙还算可以用实力强行碾过,,但是对上蓟城这等城高墙厚之城池,自然会大吃亏。
整整五日的强攻,乌丸人已经在城下付出了将近上万将士的伤亡,这个伤亡数字超越了乌丸人这十年来的伤亡数字。
而且这还是有曹操心腹谋士程昱协助攻城的成果,如果不是有程昱在相助,他们面对这一座蓟城。就算在付出一倍的伤亡,恐怕也拿不下来如今的成果。
巨大的伤亡并没有熄灭他们的野心,反而激起了他们的野性。
对于北城门的强攻,他们一天比一天凶猛。甚至数次蹋顿亲自冲锋,杀上城头,几乎要把这一座城门给碾平了。
城头。
潘凤高大魁梧的身躯宛如一杆标枪般竖立,披风成一缕一缕的,鲜血已经染红了身上的战甲。他把手中的大斧交给了亲兵之后,摘下了头盔,目光看着城外的一面面飘扬之中的乌丸战旗,虎眸凌厉。
“大将军,今日一战,我们主力的将士伤亡太大了,虽然说乌丸人的伤亡是我们两倍,但是如今城门上我们仅存不足五千,明天是不是应该调遣青壮上来协助守城!”
幽州刺史孙河站在他身边,目光同样看着城外的乌丸人大营。有些忧心忡忡的问道。
乌丸人的凶残,即使他也有些扛不住了。
“不,现在还不是调遣他们的时候,如今时间就是胜利,能坚持一天是一天,我们还可以再坚持一日!”
潘凤摇摇头,面容有些沉重,淡淡的道:“这些青壮虽然经过最简单的训练,但是面对如此之凌厉惨烈的攻防战,他们上到城头可能就已经站不住了。未必有用!”
对于潘凤来说,城里面的上万青壮未必就是助力,有可能还会扯他们主力军的后退。
在吴国,这些年军中体系渐渐完善。有明确的规定,没有经历半年以上的兵丁,是绝对不让其上战场的。
就算经历一年半载的新兵,上战场,也不过是进入小规模的战场的练兵。
蓟城攻防战这等惨烈无比的攻防战,即使历经生死的老兵也都有些扛不住。恐怕最多一天下来,城中招募的一万青壮存活不到六成。
他不能冒这个危险。
“大将军,我们再这样打下去,某家就怕主力损伤太大,到时候仅凭着这上万青壮,未必能守住城门!”
孙河也是一个知兵的人,他自然也明白,但是蓟城如今已经到了一个生死存亡的时刻,他也顾不上儿郎的伤亡了。
守住蓟城,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潘凤闻言,想了想,也有些道理,他沉吟半响开口,道:“这样吧,明日汝调遣三千青壮上城协防,在主力军后面熟悉战场,其他的,在等等!”
“诺!”
孙河点点头。
“对了,黄忠和张燕可有消息返回?”潘凤交代了城防的事情之后,在最后一缕的残阳光芒之中,走下了城头,回到了幽州刺史府的大堂。
李涅神龙见首不见尾,如今正在策划如何围杀程昱,连蓟城大战都顾不上,幽州刺史府只有关靖一行人。
“还没有!”
关靖闻言,连忙摇摇头,半响后拿出一份卷宗,摊开,看了看,才轻声的禀报道:“前几日的消息,张燕已经登陆右北平,即将北上渔阳,收复渔阳郡,但是黄忠将军却没有任何的消息。”
“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
潘凤刚毅的脸庞笑了笑,道:“如今大家都在和时间赛跑,到底是他蹋顿攻陷某家的蓟城先,还是黄汉升先抄了他的老窝,这就是这一战的胜负关键,某家相信黄汉升。”
“可蹋顿此人也非泛泛之辈!”
孙河眯着眼,站在潘凤身边,叹声的道:“这些天蹋顿的强攻,明显比之前要凶猛了许多,恐怕他已经看出了些许端倪,所以急躁了起来!”
“一个八岁就敢一个人在大草原讨生活,十岁能搏杀野狼,十五岁能生撕虎豹,凭借着从子的身份,接替了丘力居的乌丸单于的身份,短短十年之间,一统乌丸所有部落,如今还能挥兵数万,南下幽州的枭雄,这等人,你认为会简单吗?”
潘凤端坐上位,腰杆笔直,目光湛然,眸子深处有一抹凛冽的战役酝酿其中。
这些天,他在城门上已经和蹋顿交过手数次,两人不分胜负。蹋顿的个人战斗力不在他之下,甚至还在他之上,若非是占据着地形的优势,他未必能打得过。
对于蹋顿的资料。锦衣卫早已经送到了他的案前,蹋顿不仅仅是一个乌丸的首领,他还是一个绝世猛将,善于使用一双轰天锤,力量凶猛的他都有些挡不住。
“如今的情势。蹋顿看不看的出来我们的战略意图,已经不重要,就算看出来,又如何,这一战打到这个份上,他想要回援大草原都已经来不及了,要么他拿下蓟城,要么他不战而败!”
潘凤嘴角扬起了一抹刚毅的弧度,补充了一句:“以他这种人,只有一个选择。那就是不惜一切代价,拿下蓟城,蓟城这一战,现在也许才刚刚开始,难熬的还在后面!”
最多三五日,这一战就有结果,但是着三五日就是最难扛的日子,蓟城一定不能被攻破,不然所有的一切都会前功尽弃。
想要将乌丸部落连根拔起,就看蓟城抗不抗的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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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城门五里之外。乌丸部落的营寨。
夜色很寂寥,日月无光,大营的四周,一个火盆已经架起。明亮的火光映照着整个营寨。
中军营帐。
大帐之中有三人,中间的一个男子,坐在一张白狼皮铺垫的位置上,这便是乌丸单于蹋顿,蹋顿如今看起来不过年约三十出头,不算强壮。高高瘦瘦,面如狮虎,目如冷鹰。
站在左边的是乌延,他手下猛将,昔日是右北平的乌丸部落的首领,后来被他出兵击败后收为己用。
右边的中年男子是苏仆延,算是他的军师,昔日是辽东蜀国地域上的乌丸首领,当乌丸部落一统之后,他主动的投靠的蹋顿。
蹋顿是这些年来,唯一一个能统一幽州乌丸部落的强者,功绩已经超过昔日的丘力居。
“我们的伤亡如何?”良久,蹋顿才问出来。
“勇士们的伤亡很大,加上今日一战,我们的勇士,战死的已经有八千,重伤残废的也有三千,轻伤的不计其数,单于大人,乌丸人这些年从来没有这么大的伤亡,部落勇士们都有不少的怨气!”
苏仆延低声的道。
“有怨气很正常!”
蹋顿面色不变,双眸划过一抹锐利的冷芒,淡淡的道:“但是为了我们乌丸的万世基业,就算付出在多的伤亡,也要拿下蓟城!”
“诺!”两人都是蹋顿的死忠,自然对他惟命是从。
“仆延,明日攻城让的阎柔的兵马为先锋!”蹋顿想了想,道。
“单于大人,就怕阎柔不太愿意!”苏仆延眯着眼,低声的道。
“他若是不愿,便是对某家不满!”蹋顿目露杀意,冷冽的道:“那么此人就不能留下了!”
他能留下汉人为自己所用,但是绝对不会留在一个心怀异心的人。
“某明白了!”苏仆延闻言,面露萧杀。
“乌延!”
“单于大人,某家在!”乌延躬身,微微拱手。
“我们如今粮草已经初步有些不足,支持不了几天,某给汝一万骑兵,扩大搜索的范围,把蓟城方圆几十里之内的所有村庄,哪里一颗粮食,你都给我搜刮上来。”
蹋顿眯着眼,冷冷的道。
蓟城的坚壁清野终究还是给他带来的很大的麻烦,仅仅数日,他的粮草就已经支持不住了。
“诺!”乌延领命,走了下去。
“仆延,汝带人去盯着阎柔和王门,某感觉,他们已经和程昱勾结在了一切!”蹋顿道:“程昱恐怕不是来帮某的!”
程昱虽然协助他攻城,但是他总感觉到一股不善的气息。
在草原生活,直觉很重要。
“单于大人,你怀疑?”苏仆延闻言,眉头一簇。
“汉人有一句话,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某家之所以倾巢而出,攻打幽州,是趁着吴国虚弱,为了能给乌丸人打下一个万世基业,但是绝对不是给人当枪使!”
他蹋顿是乌丸人的天骄,从小的时候行走在汉人的地域之上,心中总有一个野望。
必须要把乌丸人带出那一片鸟不生蛋的大草原。
“谁敢把我们当枪使?”苏仆延大怒。
“中原的诸侯便敢!”
蹋顿站起来,目光灼热而闪亮,一股雄心散发全身,傲然的道:“我们乌丸人想要强大,就需要学高句丽人一样,拥有自己的王朝,只有拿下幽州,我们才有立足的能力,所以,某不惜一切代价要拿下蓟城,不过绝对不能给他人做嫁衣!”
在乌丸周围,鲜卑也好,匈奴也好,终究是部落,只有高句丽才算是真正一个真正的王朝。
高句丽在某方面来说,还不如乌丸人,但是他们的凝聚力超越乌宛如。
乌丸想要强大,就需要有根基,就算年年的掠夺,也不过是一时之间的强大。
他蹋顿的野心,就是乌丸立国,在此之前,幽州是他必须夺取的地盘。
“某明白了!”苏仆延点点头,最后沉吟了一下,目光露出一丝忧心,忍不住道:“单于大人,我们之前曾经打听,有数万精锐从吴国本土而来,如今却不在这里,他们会出现在哪里啊?”
“在哪里不重要,中原人常常说,成王败寇!”
蹋顿面容有一抹决绝,目露精芒,身上散发着强大的气势:“只要我们拿下蓟城,我乌丸部落就能打下一个赫赫基业来!”
吴军打的是什么主意,他心中有数,但是如今他已经骑虎难下,要么为乌丸创造一个万世基业,要么让乌丸这个部落消失在的历史之中。(未完待续。)
第六百四十七章 北疆血战之黄忠在行动()
辽西郡的北部,百里之外,有一片茫茫无际的草原大地,这方草原,前依着一条流过的小河,背靠一座高耸的大山。
地处四方交汇,却是易守难攻。
在这片草原之上,有一顶一顶的大帐林立,横七竖八的,布置很有条理,而大帐之外,牛羊成群,马群跃动,人声鼎沸。
这是蹋顿的老巢,也是乌丸人的辽西部落。
乌丸人在幽州,一般活动在以辽西为主,还有就是辽东属国和右北平一带。
古往今来,游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