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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好地主-第69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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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超也有点犯难。

    朝廷想赚钱,不外乎加税,或者搞些专卖,做点垄断生意。

    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现在朝廷难做的也都做了,增加了两税、商税关税,加了专卖税,甚至搞起了盐茶铁股份公司发行股票,还超发盐引茶引,发行盐债等等。

    真是想着办法搂钱了。

    盐铁茶酒专卖。

    发行盐引茶引,并且超发部分,组建盐茶铁专卖公司,发行股票招募资金。

    铸造金银铜币,发行面额货币,从中收取铸币利润。

    嗯,还与周边国家开边市互贸,朝廷直接插手一些交易赚钱,同时也收取关税交易税等。

    另外朝廷也组建了不少大商团,进行国际和地区贸易,也赚不少钱。

    再有,就是朝贡贸易,番邦前来朝贡,送上贡物,朝廷回赐,其实这也是一种贸易。朝廷垄断了与番人的贸易,不让普通商人与他们交易,再把这些番人的贡物,转手卖给商人,赚取利润。减去朝廷赐给番人的赏赐后,中间还能赚一笔。

    此外,朝廷还有一个赚钱的方法,就是合买。

    时贱而买,时贵而买,在货物原产地低价合买,然后再运到其它地方高价售出。甚至是直接把某些货物垄断经营。

    要说,真的是能想到的都想到了。

    可李世民还天天跟他叫穷,李超也是没法子了。

    除非朝廷印纸钞。

    但这玩意,就如潘多拉的魔盒,一旦打开,后患无穷,以这时代官员们的操守,以后肯定就跟宋元明三朝一样,动不动就超发滥发,没保证金,弄到纸钞毫无信用,最后成废纸一样,害民伤财。

    其实如果李世民不是这么急,以李超为朝廷开的这么多财源,用不了几年,朝廷就能解决赤字问题,再过几年,就能富起来。

    但李世民非要解决赤字啊。

    “陛下,不如下道诏书,所有官有的奴隶,贼籍的乐户、工匠、商人,都可以向朝廷纳钱,然后改入良籍。”

    奴籍和贱籍、商籍、匠籍这些人,相比普通良籍的百姓来说,社会地位是很低下的,许多地方都受到限制,比如不能参加科举,不能当官,甚至连兵都不能当。连娶妻生子等,都受到严格限制。

    李超对于这种制度,其实不太喜欢,如果借这个机会,让李世民开一道口子,让这些人有机会脱离贱籍,进入良籍,成为普通平民,这也是一件功德无量的事情。对于朝廷来说,其实良民增加了,是有好处的。

    因为给予那些贱民权力的同时,他们也要向朝廷承担相应的义务。就好比其实私奴隶,对于朝廷没有半点作用一样。因为他们连国家的子民都不算,只是奴隶主的私人财产而已。

    不过现在提废除奴隶制,还有些太早了,但不妨先开道开子。

第851章 你没开玩笑?() 
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尤其当这个惦记你的贼还是堂堂大唐皇帝的时候。

    “你是认真的?”李世民问着李超,怀疑他是在转移话题。

    贱籍贱民,由来已久。如果严格点说,贱民是指排除在士农工商四大阶层之外的人,这些人贱籍世袭,世代为贱民,操持贱业,不得改变,他们不能参加科举,也不能当官,甚至连当府兵的资格都没有。

    乐户娼优伶人等。

    有贱籍还有贱业,贱籍的人都只能从事贱业,贱业就是乐户、娼妓、伶人,甚至皂卒胥吏等都属于。

    这和阿三的种姓制度差不多,贱民是不能更改的。

    如果宽泛点讲,商人和工匠也属于贱籍,工匠和商人一个属于匠籍一个属于商籍,都不纳入良籍。他们和他们的后代,也是不能考科举入仕甚至是当府兵的。

    在大唐,一等公民当然是士和农。二等的就是工匠和商人了,三等的就是那些**,乐户娼优伶人皂吏等。

    当然,若要论最卑贱的,则还是部曲和奴隶。

    他们连人都算不是,只是私有财产。

    从国家的层面来讲,奴隶不算人,也不算国家子民,国家没给他们权力,他们也对国家没义务,这些人不服役不纳税,反正连生命都掌握在奴隶主的手里,自然跟国家没半点关系。

    李超提出朝廷公开制订律法,允许这些奴隶、贱民们,通过向朝廷缴纳钱财,改变自己的籍贯,允许他们成为良民。

    这对朝廷来说,不仅仅是拿到这笔还良钱,关键还在于国家人口的增加。良民才是国家人口,贱民可算不上。

    这些从贱民改为良民的人,朝廷可以把他们安置到边疆屯垦,他们为朝廷垦荒实边,向朝廷缴纳税赋,甚至是服兵役、瑶役这些,对于朝廷来说,这都是国力的壮大。

    这条政策,其实就跟这前整顿佛寺一样,和尚们也一样算不得国家子民,那些只是寄生虫而已。

    “朝廷不但可以让官奴婢为自己赎身,也可以规定,私人奴隶的赎身标准,只要能拿出这么多钱给奴隶主,官府就为他们主持赎身。”

    李世民也有了一些兴趣。

    “但是,奴隶只是奴隶主的私人财产,他们哪来的钱呢?他们连命都属于奴隶主了,生的儿女都是家生奴隶,哪里可能还有钱?”

    李世民知道李超家里也有奴隶,而且数量不少,府上,庄园里,都有许多,来自各处。但李家的奴隶据说待遇不错,哪怕是奴隶,可李府也给他们制订了工作和休假时间,给他们制订了工作薪资标准。虽然这个薪水较低,但努力干活还是能拿到工钱的,而且干的好,还有奖励。

    最高的奖励,则是每年一定数量的放免额。

    也正是因为这些,李家的名声一直很好。但如李家这样的毕竟是少数,其它的豪门大族,也许对府里的丫环奴隶们给点月钱,但对下外面庄园、矿山、工坊里的奴隶,可就不会有这么好的待遇了。

    能够填饱肚子都已经是最好的待遇了,若是偶尔给点休息时间,或者赏点吃的,那都是好的,还想拿工钱?

    奴隶制度,其实对于奴隶主有好处,但对于国家来说好处不大。因为这就跟春秋时代分封制一样,周王分封的诸侯下的家臣,只以自己的家主诸侯为主,并不会尊家主的君主为主。

    诸侯们的家臣,眼里只有封君,而没有周天子。

    同样道理,奴隶们的眼里,他们的天是奴隶主,而不是大唐皇帝。

    另一方面,朝廷也无法从这些奴隶身上征收税赋,也不能征发他们服役。

    “陛下,朝廷也许可以拿出一个律法来,规定所有奴隶不论官私,都享有最低薪水保障,朝廷制订一个最低薪水标准,奴隶主们必须按这个标准保障他们享有最低薪水。”

    李超提议出台一部劳动者保障法。本来他是想叫奴隶保障法的,但想想还是算了。

    “给奴隶定一个最低薪资标准?”李世民越听越觉得有意思,这个事情,可真是从来没有人做过的。

    连太子承乾,都已经正襟危坐,认真的听李超解释了。

    “陛下,我这都是为了国家利益。现在,那些奴隶对于大唐来说,什么都不是,于国没有半点益处。我们制度这个劳动保障法,保障奴隶们有基本工资,享有基本的人身权益,往大里说,是仁是慈,是陛下心忧这些奴隶,是可怜他们。而如果从实际点的方面考虑,则是配合从良法,让这些奴隶可以存钱,可以交钱后赎回自由,成为良民。”

    “一个奴隶,他不是朝廷的子民,对朝廷没有任何好处。可一旦从良,他就是大唐户籍上的人口,是朝廷的税赋基础,是朝廷的兵源。对大唐来说,增加一个人口,国力就增强了一分。”

    听着确实是这么一个意思。

    上次搞佛道整顿,朝廷新增的人口相当吓人,户籍人口大增,丁口大增,国力大增啊。

    只不过。

    李世民不是太子,不会如太子那样听李超几句话,就笑的合不拢嘴。他考虑的更多,也想到更多。

    这个法规,确实是保障国家利益。

    但是,这却是要从贵族地族们手里挖肉啊。

    那些奴隶主本来可以一文钱不用付给奴隶,可现在来个最低保障工资,他们就要额外的增加一大笔开支。

    对许多奴隶主来说,购买奴隶,就跟买牲口一样,是用来劳作的。你见过有给牛马发工钱的吗?管着他们吃管着他们住就好了,不听话,一顿鞭子修理调教,还发工钱?

    “这样弄不好,会有人要造反的啊。”

    李超却摇头。

    哪里那么容易就造反,这也造反,那也造反,天下早完了。真正容易造反的是百姓,当他们一无所有,连饭都没的吃的时候,就会造反。

    那些有家产,有家业的人,是不会那么容易造反的。

    谁安身日子不过,要去造反,那可是容易掉脑袋的事情。

    “陛下,只要留有余地,就不会。”

第852章 羊毛还是出在羊身上() 
相比起奴隶们带来的利益,额外增加一点开销成本,只要这个成本是在可控范围内,李超相信最终这些人还是愿意接受的。

    况且,李超也没打算一来就太狠。

    “朝廷可以给这些奴隶主们一些补偿,比如每一个入良的奴隶,朝廷都会给他们的原主人一笔补偿金。”

    李世民一听不乐意了,这些奴隶入良之后,朝廷得给他们分田授地,现在还要给他们的原主人补偿金?凭什么啊?

    朕虽是皇帝,可也是个穷皇帝啊。

    “陛下,有句老话说的好,羊毛还是出在羊身上的,不用担忧。”

    “说来听听。”李世民不叫了。

    “是这样的,奴隶们自己攒够了赎身的钱后,在官府见证下,向奴隶主交钱赎回自由身,然后官府登记入良籍。这个手续完成,官府给奴隶主发一笔补偿金。”

    李世民张了张嘴,最后还是忍住了,他倒想听听,李超往下怎么圆。

    “陛下放心,这笔补偿金,虽然是由官府发的,但顶多算是提前垫付。这笔钱呢,最终还是要由奴隶们自己来出的。”

    太子忍不住了。

    “奴隶们哪有钱?”

    “奴隶确实没钱,所以啊,朝廷呢,就要给这些奴隶安置。要么,送去各地矿山工坊,挣工钱。他们挣的工钱,得每月向朝廷缴纳一部份,缴纳的这钱,就是充抵垫付的那笔补偿金了。”

    “可为什么要让奴隶来付这笔补偿金呢,他们已经付过赎身钱了啊?”

    李超叹了一声气。

    这个事情看似对奴隶不公平,但世上哪有绝对公平的事情,奴隶主们要给奴隶发最低工资,还得接受奴隶们有钱后赎身离开,他们肯定是有损失的。给奴隶主一笔补偿金,也算是安抚下他们,不能光靠着朝廷强压也是不行的。

    但这补偿,也不能让朝廷来出啊。

    那么最后理所当然的,还是转移到了奴隶的身上。

    但奴隶没钱。

    所以朝廷先垫付,然后以后再慢慢的分期收回来。

    “奴隶赎身后,可以自由选择是去工坊、矿山还是去边疆农场垦荒。朝廷还可以先借一笔安家费给他们,让他们出来后可以安身。”

    李超还是希望这些得到自由的奴隶去边疆垦荒实边,先在朝廷设立的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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