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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看张超在人前人后不停的喊着这次亏大了,喊着自己亏也不能亏了乡亲们,但实际上,张超并不会真的亏,只是利润减少了许多而已。但有那番造势,现在张超在乡亲们的心里,那可真算的是上义气无双的一个小郎君了。
“咱明天还蒸馍卖馍不?”老爹问。
“卖,明天咱们做两万个馍卖,今天晚上得多发些面。”单个的利润低了,现在在只能把销量提上去,来弥补一点损失了。
“那咱明天还卖五文一个吗?”
张超苦笑摇头,当然不可能了。糜子面都从原来的三百钱一斗跌到了二百一,跌了三成,他们的馍馍肯定不能再卖五文。
随行就市,卖个四文一个,都不错了。
不过就算卖四文一个,张超也还有的赚。人工都是给的粮食,因此粮食跌涨对人工开支其实相当于没影响,原来是每个馍成本三文,现在暂时忽略跌价的影响,影响成本的还是制面碱的成本增加了。
算下来,张超的馍一个成本从原来的三文,涨到了三文半。降价卖四文一个,也还能赚半文一个。
只要暂时粮价不要继续大跌,张超手里的这些糜子面早点做成馍卖掉,还是有钱可赚的,只是赚的不多了。
提高产量到两万个馍,就需要十石糜子,以及数石的红豆,以及配料的枣干等。另外还得一斗的面碱。
张超从药铺买回来的材料不多,如果同时供应张家和崔家,是坚持不了几天的。可现在在张超也管不了这些了,先趁着粮价还没再跌前,先把那些高价粮出手掉再说吧。
一天如果能卖掉两万,一个赚半文,那利润也还是能有一万钱的。
账其实挺好算的,不过不论是老爹还是赵叔还是村民们,这么简单的帐对他们来说又似乎有些复杂了。因此他们并不知道,其实张超现在的黄馍馍生意依然有赚头,而不是已经处于亏本卖的状态了。
萝卜炖熏肉,很简单的一道菜,可钱周氏做出来不错,也没放什么佐料,甚至连葱姜蒜都没放,油都没放,但那野猪熏肉照样炖出了味道,仅加了一点粗粒盐,在这寒夜里,居然也成了一道难得的美味。
唐朝的富裕之家,肉食主要是吃羊肉。牛肉是不论贫贱都没什么机会吃到的,马也差不多。这年头连驴骡骆驼这些大牲畜也很难吃到了,因为它们也算是珍贵的军用和民用物资。
而另一方面,鸡鸭鹅鱼蛋,这些在唐人眼里又不算是肉。
唐人吃肉,富贵人家主要吃羊肉,普通百姓则吃猪肉。
猪肉在富人眼里是贱肉赃肉,嫌味道不好,和狗肉一样还上不得席面。但对于普通百姓来说,猪肉却是他们难得的肉食。富人嫌,他们却不嫌也嫌不起。
至于富人为什么嫌猪肉,听说是嫌有味难吃。这年头的猪多是散养,也不会阉割,而且养的时间较长。另一方面,这年头的猪和狗一样,它也会****的,许多百姓家的厕所,其实就是在猪圈里头,直接就让猪给吃了。吃了。。。
再加猪肉上烹饪的方式问题,兼之这年头调味料少且珍贵,因此简单的水煮猪肉、炖猪肉当然难吃了。
后世的猪一般在小时就阉割过了,出栏的时间也快,这样的猪肯定好吃,而且烹饪处理的方式也多样。
其实就算这年头散养的猪也难吃不到哪去,好比现在张超吃的野猪,那也可以算是自由散养,也不可能阉割过,甚至养的时间长达几年。但野猪吃起来也还是不错的,关键还是在于烹饪。
熏过的野猪肉,本来就相当于进行过一个处理,熏肉比新鲜野猪肉更适合这时的烹饪方式,就如这盆熏肉炖萝卜,也没什么调料,只是炖的时间长一些,便完美的释放出了美味。
新鲜猪肉如此腌一腌,烹饪的方式再换一下,加点调味料,相信也会大变样。
张超一直在想着猪肉的事情,是觉得自己可以用猪肉做肉包子。猪肉便宜,配上自己的碱面让包子能更蓬松,肯定好看。若是肉馅的,肯定能多卖点钱。
若是把这个大肉包子开发出来,只要能解决这个猪肉难吃的印象,以后肯定就能赚钱。
这就好比后世那些开鸭头店什么猪头肉店的,不值钱的材料,用独特的方式做成了难得的美味,立即价格大涨。
那盘豆渣煮菘菜也很好吃,菘菜就是大白菜,但没有后世的大白菜那么好吃。豆渣搭着菘菜一起煮,味道很好。
“周嫂手艺不错。”
张超舀了一些,倒入自己的碗里,今天晚餐主食是粟米饭。粟米饭其实不如做饼好吃,但胜在方便简单。只是米质煮成饭后有些糙,吃起来比较干,若是煮粥其实最好。
不过张家现在也有官人之家了,总不能还天天喝稀饭吧。
菘菜豆渣配饭,正是良配。
张周氏听了张超的赞扬,连忙放下碗站起身来谢过。
豆渣是做豆腐滤下的渣,不值什么钱。本来豆子就比米麦粟糜这些便宜的多,豆渣就更便宜了。在后世,豆渣只会拿来喂猪,但唐朝的百姓可舍不得,他们会拿来当菜,甚至直接当主食吃,绝不会浪费一点的。
张超突然放下筷子,他想到,如果自己在长安的店里卖豆浆、豆花,估计会有人喝。剩下的豆渣还能配上些糜子面做成杂粮窝窝,一个豆子弄成几样东西来卖,反正成本也低,价格也卖低些,总会有人买吧。
一个糜子馍馍要卖四五文钱一个,如果他买以豆渣配糜子做成的黄窝窝,只卖两文一个,甚至是一文钱一个。
相信总会有不少穷人愿意买来果腹吧?
张超不由的高兴起来,他觉得自己又找到了一个赚钱之路。
第四十三章 风云聚会()
一大早,程咬金又出现在了张家沟。
不过这一次,除了牛进达一起来之外,秦琼也来了,另外还有两个上次没有见过的年轻男子,却能一眼看出绝非他们的随从。
“叔宝,这就是铁枪的嗣子,你的义子?”
两个陌生年轻人中那个高大些的人笑着打量着张超,张超也打量着他。能开口称翼国公秦琼为叔宝的,还是这么副语气,这人肯定身份也不简单,甚至不会给秦琼官职低。
莫非这人是秦王李世民?
不过李世民今年应当才二十三岁,而眼前这男子就算没三十,估计也有二十六七了,对不上号。
他还在那里猜测,秦琼却已经叫他过去。
“三郎,过来见过你李叔叔。”
张超惊了一下,李叔叔,真是李世民?他心里还有些激动,没想到自己居然在这么一个情况下,与伟大的天可汗见面了。
等到了面前,他还在想着要怎么称呼李世民呢,结果只听到他却笑着道,“你是铁枪的嗣子,叔宝的义子,确实该称呼我一句叔父。我原名徐世绩,归唐后陛下赐姓李,因此现在在叫李世绩。”
原来是李世绩,不是李世民。虽然只相差一个字,但区别还是很大的。张超心里突然有点小失落,哎,还以为李世民微服跟着秦琼过来呢,他刚才甚至在想,或者是自己表示的太抢眼了,以致让李世民都有所耳闻,新自赶来见自己了。
“久仰世叔大名,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英姿伟岸。”张超一通马屁不要钱似的拍了过去。
虽然是李世绩不是李世民,但张超也知道这个李世绩也不简单。曾有人把唐初将领们排了个名以评价他们。结果若以勇武论,自然当是秦叔宝和尉迟恭为最,但若是以帅才论,则非李靖和李绩这二李不可。
李世绩呵呵一笑,“听咬金说你是个聪明的小和尚,花花肠子多着呢,原还不相信。现在在倒是信了,别的不说,你这嘴确实厉害。你现在跟我说说,你知道我什么啊,就久仰大名,名不虚传,若是说不上来,那今天可不饶你个满嘴胡说的小和尚。”
不过这可难不倒张超,他那番话不全是恭维,李世绩的大名他还是知道的。李世绩原来叫徐世绩,出身河南的富豪之家,家里相当有钱,说是个亿万富裕也不过份。
不过虽然徐世绩出身就是富二代,但他也确实很厉害。隋大业末年,天下大乱,徐世绩才十七岁呢,就放着自己家的亿万家财和富二代身份不顾,直接跑到瓦岗山去参加了造反者翟让的队伍。
他为翟让出谋划策,让瓦岗军在中原声名崛起。不说其它的,仅凭这个,就足以让张超无比的佩服了,一般的二世祖,纨绔子弟岂能做到这些?
更别说虽然后来瓦岗火并,徐世绩做为翟让的心腹差点死在李密刀下,但徐世绩后来还是很快又成了李密的心腹之将,替瓦岗数拒王世充,并打下了黎阳仓。
后来李密兵败降唐,徐世绩一人力挽狂澜,控制了李密降唐后原来魏军的地盘。但徐世绩没有直接拿着这些地盘人马去降唐,反而把这些弄成名册后送给了李密,让李密交给唐朝。
这个举动让李渊觉得徐世绩是个相当纯厚的臣子,因此封他黎阳总管上柱国莱国公,很快又加授右武侯大将军改封曹国公,赐姓李氏,甚至封他父亲为王。
当时的李世绩可是实际上控制着河南和山东大部份地盘,并控制着原魏军兵马。李密后来降而复叛被杀,李密还上表请求收葬李密,为他披麻带孝,让朝野都赞扬李世绩为义气。
今年平定王世充窦建德之战,李世绩也是立了许多大功。凯旋入朝时,李世民是上将,他是下将,两人一起穿着赏赐的金盔金甲,乘兵车到太庙告捷,别提多么的风光了。
当然,张超还知道,以后李世绩一人灭三国,为凌烟阁功臣,历经李唐三朝,荣宠之重,无人可及。
秦琼程咬金他们和李世绩比起来,地位差的远了。当年在瓦岗时,李世绩相当于首领之一,而秦琼他们只是大将之一,说白点,就是李世绩是公司大股东之一,而秦琼他们顶多算是高管。如今同在李唐为臣,但李世绩却是左武侯大将军,父亲和他两人都是国公爵,更别说还赐姓李,现在原河南的魏军还多由他节制着呢。
秦琼程咬金两个现在只是秦王李世民的麾下大将,但李世绩在朝中的地位却是一方元帅,是跟李世民这一档次的。
张超把徐世绩那些风光威风的事迹,拣了几处重点说了一遍。
李世绩听过后,脸上笑咪咪的,明显很受用。
“你小子倒还真知道我不少事情,估计是听铁枪老哥说过的吧。好了,你小子没胡言乱语,但你小子也确实有些太滑头。”李世绩笑着说完,从腰上解下了一块玉佩。
“今日第一次见面,没带什么见面礼,这块玉佩还算可以,就送给你吧。”
“多谢世叔。”
那玉佩一入手,张超就知道不是凡品。
徐世绩给了块玉佩,另一个更年轻些的黑瘦男子不由的道,“茂公你送这么重的见面礼,这不是让我为难嘛。”
“士信你别给我哭穷,堂堂郯国公岂会连点见面礼也拿不出?”徐世绩道。
郯国公?
张超听到这个爵名马上想到一人,黑瘦,又有些矮,还爵封郯国公,那这人岂不就是当年秦琼的好基友,不,好兄弟罗士信吗?
当年同在大隋战神张须陀麾下作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