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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完赶回来的孟冠人很自然成为众兄弟姊妹们包围的目标,不过手上抱着一人高布娃娃的孟冠人很快打发掉所有人,往红歌的方向走过来。
“送你。生日快乐。”他道。
那是一个可爱的布娃娃,而且是仿照她六岁时的长相所做出来的Q版娃娃,非常可爱、非常地独一无二,全世界没第二个了。
她咬住唇,眼眶湿了。自从三个月前她对他无理的发飙之后,一直懊悔着,也一直想跟大哥道歉。她不该把自己的不幸、挫败、嫉妒全倒给无辜的大哥去承受。她把他的优秀当成对不起她的原罪,是她太狭隘、太过分了。
“大哥,对不起……”她是……很喜欢很喜欢这个哥哥的。她一直是以有这个了不起的大哥为荣的,身为他唯一的亲手足,她多么骄傲呀!
孟冠人笑了,一贯的俊逸迷人,轻搂住她道:
“我记得的,是六岁的你,好可爱、好爱跟着我,甜甜叫著「哥哥”。红歌,你是我妹妹,别说对不起,懂得发脾气、偶尔撒泼,才是当人家妹妹的本色。这是洛洛与我一同设计的生日礼物,也是赔罪。你说对了,就算你们相爱,也不该由别人来干预自身感情的事,对不起,红歌。“他道歉。一生风光顺遂、吊儿郎当的孟冠人诚心的说出歉意。
“大哥,别……”
“我们接受你的道歉。”耿介桓搂住妻子的腰,并将她带出别个男人的怀抱。
孟冠人要笑不笑的看着最近让他很手痒的家伙。
“你接受得很大方嘛。”欠扁的家伙!
“哪里。”外边解决如何?太久不练筋骨会生锈。
两个男人很有默契,一个将妻子扶坐在沙发上,另一个扬声唤道:
“霞衣,过来陪你美女上司聊聊。”
“喔。”梁霞衣闻不出火药味,愉快的走过来。但是仍有三分迷惑的心神仍在想著「夏丽“这两个宇。真的很熟耶……
想不起来,真是讨厌!
厚!不想了啦。
※ ※ ※
想想想,忍不住会去想——
然后,时光飞逝、岁月如梭。
咻一下,已经是第二年的四月天。医院妇产科的众多新生儿里,其中有一位叫做耿喜柔的小女娃诞生于世。乐坏了好多人,已经确认这位小娃儿将有个备受疼宠的未来。
“哇!好可爱!”十来个人趴在育婴房外的玻璃上对一个睡眠中的小娃娃流口水。
“红歌真好!真的愿意把孩子取名为喜柔耶,我叫静柔,她叫喜柔,以后可以当好姐妹。”
“那是耿叔取的名字,你别自己揽功。再说孩子以后叫你舅妈或姑姑,不是叫姐姐。”
叽叽咕咕,大伙吵成一团。
卓然也趁今天周末偕同女友与赵永新一齐来医院,主要是想告知大哥最新探听到的消息。
“我想结婚。”卓然想好久了,戒指也早就套进霞衣的手指,但是因为想帮大哥找到妹妹,一切不得不按捺下来,好哀怨呀!
“想你个头!还早啦!”梁霞衣觉得再过三年都不迟。哎……她一直在想“夏丽”,觉得就快想起来了说,就差那么临门一脚……
他们三人看过娃娃后,直接往病房走去。
“大哥。”正好耿介桓从病房里走出来,手上大包小包准备拿回去换洗的衣物。他们叫着。
耿介桓问道:
“情形如何?从梁天发那边的人脉去找,都没下文吗?”
咦?梁天发?梁霞衣脑中“叮咚”一声,终于想起来了!厚!真是千辛万苦,那两个字折磨了她四、五个月,总算给她想起来了喔!
“没有。因为梁天发殉职后,夏丽小姐就被送到孤儿院,辗转许多家,有些还是没登记的。”也就是说,至今一无所获。卓然脸色沉重。
耿介桓轻叹:
“也许我该放弃了,她也许已经不在人世了……”他打开门让他们进去探望妻子。
现在,他有妻小就够了,他会学着释怀的,这样的遗憾……
“霞衣,你们来了?快坐呀!”孟红歌喜悦的招呼着。
……“啊!”梁霞衣突然贯通任督二脉般大叫!
卓然紧张问:
“怎么了?不舒服吗?”幸好这边是医院,很方便求医。
梁霞衣张大嘴巴,看看耿介桓,又看看孟红歌,啊……那个……她要怎么说呀?呜……她不敢说啦!好奇怪喔!
“霞衣,怎么了?”孟红歌伸手拉住小女生,让她贴着自己,问道。
梁霞衣左看右看,咬牙弯身附在上司耳边轻道:
“我、我以前的名字就叫、就叫、夏丽啦!”
孟红歌一时没有联想其它,只脱口问道:
“你以前叫夏丽?那又怎样?”
不过当她这么说时,其他三个男人已然变成雕像。
梁霞衣没敢看过去,小声说着:
“以前收养我的警察伯伯就叫、就叫梁……梁天发啦!”
轰轰轰——
病房里彻底石化,只余下一个手足无措的梁霞衣——这位以前叫做夏丽,听说是耿介桓失散多年的妹妹的人。
妹妹,找到了!
所有人以变身为石像庆祝之。
呜……那她呢?该怎么办啦;:
认亲是这么认的吗?谁来教教她呀!拜托……
后记
这是后记啦!
我知道你们有点想扁我,而且这种想扁的心情已经很久了,我能体会。不过别傻了,你们当然扁不到我,顶多只能摔摔你们租来或买来的书聊表悲愤一下喽。
如果没去翻翻以前的序出来看,还真忘了我似乎对你们承诺过她——孟红歌。
好啦,现在有心情写她了,发觉她不是那么难搞的人物,以前一直以为她是呢,真是误会了。
写任何角色都是看心情的,这个故事的雏型在多年前就定案了,也早就打算从“妹妹”这个身分上去破题着墨,差别只在如何写出令我满意的成果。而今把“妹妹”配到白家,配给卓然,是我比较喜欢的设定,就写了。
第一个版本是打算将她配给收养她的粱姓警官本来应该有的儿子,也写了一万多字。
不过每次拿出来瞧,都会愈瞧愈无力,觉得故事性太弱,写来无聊也老套,后来就舍掉了。而后又想出许多版本,但都一再作废,直到这一次,终于搞定。
如果我在书中曾经承诺过要写某人,大抵都是已经为她(他)描绘出故事的雏型,只差认真雕琢的功夫而已。
近几年,我不再轻易说要写谁了,省得你们等书等到气闷,而我也一边发懒一边愧疚的不好过。什么都不要说,少我一张大嘴巴,大家天下太平、相安无事不是很好?
配角为什么吸引人呢?因为他现成又孤家寡人、容易幻想,又有明确目标去跟作者要。相信作者无论如何都能写出读者的期待,就算是再通俗的故事也会因配角名字不同而特殊起来,忘了相同的人物脾性设定,怎可能会有耳目一新的结果?
“故事不同呀!写的人不同呀!”就算故事其实大同小异,作者能变化的实在不多,读者还是会理直气壮这么说。
以消费者的立场来说,我们是可以要求最好的服务。但可惜的是,作者的脑袋只有一颗,思绪有限,常常感到力有未逮、脑袋空空。
我以作者的身分语重心长的告诉你:我们极愿意满足你们对小说的各种要求,但是往往唯一能做到的只有让配角当主角罢了,无法同时兼顾“配角当主角,而且还写得霹雳无敌好看到经典、到爆”这东西。
除非作者早有替配角设定故事的打算,那么专程写出来的东西应该会好看一点。若没有,干嘛去讨勒?只会讨来失望罢了。
所以我的铁石心肠其来有自,一切都是为了你们呀!感动吧?这绝对不是我贪懒的借口喔,我是真心替你们的权益着想喔!
了解了之后,你们以后应该不会盲目的讨书了吧?有些人还是当配角比较适合啦!
像那个刘若谦啊,我怎么也写不出男主角的感觉,也不想配任何女子给他终结单身。他维持这样比较刚好啦!对不?
反正呀,你们想你们的,我写我的。有些人我会写、有些人我不会写啦!
之前有读友寄来“最想看席绢写的人物”票选结果,里头打得最惨烈的是李举鹏与莫靖远。在这里我先说一下:这两位家伙,性情上有七成相同,若我会写,只会写其中一个,就这样。
好啦,后记也写完了,再见。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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