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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九三-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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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暗中吞了一口唾沫。“秦朗先生,请问你为什么一定要以高薪聘请我担任大毒蛇武器公司的席枪械设计师?”虽然已经动心,不过他还是决定先寻找问题的答案。他对秦朗的目的十分好奇。

    “因为我相信,你可以为公司带来丰厚的利润。”秦朗继续微笑着,“勃朗宁先生,你觉得这个回答合适吗?”

    回答当然很合适,但勃朗宁并不满足。“你的判断依据是什么?”

    “依据?噢,这说起来就有点复杂了。”微笑中多出了一些难以察觉的苦笑。不仅仅是勃朗宁,瑞切尔、邓肯和奥康纳都很想知道他做出决定的依据,但他却不能把真正的原因说出来,只能用最拙劣的方式进行掩饰。

    “勃朗宁先生,你只需要知道一点,我的任何决定都不是随便做出的。”他严肃而诚恳的说到。

    勃朗宁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然后点点头。“我相信,秦朗先生。”他相信秦朗不会随便做出决定,但不是因为他的表情,而是因为他认为,从事技术研究的人一般都具有比较严谨的态度。他担心的是瑞切尔——不过,从目前的形势看,真正掌握公司权力的应该是秦朗……似乎应该是。

    他觉得自己应该再多了解一些信息。“请让我仔细想一想,秦朗先生。过两天,我会给你一个答复。”

    “没有问题。”

    秦朗愉快的答应了勃朗宁的请求。他相信,这位世界上最杰出的枪械大师最后一定会接受他的邀请。没有人会与美元过不去,尤其是在可以合法而且安全的获得它的时候。这个世界一直都很现实。

    他的判断很正确。

    尽管用了比两天更长的时间“仔细想一想”,但一个星期以后,约翰。摩西。勃朗宁最终还是变成了大毒蛇武器公司的席枪械设计师。

    。。。

第五十一节 返回洛杉矶() 
当历史进入一*三年的十月时,秦朗觉得他可以动身去洛杉矶了。

    现在,大师勃朗宁和他的弟弟已经全面接管了大毒蛇武器公司的武器研制工作、正在开两种分别使用。357马格南和。45acp弹药的半自动手枪。而公司的销售状况也逐渐有了好转。除了邓肯,公司的推销员已经增加到了四十人,依靠他们的努力,“蟒蛇”和“水蟒”的销售范围迅从两个州扩大到了七个州。

    而高尼。迪亚兹也还在不断购买Bushmaster…predator式步枪——秦朗使用了“真正”的Bushmaster…Firearms的一款产品为自己的步枪命名,并且他还计划将这变成公司的传统——墨西哥的庄园主和匪帮正在大量使用它取代老式的毛瑟m1871式步枪或下置杠杆枪机式步枪,迪亚兹每个星期都要给出三百支的订单。

    因此瑞切尔开始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她订购了一批新的机器,同时招聘工人的告示也出现在了圣迭戈的报纸上。秦朗和她希望可以把工厂的生产能力扩大一倍,达到每天生产三百支手枪和一百支步枪的规模。

    当然,扩大生产规模并不是几天或十几天就能完成的轻松工作,并且它也不用秦朗关心。所以,在与瑞切尔讨论了一些细节以后,十月二日,他就带着易水和十二名umbre11a公司的警卫,乘坐三辆印有umbre11a标志的黑色马车,向洛杉矶出了。

    易水当然与秦朗在一辆马车里。现在他已经基本上美国化了,穿着打扮像黑帮电影里的黑手党头目,又学着牛仔的模样在腰间别着两支“水蟒”手枪,说的却是带着加利福利亚口音的美国英语……这并不是秦朗和瑞切尔希望看到的结果。

    瑞切尔希望把易水培养成举止优雅的上流社会绅士,而秦朗则认为易水应该学会一口地道的伦敦腔英语,但他们两人的愿望都落空了。因为易水的英语老师是瑞切尔,而他模仿的对方却是秦朗、奥康纳和邓肯。

    所以,为了这个问题,他们互相指责了对方许多次。

    而易水自己却对此没有任何意见。不管怎么说,现在他和普通美国人已经没有区别了——至少他自己觉得没有什么区别。事实上,普通美国人看到他的装扮,只要大脑没有问题就一定会尽量远离他。

    中国人与拿着武器的中国人是有区别的,拿着武器的中国人和看起来随时会使用武器的中国人又有很大的不同……

    只是,“尽量不要使用你的武器。如果有什么问题,让警卫处理。”秦朗叮嘱到。现在他们的身份是有一份产业的商人,不是可以四处流窜的匪徒,当然就不能在洛杉矶制造流血事件。而且,既然有十二名白人警卫,为什么还要自己动手呢?

    看一群白人痛打另一群白人其实是很愉快的消遣。

    “我明白,秦朗。”易水先认真的点了点头,接着神色轻松的反问到:“不过,既然我们带着那么多强壮的警卫,你觉得还有谁会不识相的招惹我们?”

    他们带的警卫都是从umbre11a精心挑选出来的,一半是枪法出众的快枪手,另一半是肌肉达、体格强壮的大汉,其中还有两个的块头看起来几乎与“巨石”强森相差无几。在这些警卫面前,任何人想闹事都得先考虑一下自己的能力。

    只是秦朗的想法与易水完全不同。

    “不是别人招惹我们,是我们招惹别人。”他微笑着,“还记得杰克逊四兄弟吗?已经几个月没有见面了,难道你就不想与他们打个招呼?”

    “不想。”易水的回答让他大失所望。“他们又没有犯下什么严重的罪行,而且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我早已经宽恕了他们。而且我相信,不仅仅是我,上帝也已经宽恕了他们的罪行……”

    这就是秦朗对瑞切尔另一个相当不满的地方:她竟然给易水找了一个老不死的神父当家庭教师!那个该死的老家伙除了教授他基督教的教义,而且还整天都在鼓动他入教。如果不是易水意志坚定,坚决不加入“洋教”,可能他现在就已经是天主教徒了。

    不过就算如此,现在他也时常会把“上帝”或“主”挂在嘴边。对于此,秦朗感到相当郁闷。他一向觉得,如果要入教,无论新教还是天主教都不是好的选择,是男人就应该加入摩门教——当然,他自己绝对不会加入摩门教。

    虽然在大学毕业前有一段时间曾经恶搞性的宣布自己信奉“飞行面条怪物”,但事实上秦朗信奉的是更加真实可靠的“曼尼”大神,而不是谁也没见过的上帝。

    并且他也不希望易水信仰上帝。“好了,易水。”他打断还在喋喋不休的小兄弟,“你能不能不要再提上帝了?”

    “没有问题,秦朗。”易水耸了耸肩。现在他也习惯使用这种动作了。“对了,我们去洛杉矶做什么?”

    “我没有对你说过吗?”

    “没有。”

    “你肯定?”秦朗觉得自己曾经说过。

    但易水比他更加肯定。“我确信你完全没有对我说过。”

    “我准备去洛杉矶买条船。先不要急着高兴。”秦朗制止了易水的插话,“现在我还不确定是否有合适的、既便宜同时性能又好的船。所以,你必须明白,如果最后我可能什么也不会买。”

    他刚刚说完,易水立刻就变得沮丧起来。“我不明白,你有钱给奥康纳开公司,为什么就没有钱给我买船。”他抱怨到。

    “因为umbre11a是生意,而买船纯粹是消费。”

    “是投资。秦朗,不要对我说,你买船只是为了我学习航海,我知道你没有那么好心……错了,是浪费。”

    他慌忙纠正自己的错误,但秦朗已经听见了。“你真让我伤心,易水。我帮了你那么多忙,现在你却说我没有那么好心。”

    “麦克布莱德小姐说,你做的任何事情都有明确的目的,不管是帮助我还是抢劫她家的珠宝店。”易水还是太缺乏经验了一些,他就这么把瑞切尔供了出来——还有邓肯。“桑迪先生说,实际上你一直在打麦克布莱德小姐的主意,让我留下就是为了让你们有更多交流的机会……”

    他停了下来。秦朗的脸色已经变得非常难看,他似乎就要像火山那样爆了。

    当然,其实他没有生气,只是很郁闷。瑞切尔没有说错,他做的任何事情都有明确的目的,他也不介意她对易水这么说——把大家的关系明朗化是件好事,可以免除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但邓肯……

    “邓肯……”他盯着易水,“他说的那些话,瑞切尔知道吗?”

    易水摇了摇头。“我认为她不知道,可能奥康纳先生也不知道。桑迪先生是在只有我和他的时候悄悄对我说的。”

    “那他死定了。”秦朗明确的宣称到。瑞切尔的心思他很清楚,她对他没有兴趣,因为他们两人的性格实在太接近了,在一起很少有不激烈争吵的时候。现在她对易水的兴趣更大一些,他在外表上看起来比较柔弱,很适合她投入她过于泛滥的母性关怀。

    所以,如果她知道邓肯的坏话,她一定会让他后悔自己说过的每一句话。

    秦朗满意而且阴险的微笑了。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他一直在暗自构思报复邓肯的各种方法。而易水完全被他的表情吓住了——他很担心秦朗正在计划怎么收拾自己——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因此车厢里也就陷入了一种极其诡异的沉默之中。

    就在这种诡异的沉默中,经过八个多小时的颠簸,三辆马车组成的车队进入了洛杉矶。

    。。。

第五十二节 我们是朋友'上'() 
酒吧是凯利。约翰逊警长除了警察局以外最喜欢的地方,每天下班以后他都会随便挑选一家酒吧,在那里喝酒直到半夜。这是把老婆和孩子全部丢在遥远的小石城的好处——只要记得按时向家里寄钱,自己想怎么生活,那就怎么生活,没有任何约束。

    而且,待在酒吧里也让约翰逊感到满足。老板和顾客都知道他是谁,很多人对他充满畏惧。每一次,这些家伙要么躲得远远的、甚至不敢看他一眼,要么就带着一脸讨好的笑容巴结他、悄悄的贿赂他。约翰逊喜欢这些事情,这会让他感到自己是一个重要的、有权力的大人物。

    他最大的愿望就是成为一个大人物,从小就是如此。

    “嘿,凯利。约翰逊,你一定会成为全洛杉矶最有权势的人,愿望总有一天会实现。”他对自己这么说——他总是这么对自己说——然后一口喝掉了杯子里的威士忌。

    “再来一杯,哈里。顺便再给我来一份玉米卷饼。”约翰逊对老板打了一个响指。这是在酒吧里待着的第三个好处,可以顺便把晚餐也一起解决掉,而且没有洗碗的麻烦。

    “好的,警长。”老板给他倒了酒,接着就准备到厨房去给他做晚餐。但就在他转身的时候,酒吧的门口传来一声含混不清的声音。

    “我不喜欢你。”

    约翰逊立刻笑了。即使没有回头,他也知道是出声音的家伙是谁。西蒙。佩吉,一个该死的混蛋、警察局里的常客。每天晚上,他都会与他的难兄难弟尼克。弗罗斯特在酒吧里喝得烂醉,然后在城里四处惹是生非。任何人被他们缠上都很麻烦。

    不过他还不准备干预他们。先,这两个家伙经常请他喝酒,其次,他们不是还没有制造事端么?

    但接下来,警长脸上的微笑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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