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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别无选择。”秦朗叹息到。然后他想起易水带回来的几个熟悉的陌生人,与他们的会面看起来又要推迟了……不过,也可以在婚礼上交谈。就这么办。
。。。
第三百零七节 不速之客'上'()
水的第二次婚礼预定在第一次婚礼的两个星期以后举晚一点,不过实际上,没有人能够确定一个稍微准确的时间,甚至秦朗也感到束手无策。
在美国举办一场正宗的中国式婚礼不是一件容易做到的事情,按照最悲观的估计,圣迭戈的裁缝们大概连一套红色新娘礼服都没办法做出来,至于剩下的婚礼必须使用的东西,一顶花轿或一个上了红漆的马桶,那纯粹是做梦。
不过这还不是最严峻的问题,礼服、花轿、马桶,或别的什么东西……总之,只要是一件物品,它们都可以找到合适的替代品,但有一些则是没办法替代的,比如一个熟悉婚礼过程的策划人。
秦朗没办法扮演这样一个角色。即使他还在中国的时候,他所在的***里的婚礼模式也已经简化成“办理结婚手续”、“婚车游行”和“婚宴”三个标准步骤,不过如此现代化的形式大概只会把易安平弄出心脏病、脑溢血或别的什么疾病,因此他只能退到一边,扮演一名恪尽职守的联络人。
易水也没办法扮演这个角色,一直叫嚷着要举办一场中国式婚礼的易安平也是如此。虽然他们参加过不少传统婚礼,但每一次都只是旁观……当然,易安平在自己的那场婚礼上成功的出演了一个被人操纵的提线木偶……不过,不管怎么样,指望他们策划婚礼显然只会是妄想。
与秦朗相比。让易水或易安平来做这件事的唯一好处是老头子不会把自己气死,但只要想想一场失败地婚礼可能带来的后遗症,这仅有的一点好处也就不再值得一提了。
“那我们应该怎么办?总要想个办法把问题解决。”作为婚礼筹备委员会的成员之一,邓肯唯一能够挥的作用就是不断提问,他自己没办法解决问题,也想不到办法解决,而且一点也不感到羞愧。
“这是一个连秦朗都感到无法解决的难题”,邓肯总是这么说。为自己辩护。
伊丽莎白气恼的瞪了他一眼。向秦朗提出建议:“洛杉矶和圣弗郎西斯科居住着许多华人。秦,我们为什么不在他们中间找一个合适的主办人?”
“我向易水地父亲提过这个建议,但被否决了。”秦朗回答,一脸苦相。
易安平拒绝了这个可能是唯一地具有可行性地方案。第一个理由在于,洛杉矶和圣弗郎西斯科的华人甚至还没有圣迭戈的华人多——能够到秦朗的公司工作的华人都跑到圣迭戈了,不过令人遗憾的是,他们大部分都在执行各种任务而且几乎都是单身的男性。根本指望不上——当然人数稀少地结果就是可能会结婚的人很少,因此能够筹办婚礼的人就只有那么可怜的一点,最后,这些能够找到的筹办人的档次也很低。
这是易安平拒绝秦朗的建议的第二个原因:他坚决反对聘请哪怕只具有一般水准地婚礼筹划。老头子态度激烈地坚持,既然易水和瑞切尔都是大人物,他们的婚礼就应该是高档次的、豪华而隆重地盛大仪式。
当然实际上,他的目的很简单,只是要求易水的中国式婚礼的豪华程度能够达到刚刚举行的西方式婚礼的水准。似乎秦朗安排的过一千名全副武装的护卫、将新郎和新娘从教堂送到私宅的豪华马车以及豪宅里一条四百英尺长的、用花瓣铺设的地毯让易安平产生了不应该产生的攀比心理。
他就是要求举办一场规格相同的中国式婚礼。尽管将要举行的其实只是为了满足他的个人要求的、“走过场”似的游戏。甚至不会邀请嘉宾——让已经参加过一次婚礼的嘉宾们在两个星期或更久一点的时间以后出席同一对新人的第二次婚礼显然会让每一个人都变得歇斯底里……
好吧,既然就是为了满足他的个人要求举办的婚礼,无论易安平提出怎样的要求。只要还在秦朗和瑞切尔能够容忍的范围之内,他们都必须接受。
尽管所有人都觉得这很荒谬。
“那个老头子到底想做什么?也许我们应该把这个烂摊子丢给他……”邓肯叫起来,随即把嘴闭上了——筹备委员会的另外三位成员都在瞪着他。
“邓肯,那是易水的父亲,我们应该保持应有的尊重。”秦朗严厉的训斥到。
“即使他给我们带来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奥康纳平静提醒邓肯注意。
“而且不管怎样,易先生总是比我的父亲好得多。
于是所有人的目光又集中到她身上——不过这一次,是理解的目光。亨利。道伯斯给任何一个人留下的印象都糟糕透顶,而且他时常会提出一些相当无礼的要求。想起这一点,易安平的小小要求也就不再值得抱怨了。
不过他制造的问题仍然需要解决。
秦朗让他的目光在其他三位成员身上扫过。“还有没有其他建议?”
回答他的是沉默。在婚礼的问题上,没有人比他有更多的构想和远见,既然唯一具有可行性的方案被易安平否决,而他又找不出其他办法,他们能够做的也就只是沉默。
“那这样吧,”秦朗只能自己做出决定,“我们一边考虑解决问题的新办法,一边在西海岸的华人中寻找能够筹办婚礼的人。”
“易水的父亲……”
“先找到人,”他打断伊丽莎白,“而且我们还可以了解婚礼的详细步骤,如果最后仍然想不到更好的办法,同时又没有办法说服易水的父亲,至少还可以根据这些步骤设计出一个令他满意的婚礼。”
“我们设计?”邓肯指着自己的鼻子。这件工作……很困难。
“否则我们还能怎么办,邓肯?”奥康纳了耸肩,第一个站起来走出秦朗的小客厅。
接着邓肯也站起来。“看上去确实如此。”他咕哝着,然后也走了。
只有伊丽莎白还留在客厅里,愁眉苦脸的看着秦朗,结果一下子把他逗乐了。“我认为需要愁眉苦脸的人是我,伊丽莎白。所有问题都需要我负责。”
摇头,“我愁眉苦脸不是因为易水和瑞切尔的婚礼难以筹办,而是因为这件事把我们的时间都浪费了。”
“浪费?”等等,她应该不是想……
“我还有几个实验没有做完。”
果然如此。秦朗极其无奈的看着伊丽莎白,开始担心一个问题,也许,在他们两人举行婚礼的那一天,她一样会待在实验室里做她的实验。
很有可能。
或许有必要提醒她注意这种可能,而且就是现在。他想着,正准备开口,一名警卫走进客厅,向他报告:“有几位先生要求见你,老板。”
“谁?”秦朗问,只是出于习惯。
“几个中国人,来自波士顿。”警卫回答,同时摸出一张名片。“这是其中一位先生的名片。”
他接过名片。访问的姓名是司徒羡意,还有一个字,基赞。秦朗仔细想了想,确信在他认识的华人当中没有任何人是这个名字——而且他认识的华人不是很多,即使是公司的雇员,他可能只认识一千人,几乎都是雇佣兵。
不过公司的雇员肯定不会拿着一张名片求见他;也不是易水带回圣迭戈的那几位客人,虽然没有正式介绍,不过秦朗知道里面没有人叫做司徒羡意。
那么这个人是谁?
名片上没有更多信息,只有一个名字。而且很显然,它是在圣迭戈临时制作的,还很新,油墨的味道也很浓厚。情况有点奇怪:拜访主人时使用一张临时制作、而且掩盖了身份的名片?
秦朗沉思着,有那么一会儿,然后他突然问:“他们来自什么地方?”
“波士顿。”警卫回答。
“有口音吗?”
“抱歉,老板,绝大多数中国人的英语听上去都是一个样子。”警卫小心翼翼的说,停了一会儿又迅补充到,“像你和易水先生那样带有明显口音的中国人非常罕见。”
秦朗没有理会他的后一句话,事实上前一句话也基本是废话——唯一重要的是,没有办法从口音分辨几位来访是否真的来自波士顿——那么,需要见他们吗?
秦朗又想了一会儿。“把递名片的人带到我的书房,其他人留在门外。”
“明白,老板。”警卫立刻去执行了。
等他离开,秦朗向伊丽莎白道歉,然后走进书房开始做一些必要的准备工作;当他完成一切,坐到办公桌后面,警卫也把访问带来了。
是一个接近三十岁的年轻人。秦朗眨了下眼睛。“司徒羡意?”
“是,”访问回答,“不过秦先生也可以称呼我司徒美堂……”“我知道你是谁。”是的,他已经知道了。
。。。
第三百零八节 不速之客'中'()
徒美堂'注'。
秦朗不认识他,但是听说过他。洪门致公堂下属的安良堂的“大佬”、将来的安良总堂总理,以及更后来的五洲致公堂领袖,一个能够聘请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担任律师的厉害角色——不过与他最终能够创造的成绩和获得的地位相比,这些都只是不值得一提的小意思。
一位有资格站在*的城楼上面、有资格站在国家元身边观礼开国大典的未来华侨领袖,无论如何,他都是不能等闲视之的。
“请坐,司徒先生。”秦朗示意到,并挥手让警卫离开。
“谢谢。”
“请原谅,司徒先生,我没有太多时间。而且我认为,我们都很了解对方的情况,所以那些毫无意义的客套话可以直接省略了。”等司徒美堂在沙上坐下,秦朗接着说,没有寒暄,没有客套,就像他提醒安良堂大佬注意的那样,直接进入了主题。“你突然前来拜访我,有什么重要的事情么?”
不过秦朗也不是一个目空一切的自大狂,当然更不是不懂礼貌的粗人,在说话的同时,他已经为司徒美堂倒上一杯茶,然后再次向他致歉。“通常我只喝可乐或可乐,所以这里没有专用的茶具。”
他表现出来的客气让司徒美堂有一种受宠若惊的感觉,还有一部分怀疑和担心——在洪门内部流传地各种小道消息里。即使按照最好的说法,秦朗也是一个极其严厉的、对任何人都不假辞色的铁面人,而且异常厌恶、甚至憎恨帮派份子;如果是那些糟糕的说法,那就……真的很糟糕。
但他没有把自己的心情和想法表现在脸上。
司徒美堂站起身接过装满茶水的玻璃杯,平静地向秦朗道谢,然后重新坐下。
“秦先生,”喝了一口茶,他开始回答刚才地问题。“我相信你应该已经猜到我地来意。我以个人身份代表致公堂内各位大佬前来进行交涉……”他还想说下去。但突然忘记了应该用哪个合适的单词表达他的意思。尽管已在美国生活了接近十八年,然而司徒美堂的英语水平也仅仅限于日常交流,还不足以完成一段优雅的外交辞令,如果要应付一场正式谈判,还需要更多积累。而且秦朗的单刀直入似乎完全打乱了他事先准备好的说辞。
而且用英语与一个华人交谈也让他觉得很别扭。
“我们能用中国话交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