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纳玉听得频频点头称是,不待孙嬷嬷说完,便打断她道:“嬷嬷说得甚有道理,请嬷嬷在南内替我安排下个临时的住处,两日后我便埋伏在金明门处,亲手结果了李进忠的性命。”
孙嬷嬷听了她这话,连连摇头道:“如今京城之中,局面甚是混乱,南内并非朝廷要害之地,为姑娘安排下个临时住处,倒并非难事。但说到两日后的行刺之事,姑娘还年轻,就让老身与那老阉狗同归于尽吧。”
无论纳玉如何争辩,孙嬷嬷必死的决心已下,在谁去行刺的问题上半点儿也不肯松口,非要坚持自己亲自动手杀了李进忠不可。
两人争执了足足有一柱香的功夫,纳玉心知再争下去,徒劳无益,眼珠一转,主动岔开了话题,向孙嬷嬷打听道:“方才在仁化里听人说起的那个被人劫狱救出的波护,嬷嬷可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名头如此响亮?”
孙嬷嬷见她不再跟自己争着去刺杀李进忠,满意地点点头,答道:“姑娘久在深宫之中,对宫外发生的事所知不多也是自然的。要说起这个波护来,可是个传奇般的人物。哦,可能你还不认得他吧,就是挟持人质冲进药铺里的那个赤发黄脸大汉。”
“他就是波护?生得倒是颇有些与众不同,可也未见得有什么过人的本领,自己被抓进大牢不说,还要连累人去救他。”纳玉自恃有家传的技击绝艺傍身,说起话来不免透露出心高气傲。
孙嬷嬷听她说话如此托大,也不欲与她再起争执,遂站起身来,对纳玉说道:“波护不过是一介无关之人,好端端的偏要说他做甚?老身还是去替姑娘安排下个住处才是正事。南内虽说是看管松懈,毕竟也属皇宫禁苑,人多眼杂,倘被人认出姑娘不是这里的人,反而要生出不必要的麻烦来。总之,一切都须小心些才好。”
纳玉本只为转移她的注意力才故意提起波护,听孙嬷嬷如此说,不再勉强,也随着站起身,表示一切皆愿遵从她的安排。
接下来两日无话。
待到第三天的清晨,纳玉早早地便起了身,浑身上下收拾利落,蹑手蹑脚地溜进了孙嬷嬷的宿房,走至床边,对着尚在熟睡之中的孙嬷嬷说了声:“嬷嬷,对不住了。”挥起一掌,切在了孙嬷嬷的后脖颈上。
孙嬷嬷闷哼了一声,立马晕了过去。
纳玉回身走出宿房,掩好房门,施展起轻功提纵术,朝着金明门的方向飞掠而去(。)
第五十四章 先皇遗诏(一)()
依照本朝立朝一百多年来的成例,先皇的百日祭奠本不属于特别隆重的皇家典仪。如按孝经所说,逢父母丧,为人子者当守孝三载。然而,对于日理万机的皇帝而言,三年的时间不免过于漫长了些。
皇帝既然无法真正做到为故去的先皇和太后守孝三年,因此,就有那一干所谓的饱学之士、朝中司礼之臣为了迎合圣意,言之凿凿地替皇帝编造出许多理由,将为先皇和太后的守孝之期不断地缩短,并且径直由三年缩至一年,继而又变为三个月,直至缩短为三七二十一日为止。
遵照这一新的说法,自先皇或太后驾崩之日算起,一旦出了三七,朝中、宫中便可一切恢复如常,该纳妃的纳妃,该聚饮的聚饮,该歌舞的歌舞俨然已是一派新朝新气象,完全不见了既有的举国皆哀的悲伤氛围。
可是,今年的先皇百日祭奠,却因丽太妃母女的甘愿以身为先皇殉葬而变得格外引人注目。
妻妾殉夫、儿女殉父虽古已有之,但发生于皇室之中,至少在本朝立朝一百多年里还属绝无仅有的事情。
即位不久的皇帝于得知丽太妃和长宁长公主以身殉葬的消息次日,出于心中感奋,当即颁下一道圣旨:在先皇百日忌辰当天,皇帝将亲率后宫妃嫔、朝廷勋贵、文武百官等一应人等到南内亲自为太妃母女扶灵送葬,以彰其行。
这样一来,在江朝文武,甚至是居住于长安城中的百姓眼中,原来不过是应景儿的先皇百日祭仪就显得分外隆重了起来。
然而,就在三天前,李进忠亲自带入延英殿,奏报来的一则关于蒲州叛军营中公然竖起颖王旗号的讯息却令皇帝陷入到了进退两难的境地。
倘若一旦坐实江陵王李舒投靠了蒲州叛军的消息,那么,不仅皇帝曾寄予其重振皇族厚望的皇长子睦王极有可能已身遭不测,更使皇帝感到十分难堪、颜面尽失的是,这样一来,太妃母女自尽的真正原因几乎可以肯定的说,就是在向长安城外的亲人发出警讯,阻止江陵王奉诏还京。
而如果这一切尽皆属实的话,皇帝岂不是明知丽太妃母女是敌非友,还要驾临南内为其扶灵送葬?即便是自己未登极之前在昔日的对头张皇后面前,他又何尝忍受过如此的奇耻大辱?
接到江陵王投靠叛军消息的当晚,皇帝在瑶华宫中辗转反侧,几乎整夜未眠,以至于婉容一脸娇羞地告诉他自己又有了身孕,也未能使他的心情有一丝好转。
次日清晨,皇帝在经过了一夜的反复思量之后,终于艰难地做出了一个决定:先皇的百日大祭照旧进行,到时他仍然会驾临南内,去为叛军首领的生母扶灵送葬。
今天就是百日大祭的正日子啦。
尚是四更时分,天色微熹,皇帝已是醒得双目灼灼,睡意全无。他从床榻之上翻身坐起,对同榻而眠、虽被他惊醒,却犹带满面睡意的婉容轻声劝道:“今儿南内人多,过于热闹,你才有了身子的人,呆会儿天亮就不必陪着朕一道过去了。留在宫中,自个好生将息着吧。”
婉容挣扎着从床榻之上坐了起来,心有不甘地争辩道:“那怎么行?臣妾的身子不打紧,总不成叫今日如此隆重的典仪上,皇上身边只有景姐姐一个人相伴。再者说,身为父皇的儿媳,臣妾也理应亲至南内,略尽这份孝心的。”
皇帝担心她腹中尚未成形的胎儿有失,待要开口再劝,不经意间一眼瞥见王保儿侧身站在殿口,正探头探脑地在向殿内张望,遂抬高声音,冲他喝问道:“你这奴才,独自一人偷偷摸摸地立在殿口作甚?有事只管进来回话就是。”
王保儿听了皇帝的召唤,急忙一溜小跑着进了殿,远远地离着龙榻跪下,连连叩首道:“小的该死,小的没长眼,惊扰了万岁爷和娘娘。只因小半个时辰前,惠贵妃的凤辇已到了宫外候驾,吴公公现下正陪着她,小的不敢要惠妃娘娘在宫外久等,专为进来瞧瞧万岁爷和娘娘睡醒了没”
“暄儿对父皇的百日祭仪,倒是比着朕还要上心些。”皇帝边示意在一旁侍立的樱儿为自己更衣,边吩咐道,“王保儿,这样,你现在就到紫兰殿告诉阿史那氏和郑氏两位婕妤一声,丽贵妃身体不适,不能陪朕前往南内参加祭仪,不拘她俩哪一个,如愿陪朕同去,即刻赶来瑶华宫候着。”
王保儿趴在地上却一动没动,抬起头,乍着胆子问道:“如果两位娘娘都愿去,小的在她们面前不知该如何回话,还请爷明示。”
“那就叫她们一道来吧。”皇帝随口答道,他见王保儿起身后仍迟疑着不肯离去,奇怪地问道,“你还有何事要回?”
王保儿满脸谄笑着答道:“方才在宫门外,景娘娘曾向小的寻问过来兴儿的下落来着。回爷的话,遵照爷的旨意,这两天小的差人向把守长安城十二座城门的监门军详细打探了一遍,其中唯有城北安远门处的守军中有人曾于两天前晌午时分见到过一个与来兴儿年貌相仿的少年骑马出了城门,不知所往。小的生怕爷您心里惦记着这事,趁便先来回一声。”
“唔。今日事毕,你便派人到安远门十二个时辰不落地给朕守着,一见来兴儿回城,立即将他捆来见朕。”皇帝经王保儿提醒,这才想起一经发现来兴儿在宫中失去了踪影,自己的确下过一道旨意,要王保儿尽快打探到来兴儿的具体去向,将他捉拿回宫。此时听他说有了线索,遂边从樱儿手中接过青盐漱着口,边含混不清地吩咐道。
“小的遵旨。”王保儿爽利地答应一声,转身一阵风似地出了寝殿,跑去紫兰殿向两位婕妤传旨去了。
“臣妾听说来兴儿才从逻些返回了长安,怎么又在宫中不见了踪影?臣妾早就说过,这小子来历不明不白的,着实叫人放心不下。要是过几天找到了他,皇上打算如何处置他?”婉容对皇帝重用来兴儿一直心存不满,趁机问道。(。)
第五十四章 先皇遗诏(二)()
(求订阅)皇帝转过身,闪了婉容一眼,顺口答道:“当年在东宫时,来兴儿虽与张氏有过些牵扯,但是他赶在上元夜前,上终南山请来了柳先生,才使朕最终得以离京到同州避祸,对朕的忠诚应无可置喙。况且此番出使吐蕃,若不是他与林树随机应变,见机行事,赤德赞普未必会当场应允与本朝结亲,朕即位不久,身边正是用人之时,爱妃毋须对来兴儿苛责才是。”
“身为宫中宦者,私自结交朝中重臣,又无端的跑出宫,不知所往,皇上真能容得下这样的人?”婉容听皇帝颇多回护来兴儿之意,耷拉下脸嘀咕道。
“私自结交重臣?爱妃指的是朝中哪位重臣?”皇帝目光一闪,问道。
“晋国公、中书令李进忠啊。臣妾听人说起,曾不止一次地看到来兴儿出入晋国公府呢。”
“哦,那想必是爱妃误会了,多半是朕命来兴儿到晋国公府传达旨意,被人误认为来兴儿有意攀附权臣。他一个小小的宦者,爱妃就不必如此在意他了。对来兴儿是用抑或废,全在朕的一念之间,他难能折腾出多大的动静?”皇帝冷冷地撂下这话,连头也没回,径自出殿去了。
南内座落于长安城东南的春明门内。这里本是皇帝祖父未登基前的藩邸,论规模虽远远比不上东内大明宫和西内太极宫,却也修建得十分清美别致。这里紧邻长安东市,更贴近市井百姓,皇帝祖父在位时曾与杨氏贵妃久居于此,在宫内西南修建起两座高楼,一名勤政务本楼,一名花萼相辉楼。反衬得南内一南一北两座正殿:南薰殿和兴庆殿不那么惹人注目了。
遵照皇帝旨意,今日前来南内参加先皇百日祭仪的不仅有在京的王公勋戚、文武百官,还包括人数众多的内外命妇。因此,皇帝和景暄及两位婕妤经兴庆门一进入南内,便分道扬镳,皇帝的法驾直奔北面的兴庆殿,而景暄的半副銮驾在前,阿史那氏和郑氏两位婕妤的软辇在后,三位嫔妃相跟着径自朝女人们聚集的南薰殿赶去。
景暄乘坐着辇车才经过相距花萼相辉楼不远的沉香亭,突然感觉辇车猛地停了下来。稍顷,隔着车帘传来朱双略带惊慌的禀报声:“娘娘,有人挡在銮驾前,自称是先帝爷跟前儿侍奉的宫人,要求见娘娘,甘愿为先帝爷殉葬。”
景暄闻言,心内虽吃了一惊,表面却不露声色,冲陪侍在身边的锦屏吩咐道:“你下去看看是个什么样的人,把她带到南薰殿见我。”
锦屏挑帘下了车,过了没一会儿又掀帘回到车上,附在景暄耳边悄声说道:“娘娘,此人报说是贴身侍奉先帝爷的宫人点墨,临死前有十分紧要的事情要向娘娘禀报,碍于南薰殿中人多不便,请娘娘在此处下车一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