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次次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神罚战歌-第1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罗伊,我要走的路,恐怕不是你能接受的。”

    “总比饿死强。”罗伊是认真的,他伸手做了个发誓的动作,“我可以向神明发誓,绝不会背叛您的,哪怕是死了,也不会对您有一丝的怨恨,请,请您带上我吧。”

    罗伊与佩恩虽然只相处了大半天,但他对眼前这位雇主却产生了强烈的好感,他觉得对方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好人。

    好人这个词在另一个世界或许算不上褒义词,但在这个世界,却远远超出其本意之外的范畴,——那就是值得信赖。

    在黄金港码头,几乎没有人直呼他的姓名。也许是他看起来就比较蠢笨,又不善于用脑,还经常莫名其妙得罪人的缘故,所以他的称呼多以蠢货、肥猪,甚至是杂种这样的称呼居多。

    而在这大半天的相处时间里,雇主对他的称呼只有一个,——那就是罗伊。哪怕是自己像蠢猪一样十多次被击倒,这个称呼也没有改变过。

    另外,让罗伊下定决心跟随对方的,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轻松。这与年龄相仿无关,重点就在于他在佩恩的身上看到了发光点,那就是与他一样的品质,——真诚。

第22章 荆棘山() 
“我要加入雇佣军。”佩恩当然不知道罗伊心中的想法,所以他觉得还是说清楚比较好。但如果对方仍然坚持的话,他倒不是很介意,带着一个一身巨力的家伙在身边,——这似乎并不是多么为难的一件事。

    “我不会给您拖后腿的。”从罗伊的目光中不难看出,他是铁了心了。

    佩恩苦笑了一声,自己还能说什么。前世身为一个胖子的他,从来就不会歧视胖人,另外,他也想找几个能将背后交给对方的伙伴,野队可不是长久之计。

    佩恩想,哪怕是实力差点也不要紧,长期的磨合,将会弥补这一缺失,默契才是一个队伍的核心要素。——这是一个资深玩家的经验之谈。

    “那好,明天早晨我们在城门口集合,你有一个晚上的考虑时间,记住我不会等你太久的。”

    日落时分,佩恩找到了坎布,将自己要离开消息告知了对方。

    坎布好像早有预料一般,“米勒大人临走前说过,三个月内你可以选择不住在旅馆,不过费用是不会退的,但你可以随时回来,旅馆的费用是按天计算的。”

    佩恩笑了笑,没有再谈论此事,而是向坎布打听起雇佣军的营地所在,对方身处赏金公会,对这些十分的了解。

    “你能看懂地图么?”坎布说。

    次日,太阳刚刚升起佩恩便走出了旅馆,回头看了一眼之前住过的房间窗户,心中默默的祈祷了一番,“希望下次住进来,我已经是赏金猎人了。”

    昨晚坎布对他说了很多关于雇佣军的事情,这也是佩恩最缺乏的一面。实际上米勒已经料到他会选择走出这一步,所以早就嘱咐过坎布,至少在别人准备把他当作炮灰时,他要知道该如何拒绝对方。

    “谢谢你,米勒。”

    来到城门时,一个胖子的身影出现在了佩恩的视线中,那是罗伊。看来对方已经做出了决定。

    “走吧,伙计。”没有一句废话。佩恩将一个装着食物的袋子交给了罗伊,后者微笑着点点头,看的出来,这活他很愿意干。

    雇佣军营地其实距离梅格镇没多远,就在镇子背后荆棘山的避风谷中。如果骑马也就一个来小时的路程,步行也不会超过三个小时。

    想想也是,如果距离镇子太远的话,生活将很不方便,首先食物就是个问题。通常情况下,雇佣军营地的长官与赏金公会常有联系,甚至在酒馆中还有设有联络人,如有需求就以飞鸽传书,而这些雇佣军就会很快赶到。

    不过前往避风谷的路并不好走,荆棘遍野的山林中,如果没有熟人带路的话,是很容易迷失方向的,而且野兽也经常在那一带出没,——特别是在冬季。

    绕过镇子的护城河,佩恩从怀中取出地图辨认了一下方位,然后朝着罗伊招招手,“跟我来。”

    罗伊将手中的袋子抗在肩膀,快步跟了上去。

    “这里看上去都差不多,您是怎么看出应该走这条路的。”其实他们面前根本没有路,就算是有,也被树叶和杂草覆盖了,罗伊跟着佩恩进入了密林,很快就感到了晕头转向。

    “直接叫我佩恩就行,‘您’的称呼听起来有些别扭。”佩恩回头看了一眼罗伊,然后指向天空的太****据太阳的方位,这样就能别方向,然后再参考地图,基本就很难迷路了。”

    “是这样,可我还是不太明白。”罗伊喘着粗气说道。

    “你不需要明白,跟着我就行了。”有解释的工夫,还不如多走两里路来得实在。

    刚进入山林基本都是在爬山,约莫半个小时后,眼前的地面变得平坦了起来,这就说明佩恩并没有走错路,之后的路程基本都是平地。当然,山林怎么可能有平地,只是不需要再爬山了而已。

    罗伊此刻已经有些气喘吁吁了起来,脸上的汗水犹如雨下,他的体重是他爬山的最大障碍,但途中他却没有一次要求过停下休息。

    “休息一会吧,我们吃点东西,喝点水再走。”佩恩从罗伊的肩膀接过袋子,然后取出了两个面包,又拿出两条腌渍的咸肉和两个水袋,将其中的一份递给罗伊,“不要吃太多,水也不要喝太多,不然即便是走平路,你也会觉得是在爬山。”

    罗伊感激的接过水袋和食物,“谢谢你,佩恩。”

    “还有,不要将‘谢谢’也总挂在嘴边,我希望我们能成为朋友,而不是雇佣关系。而朋友之间是不需要总说谢谢的,明白么。”

    罗伊点点头,二人开始吃喝起来。

    三五分钟后,佩恩拍了拍了对方的肩膀,“该上路了,途中可能还会遇到点麻烦,所以我们不能停滞太长的时间。”

    罗伊将东西都收拾好后,便站了起来,将袋子重新扛在肩上,“我准备好了。”

    “走。”

    坎布送给他的地图,是标准的赏金猎人所用地图,所以不会有特别明显的标记。不过这对佩恩显然都不是问题,——哪怕是树木过高,通过树林里透过的阳光角度,他也同样能找准方向。

    这是作为赏金猎人的基本功,可惜佩恩的前身并没有领会骑士口中的要点,否则即便是在没有地图的情况下,也不至于会迷路。

    山林中的景色很美,草木发出沁人心肺的清香,阳光透过古老的森林,到处都散发着自然界的神奇。佩恩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出现在电影里才能见到的景象之中。

    佩恩的心神完全沉浸在眼前的景色之中,即便是背着一把四十磅的重剑,他也没有一丝疲惫感。一想到全新的生活很快就要开始,更是让他情不自禁的兴奋起来,脸上笑容从踏入这片森林时,就一直没有消失过。

    不过罗伊看上去就惨了许多,他肩上的袋子只装了十几块一磅重的面包,十几条咸肉以及四个水袋,加起来一共也就二十磅的样子,可他每迈出一步都显得有些艰难,哪还有心情去欣赏这些触手可及的美景。

    “嗯?”佩恩发现了什么,两步并作一步冲到了前面,然后拔开地面的树叶,一个水桶粗的树根显现了出来,“看来我们没有走错路。”

第23章 森林狼() 
佩恩发现树墩有明显锯痕,这就说明附近有人类居住区。他想,距离营地应该不远了,“罗伊,我们大概走了多久。”

    “我不知道,可能有小半天了。”

    佩恩身后传来了罗伊大喘气的声音,他回头看了一眼,很是无奈的笑了起来,心道这家伙能跟上来真是奇迹,“我们休息一下,雇佣军营地应该不会太远了。”

    ‘嘭’的一声,三百多磅重的肉墩子直接砸在地面,扬起了一片枯叶,透过阳光的照射,还能看到一道道的灰土。

    佩恩摇摇头,“你先在这躺一会吧,我去前面看一看。”

    “不,不要。”罗伊猛的坐起,挣扎着想要站起来。佩恩笑道,“放心,我不会丢下伙伴的。”说完不等罗伊起身,便向前走去。

    这里的树木高达二十尺,高大的树木和树叶遮住了太阳,再通过阳光来辨别方向就有些困难了,不过这附近有不少树木被锯断后留下的树墩,只要根据树墩的排列的方向走,找到避风谷并不难。

    佩恩左右望了一眼,相比于不远处的密林,眼前的树木明显要少了许多,他判断,这里往前应该是一条路,只是被落叶覆盖了起来,他要做的,就是多找出一些树墩来确认方向。

    “好吧。”罗伊也许是累极了,他再次仰面倒地,好在枯叶比较厚,不会对他有所伤害。

    佩恩没有理会胖子,从腰间取出短剑,从一颗横卧的大树上劈下一根树枝,然后开始探路。

    没走出多远,树林里传来了‘沙沙’的声音,树林里很静,所以声音听起来十分的清晰。

    佩恩的一只手摸向了背后的重剑,微微放低身子,转动着脑袋警惕的观察着四周的动静。他的动作完全不像是一名新手,更像是一名出色的猎户。

    这是他从电影里和游戏中学到的警戒姿态,不得不承认,这让他不由得升起了一股安全感,——看来艺术来源于生活果然没错。

    沙沙声逐渐频繁了起来,听声音不像是从一个方向传来的,佩恩意识到,应该遭遇了某种群居的野兽,这让他有种不好的预感,‘该死!’

    如果遇到了狼群可就糟了,佩恩想,现在最好的选择是尽快跟罗伊汇合,这样即便是遭遇了狼群,两个人也总比一个强。好在他二人的距离只有不到一百码,于是他果断的选择原路返回。

    当他退回五十码时,几只灰白的巨狼出现了,从它们的个头和灰白的狼毛判断,这应该是森林狼,——它们是这片森林里最出色的猎人。

    这几只显然不是狼群的全部成员,坎布曾提醒过他,森林狼一般都是以十几只,甚至是二三十只一同捕猎的群居凶兽,千万不要因为只看到几只就心生大意,——它们很擅长偷袭。

    好吧,看着三尺多高,五尺多长的巨狼,佩恩感觉对付一只都相当的困难,如果是二三十只的话,一般人恐怕连逃跑的希望都没有。

    不过也不是没有活命的机会,唯一的希望,就是斩杀狼王。

    群狼一旦无首,狼群马上就会撤退。通常情况下,狼王都会首当其冲,它会将眼中最棘手的猎物喉管咬断,以增强狼群的士气,但在这之后,狼王一般就不会再出手了。

    正是因为如此,佩恩才敢独自一个人去往避风谷。

    佩恩见三十码外的几只森林狼没有要进攻的意思,于是加快了后退的速度。

    “罗伊!罗伊!”

    佩恩高喊着罗伊的名字,想让他赶紧向自己这边靠拢,如果狼王认为个头大的就是棘手货的话,那么罗伊此时就危险了。

    这时佩恩听到身后传来了沉重的脚步声,他快速回头看了一眼,顿时放下了心,那正是罗伊。

    二人很快汇合,罗伊也看出了形势的不妙。

    “我们遭遇了狼群么?”罗伊喘着粗气问道。

    佩恩听到了罗伊的疑问,恨不得锤他一拳,“难道它们看起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