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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来慵懒的师傅却要出门,不知是何事,姬枫心中对百里归尘仍有些愧意,想看看百里归尘是否好些,便也没有多想。
按着前些天的记忆走到了百里归尘的居处,这里毫无变化,门口依旧是饲弄黑骊的徐老,姬枫走到门口,不知如何进门,这时徐老却认出了姬枫,走了过来,微笑道:
“是姬公子呀,尘少爷就在屋中,最近一直待在屋中不出来,我是看着他长大的,尘少爷将心事都藏在心里,不过与姬公子却很合得来,如果方便,姬公子不妨将尘公子带出去逛逛,我怕他憋出病来。”
“恩。”姬枫点头,他知道徐老也是深藏不露的高手,何况上次还帮过自己。
推开青阳木制镂刻淡竹的门,姬枫走进百里归尘的屋子,他并未敲门,实在是不会如此守礼行事,不过他却故意在门外加重了脚步。
果然书香门第,透进光的窗口处放的是景月木细雕方桌,桌上放着文房四宝,笔是上好的狼毫,青雨欲显的方砚,几张宣纸,但是笔墨未蘸。宣纸不染一尘,旁边的书架,也整整齐齐堆满了书,虽是文人的骨,却有武者的简洁。
百里归尘端坐在另一张矮脚桌子前,桌子上光洁如新别无他物,唯有一柄细长的刀,看到这柄刀的第一眼,姬枫就感受到一种压抑,仿佛这柄剑是有魂的,澎湃着一种平静的愤怒。
刀长五尺有余,横过整张桌子,但是刀身却很修长,刀宽不过两指,姬枫看去的时候,刀面与洁净的桌面形成鲜明的对比,黯淡的像是陨落的星辰。
但其实并非刀面不干净,而是剑身之上尽是细密绵长的纹路,这样凹凸不平的刀身便不能很好反射透进来的光,咋一看去感觉像是宝刀蒙尘。
姬枫再细看这刀的时候却悚然而惊,这赫然是一柄传说中的刀。萧毅为了让姬枫知道各种武器的破绽,对武器的介绍更是不少,百里归尘身前的这柄刀便像极了萧毅介绍的名刀苍龙牙。
八国乱世的年代,以雪胤城为国都的胤国出了一名铸剑大师商晋旸,雪胤城出产的铁、铜冠绝八国,连明远寺的大钟都是仙师取用雪胤城的材质,可见一斑。
商晋旸费劲心血取天下良材,开创铸剑之先河,用数百柄剑胚构成一浩然苍龙,一并置于龙炉之中煅烧,龙炉之大,占据了龙渊城半城的地方,等到淬火之际,数百柄刀剑一同出炉,铸剑盛况百世难寻。
欧冶子从百剑构成的龙尾开始寻起,一柄一柄刀剑的挑选都没有找到让他满意的,唯有处于龙脊背处的一柄匕首尚和他的心意,后世将这匕首命名为“龙鳞”,直到欧冶子看到了龙口中一柄细长如龙牙的刀,他才惊呼“天赐之刀”。
这柄刀整个刀身都是顺着铁质的纹路,所以咋一看去,剑身有些粗糙,但是细细摸上去却很滑润,仿佛天然成型,而且刀身布满纹理,但是刀刃之处却是难得的锋利,欧冶子亲自为其命名为‘苍龙牙’。
姬枫眼见的这柄刀,刀锋之处没有丝毫的缺口,真是像极了传说中的苍龙牙。百里归尘直到姬枫走进来,才慢慢收回刀上的目光,感受到姬枫的惊诧,突然轻声说道:
“这柄剑叫‘未殇’,是我叔叔送我的刀。”话不重,像是在向姬枫解释,但又像自言自语,说着百里归尘站起身来,不过许是坐了太久的缘故,百里归尘竟然微微踉跄了一下方才站稳,然后用左手握刀将其插入刀鞘之中,放在书架之上。
听到刀名‘未殇’的时候,姬枫心中一紧,殇者,未成年便夭折,‘未殇’大概是寄托了百里归尘叔叔的美好愿望,希望百里归尘长命百岁。
虽然不愿往坏处想,但是姬枫隐隐觉得百里归尘的叔叔应该去世了,而且明远寺的事怕也与他叔叔有关。
“你还好么?”姬枫率先开口。
“还好。”
“春末的戏台搭好了,也许不错,不妨一看。”
“不错的风俗。”
姬枫看百里归尘的脸色倒也不算差,似乎已经从前几日明远寺的事中脱离出来了,不过姬枫拿不准,便接受了徐老的建议,决定让百里归尘出去走走。
走在路上,姬枫突然问起,
“那柄剑似乎是苍龙牙。”
“恩,它以前叫苍龙牙,现在叫未殇。”
姬枫没有再深问,百里归尘也没有细说,两人往临江的戏台走去。春末搭戏台倒不单单是广桦城的风俗,姬枫也不知道还有其他什么东西可以给百里归尘解闷,看戏是姬枫能想出不错的主意了。
临江的戏台不小,春耕过后,当地的百姓都喜欢过来看些戏的,一碟花生,一壶老酒,看戏子依依呀呀唱个不停,自己也可哼两句,是不错的消遣了。
戏台临着一家大酒楼,台上的石板是平平整整的青石,用一层宽大的幕布将戏台分成前后台,前台两边围上细细的栏杆,说不上精致,只是干净罢了,戏台之上有一层遮雨的乌蓬,用几根小臂粗的的麻绳固定在对面的酒楼上。
台前的位置不少,都是四五个座连在一起的长凳,如果想要再近些,搬些板凳过来也是可以的,不过这里并不是真正的好座,这些位是让给那些爱戏到痴迷的老人的,他们总想着离戏子近些,可以依依呀呀地学几句。
真正好的座还在后头,后面的人可以添张桌子,备些瓜子、花生,岂不乐哉!倘若再多花些钱,便能在戏台对面的酒楼上找个座,还能有小二端茶倒水,便更悠闲了,只是酒楼中的几个雅间,年前都会被达官贵人包下的,外人占不住的。
姬枫和百里归尘来到酒楼,座位已经不多,只能随意拣了个位置坐下。虽然戏还没开唱,周围熙熙攘攘都是人声,黄发垂髫,咸来相聚,热闹的很,置身其中仿佛能够让你忘记自己的孤独。
百里归尘见到这热闹的场面,也有些高兴,姬枫也稍稍放下心来。
第十章 乱世之君()
不似年幼的孩童,在戏台下跑着闹腾着,也不像节俭的老者,自己在台下搬条凳静静坐着,在酒楼中的都是有些闲钱的人,他们倒未必有多喜欢唱戏,反而像是为了热闹而热闹。
酒楼中除了雅间,靠着窗的好座都被人包了场,都是些广桦城的校尉,薄薄的黑铁细丝甲胄穿戴在身上,威风凛凛,比起夜晚去勾栏之所潇洒、酒楼畅饮,看戏的确是廉价的消遣。
这些校尉倒是没有引起姬枫太多的关注,反而是临窗最靠边的一个将士让姬枫有些留意。此人黑色轻甲的装束与其他校尉并无二致,但是细看甲胄上交缠的并不是一般的黑铁丝,而是龙纹卷云丝,乃是一种黑色的合金拉成,唯有纹理可辨出与黑铁的差异。
而且这丝线并不是简单的十字缠绕法,而是用了洛氏回字缠绕的方法,无论是龙纹卷云丝,还是洛氏回字缠绕法,都是雪胤城高深的技艺,这样造出的甲胄,坚韧的程度可不是普通校尉的甲胄能够相提并论的。
这人朝窗外远远地望着,给人一种稳重的感觉,但是眼神却飘忽,仿佛眼之所见根本没有值得他留意的东西。这样的人来看戏,确实是出乎姬枫的意料,他并不像是一个能够安静下来的人。
前台的戏幕拉开,春末的大戏终于展开,迎接它的是众人一声高过一声的欢呼,这样的欢呼发自心底,能感受到它的力道。
戏台上首先出现的是一个白衣花旦,她在屋中坐立不安,随着二胡的声响渐入婉转,雨声淅淅沥沥开始落下,女子的脸色愈急,唯恐夜雨涨秋池,隔了君来路。
这个时候,笙箫夹杂其中,是两匹马蹄声渐渐压过雨声,女子慢慢隐去,一人黑衣,一人白衣两个的少年架马狂奔而来,风雨无阻,两个少年脸色阴沉,不敢稍有松懈。
突然,马蹄慌乱,锣、钵的节奏加入其中,一波紧过一波,五匹战马突然加入其中,这些战马的加入使马蹄声变得慌乱而混杂。随着锣、钵的声响的加快,众人的心也紧绷到极点。
霎时,大鼓轰然鸣响,众人心中紧绷的弦瞬间绷断,五匹马同时向着两个少年冲去,这五匹马上的五人脸上是厚厚的粉饰,凶神恶煞。两个少年与五人瞬间缠斗在一起。
这些戏子的技艺皆是不凡,刀剑翻飞,你来我往,精彩至极,台下的观众毫不吝惜自己的喝彩。两个少年虽不凡,但那五人亦不逊色,时间愈久,少年渐落下风。
这时更是飞来几支暗箭,瞬间打乱了少年的节奏,黑色少年为保护白衣少年,已然被射中了,不过黑衣少年咬牙削了箭尾,依然在战。
姬枫虽然被戏中的精彩所感染,但是对戏的了解的并不多,是个门外汉,倒是百里归尘看的津津有味。
“看的懂么?”看到姬枫迷糊的模样,百里归尘问道。
“不懂。”
“这台戏是‘雨夜离云都’,讲的是我出云国开国君主的故事。”
“殷无墟?”
“恩,讲的是他没有成为国君前的故事。”百里归尘款款道来。
“当初的他还只是云国一个普通的少年,八国乱起的时候,他在云国当了个百夫长。
当时云国与胤国结盟,云国想要依靠胤国的出色的兵器以及能够在冰雪中长奔的啸狼骑,胤国则是想借助云国在八国中最雄厚的军队。当初为了显示结盟的决心,胤国国主将自己的儿子离归荒送到了云国做人质。
殷无墟与离归荒就在云国的国度,相识成了好友,不过后来结盟之事突变,胤国的老国主逝世,离归荒的弟弟继位,决定结束与云国的联盟,而原本应该继任的离归荒被抛弃了。
云国国主恼羞成怒要杀离归荒,殷无墟知道这事便决定私自放离归荒归去,在雨夜匆忙送离归荒归雪胤城,但是离归荒的弟弟早就想将哥哥置于死地,还在路上安排了天下间最好的刺客,邺城‘影刺’级的刺客在途中刺杀。
途中殷无墟为救离归荒身负三箭,身上的伤更是不可胜数,最后才将离归荒送回雪胤城,之前戏台上在苦等的女子便是离归墟的未婚妻。”
“勇武。”姬枫赞叹道。
“恩,殷无墟可是当之无愧的勇武王。
离归墟回到雪胤城之后,夺回了政权,成为了胤国国主,他为了感谢殷无墟,送了他胤国最优秀的三十三位啸狼骑,后来殷无墟就借着这三十三位啸狼骑在云国建立自己的势力,最后不仅一统云国,甚至吞并了其他六国,只剩下胤国。
这十年的征战,三十三位啸狼骑死伤殆尽,殷无墟也建立了自己新的亲信,三十三位金吾卫。当时天下的呼声高涨,要一统天下,殷无墟也不能阻止,带领大军来到雪胤城。
殷无墟带着金吾卫,离归荒带着啸狼骑,两军相对,离归荒叹息道:‘无墟,我不曾想过要对你举起刀,那个雨夜之后,我的命就是你的。但是现在我的身后便是胤城的子民,我不能再退让了。’
殷无墟满脸阴鸷:‘归荒,你本就不是适合带兵的人,太柔弱了,我吞并其他六国的时候,你都不曾动手,你应该知道会有着一天的。’
‘是啊,我早就说过我当不好王的,我是一个只想在云城和朋友安静地过一辈子的人呀,不像无墟的志向那么大。’”
姬枫皱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