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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皆是小事,三个金铢够不够?”
张掌柜说起钱来毫不含糊,三个金铢可不是小钱,百里归尘能随意掏出十个金铢,那是因为他族中本是京城煌极一时的大世家,可掌柜拿出三个金铢,这几乎是这木阳酒楼半年的利润了,给节俭的董伯父、伯母怕是一辈子也用不完。
姬枫向张掌柜鞠了一躬,张掌柜忙扶住姬枫,
“你是萧毅的徒儿,也算我半个侄儿,当初我逃出邺城,苟且偷生,全是你师傅萧毅帮得忙。后来他却没有让我帮过忙,最多是在我这酒楼喝点邺城‘青木烧’,现在他说,让我帮你忙,就算是还他的人情了,你说我这命值不值三个金铢!”张掌柜虽是木讷老实模样,说出话来,却是豪气冲天。
姬枫不再搭话,感激的话,他说不出,恩情只记在心里。姬枫和张掌柜一起走下酒楼,刚到楼下,便听张掌柜大声喝道:
“曹老大,快些过来,有事要你帮个忙。”
“来了,来了,张掌柜可轻易不求人啊!今天的‘青木烧’非得你请不可。”
“请,我请!今天来我木阳酒楼的客儿,每人白送一壶‘青木烧’。”
“好啊!”
姬枫闻声看去,一个胡子拉碴的壮汉和一个中年模样的大叔相携着来酒楼,还未落座便被张掌柜叫住了。
姬枫一眼就认出了这两人,当初自己在酒楼内昏迷了五天,醒来后下楼,便听到这两人在说名剑门比试的事,不过两年过去了,他们没有多大的变化,可是自己的变化却不少。
“姬枫,这就是我说的经常去邺城走活的曹老大,你这趟跟着他去,可要方便不少,还不来认识一下。”张掌柜指着曹老大对姬枫说道。
“曹老大,我这侄儿要去雪胤城,你能捎他一程,带他到邺城么?”
“我道什么大事呢,别说一人,十人我也给你带去,还是你的侄儿,我看可你可俊多了。”曹老大人长的豪爽,说话更是直率,
“在下曹牟才,你舅舅才曹老大,曹老大这么叫我,你就叫我曹叔吧!邺城,我赶明天不亮就去了,白天天气热,赶不了多少路,如果你也跟着去,可要先打理好。”
“恩。”
“你这侄儿可像个小媳妇,不爱说话。”曹老大调笑道。
“去去,你喝酒去。”张掌柜没好气。
“姬枫,来随我拿钱,不过你现在赶去家中来得急么?”
姬枫一思量,自己从这里到塘前村,走着两个时辰,跑着倒是快些,只是和伯父伯母告别的时间有些紧。
“要不租匹马,快上不少呢?”张掌柜又接着道。
“要租马!到我家拉一匹啊,侄儿,现在就走着,我一走路的,家里什么东西都不多,就是马多。”曹牟才还没坐稳,听到张掌柜的话,又站起身朝姬枫说道。
“谁是你的侄儿,又来占便宜。”张掌柜嘴上骂着,“姬枫,你去他家,挑匹好马,反正赶路也用的着,马钱我给你付。”
曹牟才也不喝免费的‘青木烧’了,转身带着姬枫走出木阳酒楼。
一路上,姬枫可算是领教曹牟才的口才了,天南地北什么东西都能扯些,毕竟常年走路,见识的东西也多,后来说起他家的马,更是说了一长溜,姬枫一路上都没有搭嘴,他也能自顾自说一通。
不过见了曹牟才家中的马,姬枫才知曹牟才没有说大话。曹牟才家中的屋不大,马厩可比房间宽敞多了,整整数十匹高头大马,皮毛铮亮,精气神也都不错,喂得都是上好的草料。
曹牟才从马厩当中挑了一匹浑身黑亮的大马,拍着黑马的脖颈道“这匹马,是白琮山脚下的好马,就给你了。”
姬枫知道白琮山上盛产好马,其中最好的马称为黑骊,百里归尘家中有一匹,徐老用之拉马车,实在是有辱黑骊威名的,曹牟才的这匹,虽然不及黑骊,但也是难得一见的好马了。
姬枫看了这黑马一眼,便翻身跃上马背,黑马鼻子中浓重地哼气,似想挣脱,这时姬枫夹着马肚的双腿和摁住马背的手猛然发力,力道一瞬爆发,紧紧地将黑马箍牢了,如此霸道的力量,黑马动弹不得,只长嘶一声,便安静了下来。
“追影轻易不服人,当初我也花了三月才驯服它,你竟然一坐上去,它便服了,真想给它两拳啊,白吃我这么多草料。得嘞,以后这追影就送给你了。”
追影伸出舌头朝曹牟才脸上舔去,似乎是想安慰曹牟才,曹牟才摆摆手,追影才停住。
“谢了。”姬枫双腿夹住马肚,用手朝马臀上一挥,追影便快步冲出。
塘前村,姬枫跪在董伯父与伯母的面前,行三跪九叩之礼,董伯父与伯母的养育之恩,姬枫无以回报,这次前往极北之地,生死未卜,姬枫只能做最坏的打算。
姬枫将三个金铢全部给了伯父,有了这些钱,即使自己死在极北之地,老人也能凭这笔钱安享晚年。
董伯父坐在堂前不发一言,伯母眼角带泪,姬枫虽只说有了父母消息,往北边去寻找,但是对于最远只去过广桦城的两位老人实在有些难以想象,北边可不比广桦城,有个难处回家就行,而且此行也不知何时归来。
伯母嘱咐吩咐了一大堆,本想做些吃食,但此去实在有些急,其他嘱咐也是不停,等话说尽了,也已夜半了,姬枫明早还要出发,便劝伯父伯母早些歇息了,自己则是骑着追影往回赶。
伯父伯母虽说是睡了,但是长夜漫,亲人远行,谁又能睡得着呢?
谁都睡不着,谁也不应该睡着!
姬枫驾马回城,到广桦城的时候,夜已经快要拂晓了,这个时候曹牟才也应该出发了,姬枫并没有马上去找车队,因为他还有一件事要做。
他还要杀两个人!
姬枫将马藏在广桦城门外的树丛之中,自己则是慢慢潜进广桦城,一进入城中,姬枫就匆匆往刺史府赶。
刺史府中校尉林立,戒备还算森严,不过这些校尉却拦不住姬枫。姬枫这两年之中钻研最大的便是萧毅教给自己的剑法。越钻研,也越懂这剑法的精髓,这是真正的刺杀之法!
影刺五绝击,邺城最好的刺客才会的技艺,最顶尖的杀人之术,暗杀之法无出其右。萧毅与张临远对战的时候,正面出击,凭借张临远如此绝顶的刀术尚且不能逃脱,如果暗中击杀,还有谁能逃过萧毅的那一剑。
姬枫的技艺虽然差萧毅甚多,但是他的对手也不是张临远那样的人物。潜入刺史府,姬枫轻车熟路,这不是他第一次来刺史府了,两年间,姬枫已经来这里数次,早已探明了刺史府。
此行北往,生死难料,也是做个了断的时候了!
姬枫抽出‘饮血’,慢慢潜入管元盛的房间,管元盛在名剑门的修行已经满五年了,半年前便已经结束修习留在家中。姬枫快步走在地板之上,却没有一丝声响,如果可以看见姬枫的脚,会发现姬枫腿上的肌肉时而紧绷时而舒缓,仿佛呼吸一般自然。
踏入床前五步,姬枫猛地跃起,这一跃依旧没有声响,饮血刺进管元盛的心脏,姬枫的身体血液没有滚烫,反而冰冷了下来,姬枫是第一次杀人,但是熟悉地仿佛刻在骨髓中,管元盛两年圆睁,似乎不敢置信,姬枫只也是冷冷地看着他。
管元盛觉得有些熟悉姬枫的这种眼神,他曾经两次在姬枫的眼中看见这样的眼神,似乎有什么东西要跳出来,那必将是震惊世人的东西,现在它已经开始逃出来了……
这一剑是了为自己。
紧接着姬枫潜入刺史管漕的房间,苍龙牙一挥便划过刺史管漕的咽喉,管漕是死在睡梦之中的。
这一刀是为百里归尘。
刺杀这两人后,天已将将亮,姬枫忙潜出城外,骑着追影,向着北行的路,向曹牟才追去。
第三十四章 权蕴寒()
姬枫追上曹牟才的时候,日已上三竿。
路中,曹牟才的车队很是显眼,数十辆马车,鼓鼓囊囊,几乎占了半条路。看到姗姗来迟的姬枫,曹牟才倒没有生气,反而笑道:
“侄子,你这样骑马可不好,人累,马也累。”
姬枫并未骑过马,之所以第一次骑马便能驾驭追影如此桀骜的马,靠的是蛮力。一夜间,追影跑得路绝不少,姬枫力道不凡,能够长时间压制追影,但是追影也不轻松,姬枫也能明显感觉出追影的速度慢了不少。
“骑乘之术,讲究恰当,太过软弱,马会欺你无力,但也不能过分霸道,马会受累很多。”曹牟才对追影有几分心疼。“现在天气热起来了,车队慢行,最好的骑乘之法是‘小颠’,手臂收缰,上身笔直,两脚微微蹬着马鞍。”
姬枫按着曹牟才说的做,跟着曹牟才的身边,果然少了不少颠簸。
“侄儿,怎么这么迟才来。”
“处理了一些事。”
“我也不能一直‘侄儿,侄儿’地叫,张掌柜听了肯定说我占便宜,还没有问你的名字呢。”
姬枫沉吟片刻说道:“姬枫。”
曹牟才的脸上闪过一丝惊讶,马上恢复了平静,但姬枫能看出曹牟才并不畏惧自己。
“我说呢,张掌柜哪来的侄儿,原来你是姬枫,这两年你在广桦城的名声当真响亮。夜半之时,若有婴儿啼哭,常能听闻其母威喝,‘再哭,姬枫就来了’,后生可畏啊!”曹某才竟然还有兴致调侃姬枫。
姬枫虽被仙师称为恶鬼,但声明本不至于如此狼藉,这还要多亏了管漕父子在广桦城中的通告文书,才将姬枫描述成十恶不赦的恶鬼。
“你不怕?”姬枫问道。
“我当然不怕,我是去过邺城的人。
在邺城,最好的刺客叫作影刺,也称为鬼,鬼在邺城是最珍贵的东西,是邺城的权柄,仙师称你为恶鬼,岂非是鬼中帝王。
七年前,邺城最好的刺客叫‘萧鬼’,他刺杀别人,百姓称为‘鬼上身’,因为没有人能发现他何时出手,也没有人能出他手中逃命,只是后来他失踪了,张掌柜也是那个时候离开邺城的。
和我进行交易的人,可是邺城最有名望的侯爷孟离君,号称留鬼不留人,手中钱财无数,但不供养宾客,也不供养美人,只供养刺客。云华城的帝王虽然很厌恶孟离君的作为,但是无可奈何,只能默认孟离君的行为。
张掌柜待你如侄儿,我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我这些马车鼓鼓囊囊的都是织锦,而且还不是一般的织锦,乃是‘坠羽纱’,这种轻纱仅比‘月灵轻纱’稍稍逊色,但也是不可多得的东西。
坠羽纱的纹理便如羽毛一般柔顺,仿佛天上落下的羽毛,若论纹理之细密,这坠羽纱比月灵轻纱还要更胜一筹。孟离君也是看上坠羽纱这点,否则以孟离君的家财,月灵轻纱照样买的起。”
曹牟才说起这孟离君唾沫横飞,一幅与有荣焉的模样,仿佛是他在一掷千金,而不是孟离君。
姬枫听着曹牟才的话,倒也有趣,等到中午,一行人已经能够看到下一座城青竺城的城郭了。不过这时候,后方突然响起马蹄声,十数名广桦城的校尉驾马而来。
“停下,停下。”校尉之中传来喝令之声。
曹牟才忙叫马队停下,看到跟上来的校尉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