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第一百三十九章 狩猎区的故事 十三 好狗不挡道()
连续被眼前的人挡路两次,回之这才抬起头来,是胡渣男。
胡渣男还是穿着那身衣服,趾高气扬地用鼻孔看着他,怒张着眼睛,嘴角向下。
他这家伙,难道想在人这么多的地方开打?那会伤及多少无辜,我可不能让他乱来,回之想。
于是沉下嗓子,紧盯着他的两眼说:“我劝你不要在这里搞事。”
“我搞了又如何?”
“你若搞事,就冲我一个人来,伤及他人算什么武神。”
“呵,假惺惺。伤及别人管你什么事,你瞎操什么心。”胡渣男丝毫不留情面地回复他。
“哼,原来可能不关我的事,但既然你遇见我了,我就不会坐视不理。”
“你不觉得这话很可笑吗?分明是你把我引来的,现在却说和自己没有半点关系,哈,这就是你所谓的不管你的事吗。”胡渣男鼻孔一呼一呼地收缩着,好像就要喷出鼻屎似的。
“你。。要打就打,少废话。”回之有些被激怒到了。
“等的就是你这句话。”胡渣男似乎已经真的做好了要开打的准备,已经做出了想要放下餐盘的动作。
这时候,两人的耳边传来了一句话。
“回之!”
是珍珍。
两人齐齐回头,看向了珍珍。
珍珍昨天一宿没怎么睡,半夜醒来了好几次,一看表,都是4点,5点,终于到了6点,她再也睡不住了,她转过身看看身边睡得想死猪一样的冯君华,蹑手捏脚地从被子里爬出来,瞧瞧地提着鞋子穿好衣服离开了酒店。
今天是周末,原本应该是睡个懒觉的日子。珍珍在往常周末如果不是和冯君华在一起睡懒觉,便是在自己的家里睡懒觉,打个哈欠伸个懒腰,紧接着慢悠悠地起床,弄个早点,看看书或者电视,心中几乎没有什么忧虑,度过一个愉快的周末。
可是今天却与往常不同,她在最后终于认识到,她失眠了。
至于为什么会失眠,也许是因为放了回之的鸽子,为什么放鸽子会让自己失眠呢,珍珍的心里有些疑惑,并惊讶于自己的身体反应。
“珍珍,你怎么来了?”回之见到珍珍之后,收回了方才的一时冲动,认真地问着。
在一旁的胡渣男见到珍珍后,也收起了刚刚恶狠狠的表情,转眼就变成了一只伪装的大白兔,说道:“珍珍小姐,早上好。“
“嗯。”珍珍轻轻地点了下头,转头对回之说:“昨天说了要和你吃晚饭的,既然吃不了晚饭,那就吃早饭。”
珍珍看了看回之盘子里的东西,说:“这么多东西,你才吃这么点,哪够。再多拿一点。“珍珍说完便弯腰拿起放在取物台上最近的一个盘子,想要再去帮回之挑选更多的菜。
胡渣男原本的确是想开打的,但是见到夏珍珍小姐对回之这般热情的模样,姑且打消了开战的念头。
“夏珍珍小姐,如果你有什么需要服务尽管吩咐。”胡渣男恭敬地说完后,便转身离开,战斗也要挑选一个好时机才行。
珍珍手里端着盘子,认真地看着熟食热菜区那些肉品,夹了好几条香肠和培根在碟子里,直到装不满了才回头对回之笑笑说,我们走吧。
两人找了一个靠窗的空位坐了下来,由于是在郊区,依山傍水,外头的风景独好。
珍珍坐在回之的对面,回之坐在珍珍的对面,珍珍把盘子里一大半的香肠全部都夹给了回之,只留一根在自己盘子里,说:“这一些,你要统统都吃了。”
“珍珍姐,这么多,我吃不掉啊。”回之抓了抓头发,看着子盘子里瞬间食物爆棚,不知该如何下口。
“怎么会,用嘴巴,一口一口地吃,就好了啊。”珍珍笑笑说。
有珍珍小姐姐陪伴的早餐,真是美好啊,原本回之以为自己要一个人渡过寂寞的早晨,珍珍小姐姐的突然出现,给这早晨带来了一轮彩虹,彩虹在回之的头顶心上化过,不注意看还能看到许多爱心泡泡。
两人吃着早饭,回之询问起昨天被压在树干下那人的伤势情况,珍珍摇摇头一脸惋惜告诉回之,那位总裁极被告知要明确截肢,不然性命会有危险。
截肢?这是回之想也不敢想的,一个人失去了双腿,那与废人有何区别,是胡渣男毁了这位总裁的未来,从珍珍和酒店总负责人的口中听来,这人是有社会身份与地位的,一旦面临失去双足的事实,那还有什么未来可言呢。
想到这里回之气愤地握住了勺子,差一点就要把勺子给掰弯了。
珍珍告诉回之,韩总裁性命能救回来就应不错了,到医院的时候已经重度昏迷状态。
回之此刻在心里想马上把胡渣男撕成碎片,他两眼寻找着胡渣男的影子,发现他正在若无其事地给用户端茶倒水,呵,这是会装。
后来珍珍唠起家常,说道昨天出门送回之前,外边的风特别大,把天台上的桌椅板凳全部都刮翻了,还来不及收拾,并说自己一个人弄不来回之回去之后,再帮忙一起打理好。
回之爽快的回答没有问题。
风大,这两个字突然在回之的脑袋里越放越大,直到两个字可以撑满每个脑回路。
他记得他昨天看过天气预报,是晴天,无云,温度20度,并没有标记有高级大风。
他也记起了,珍珍昨天在出门之前,也是被大风刮的头发凌乱,裙摆四起。
他也记起了,前天和今天外头一丝风都没有。
也就是说,大风只是个巧合,在胡渣男昨天对人下毒手才发生的巧合。
那么极大的可能便是,是胡渣男掀起的这场大风!
回之被自己推论给惊讶到,猛然抬起头,再次看向胡渣男。
他已经心中有数,胡渣男,看我怎么收拾你。
在饭快要吃完时,回之冷静地告诉珍珍自己已经发现了第三张卡片,想请求离开一会。
珍珍听了表示这么突然,并想要一起去,不过被回之拒绝了。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1
第一百四十章 狩猎区的故事 十四 做梦()
回之拒绝了珍珍请求,珍珍只得作罢,她心里有那么一点小不悦,我大清早地过来,这么快就把我晾在一边,臭回之。
待珍珍离开之后,回之主动走到了胡渣男的面前,拿起一个空的玻璃杯,举起来在胡渣男面前晃了晃,里面还流淌着牛奶的残液。
“牛奶喝完了,麻烦再给我倒一杯。”回之说道。
“那边有牛奶桶,您可以自己取用。“胡渣男假装绅士地回答。
“不用,我只需要你帮我倒。”回之的语气不容质疑。
“你,我劝你不要没事找事。“胡渣男怂了,回之他是发现了什么吗,一向看上去胆小如鼠的他,居然向他挑衅,他就这么有自信能打败我?哼,怎么可能。胡渣男此时的心里还是那般狂妄自大。并对自己的罪行无所感知,他体内有戾气,他杀人是对的,他是武神,他也没有必要受那么多凡人约束,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废话,是谁先找事?你不是害怕了吧?“回之两只俊俏的眼睛死死盯着胡渣男的两眼,冒出了少有的杀气。
“我害怕?怎么可能!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你难道忘记了?你是不是还想再尝尝我拳头的滋味。”胡渣男有些被激怒了。
“等的就是你这句话。”回之说道,随后将手中的玻璃杯一松,幸好胡渣男眼疾手快,才将玻璃杯接住,回之走出了餐厅,并再次走到了他们第一次开战的地方,那个地方没有什么人。
胡渣男接住杯子后的心脏跳了个大动,这小子,是你自己找死的,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他把自己的外套卸去,松开了手腕处的扣子,还有领口的扣子,大摇大摆地走出了酒店。
见到回之已经站在那儿等候他多时。
“你今天是吃了雄心豹子胆了。”胡渣男指着回之鼻子说道。
“那有如何,亮出你的招吧!”回之一喝,右手插进了口袋。
嗨一——胡渣男的拳头越发变大,拳头张大成了脑袋,远看就像一块质地坚硬的石头,他那嗜血欲杀人的模样,就如同当日那般可怕。
他脚下生风,向回之奔来,眼看没有几步就要将拳头落在了回之的身上,靠近胸膛。
回之迅速从口袋中掏出卡片,并按照火羽指导的姿势,抛出卡片,口中喊道:“去吧!雨霍。“
雨霍在卡片落地之后现出真身,挡在了胡渣男的面前。
“呵呵,换家伙了。不过换了也没有用,你一样会输,一样会死!”胡渣男的戾气已经完全被唤醒了,他已经忘记了自己曾经是人的肉身,只想把眼前看到的东西敲击成碎片。
“想杀我的主人,做梦!”雨霍跳起身子,用手比刀一般地直击胡渣男的手臂,想阻止如石头般的拳头。
不料他的攻击力没有胡渣男强,这里力道就和蚊子叮肉一般,不同不痒。
哈哈,就这点本事,还想打败我,笑话。胡渣男随即转身把拳头指向了雨霍。
小心!回之喊道。
雨霍连退几步,手掌与手掌之间形成了防护网,来抵挡胡渣男的攻击。
雨霍的防护网是水做成的,一个个细小的水分子紧密排列地组合在一起,一圈绕一圈,迅速地旋转着,就像龙卷风的旋涡一般,能将拳头吸进去,能将人吸进去。
就这招式,还想防住我,做梦,胡渣男毫不犹豫地把拳头冲向那防护网,本以为可以冲破防护网,直击雨霍的身子,将他捣个稀巴烂。
就在自己的拳头快要接近防护网的时候,意外的事情发生了,防护网将他的拳头侵蚀了,那张大的拳头如同滴蜡一般地被融化了。
我靠,为何会这样!胡渣男的眼里充满惊恐,不敢相信自己眼前发生的状况。
他不信邪地再将拳头向里戳去,可是腐蚀依然没有停止,更多的蜡滴在了地上,越来越多,越来越稠,奇怪的是,滴在地上的蜡并没有留下痕迹,而是化作灰尘一般消失不见了。
啊——疼痛的叫喊从胡渣男的脖子里发出,他仰起头,痛苦地叫嚷着,他终于将手收了回来,但为时已晚,他拳头早已变得残破不堪。
快,用大招!回之乘胜追击,一声令下,雨霍立刻明白了回之的意思,点点头,收起防护网,双手张开旋转成球后举向天,顿时乌云密布,天色灰暗。
胡渣男握着他已残破不堪的拳头手腕,看着天上的变化,终于露出了惊恐的眼神。
不——他默念。
只见在雨霍的召唤下,密密麻麻如同黄豆般大小的雨很快从乌云中落下,哗哗哗,哗哗哗,雨水敲击在地面,溅出了水花,淋在了胡渣男的身上,打出了窟窿。
不错,是窟窿,回之没有看错,他眼看雨水将胡渣男的身体戳成个箭靶子,胡渣男已经一点还手余力也没有了。
他哭丧着脸,看着回之,五官越来越模糊,四肢已经渐渐融化,很快地,他整个肉身就如同人间蒸发一样,不见了。
回之踩着雨水,走到了胡渣消失的地方,看到水塘中躺着一张卡片,果然,你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