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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间已经是傍晚五点,太阳已经慢慢的从天边降到了地平线之下,落日余晖,分外美丽,阳光照射在爱丽丝的头发上,让回之觉得既温暖又漂亮,既迷离又动人。于是乎,他没有拒绝的爱丽丝的要求,他愿意去跟爱丽丝去一个他没有去过的地方。
他点了点头,回答说:“那好吧,你带我去看一看,你说的地方到底是什么地方?”
于是爱丽丝高兴的捂住了嘴,两只手放在了她的丰厚的嘴唇上,随后张开双臂,像小鸟一样的原地转了一个圈,头望着天空,十分的俏皮可爱。
不得不说,回之在那一刻有那么一丝动心。
这个时候,爱丽丝看了一眼旁边的双人租赁自行车,她举起的小手,指着租赁自行车对回之说:“我们骑这个吧。”
回之愣住了,说;“什么?骑这个?我从来没有骑过自行车。“
然后爱丽丝噗嗤的笑了出来,说:“不会也没关系,很简单的,你跟着我就行啦。“
然后回之只好点点头,说:“那好吧。”
于是回之站在一旁,愣愣地看着爱丽丝把租赁自行车给解锁。
爱丽丝站在了自行车的前边,并坐在了自行车的前座,回之见了呆在那里,一动也不动。
爱丽回头看了眼回之傻傻模样,对他说:“你别光站在那儿啊,你坐在我后面。”
回之这缓缓的坐到了双人自行车的后座上,坐上去的时候他问:“是这样吗?”
爱丽丝说:“没错,是这样。”
“那接下来应该怎么做呢?”回之问。
“你不要紧张,你跟着我就行啦。”于是乎爱丽丝两脚叉开坐在了自行车的前座,把控着自行车龙头。回之则坐在她的后面,他意识到。他得抓着爱丽丝肩膀或者腰部,才能保持平衡。
我的天哪!这是在干什么,我居然要扶着她,我才能起这个自行车这到底是什么玩意儿。回之心里一百个一万个疑问,不过他还是没有问出来。
爱丽丝在前面领着他骑着自行车。
回之确实从来没有骑过自行车,哪怕是在古代,他也没有骑过类似自行车的玩意,来到芝符宝,也从来没有骑过自行车。这下可难倒了他,所以说在一开始爱丽丝想要登腿前行的时候,回之根本不知道该怎么操作,而且他也没有扶住安丽斯的肩膀和或者腰部,所以说第一次尝试完全是失败的,两个人几乎要摔在地上爱丽丝忙用一只脚支柱的地面,说:“哎,你小心一点儿,你要是在这样子保持不好平衡的话,我们就要摔倒了。”
回之有些失落,然后问:“这应该怎么做呀,这个太难了,我学不来,我不要学了。”
然后爱丽丝对他说:“傻瓜,你再尝试一下就好啦,学东西哪有这么容易,哪能一次就成功的呀,而且你说你之前没有学过吧?那更要试一下了。”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第一百八十八章 发觉()
回之听了才勉强回答说:“那好吧。”
这一次,他试着把双脚放在了自行车的脚凳上,双手扶着爱丽丝的肩膀,这时候爱丽丝一个劲儿地踩着脚踏,向前冲去。而回之,他尽力的让身子保持平衡。
别看爱丽丝身子弱小,力量还是很大的,居然能够保持车的平衡。然后回之在爱丽丝的带领下,两人一起平衡了自行车。在共同努力下,两个人倒是真的能够平稳地骑着自行车,在街上飞了起来。这种飞不是那种费力的飞,而是一种悠扬的,轻松的,在街上驰骋的舒服的飞。
这种感觉难以名状,回之这个时候扣了扣自己的心门,问,你现在觉得快乐吗?他听到了一个声音,那个回答是,没错,我现在觉得很快乐,哪怕就那么短短一段路程。可就在这时,一个味道打断了他的这种想法,一让人觉得种恐怖的味道,那便是他来到伦敦的第一天,他在这片土地上的第一个脚步,所闻到的第一缕气味,是那种诡异的香味。不错,他坐在爱丽丝的身后,爱丽丝头发上竟然散发出这种味道,他不禁倒吸一口冷气,这个味道真的是从这个女人身上发出来的,他的嗅觉灵敏,他不会记错的。
没想到这个味道竟然是从爱丽丝的身上发出来的,回之感到浑身颤栗,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他突然停下了脚步,而且两个人差点再次摔倒在马路上,爱丽丝觉察到了,她回头问:“你怎么了?“
回之倏地一下子从自行车后座上跳了起来,说道:“没事。我要回去了。“然后爱丽丝犹犹豫豫地觉得回之好像发现了什么,但是她依然装作不知道的样子,于是乎,爱丽丝主动说:“既然你累了,那你就早点回去吧。那个地方,我改日再带你去吧。“
回之应了一声之后便说了一声好。
然后爱丽丝提出要带回之回酒店,因为她看的出来回之并不认识这里,他不知道这里的路线,位置,与人的沟通都有基本的困难。但回之还是拒绝了,在爱丽丝的再三的劝阻下依然没有用。
随后,爱丽丝只好自己离开了。回之回想着第一次在这片土地上闻到的味道,以及那个叫爱丽丝的女人味道。
这时候他倒吸一口气,这种味道,没错,是从她身上发出来的,而且不只是她的身上有这样的味道,连整个伦敦的空气当中也弥漫着这种味道。
随后他汗毛竖起,难道这空气中的味道是她所带来的?显然回之也被自己这个大胆的假设给吓到了。
于是,他决定先回酒店休息下,好好捋顺思绪,弄清楚这其中的关系,再进行下一步的行动。
女人身上的味道和大街上的香味,这两个之间到底有什么联系?为什么会从她的身上发出这样的味道呢?
他由于在这儿的确没有认识的人,而且也不认识路。
于是,他打开了手机,找到了钟会主任电话。幸好他之前存过钟会主任的电话,在关键时候派上用场,他打电话给,请求钟会主任来在他现在这个地方接他回去。
钟会主任感到非常奇怪,说:“怎么你在外面呢?珍珍不是休息了吗?你怎么一个人跑了出去?”
然后回之告诉了钟会主任实话,钟会主任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一回事。
就在刚刚,钟会主任也拿到那份名单,他在名单上面检索了一下,发现这个女人之前确实也从来没有出现过,而且是在一个偏远国家的医生的名下,只是一个助理,也就是说,她并不是那种专业的医生,也并不是那种能力非常出色的医生,只是一个医生带来的小助理。
现在已经是研讨会开展的第六天,这个时候,冯君华也有了行动,他收到了吴皓给他的邀请函之后,顺理成章的来到了L敦。于是他心里默念,珍珍啊,你等着我吧,你可别想逃出我的手掌心,你一定会是我的未婚妻,我的女人。冯君华自信的笑了笑。
冯君华和他的老同学,吴皓约在了一家饭店里见面。两个人一见如故,谈笑风生地说起了校园时的往事,吴皓夸他聪明才智,冯君华夸他年轻有为,在国际律师事务所干的这么出色,并且有这么重要的一席之位,说发一个邀请函就发一个邀请,还不带一点含糊,老同学就是老同学。
其实吴皓这边,对于他来说虽然不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但也要动用一些权力,而且看在冯君华是他老同学的份上,所以才同意做了这样一份有一些伪造嫌疑的邀请函给到冯君华。
然后吴皓他个人是有些好奇的,说:“你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东西呢?你可以直接告诉我吗?”
冯君华呢,本来是不想告诉他的,于是他有些支支吾吾。吴皓看到他支支吾吾的样子,便觉得,他猜的果然没有错,他果然是有其他原因才要特地跑到伦敦来的。
于是吴皓坐在位子上的时候,身子向后面靠了靠,口里说:“你既然不说,我也不会逼你,这毕竟是你的私事,我作为老同学,已经能帮的我都帮你了,你不愿意告诉我的话,那我也没有办法。”
冯君华看到老同学这般言辞,觉得有些为难,既然如此,我莫不如告诉他一点吧,毕竟他这个忙,也确实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帮他的。
然后他身子向前靠了靠,两手合拢放在嘴巴上,目光向下方看了一会儿,然后再扫到吴皓的两眼上回答说:“事情是这样的,其实我是想看着我的未婚妻。”
“未婚妻,没想到你已经快结婚了。吴皓倒是有些惊讶,没想到是喜事,“这有什么好隐瞒呢?”
冯君华听了心里是高兴的,但是实际上他知道现在处境很危险,就是说珍珍和他的感情关系并不像以前那么牢固了。
然后冯君华勉强的扯了下嘴角,笑了下,说:“哪里的话,还没有呢,只不过已经谈了是有段时间了。”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第一百八十九章 疯子()
吴皓多了下嘴,问:“那现在那个女孩儿怎么样,她有什么想法吗?应该是个很不错的人吧?能被冯君华这样出色的人看重。”
“嗯,还行。”冯君华简单地回答道。
吴皓继续开问,说:“那个女孩儿是做什么工作呢,家里背景怎么样?像冯君华你这样家境殷实,背景雄厚的同学,那必然要选择一位配的上你的妻子啦。”
只见冯君华勉强地扯了一下嘴角,说:“还好还好,也就是。”说道这里,冯君华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是夏建国的女儿。”
吴皓听后立马露出了惊讶的表情,哪怕是身在国外,他也知道夏建国是谁,他可是国内鼎鼎有名的地产商大亨,家财万贯,若是能娶得她的千金,可是件大好事啊,不知道能省了多少的辛苦力呀。
接着,吴皓这才点点头,明白了冯君华为什么要这样执着的追求她,跟着他的未婚妻,应该谁说,即将是未婚妻的女朋友,来到了这个国度,甚至放下了手头的工作,还向他这个老同学请求一个邀请函,他就要要用一个合理的理由来到这个国度,来拴住这个女人。
说实话,吴皓也因此对这个被冯君华看中的女人感到了好奇,不仅仅因为她是夏建国的女儿,他对于富家子弟的女儿,这个身份也感到非常好奇,因为他之前也从来没有接触过这类的女人。
随后,吴皓又问:“那她是做什么的呢?”这问题方才君华没有回答他,于是他又问了一遍。
回之回答:“他是外科医生,而且是一位十分出色的女生。”然后吴皓就更加地吃惊了,没想到还是位外科医生啊,不得了,在爸爸这么强大的情况下,自己还这么努力用功。
“外科医生可不好考吧?”吴皓发出了疑问。
冯君华笑笑,回答说:“没错,她很努力,也很聪明,的确是自己坚持要求去当外科医生。”
吴皓接着说:“哎,难怪你会这么看重她呢?看来是位很优秀的女孩子呀。”
然后,冯君华笑了笑,说:“嗯,好像是呢。”
这个时候,冯君华不免回想起了往事,他发现了珍珍的种种好,与她本身种种美好的地方,他怎么会与聂小环做出那样的事呢!他忽然有些怀疑自己,忽然觉得更加对不起她了。
在以前,他从来没有觉得自己和聂小环的事情是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