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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风的速度非常快,甚至一些夜里正在疾驰的出租车都赶不上他。
可就在他走出小区后,秦风并没有注意到,他自己的身后,一辆挡着车牌的黑色面包车跟在了他的后面,一直跟随着秦风来到了人迹罕至,甚至鸟都不拉屎的郊区。
朱雀市的开发挺好的,市区开发完毕之后,迅速的向着郊区的方向发展,可是北边儿的这个旧城区开发难度实在是太大了,市里一直死死的拖着,没有继续建设的打算,不是钱不到位,而是如果按照这个方向扩展的话,那么久不可避免的要经过这个臭名昭著的‘死坟’。
朱雀市所有的商人都知道那是个邪异的地方,人们都说那里闹鬼,死过不少人,即便是政府将那里的地价落得已经低的可怜,几乎快要白给了,可是依然没有人过问。
钱的确是好东西,可是命才是最重要的。
即便你钱再多,没有命也是白搭。
血淋淋的教训就摆在那里,谁敢为了几个破钱去招惹那些脏东西。
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可是鬼也能给钱招祸。
特地从网上搜了那个死坟的传闻,秦风确定那里肯定有厉鬼似得脏东西,他不仅不害怕,还非常喜欢,因为巨蛋就喜欢吸收阴气。
似乎感受到了主人今天晚上要带它大吃一顿,巨蛋身子不停的颤抖着,显得十分兴奋。
今夜乌云蔽月,连一点儿星光都没有,夜色黑的有些吓人,幸好秦风提前做了准备,带好了手电筒,他开着手电筒,奔跑着前进。
走了大概半个多小时,才到达了目的地。
死坟就是一座荒废的工地,里面杂草丛生,工地里面还有一些生锈的钢筋铁板啥的。
一块块的,十分厚重,这些东西拿出去破烂都能上好几万。
可是这些铁板就这么放在这里,根本就没有人敢动,因为曾经有个捡破烂的因为贪财跑到这里捡了一块铁门回去了00块钱,结果到了第二天,那个捡破烂的就横死在了街头,死状凄惨,并且法医都检查不出具体死因,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最可怕的是那个收废品的小贩在当天下午两点,也在家中上吊身亡了。
被捡破烂偷走的那扇铁门也不翼而飞,后来有人说看到那铁门又回到了这死坟里。
可是铁门那么重,它又不是人,究竟是怎么回来的?
难道它会飞啊?
自那天起,这处死坟便成为了朱雀市的禁地。
看着这面积不小的废弃工厂,秦风可以想象的到当初开发这里的老板是投入了多大的资金,可惜了,选错了地方。
秦风一步一步的朝着工厂的深处走去,借着手电筒微弱的灯光,倒也不会担心会碰伤自己,而此时,还有五分钟,就要到午夜十二点了。
午夜时分,死坟外面一片沉寂,像是一处被密封的空间一样,与外界隔绝,听不到半点儿动静,就连风刮起的声音都是那么的微弱。
就在这时,五个穿着西装、打扮的一副社会青年的家伙从黑色面包车上跳了下来,为首的一个是一个纹身青年,如果秦风此刻站在这里的话,肯定能够认出来这家伙,他就是前几天刚被秦风暴打一顿的王荣耀。
王荣耀表情狰狞,一副森冷的模样儿,有着一股生人勿进的气势。
跟在他后面的四个家伙也全都是面露凶相,个个不是善茬儿。
“耀哥,咱们还追嘛?”一个小混混走到王荣耀的跟前,看了一眼面前荒废的工厂,声音有些哆嗦道。
“你他吗怕个几把啊?都到这里了?不追怎么行?”王荣耀气得一巴掌扇在了这个小混混的脸上,咒骂道。
“可……可是大哥,这可是咱们市有名的凶地啊,他既然进去了肯定活着走不出来,咱们就在这里等着吧。“那名马仔摸了摸被打的脸,解释道。
其他几个人也都是一脸恐惧的模样儿,没办法,死坟在朱雀市的名声实在是太响亮了,由不得他们不害怕。
“麻痹的,那个王八蛋当初可是差点儿把我打死,这笔账先不说,今天我大哥王风范还接到了付家大少的电话,说要给这小王八蛋一点儿教训,如果我们没完成任务,你们也知道我哥的脾气,到时候要是被废掉一条胳膊,那可就不值得了。”王荣耀哼了一声说道。
几个小混混听后,身子一愣,想起王风范平时凶狠的作风,不禁打了个寒颤,可是死坟的传言也不是空穴来风,若是真的闹鬼,自己这群人不是主动找死吗?
王荣耀看到他们这个样子,顿时凶神恶煞地骂道:“草,怕个屁,我们这么多人,是鬼,老子也要把它给活捉了,老子捉了这么多年人,还从来没捉过鬼呢,正好见识一下。”
几人闻言,胆子也壮大不少,深怕在兄弟面前露了怯,以后肯定被笑话死。
“好,我们听荣耀哥的,进去把那小子做了,这荒郊野外,而且又是凶名显赫的死坟,正好毁尸灭迹,即便被人看到了,别人也肯定会以为是鬼魂干的。”那个小混混附和道。
王荣耀舔了舔嘴角,赞道:“不错,有点脑子,这小子不去其他地方,专门来这里,简直就是自寻死路,我大哥交代的这件事若是办好了,重重有赏,知道吗?”
“知道。”
“走,快点进去,别让那小子跑了。“几人手持棍棒砍刀之类的武器走向了废弃工地的中心。
秦风手中的电筒就像是一盏明灯,给王荣耀这一行五人指引了方向,他们担心被发现,所以根本没有打电筒,而是直接摸黑追过去。
深一脚浅一脚,他们渐渐就快到了秦风的附近,只见秦风站在一块荒地上,这快荒地与其他地方很不一样,其他地方杂草丛生,那里却是光秃秃,地表漆黑,就像是泼了墨水似的。
王荣耀这群混子没有察觉到这块荒地的诡异之处,而是激动地冲了出去,脚步声终于引起了秦风的注意,一束手电筒的亮光射了过来,几人立刻暴露了,他们索性也不再躲藏,大摇大摆地向秦风走去。
秦风原本在等坟地里的厉鬼,猛听见身后悉悉索索的声音,以为是厉鬼出来了,心头却疑惑不是还有一会儿才到十二点吗,这群厉鬼也出来太早了吧。
他运转起体内的灵气,转身就向后打出去一掌,却发现灯光下不是厉鬼,而是五个手持凶器,面色不善的大活人。
“你们是什么人?”秦风喝问道,难道是抢劫?那这群人胆子真大,抢到这里来了。
王荣耀上前一步,用手遮挡住刺目的灯光,凶神恶煞地说:“小子,胆子不小,见到你荣耀爷爷我竟然还不跑。”
“我为什么要跑?我看应该是你们要跑才对,这里马上就会有鬼出现,你们若是再不逃,可就晚了。”秦风好心地劝道,奇葩的是,他并没有认出王荣耀是谁。
第三百四十四章 鬼魂游荡()
王荣耀这句话说的不错,有些时候,人比鬼更加可怕,最毒乃人心,看来这个混子也知道这个道理。
秦风闻言脸上露出无奈的表情,摊开双手,淡淡道:“既然你们不信我那我也没什么办法,你们就自己在这里待着吧,等到鬼真的出来后你们想跑都没机会了。”
“草!你个小臂崽子,不要在这里胡说八道,吓唬劳资了,我告诉你,劳资七岁的时候就在坟地里睡觉,可不是吓大的。“王荣耀好似炫耀般的说道。
然后不屑的哼了一声道:“臭小子,你是想用这种方式把我们吓住,然后好趁机逃跑吧?哼!门儿都没有,今天劳资就亲手把你在这死坟地里宰了,然后亲眼看看你死了之后会不会变成厉鬼来找爷爷我索命。”
秦风听到王荣耀的话后双眼一凛,从对方的话中可以听出,这群人并不是来劫财的,而是奔着杀了他的目的。
看来应该是自己从家里出来后,对方就一直跟着他来到了这里。
“我说呢,死坟这个鬼地方平常连个鸟都不从这里拉屎,今天是个什么日子,怎么会出现这么多胆大的家伙呢,原来你们是冲着我来的。”秦风恍然大悟道。
但是他的脸上却没有露出畏惧的神色,反而饶有兴趣道:“想杀了我也可以,不过你们总要让我死个明白吧?咱们好端端的,井水不犯河水,你为什么要杀我?”
秦风的话刚一落下,王荣耀的表情忽然变得异常狰狞,怒气冲天道:“王八蛋,这他吗才几天啊,你就不认识我了?”
王荣耀说着,将自己的上衣扯了下来,露出了胸前纹着的大老虎。
秦风看到那纹身,眉头不由的皱起,双眼瞬间睁大,有些惊奇的叫道:“难道你是?”
“他吗的,终于认出来了,现在死心了吧。”王荣耀看到秦风这个反应,得意的说道。
可是秦风接下来的话却直接让他的身子来了个趔趄。
“你丫谁啊?身上纹着一个小猫咪,在这里装他吗社会人?神经病!”秦风淡淡的骂道。
“艹!你他吗耍我是不是?劳资是王荣耀,市区王风范的表弟,你得罪了不该得罪的家伙,死就是你的下场,下辈子投个好胎,眼睛睁大点儿,不是什么人都是你能够招惹的。”王荣耀狞笑了一声,一想到待会儿秦风这张欠揍的脸蛋就要被他打烂,他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
他这一笑,周围的马仔也附和的笑出了声,尖锐的笑声在这空旷的工地上显得十分响亮,听上去有些毛骨悚然的感觉。
“市区?王风范?啥玩意儿?谁啊?”秦风挠了挠头,不解的嘟囔道。
“草!你他吗还在这里装傻,我表哥的名字是你叫的嘛?难怪我表哥让我收拾你一顿,居然这么狂妄,你特喵全是自找的!”王荣耀大声呵斥道。
秦风皱着眉头在脑海中思考了一下,终于想起来王风范是谁了,以前听任长城说过,吕家家主手底下培养了一个市区黑道的老大,应该就是这个叫什么王风范的家伙。
可是自己好像没有招惹他吧,他为什么派人来对付自己?就因为这个没有丝毫用处的表弟?
想了下,秦风觉得不太可能,这么一个垃圾,不值得王风范对自己下手,又或者说王风范已经知道了自己安排任长城去吞噬吕家势力的事情了?
不应该吧,如果他知道了这件事儿,首先找的应该是任长城啊,怎么自己一点儿消息都没有收到呢。
难不成是吕显义?上一次吕显义设计陷害自己,可是却被陆天擎出面给阻止了。
自己跟吕显义的仇恨不共戴天,对方想要杀自己,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可是仔细一想,秦风又李可否定了这个念头,吕显义跟他交手过好多次,派这么几个虾兵蟹将来对付自己简直是来找死。
“唉!猜谜底果然不是我的强项,还是等忙完了这一阵,自己亲自去吕家当面问他好了。”秦风摇了摇头,索性不在浪费脑细胞去纠结这个事情了。
看见秦风自顾自摇头,一点儿紧张感没有的样子,王荣耀是彻底的怒了,他感觉到自己的威严受到了严重的挑衅,自己可是来杀你的啊,你这个失望的反应是怎么回事儿?看不起劳资?真是反了天了!
现在的人们,面对死亡都是这么淡定吗?
“喂,臭小子,如果你死之前不想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