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确定?”
他点头如捣蒜,说话喑哑:“确定,很确定!”
这妖怪莞尔一笑:“嗯,很好。那么,你没用了。”
任胖子脸色变了,还没等求饶的话说出口,这妖怪伸出左手,握掌为拳。只听“喀啦”一声,任胖子的颈骨居然平空往外一折。看那扭曲的角度,显然是不见活了。
这家伙,好狠!
随着任胖子脖子发出的松簦∠猩砩鲜适币欢叮ё×礁鲂◎鹧拖铝送罚肷聿度缟缚贰;持辛礁鲂⊙捕兜煤芾骱Γ馊床皇俏弊俺隼吹摹Q矍暗拇笱置挥惺樟惭悄芄桓惺艿蕉苑缴砩锨看蟮钠ⅰ�
“你。”这妖怪终于转向她了,声音中听不出喜怒,“和他们不是一起的么,为何提醒我?”
她这才抬头望了他一眼,马上又垂下了脑袋:“这位公子,我与他们不是一路的。我和弟弟们昨晚错过了宿头,又被狼群追赶,见这里有火光就过来借宿了,哪知道他们不是好人!”咦,这妖怪的瞳孔居然是暗红色的,在这黑夜里很不明显。
“我们的马儿还拴在那边。”这红衣妖怪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果然看到众多高头大马旁边站着一匹老弱弩马,十分醒目。这匹老马刚到营地就被英伟的同类踢了好几脚,只好孤独地站到一边去,现在怯怯地伏着脑袋,无精打采。
于是,这妖怪轻轻“嗯”了一声,知道她没有说谎。否则兵贵神速的马贼怎会带着弩马上路?
她诚诚恳恳道:“多亏公子赶到,否则那人”她伸手指了一下地上那具满脸横肉的尸体,“那人就要轻薄于我了!”
这红衣妖怪微笑了下,看来心里很受用,随后大步走向麻袋倒提起来,里面的东西哐当当掉得满地都是。
借着营地的火光,她能看到这里头有黄灿灿的金条、白花花的元宝,还有各种珠翠、首饰、奇珍,甚至还有几幅画轴。这些东西任谁拣去了,也能花差花差很长一段时间。
但这妖怪俯下身,在财宝里挑挑拣拣小半天,哪一样也没看上,反倒皱眉凝思起来。跳动的火花映得他的面庞晦暗不明,另添一种闪烁不定的艳丽。
她在心里啐了一口。他长得也太妖孽了吧,虽然他本来就是妖孽。皮相能生得这么好看的,她见过的人里也只有长天能与之相比了,哪怕是邓浩商队中见过的张生,也没有他这般绝色。
漂亮妖怪转了转眼珠子,抬头问她:“这群马贼之前杀了一队人。你知道尸体在哪儿么?”
她点头如捣蒜。一定要让人家知道她是有用滴,这样安全系数才会更高。
她领着妖怪走到了那丛灌木里,扒开面前的枝叶伸手指道:“就在前方。”
既然来了这里,那红衣妖怪也不须她指引,翩翩然走了过去。
狼群已经饱餐一顿,现在正守在尸体旁边休息。这里的大餐足够吃上两三天,在没有彻底啃尽最后一丝肉之前,它们是不会离开的。荒野生存不易,它们吃饭尤其仔细。
这时见到红衣男子,群狼立刻站起,露出了森森白牙以示警告。结果这妖男只瞪了瞪眼,妖气外放,狼群瞬间像霜打过的茄子,原本炸开的毛发都伏低下去,眼中的凶光也收起。那匹大黑狼轻轻呜咽了一声,毫不犹豫地率头转身就跑,尾巴在两腿之间夹得紧紧地,神态仓皇。
动物的本能,果然比人类灵敏了许多呀。
地上的倒霉蛋早被马贼洗劫得一干二净,其中一人身上衣服还被剪破了,露出好几个暗袋。红衣男在尸体中翻翻捡捡,眉头却皱得越来越紧。
终于,他翻动其中一具尸体,发现它身下压着两株细嫩的植物。长天眼力好,看出这仅仅是两株青绿色的小苗,不过食指长短,茎上只粘着三片狭长的叶子,每片叶上都有细小的锯齿。
它们原本被手绢包起,结果马贼掏出来一看,这玩意儿不值钱嘛,就随手扔到一边去了。这两株粉嫩嫩的植物落到地上,先被尸体压扁,又由着狼群在这里挤踏了几个时辰,已经被糟蹋得面目全非,嫩叶被扯掉一半,细茎也折了。最糟糕的是,小苗的根部原本是被人完整取出的,现在也断成了好几截。
谁都能看出,这两株小苗已经活不了了。
红衣妖男的脸色终于变了。他咬着牙,怒气冲冲从齿缝里挤出两个字。距离很远,只有长天能听得明白:“该死!”
他提醒宁小闲:“这妖怪发怒了,你小心些。”
她不敢再看,转过身将两只小蝠妖抱在怀里。所以红衣妖男转头望过来时,看到她背对着自己,正在轻声安慰两个娃儿:“别怕,姐姐在这里,明天早上一切都好了。”
“她看到我寻的东西没?不可让天下知道这东西入了我手。”他思忖道,转念又一想,“看到又怎样,这苗根本也活不了。”哎,空欢喜一场呀。他轻轻叹了口气,将手上的小苗扔到地上,转身走了回来。
“你。”声音从宁小闲前方传来,她抬头一看,这妖怪居然已经直直地站在她面前,“为何要易容?”
他果然看穿了她的伪装。
她小声回答道:“为了路上行走方便,免生事端。”唉,自己小清新的外貌妥妥地被这妖男碾压,他若换起女装,那必会是倾城的绝色。
“若公子今晚不来,明晨就是李梦雪丧命之时!公子救命之恩,小女子真不知何以为报!”她的眼中满是诚恳。其实这家伙若不来,她还要烦心如何脱身。当然,这本不是问题,反正她现在也不是以本来面目出现,届时往神魔狱中一躲,这帮马贼只会以为大白天撞见鬼了。
第141章 我饿了()
赶紧将他对付过去吧。只要面前这祖宗转身离开,她就可以带着老马快乐前进了。
“哦?”没想到这妖男兴致勃勃,露出了一口银牙,“不知何以为报?那我便来替你想想。”
呃,她将马屁拍到了马腿上了么?她不过是个普通凡女,他却是只大妖怪,这种举手之劳还需要她报答吗?太小气了。另外,这人在十息之前不正在暴怒么,怎么变脸变得这么快?
她却不知道,眼前这红衣妖怪脾气虽然诡谲多变,但最是务实,既然手里的小苗已经回天乏术,那转而寻找其他线索便好。他一向不耐烦搭理人类,今次不知道为何,看到她总觉得这女子有些古怪。他一眼就能瞧出宁小闲是个纯正的普通人类,身上没有半点灵力,可是总有些什么地方不大对劲儿!
他是妖怪,若见着了古怪的人事,也不必去查证什么,直接挥手灭了就是。今日,他反倒不打算这么做。
“嗯。”他抚着下巴沉吟道,“这样如何,你陪我走上一段路吧。”
纳尼?她大惊之下抬头,眼里全是掩不住的讶色:“恩公,我……”她看到对面的红色瞳孔露出兴味满满的模样,于是赶紧改口,“我怕跟不上你的速度!”他刚刚走进营地的模样太风|骚了,速度确实也太快,她跟不上的。
这风|骚男伸手一指:“那儿不是有马?你骑上便是。”
好吧。她也无话可说了,“恩公”要她陪他走一趟,她敢说个不字?这人长得比她还好看,她需要担心自己的贞节么?
“好吧。”她怏怏地走了过去,将所有马儿的缰绳都解开。“快跑吧,你们自由啦!”然后挑了两匹看起来最精壮的,连同那匹老马一起拉了过来。总不成她骑着马儿跑,然后“恩公”在地上走吧?她很狗腿地想。
“这是何意?”红衣男指着老马问道。
“这匹马儿载了我一路啦。它年纪这么大,跑不了多快了,留在野地里是活不了的。”她想把老马拉到人类的聚落区。
他瞟了她一眼,没说话。拉过一匹良马骑了上去。
“呀。恩公,等等!”她用最快的速度将散落在地上的金银细软挑贵重的收拾起来,费了许多力气才将大口袋系在马背上。又将两只小蝠妖抱上了高头大马,最后把老马的缰绳系在自己这匹马儿的鞍上,这才翻身骑上。忙完这一切,她已经累得气喘吁吁。额角也冒出了汗。
“财迷。”红衣男咕哝一声,驱马向前。
她是个凡人耶。当然要有点凡人的样子。宁小闲潜意识里知道,这妖怪对自己生出了好奇,这可不是什么好事!她表现得越贪财,他就会越轻慢她吧?
这骑上了好马。才真正有“来去如风”的畅快感啊,并且马背上也不那么颠簸了。身后的老马放蹄疾追,勉强能够跟得上。
她原本担心跟着红衣男会走上回头路。哪知道他选的方向,也正是往西而去。照这样奔跑下去。不出两天就会离开奉州地界了。
她策马疾奔,而长天正在转述温良羽的看法,显然两人之前已经作过交流了。
她最想知道,长天刚才所说的“涂山后裔”指的是什么?他此时正在解答:“所谓涂山后裔,就是狐妖一族。上古,夏族的大禹娶涂山族女子为妻,这女子便是九尾白狐。此后,狐妖族就将自己称为涂山后裔,以证明自身血统的高贵。这红衣小狐妖的气息浓烈,显然血统纯正,妖力也不弱。我没见到他的原形,不知道他到底属于哪一支系,但想来天狐的可能性最大。”
她恍然。怪不得这红衣男生得如此妖媚,原来只公狐狸精。
“据温小子所说,他从尸体上翻出来的小苗,从形状来看是茶苗。照此推断,多半就是温小子种在岩城里的灵茶茶苗了。这才引得炼神期的狐妖亲自来追。”
情报有限,长天端出两人研究好的结论:“温小子说,这灵茶是种在一处极偏僻的山坳里的,除了他之外,那里只有温格和吴管家去过。现在温格已死、温小子在逃,这茶苗只可能是吴管家拿出来交给这些人的。”
“如此看来,岩城内一定发生了重大变故,吴管家才会偷偷托人将茶苗带出。可惜这帮人运气实在太差,走到半路上就被马贼撵上杀掉了。”他顿了顿道,“当然,没遇到马贼也会被这小狐妖逮着。他不知怎么晓得这秘密的。嗯,我推测是他抓到了吴管家,用了什么法子逼他说出来的。”
温良羽斩钉截铁地说,吴管家对他忠心耿耿,因此这狐妖指不定怎么折磨他了。可是这消息没必要透露给宁小闲知道。
其实,他们的推测确实接近了事实。自那日温府事变后,附近各大势力纷纷驾临岩城,清虚门不过是个中下游门派,很快就失去了对岩城的掌控力。经过近一天的争吵,各大仙派和妖宗要求清虚门拿出灵茶的种子。然而这东西,清虚门怎么取得出来?
正在推诿期间,有人发现城外浓烟滚滚。大伙儿赶过去一看,竟是一处不起眼的山坳里,有大片茶田已被烧得一干二净。这放火之人在田里洒满了菜油,岩城最近秋风大起,又有半个月都不曾下雨,空气干燥不少,火借风势,竟然将茶田烧得丁点儿不剩。
看到这里,众人哪里还不知道这儿种的就是灵茶!如果茶株还在,了不起连根挖回去,以仙家之手段,尤其是手里握有小洞天的仙派或妖宗,等上小几个月也就结籽了。然而这一把火烧掉的,却是所有人的希望!
当下就有许多宗派咬牙切齿地发布了通缉温良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