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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跑完步,林蓬将李时珍安置在一大片草地上,他则去买饮料。待他买饮料回来的时候,他的身后多了一个人,那个人就是岑溪。那个时候,她跟岑溪还只是“最熟悉的陌生人”,岑溪胸前挂着一只笨重的单反,她二话不说,紧靠着李时珍坐了下来。林蓬将一瓶雪碧递给李时珍,解释道:“买饮料的时候遇上的,她非要跟过来。”李时珍仰脖喝了口雪碧,什么也没说,却听见身旁那女孩用不卑不亢的嗓音说:“橙汁,果粒橙。”林蓬看了看李时珍,两人面面相觑,最终,林蓬将本属于自己的果粒橙给了岑溪,又对李时珍道:“我去去就回。”说完,他就走了,留下曾经一时敌对的两人。
李时珍想到这里,嘴角渐渐上扬。
“你干什么?!”听到咔嚓一声,李时珍回过头愤怒地瞪了眼岑溪,只见她正端着镜头在偷拍她。
“你的侧脸很好看啊,”岑溪毫不知耻地说,“主要是你身后那片绿油油的草地造成了色彩的反差,所以显得你的侧脸真好看。”
李时珍什么也没说,只是默默地扭过头去。
“等照片洗出来了,我一定给你一张。”岑溪继续道,现在回想起来,她好像始终都是大喇喇的,像个男孩子一样,也从未见过她显露出羞耻心。
咔嚓,又是一声。
李时珍那张愠怒的脸扭过来的时候,再次对上了一只黑乎乎的镜头和一张笑得极其灿烂的脸,李时珍不知为何,莫名其妙地一阵反感,“你再偷拍别怪我夺了你相机毁了它!”她恶狠狠地说。
“瞧,我就说嘛,尽管咱俩挺像的,可你比我爱生气多了。”对于李时珍的威胁,岑溪丝毫不以为意。
“的确,咱俩挺像的,你比我豁达,我也承认,但我比你的性格好多了。”李时珍有了一决高下之心。
“你是比我性格好,可是我比你有人缘多了。”岑溪不屑一顾地回敬她。
“你是比我有女人缘,可是我比你有男人缘多了。”李时珍道。
“你是比我有男人缘,但我比你快乐多了。”岑溪道。
“也是,你比我活得潇洒,自然是比我快乐些的。”李时珍忽然道,岑溪愕然,怎会想到李时珍如此轻易认输,然而,紧接着,她立马悟出一个道理,李时珍,比她想象地更加豁达和包容——那个人居然在热火朝天的争辩中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缺点,并且勇于承认。在这点上,岑溪觉得自己无论如何也比不上她,岑溪是豁达的,然而,她的豁达却是建立在完整的尊严的基础之上。倘若谁伤害了她的尊严和她的骄傲,她一定不会轻易罢休。
“较之我自己,我还是更喜欢你。”李时珍更没想到岑溪会如是说,她愣了愣,忽地被一个人抱住了,她惊呆了,然而,半秒后,她反手回抱住了岑溪。这是无声的友谊,在日常的对决中慢慢衍生出来的感情,这才是最真挚的友情。
三个人一直在草地上从早晨坐到中午,中午的阳光实在灼热,终于将他们逼进竹林深处。在竹林的小径上,岑溪拉住路上的陌生人,请他帮忙拍一张合影。于是,这张珍贵的合影诞生,而李时珍珍藏了它多年。它是她和林蓬爱情的见证,更是她跟岑溪友谊的标志性起点——尽管她们很久以前已经在心中将对方视为朋友。
抽离出残片的记忆,是很痛苦的,因为好的记忆虽然美好,却与坏的记忆互相粘连,抽离出美好的,必定扯动着丑恶的。
这口箱子中大多数是恋爱期间李时珍送给林蓬的礼物,从小纸条到贺卡,从自己织的手套和围巾到攒钱买下的一条万宝路香烟和一只zippo打火机。李时珍想起那个时期的自己,真是纯情得可笑!几乎每个节日,不管是西方的还是中国的,只要是节日,李时珍总是变着花样儿地送林蓬礼物,涵盖衣食住行,她简直是超级保姆级别的。然而,再去看林蓬送给她的,分手后,她本想收拾出林蓬送过的礼物一股脑全扔掉,找来找去,只找到了一本相册和一双蛇皮手套,分别是在22岁和23岁生日的时候收到的,别的再没有。
李时珍看着眼前这些旧物,仿佛看到了自己的真心——正躺在垃圾堆中,胸前挂着牌子,上书:失物招领。她的真心恐怕早被她遗弃了吧,只是她一直不敢在胸前挂上那个夸张到令人羞耻的牌子。
她将箱子里的东西分门别类,分别收入不同的抽屉里,她狠不下心来去丢弃过去的自己,只好将她分散地封存在各个角落里,再也不允许她出来就是了。然而,手套和围巾,她打算就此扔掉,那条万宝路香烟,她看了许久,最后决定给陈可汗打个电话。
作者有话要说:
☆、送你万宝路
她很快拨通了他的手机号,不知为何,在他面前,她感到很自在。比如现在,她随手拨了他的电话,没有丝毫踌躇,也没有考虑到他或许不抽烟,更没有想到或许他会瞧不起这盒万宝路香烟。
她只是拨了他的手机,而且,电话通了。
“别告诉我你又在我家门外吧?”陈可汗没好气地说。
“不是门外。”
“难道是楼下?”
“当然也没有,”李时珍笑道,“呃,我想问你……你抽烟吗?”
“正常男人都抽吧,不过是喜欢不喜欢的问题。”
“我这里有一条,不,不到一条了,七八盒万宝路香烟,送给你怎么样?”李时珍说道。
“为什么送烟给我?”
“大概因为……不送给你,我也无人可送。”
“你倒真是诚实。”
“我就当你在夸我咯,”李时珍俏皮一笑,试探道:“要不然我现在给你送过去?”
陈可汗在电话那头扑哧一声笑了,李时珍清楚地听见气息在他的牙齿缝中辗转的声音,接着听到他说:“李时珍,你不会是在找借口吧?”
“找什么借口?”
“找借口来我家啊。”陈可汗的口气似有些害羞。
“我疯了?!大晚上到一个男人家里投怀送抱?!”李时珍无奈地笑笑,她是这样的性格,若是真的对某些人感兴趣,她恐怕早收敛成了最矜持、最优雅的淑女,反而对待自己的朋友,她才会显露出最真实的一面,比如说一张爱调侃、爱开玩笑的嘴。
“我才是疯了呢。”陈可汗说着,那话中却透露出一丝苦涩。
“就这么说定了,烟就免费送给你了,改天见面的时候拿给你。”李时珍已经准备结束谈话,她的一天已经足够丰富,也足够令她疲乏了,她困了,准备睡觉了。
“你可真够朋友的,别人都劝着我不要抽烟,你倒好,免费送烟上门,生怕我得不了肺癌似的。”陈可汗忽然有些失落,然而,李时珍困倦极了,哪还有听出他口气不对的敏感。
“晚安了,陈可汗,祝你做个好梦。”
“晚安,李时珍。”陈可汗挂了电话,站在落地窗前,望着楼下的万家灯火,怔怔地出神。良久,他回头望了一眼客厅里的白皮沙发和李时珍盖过的毛毯,遥望过去仿佛她还睡在那里一样。
的确,李时珍睡了,自然是睡在自己家中。
早上是被铃声吵醒的,却不是她的闹铃。李时珍在床上翻来覆去地挣扎,最后没能抵挡门外人的固执,她屈服,披上外衣,趿拉着拖鞋,起身开门。
“谁啊?”
门开了,露出一个熟悉的身形和一顶酷酷的鸭舌帽,帽子的主人的脸掩藏在帽子之后,李时珍伸出手一把抓过去,豪气万丈地将鸭舌帽抓在自己手心里,一边笑道:“陈可汗,别逗了啊。”
“你怎么知道是我?”陈可汗郁闷地甩开李时珍的手,径直走入她那三十平米的小屋中。
李时珍一时愣了,末地,她也跟着诧异了半天,自语道:“为什么?……其实我也不知道,反正就猜到你啦。”
陈可汗的诧异只有一瞬,紧接着,他倒是自觉,脱了皮鞋,绕过李时珍,赤脚进屋。
“你来干什么?”李时珍关上门,追上他问道。
“拿我的烟啊。”
“这么爱抽烟!”李时珍感慨道。
陈可汗没有回答她,而是绕着她的小屋走了一圈——当然,那并不花费时间,一圈下来后,他在李时珍那个微型布艺沙发上找了个空位坐了下来,接着,他像变戏法一样,从身后拿出一只瘪瘪的手提袋,“有碗吗?”
“难道你带了早餐?”李时珍抑制不住的兴奋。
陈可汗看着她的眼神颇为鄙视,李时珍拿了两只碗过来,陈可汗一边往其中一只里倒八宝粥,一边埋怨她,“你一个二十五岁的女孩平常都是怎么过日子的啊?!”
“轻松过日子啊。”李时珍恬不知耻,大言不惭。
陈可汗似乎也察觉到跟她沟通没有任何效果,于是便放弃了。现在,手提袋中所有的食物皆摆在了茶几上,李时珍仓促洗漱完毕,在陈可汗身边坐下,嘴里不住分泌唾液,两眼冒着光。早餐除了粥之外,还有两个肉饼和一份青椒肉酱拌面——李时珍最爱的食物之一!
陈可汗含笑看着她狼吞虎咽的样子,仿佛在宠溺着从前父亲买给自己的那只金毛犬。李时珍三下五除二就将食物消灭干净,她喝白开水的时候,竟然还满意地打了个饱嗝。
这自然引起陈可汗强烈的不满,“喂,李时珍,我好歹也是个黄金单身汉,你这个未婚大龄剩女注意点自己的形象啊!”
李时珍继续喝水,然后打了个更大更响的饱嗝,无所谓地看了一眼面如死灰的陈可汗,终于爆笑起来。
“烟呢?”陈可汗跳起来,“把烟给我,我立刻就走。”
李时珍指了指门口鞋柜,陈可汗冷哼一声,站起来去拿烟盒,拿到烟盒后,他顺势在门口穿了鞋,推门就要走。
“等等我嘛!”李时珍叫住他,“你开车了吧?好歹把我捎到最近的地铁站!”
陈可汗满脸不可思议,这个女人……但也无可奈何,只好先下楼发动车子。李时珍以男人的速度迅速穿好职业套装,又随性地将头发挽在脑后,淡妆是肯定要化的,又怕陈可汗等不及,她只好拿了化妆包打算在车上顺便解决。
她风风火火地闯进陈可汗车中,偷偷打量了下陈可汗的表情——眼睛木然,表情呆滞,幸好,幸好,她在心里说道。车子发动后,很快就达到了一百码左右,加速虽快,驶地倒也平稳,待车子驶上高架后,李时珍才从包里拿出眼线笔和睫毛膏,怕吓到陈可汗,所以粉底和隔离霜在屋内已经涂好,礼貌起见,她跟他打了声招呼,“我要化眼线了,别急刹车。”话音刚落,她的手指已经在熟练地扒眼皮了,另一只手则娴熟地握着眼线笔,流畅地一笔下来,从眼中部到眼尾,再一笔,从眼角到眼中部,稍微修饰,部分加粗,不过半分钟时间,她的眼线化成,眼睛显得有神了不少。
“化妆真是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