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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魔法时代-第6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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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脸上勉强露出了一个艰难的讪笑,很缺乏底气地对卓卡克说:“额好吧,卓卡克,也许我喝得有点多,就算是酒后失言了。”

    酒馆老板卓卡克见到那中年大汉忽然服软,一下子也是愣住了,伸出肥大宽厚的手掌,在他脸上拍了拍,见他也没什么反应,于是就说:“嗨,你这家伙今天的酒量好像差了很多,既然喝多了,那就赶紧滚回家睡觉,千万不要躺在路边的长椅上,或者是垃圾箱旁边儿,要不然你家里那位水灵灵的小老婆,还要三更半夜地出来找你”

    “知道了。”那位中年大汉小声地应道。

    “哎呦,这都不发火儿!”说完之后,卓卡克‘哈哈’的大笑。

    我心中腹诽:这位酒馆大叔,笑点真是好低。

    这时候,耶基斯已经坐在吧台前面,对着眯着眼睛盯着伊芙,也不说话。

    反倒是伊芙,直接在一只大木桶里倒出满满的一杯大麦酒,推倒耶基斯的面前,顺便从吧台下面拿出一小盘小鱼干儿,然后才问:“要不要来些烤肉和麦饼?”

    等到美妇人伊芙滚烫的眼神看过来,耶基斯反而是变得有些腼腆地低下了头,不敢与之对视。

    “嗯,两份!”耶基斯就坐在卓卡克的背后,沉闷地对伊芙说道。

    那女人看到耶基斯一副老实样子,嘴角眼眉间都隐隐流露出妩媚的笑容,勾得耶基斯老脸竟然有些微红。

    我不禁有点佩服耶基斯学者,这位明显是闷骚型老男人,居然敢在人家男人在场的情况之下,跟这位叫伊芙的女人搞暧昧,也算是够刺激的了。

    虽说一位魔法师贵族勾引平民良家妇女不会获罪,一旦传出去也会被人指责的。

    不过,这明显不是需要我考虑的事儿。

    这时候,我绝对不能坐到耶基斯的身边,傻乎乎地和他一起闷头吃烤肉麦饼,然后喝得微醺,之后擦擦嘴走人。

    所以,我插进卓卡克和那位中年大汉之间,将装满金色酒液的酒瓶直接放在吧台上,笑眯眯地对着半醉半醒间的酒馆老板卓卡克说:“卓卡克大叔,我给您送酒来了。”

    看到我忽然出现在他的眼前,卓卡克兴奋地‘哈哈’大笑,指着那位中年大汉得意地说:“我说你怎么忽然认怂,原来是看见我的合伙人,怎么,不想尝一杯美味的金苹果酒再走?”

    那位中年大汉原本有些神色讪讪地,想要借故溜走,我明白他的心思,他是不愿意惹上一名魔法师贵族。其实他想多了,我可没那么小气,本来嘛,说起来我也算是晚了那么一两天,受人非议也在情理之中。

    他脚步虚浮地摆了摆手,身体有些摇晃,就要从高脚椅上下来。

    这时候,卓卡克‘啵’的一声,已经将那瓶金苹果酒的软木塞拔出来,伸手在吧台上抓过一只透明的小玻璃杯,小心翼翼地给自己倒满一杯,立刻,那种带有苹果味的无比香醇的气息从酒杯里传出来。

    那位中年大汉闻到了这股酒香,他停下了脚步耸动着红红的鼻头闻着酒香,忍不住对卓卡克说:“确定是两银鏰一杯?”

    “没错”卓卡克笃定地说道。

    中年大汉喉结动了一下,好像吞了口口水,有些犹豫地说:“好吧,也许我应该尝尝,闻起来好像挺香的啊!”

96。再遇肖恩() 
站在傲慢之塔四层的外侧回廊上,第五区的景致尽收眼底。

    临街而建的那些风格迥异的建筑,囊括了整个格林帝国南北东西各个省份的建筑风格,有些建筑的尖顶上耸立着金属铸造的塑像,有些建筑的圆顶上还会飘扬着家族旗帜,有些建筑的平顶上则是植满了各色的绿植与厚如毛毯般的草坪,草坪上摆着白色的线条简单的桌椅,运气好的话还能看到躺在长椅上晒太阳的美丽姑娘。

    纵观第五区被纵横交错的石板路分割得无比整齐街道,那些房屋栉比鳞次的排列着,最繁华的榆林大街左右两侧,在每一寸土地上,挤满了形式各异的店铺,街上的行人如织。

    两旁的京桃花已经凋谢,飘落满地的粉色花瓣儿仿佛在一夜间消失,只有一些灌木矮墙下面的泥土里,有一些花瓣残存的痕迹。

    每年春季从无尽之海上刮来的东南信风会持续到初夏的时节。这里视野开阔,因此风很大,我的手里紧紧地攥着一张羊皮纸,柔软的羊皮被风抽打得‘啪啪’作响,身上的丝质魔法长袍紧紧地贴在身上,呼吸着这儿的心想空气,昏昏沉沉的脑袋终于变得神清气爽。

    那张的绘有‘灵活思绪’的羊皮纸上的魔纹,已经完全超出了我现在所学的知识,看到那么多高级魔法符文组合在一起,那张羊皮纸上的图案,对我来说犹如一部天书。

    第四件魔纹构装是一顶宛如精灵弓箭手带的锥帽一样的皮质头盔,很多在格林帝国的上层贵族之间流行的时髦服饰,都来至精灵族的艺术之都布宜诺斯,所以一些专供贵族们使用的魔纹装备,不仅仅需要良好的属性,还需要精美外观,以及精湛的制作工艺。

    按照耶基斯的想法,这套魔纹构装的帽子最适合用狗头人皮革缝制,这种拥有初级智慧的亚人族制成的皮革制成的帽子,制作成功之后,会增加一点智慧属性。无奈那位神秘的金主却认为头上戴一顶狗头人皮帽,不符合他的贵族身份,坚持不肯接受这种‘卑劣肮脏洞穴矿工’皮帽。

    最后经过耶基斯的一番争取和协定,那位神秘的金主终于妥协了,同意用鱼人皮革制作这顶需要增加一些智慧属性的帽子。

    金主的理由很奇葩,那位金主认为鱼人是鱼,而狗头人是人,头上顶着一只狗人的帽子,一定会被朋友们鄙视,话说回来,他这个观点,我是赞同的,换成我,也绝对不想要一顶狗头人皮的帽子。

    只不过临时更换皮革,对我来说,并不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儿,不仅之前耶基斯的设计需要全部被推翻,而且最令人头疼的是鱼人皮外面还有一层细鳞,如果不能把这层细鳞处理好,是没有办法的制作魔纹构装的,一想到鱼人皮革上面无数因鱼鳞而形成无数菱形方块儿,我的头就要大三圈儿。

    对于豺狼人、狗头人、鱼人这些亚人族,严格的说起来,要算是兽人族的一个旁支,它们没有建立自己的文明,属于低等级智慧生物,它们的体貌特征和生活习惯还保存着很大的兽性,鱼人族甚至不敢使用火。部落兽人们不认为这些亚人族是自己的同类,兽人部落那些萨满们比谁都痛恨这些低等智慧的生物,因为总有外族人将它们混为一谈。

    狗头人是这些亚人族中最强大的一脉,这与它们的生活环境有很大关系,它们喜欢生活在幽暗而凉爽的洞穴隧道中,在四通八达的地底隧道里,到处都有狗头人的踪迹,它们脑部开发程度,远高于嗜血儿贪婪豺狼人以及贪生怕死总喜欢待在水里的鱼人。

    由于这些亚人族是低等智慧型生物,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从某种生存角度上来说,为了能够战胜自然界中更强大的天敌,这些族中在衍变过程中,受到大脑局限,它们的皮肤上出现了某些天然的纹理。

    经过无数魔法学者先辈们的研究,人们逐渐的发现用亚人族生物皮革制成的防具上,居然有微弱的智慧属性,戴上一顶这种皮革制成的帽子,可以让思维更灵活。

    这时候,那些人族的魔法学者才无语的发现,兽人部落的萨满们早已经掌握了这个秘密。

    揭开了为什么兽人萨满长老在战斗中,腰带上总会挂着一个狗头人头骨印记或者背上戴着整条狗头人皮。

    那些强壮的兽人萨满长老,可以在肩膀上扛着巨大的图腾法柱,带领着无畏死亡的兽人战士,在战场上所向披靡。

    这顶‘鱼人风帽’如今已经在帝都最大的制皮店铺里赶制,不会超过明天下午就回送到我们的手上,这时候,耶基斯学者在实验室里苦思这顶鱼皮帽魔纹构装的设计方案,反倒是我在他旁边看了一会儿,就感觉头晕脑胀,那些魔纹的理论已经完全超出我的认知。

    忽然间,觉得自己变得无所事事,随意的在傲慢之塔四层闲逛,竟然走到了外侧回廊里。

    若不是如此,我恐怕很难以这种鸟瞰的视角,领略帝都第五区的街景,看着远处如同蚂蚁一样大小的行人们,心中感慨万千。

    在图书馆里泡上一个下午,是个不错的主意。

    皇家魔法学院

    午后的图书馆,学生们逐渐开始变得多了起来,他们默默地走向魔法区域,挑选自己想要的魔法书,坐在阅览室里的沙发上,安静的看一下午书。新入学的魔法师们,多半会寻找一些关于魔法技能的心得体会的书籍,眼下正是学习新魔法的阶段,这类书对于魔法新生帮助最大。

    我用十点积分兑换了一本,刚刚翻开第一页,就让我不禁皱起了眉头,我已经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心知这是一本高级魔法符文书籍,所以我才会选择带有详解的。

    我觉得通过书中的详细解释,自学那些高级符文应该不算太难。

    可惜事实上,我想错了,翻看这本书的时候,感觉就像是在看天书,那些繁杂的线条让我眼前一片眩晕。我知道这是超越等级范畴,越级学习高等魔纹所带来的不良反应。

    诺亚穿着一身考究的贵族式燕尾服,笔挺地西裤和长筒马靴让他显得英俊非凡,他本来就是一位颇有贵族气质的少年,他将头凑过来,看了一眼我手中捧着的魔法书,

    一副不解的神色,对我翻了一个白眼:“吉嘉,那是咱们学院二年级才要学习的课程,你现在学它干什么,你还嫌现在的课程不够看吗”

    我扭头扫了一眼他手里的,对他反问道::“那你手里的这本又是什么期末考试,有说要考组合魔法吗”

    诺亚却不时地将头瞄向阅览室的门口,那边沙发卡座坐着一位神情专注的漂亮女孩儿。

    我看她有些面熟,稍微的回想一下,才恍然记起她好像是叫雪丽。纽曼,在开学典礼上曾有过一面之缘,后来又在剑与玫瑰社团武馆的报名处打了个招呼,她是火系一班的学生,不过好像最近在社团武馆里,也见过她的身影。

    她应该也是剑与魔法社团的新成员,看着诺亚穿戴整齐,将自己打扮得如此骚包,我的心里忽然升起了一种感叹:春天来了。

    卓卡克大叔中午的时候,让人带过来一个消息,小酒馆里的金苹果酒非常畅销,他想再预定一桶金苹果酒,似乎他还有一些其他的事,只是隐约地在信上说想要面谈,希望我有时间能够去小酒馆里坐一坐。

    如今卓卡克大叔的那个小酒馆的名字越来越响亮,傲慢之塔周围的很多酒客们,都知道那个小酒馆里不仅仅拥有麦香味十足的大麦酒,还有两银镚儿一杯的高级金苹果酒,这种品质的金苹果酒,在帝都众多的小酒馆中,绝对独领风骚,这直接导致每天晚上小酒馆几乎座无虚席,很多新面孔都会因为独一无二的美酒,慕名而来喝上一杯。

    绝大多酒商认为,帝都的平民式小酒馆中,像金苹果酒这样动辄二十几银一瓶的高档酒很难会有销路,因为那些工薪阶层的贫民一个月的薪资大概不足以买得起两瓶这种高档酒。

    因此很大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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