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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部落大冒险-第129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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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风云眯着眼睛,打量着下方聚集在虱子怪尸体周围的寄生虫,目光从它们的身上缓缓滑过。

    等到他将它们都看了一遍,两只原本显得黯淡无神的眼睛突然迸射出了两道精芒,紧接着,他的双脚在毛发上使劲一蹬,嗖地一下,就像一支被强弩射出来的箭矢,向寄生虫们冲了过去。

    在俯冲的过程中,他拔刀出鞘,快速挥舞,一道道半月形的刀芒飞射而下,将空气都给切了开来。

    不过仔细看就会发现,这些刀芒多而不乱,每一道都有固定的目标,下方的寄生虫们无一遗漏。

    。

第两千一百六十七章 变异的清气() 
刀芒过处,寄生虫们纷纷倒地,几乎无一幸免,唯一闪避开来的只有那只跳蚤模样的怪物,不过它也没有能够全身而退,一条腿被刀芒切了下来。

    跳蚤怪受伤之后,凶性大发,非但没有逃走,反而凭借着弹跳力好的能力,弹射而起,迎着风云冲了过去。

    它在冲向风云的过程中,它的身体中也冒出来了银光,不过与那只被风云劈死的虱子怪不同,银光没有离开它的身体,而是紧紧地附着在了它的体表,让它看起来闪闪发光,好像是由纯银打造而成的。

    跳蚤怪的速度非常快,以至于撕裂了空气,发出了刺耳的尖啸,尚未靠近风云,一股强大的风压就向他迎面扑来。

    风云似乎早就预料到了这一点,一点不慌,冷静出刀,在极短的时间内,连续劈出了十刀,也就是有十道刀芒飞向了跳蚤怪。

    劈刀完成的同时,风云空着的左手在胸前一按,依稀可以看到有金光从他的掌指间闪动,然后他就像不是按在空气中,而是按在实体上,整个到飞而起,速度竟然并不比跳蚤怪慢上多少。

    跳蚤怪没有能够接近风云,实际上在它遭遇风云发出的刀芒的瞬间,它就已经注定死亡的结局了。

    风云向它发出的十道刀芒是大有讲究的,不仅封死了它靠近风云的可能,而且还将它的所有退路都给断掉了。

    无论它是选择继续攻击风云,还是进行逃避,它都必然会和刀芒遭遇,并且还不止一道。

    风云在刀法上之上下了那么大的功夫,可不仅仅是能够发出了刀芒这么简单,他对刀的运用才是最可怕的。

    等到跳蚤怪从空中落到了银色巨狮的皮肤上的时候,它已经被风云发出来的刀芒劈成了好几块,已经死得不能再死了。

    风云在一根毛发站稳了脚跟,看着下方全被死于他的刀下,无一幸免的寄生虫们,微微点了点头,似乎对自己的表现还比较满意。

    在攻击虱子怪遭遇了它体内冒出来的银光的阻挡之后,风云立刻对银光进行了分析,并且想出了破解之法。

    当然了,他要是使用刀意的话,破开银光将会变得非常容易,但是他却没有选择这么做,除了担心会引起银色巨狮的注意之外,还有消耗了刀意,恢复起来难度比较大。

    对付像虱子怪这类的怪物的,也不值得他去消耗宝贵的刀意。

    不用刀意,却要破开银光,也没有难倒风云,他只做了一件事,将刀芒进行了压缩。

    这么做除了可以让刀芒变得更锋利之外,也可以让它和银光的接触面变得更小,同样的力量下,接触面越小,压强越大,破坏力也会越大,上学学到过的知识,他还是记得的。

    事实也证明,风云的做法是对的,被他压缩之后的刀芒果然破坏力大增,至少被虱子怪尸体吸引过来的寄生虫们再也难以抵挡它的锋芒了。

    压缩后的刀芒的表现也让风云的野心变得更大了,想要杀死更多的寄生虫,这样他就有机会获得更多的晶珠。

    所以,他在杀死了被虱子怪尸体吸引过来的寄生虫们之后,并没有急着从毛发上下来,而是站在上面继续等,等其它的寄生虫自投罗网。

    不知道是不是周遭的寄生虫就只有这么多了,风云等了一段不短的时间,也没有再看到有新的寄生虫赶过来。

    他想了想,绝对不再等了,毕竟他杀死寄生虫只是顺便,他跑到了银色巨狮的身上,是为了搞清楚究竟是什么东西拥有这么大的吸引力,竟然让如此之多的怪物想要靠近它。

    纵身从毛发跳了下来,风云采用了一贯的方法,将图腾之力外放,化作两只大手,在死掉的寄生虫们的大脑中翻找了起来。

    为了提升效率,他将外放的图腾之力一分为二,每一部分都化作了一只大手,难度是大了不少,但是经过他的一番练习之后,现在他已经能够自如地控制两只大手了。

    很快,风云就有了收获了,他在他最先杀死的那只虱子怪物大脑中发现了一个晶珠,不过它和他从之前被他杀死的怪物体内获取的晶珠有着明显的不同。

    它除了个头变得更大了之外,还变成了银色,尽管还远远达不到纯银的程度,但是依旧足以让它和风云之前获得的晶珠区分开来了。

    风云看着躺在由图腾化作的金色大手掌心中泛着银光的晶珠,心中不由得泛起了一丝急切,想要搞清楚它和他之前获得的晶珠有什么区别。

    他忍住了,还有其它的寄生虫还没有处理呢,它们体内应该也是有晶珠的。

    他在其它被他杀死的寄生虫的体内也都找到了晶珠,它们和他从虱子怪体内获取的晶珠大同小异,唯一区别那就是银色的浓度而已。

    将所有的晶珠都收入了乾坤袋,风云只留下了一颗,就向他之前选定的位置赶了过去。

    他准备一边关注银色巨狮要带他到什么地方去,一边研究银色晶珠。

    银色巨狮还在向前奔跑,除了速度快了一点,其它的怪物多了一些,似乎并没有不同,风云就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了对银色晶珠的研究上了。

    研究很快就取得了进展。

    通过感知力的渗入,风云很快就发现了他手中的晶珠为什么和他之前获得的晶珠有所不同了。

    原因非常简单,银色晶珠之内的清气似乎发生了变异,和正常状态的清气已经有所不同了。

    这个发现立刻引起了风云的兴趣,搞明白了变异后的清气,很有可能会非常有助于加深他对清气的认知。

    想了想,风云外放出了一道图腾之力,将银色晶珠包裹住了,然后尝试着向晶珠内部渗入。

    他成功了,晶珠之内出现了金色,然后金色慢慢地扩散到了整个晶珠的内部。

    与此同时,晶珠的颜色也发生了变化,不再是单纯的银色,甚至开始被金色覆盖。

    等到图腾之力和晶珠内已经和变异了清气完全融合之后,通体都变成了一种淡淡的金色,不过看在风云眼中,却给他一种分外凝实之感。

    。

第两千一百六十八章 防御增幅() 
风云看着内部的清气已经与图腾之力完成了融合的晶珠,露出了所有所思的表情。

    过了片刻,他开始尝试将晶珠内的能量融合体给弄出来。

    这难不倒他。

    现在距离他得到第一颗晶珠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他从得到第一颗晶珠开始就对它进行了研究,虽然还谈不上研究得如何透彻,但是将其中的清气给弄出来,他已经可以轻易办到了。

    这一次他又将图腾之力先输入了晶珠内,做起来的就更容易了。

    仅仅过了不到半分钟,一道淡金色显得很粘稠,甚至有一种实体感的光华从晶珠之内缓缓地渗透了出来。

    风云没有将晶珠之内的能量全部弄出来,只弄出来大约百分之一,就停止了。

    由于这股能量融合了图腾之力,风云它进行操控,显得非常容易。

    仅仅只用了十来秒钟,他就能够对这股被他从晶珠内弄个出来的能量操控自如了。

    它在他的控制之下,落在了他的左手掌心之上,然后延展来,最终将他的整只左手连带着一部分的小臂给完全覆盖住了。

    被能量覆盖住的部分,一眼看过去,就让人印象深刻,仿佛它们已经不再是由血肉构成的了,而变成了金属铸造而成的,拥有着一种强烈的金属质感。

    风云将自己被融合能量体覆盖的部分认真了看了一遍,将右手凑了过来,屈指在上面弹了几下。

    “当当……”

    手指落处,竟然真的发出了类似于金属的声音。

    之后,他将刀拔了出来,对能量覆盖的部分进行切割,甚至动了刀芒,结果竟然没有破开那一层薄薄的能量层。

    他发现那层能量层不仅坚硬,而且还拥有相当不错的韧性,只要它受力达到了一定程度,它就会通过形变来消解对它的破坏,并且效果相当好。

    当然了,如果仅仅是如此话,它想要挡住风云用刀为载体催生出来的刀芒还是难以做到的。

    刀芒的破坏力已经在那些被风云杀死的怪物身上得到了展现,尤其是在他对刀芒进行了压缩之后,破坏力更是直线上升。

    事实上,覆盖在风云左手和小臂上的能量层也确实只能够抵抗初步压缩的刀芒,风云在对刀芒进行深度压缩后,它就有些扛不住了。

    这曾经一度让风云有些失望。

    如果能量层仅仅能够做到这种程度,对他的意义就不大了。以他现在的防御水平,哪怕没有它的存在,他的皮肤也同样可以承受这种程度的伤害,甚至比能量层表现还要好。

    换而言之,它对他的作用并不大,哪怕能量层自身的防御力不算差,但是他必须对它进行操作,远不如他的皮肤,什么都不用他做,它本身的防御力就在那里。

    不过风云也知道,有些事情是不能够强求的,就更不要说,这一层能量层要是覆盖其他的图腾战士身上,已经足以让他们的生存能力得到非常大的提升了,甚至完全可以拯救他们的性命。

    只是他还是有些不甘心,不甘心能量层仅仅能够做到这种程度。

    于是他对它进行了进一步的研究,并且最终让他获得了新的突破,那就是让它和他的皮肤进行融合。

    效果非常不错,得到了远远超过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使得被他深度压缩的刀芒也无法破防了,想要破防,就只能够催动刀意了。

    对此,风云感到非常满意,因为他发现这还远远不是混合能量体可以帮他提升的防御的极限。

    他现在测试的仅仅是它和他的皮肤融合后的效果,那么它在和他的血肉,乃至于骨骼进行融合呢,他的防御力岂不是还能够继续提升。

    尽管现在还没有去进行尝试,但是他完全有理由去做这样的展望,因为皮肤和他的血肉骨骼是一样的,都是他身体的一部分,能量融合体和皮肤融合之后,可以大幅度提升防御力,它和他的血肉骨骼融合,没有道理不起到同样的效果。

    为了证明这一点,风云用他的左手的小指做了实验体。

    过了一会,能量融合体和他的手掌和小臂完成了分离。它在和他的皮肤完成了融合之后,分离就有一些难度了,但是他还是能够做到,只是需要一些时间。

    金色的光华将风云的小指完全包裹了起来,紧接着就向它的内部渗入,开始去和它进行彻底的融合。

    和皮肤的融合,非常顺利,在很短时间内疚完成了,但是在和血肉,尤其是和骨骼融合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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