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次次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薇妮的异界生活-第12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劳里看着那些等在维纳斯雕像下的年轻恋人们,语气轻慢。出口却似乎是一首诗歌:“阿多尼斯的血落在地上,化作了朵朵玫瑰; 维纳斯悲痛欲绝,诅咒世间男女的爱情。永远充满猜疑、恐惧和悲痛。”

    薇妮在心里默默地重复了一遍他的画,又隔着人群远远地看了看维纳斯,愣了片刻才被劳里拉走。

    距离午夜还有十五秒,广场上的人们开始兴奋地倒数。

    十五、十四、十三……七、六、五……三、二、一。

    广场的魔法灯突然灭了。

    劳里转身,双手握住薇妮的肩。忽地将她拉近,唇印上了她的额。他的吻轻柔不带**。仿佛沾花的蝴蝶。

    “不要死。”他俯身在她的耳畔轻声说,握在薇妮肩头的手也突然收紧,带着略微的轻颤。

    有短暂的瞬间,他的声音里透出不易察觉的脆弱和疲倦。

    薇妮不习惯别人像对待一个小女孩一般亲吻她的额头,但是她控制住自己没有推开劳里,只是抬眼看了看黑暗的天空。

    等到灯光再次亮起,劳里放开了薇妮的手。回赌场的路上,他没有再拉着她,甚至连看也没有看她一眼。

    薇妮在赌场看了整整一个星期的书才回学校。伊丽莎白上下打量了她好几圈,说:“我还以为你不回来了。”

    到了临行之前,伊丽莎白离开了两天,回来之后,她给了薇妮一把匕首,说:“这是给你备用的。”

    匕首材质沉重,锋刃尖利,轻轻一割便将用以练习的木剑割出了一道深痕。

    伊丽莎白解释说:“这是我用徽章作抵押,从冒险工会借来的。”

    薇妮和伊丽莎白道了谢,将自己惯常使用的银匕首插在了左边的靴子里,又将伊丽莎白给她的匕首绑在了右腿上。

    完全没能胜任薇妮魔法教学的波特利教授在薇妮离开之前,送了她一大堆珍惜草药。波特利教授一件件地细细交待着每种草药的作用,一个不小心,腐骨花浆洒在了桌上,波特利教授叫了一声“主神保佑”之后,抓起旁边桌上的一叠册子擦去了桌上的花浆。

    册子上被灼烧出了好几个焦黑的小洞。波特利教授拿起册子看了看,册子是一个学生的作文,题目叫:论绿洱茶的多重作用。

    波特利教授将作文翻开,盯着烧焦的小洞无奈地叹了一口气。薇妮瞥了一眼,小洞附近的句子是“遭受严重(小洞)魔法创伤之后,长期饮用绿洱茶可以缓解体内的(小洞)堆积,因为——”

    罗纳德校长最后一次检查了她们的训练进度之后,说了一通鼓舞的话,接着,他将一只袋子递给薇妮。薇妮打开一看,袋子里面放着大大小小的晶石。

    薇妮满脸感动地说:“罗纳德校长,我不再自备了,我相信我能完成任务。”

    罗纳德校长欣慰地笑笑,语气却很严肃:“根据记载,血腥玛丽的灵魂置在一颗永恒石里。你们需要做的是取得永恒石,启动我给你们的卷轴销毁石里的灵魂,然后将永恒石带回来给我。”

    薇妮和伊丽莎白在任务书上签下了名字,从此踏上去索多玛之岭除去恶灵女公爵的征程。(未完待续,)

187。征程() 
    请牢记

    地址

    所有学生完成任务的期限是一年,但是事实上,真正需要花去大量时间的不是执行任务的过程,而是任务的前期准备。

    进入索多玛之岭,除去玛丽女公爵的任务听上去万分艰难,但是不计算迷路的可能性,完成整个任务大概只需要不到两个月的时间。

    因为实践任务的关系,四年级学生没有期末考试,完成任务回到学院之后,不用补上缺席的课程,继续跟着其他学生的进度学下去,期末再完成一篇论文就行。

    薇妮当然更愿意考试,她知识远比一般学生渊博,但是写作能力却比从小接受正规教育的学生差了许多。不过,她向来勤奋,前三年修了好些额外的课,因此,即使错过整个学年的所有课,她也不用担心。而对于连续三年都是年级第一名的伊丽莎白来说,充满挑战性的任务远比轻松易得的期末成绩重要。

    因为时间充足,所以薇妮提议,在做任务之前,先跟随一队冒险者去索多玛之岭实地考察一番。虽然伊丽莎白也去过寂静森林、迷雾山谷这样的地方执行任务,但是索多玛之岭远比这些地方危险。薇妮没有足够的信心认为,伊丽莎白能迅速适应索多玛之岭的环境。

    她们来到索多玛之岭边缘的丹维尔小镇,在镇上的冒险工会找到了一支刚接下采集任务的冒险队。薇妮找到冒险队的队长,表明她们是进行实践任务的学生,想要对索多玛之岭进行实地考察,愿意付钱与小队同行。

    冒险队的队长起初有些犹豫,害怕带着两个学生会拖累整支小队,但是薇妮给的酬劳很丰厚,并且再三保证她们不会莽撞添乱。冒险队队长犹豫了片刻。还是答应带上她们,只是嘴里仍然嘀嘀咕咕地嘟哝说:“现在的孩子,真是不知道世道凶险,小小年纪就嚷着要去这么危险的地方。”

    冒险队的采集任务很简单,来回只用了十天的时间。薇妮选的这支小队实力普通,虽然队员之间配合默契,出发之前也做了充分的准备,但是途中层出不穷的各种意外让小队措手不及,疲于应对。到了最后,小队的所有队员。连带薇妮和伊丽莎白全都负了伤。

    小队里最年轻的队员伊恩拼得最狠,被牦熊撞碎了两根肋骨之后,只经过神官的简单治疗。便又一次不要命地冲了上去。伊丽莎白因为经验不足,常常会失误,每当她受伤,伊恩总是讥嘲一句“没用的学生。”然后再挡在她们面前。

    无论如何,他们所有人最后还是平安地回到了丹维尔小镇。伊丽莎白受的伤并不严重。但是原本对冒险异常兴奋的她忽然变得沉寂。回到小镇的第二天,伊丽莎白和薇妮道歉,说自己需要离开几天。她们两人约定在距离峡谷最近的哈里维尔小镇会面。

    哈里维尔小镇只有一间旅店,薇妮填完登记表,旅店老板便将给了她一只盒子。薇妮不知道住旅店还有附送盒子的福利,回到房间一看。盒子里装的居然是一本《圣典》。

    知道她会来峡谷,又赠她《圣典》的人,不用说她也知道是谁。

    薇妮拿起《圣典》刚想从窗子扔出去。手掌感觉到了书中异乎寻常的力量波动,于是又收回手来。

    《圣典》里绘着神术法阵。薇妮不懂神术法阵,只看到淡金色的法阵疏密有致地蔓延了整本书,于是将整本厚重的《圣典》放在了背包里。

    伊丽莎白过了五天才来和她会合。她的脸色很差,似乎没有休息好。不过眼里的坚定和绝然比从前任何时候都更坚固。

    伊丽莎白没有再穿平时的旧骑士制服,而是从衣服到靴子全都换了一身新的。墨青色的长靴上虽然没有任何装饰。但是从她走路时靴子发出的声响和弯折的弧度,薇妮已经辨出,靴子的材料是价值不菲的波鹿皮,可御火防水,抵御普通的魔兽撕咬更不是问题。

    薇妮猜想,或许是先前在索多玛之岭的经历增强了伊丽莎白对潜在危险的重视,至于买靴子的钱是怎么来的,这问题不属于薇妮的考虑范围。

    小镇距离峡谷还有八十英里的距离,薇妮和伊丽莎白整装出发,小镇附近只有一些树鼠这样的低级魔兽,但越是接近峡谷,所遇到的魔兽就越是凶狠。

    快接近峡谷的时候,她们遇见了镇上以狩猎为生的大叔。大叔在旅店里喝酒的时候见过薇妮,他好心地提醒说:“小姑娘们不要为了好奇冒险而去这么危险的地方。每年我都在镇上看到很多想要穿过峡谷的人,但是我还没有见到过谁穿过峡谷之后,又走了回来。”

    见薇妮和伊丽莎白没有一点退缩的意思,大叔用提着三只兔子的手指着前方的峡谷说:“我在这里住了四十年,也不知道峡谷有多深。听说,峡谷地下住了一条毒龙。毒龙的身体像河一样长,张开嘴可以吞下一座房子。”

    世界上怎么可能有那么大的龙,薇妮笑了笑,显然不信。

    天色渐渐暗了一下,大叔急着回家,也不再管这两个任信的孩子。他犹豫了一下,将一只兔子递给了薇妮,说:“这只兔子你们先拿去吧,光吃野菜肉干是撑不到峡谷底下的。”

    薇妮和伊丽莎白谢过大叔,晚上烤了兔子,美美地吃了一顿。

    进入峡谷之后,沿着陡坡往下走,越往下,树木越茂密,阳光越稀薄。潮湿的地面是蛇蝎的乐园。薇妮悄悄让镜子隐藏了她们的气息,以防大型魔兽,或者别的冒险者。

    她们俩都穿上了斗篷,身上涂了波特利教授交给薇妮的驱蛇药粉。驱蛇药粉只对最低级的蛇虫有效果,不过聊胜于无,稍微厉害一点的魔兽蛇虽然不怕药粉,但是药粉的气味多少也让它们感到不舒。

    伊丽莎白走在薇妮的斜前方,负责清除盘踞在树上,对她们虎视眈眈的各种蛇类。她的波鹿皮靴在这样的地方发挥了良好的作用。这里的蛇大多是水属性,咬在波鹿皮靴上只能留下了一个浅浅的印子。

    薇妮没钱购置昂贵的装备。她穿的是最普通的牛皮靴,只不过她切碎了宝石,在靴子上构建了一个小魔法阵。

    峡谷深处异常寂静,唯一清晰可辨的只有蛇的嘶嘶声。

    伊丽莎白挥动长剑又斩断一只蛇头之后,薇妮打破了沉默:“伊丽莎白,你毕业之后做什么?玫瑰骑士吗?”

    伊丽莎白去年年底就已经过了五级,虽然只是四年级的学生,但是已经具备了参加正式骑士考试的资格。

    长剑在伊丽莎白的掌心翻转了一个方向,伊丽莎白双手握住剑柄。将长剑垂直插下,直直切入毒刺鼹的脑袋。

    “不会。”伊丽莎白简单地回答,提起脚尖。踢开了毒刺鼹。

    “圣殿骑士?”薇妮不确定地问。选择做圣殿骑士的,大多是虔诚的光明教徒。伊丽莎白虽然表示自己是光明教徒,但是对于教会却似乎没有多少热情。

    “当然不会,”伊丽莎白挥剑清理着前路上压得太低的树枝,“如果可以。我想创建自己的佣兵团。”

    这倒是个情理之中的答案。创建佣兵团几乎是所有人的梦想,佣兵团长不需要贵族出身,所要的只是胆识和能力。

    能成为佣兵团长的从来都是众人羡慕崇敬的英雄。他们可以是阵前杀敌的骑士,专门洗劫贵族的盗匪,又或者是训练有素的冒险者; 他们可以随心所欲地选择自己想做的事,而不用受世俗规则的束缚。只不过创立佣兵团需要大量的金钱。 而且和只需要凭借姓氏便能获得各种特权的贵族不同,佣兵团本人必须具备力压众人的实力。

    “你一定行的。”薇妮肯定地说。

    伊丽莎白不以为然地笑笑,说:“但愿如此吧。”她顿了顿。又问:“如果我做了佣兵团长,你愿意加入我的佣兵团吗?”

    “我可以吗?”薇妮问,“可是我什么都不会啊。”

    “你当然得加入,”伊丽莎白说,“你可比那些只懂得崇拜暴力和金钱。愚昧却不自知的人强多了。”

    “我们得往南走。”薇妮拿出地图看了看,说。

    又走了一段路。伊丽莎白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2 2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