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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在天外天的天外天,叫作空间之上的魔尸,出了一个对天力练得大成,修为:正九重天。六阶基本功:天级。等级全称:天级重圣。姓名:魔尸书生,他破印而出,四神联手,阻了他和大部份魔尸在三十三重天外,还有一小部份魔尸脱离四神的包围,进而正在攻打离恨天,玉帝派十万天兵前去阻挡,一个魔尸抵一万天兵,这一小部份魔尸有一百零八万只魔尸,不一会功夫,那一小部份魔尸全部攻入天界,而天界没有任何力量可以挡住魔尸的一步步进逼,后羿用射日神弓暂时挡住一小部份的魔尸进攻,更高强的魔尸还未抵达,因为四神一起对付魔尸书生,而手下九千零九十九万光明兵也是暂时阻挡住魔尸的进犯,如果没有正火的出手,宇宙将会毁灭性的打击,那时打到正火真人的家门口,也许他应该会出手降妖,消灭魔尸,对付魔尸书生,实际上魔尸书生的天力已经至顶了,就算是最强的天级重圣,也只是与他打成平手,要想真正灭了魔尸书生,那只有使出穿越剑法,方能打败魔尸书生,穿越剑法精妙之处就是越力量之上。就算魔尸书生的天力至顶,他照样杀你个片甲不留。此时正火还未出手,因为这么多强人在,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不少。他不想多管世间上的事了。而玉帝稳坐凌宵殿,指挥着天兵天将杀敌。精神是可佳,但实际上还是要想办法。天界只有少数至宝能伤得了魔尸外,别的神兵天将无力伤得魔尸半毫,玉帝再派兵阻挡魔尸攻入九重天的凌宵殿,出征者,皆重伤亡而回,太上老君奏请玉帝道:“唯有请正火真人,方能荡平魔尸。”
玉帝听后,召游灵神传旨下蜀山,游灵神至太云峰,宣告圣旨道:“今魔尸作乱,特来调太云掌门正火真人前去降魔。”
正火受玉帝敕旨,对众弟子道:“天界有难,众弟子守好蜀山,莫乱了法纪,待我炼魔救驾。”正火真人飞上九重天的凌宵殿,出穿越剑法,杀退魔尸,单枪匹马的杀出三十三重天外,把宇宙间的魔尸杀尽,还天地一个太平,玉帝要封正火真人为上仙,位列仙班。正火拒绝了道:“还有三劫未历,待我劫满功德,马上位列仙班。”正火说完,就往人间使去,下界再历几劫几难后。再返回天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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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发新通告()
后记不以章节写法,以一个情节写完即一章。不定时更新,爱青侠传的,请关注后记。打下广告,第二本书,酝酿之中,我会重要说一些简介,~~~~~~~~~~~~~~~~~~~~~~~~~~~~~~~~~~~~~~~~~~~~~~~~~~~~~~~宁天君丢了三件至宝丢了四脉体质,丢了所有,他丢什么都不要紧,只是三至宝,宁心君的一大心结,失了守护者职责,但他退缩了,不打算从新找回,而是默默认命。虽得牛身,活得非常非常非常十分十分十分艰难,但有一位女人类妙龄女孩,救活了他,养他,与他相依为命,宁天君的头部是牛头形,能吐人话,身是人形。半人半妖的宁天君,那女孩不介意不害怕,也是以同是天涯苦命人的身世缘由照顾他,宁天君把她看成一个非常善良的女孩,默默的许道,今生守护这一位善良女孩。~~~~~~~~~~~~~~~~~~~~~~~~~~~~~~~~三年相处,女孩的善良一点一点的感化和改变天君,他有萌生重新找三至宝的念头。那一天,有一件事发生了,一只妖王,闯入他们共同居住的房子,在宁天君眼前,把那女孩,先奸了又奸,次数在宁天君心中,后杀之。这一幕,入了宁天君眼中,废物眼中,废王之王眼中。好像宇宙要被一个人猛烈转动,那转速,千速万速光速。永远不停。他决心走上一条修炼之路,他的心,是降妖者,降灭宇宙所有之妖,做一位降妖除魔,不容讲理的修炼者。~~~~~~~~~~~~~~~~~~~~~~~~~~~~~~~~现实不容主角光环拥有顺利的力量,那妖王杀那善良女孩之后,看宁天君是妖,便放过他,而宁天君扶着那女孩尸体,说道,我要修炼,为你报仇,杀尽妖怪。~~~~~~~~~~~~~~~~~~~~~~~~~~~~~~~~~~~他开始修炼,一点力量都没有凝聚起来,最后在挑战极限中死去,叶秋侠的起死回生术救不了他,四神救不了他,封印大帝也想救他,也救不了他,所有办法都救不了他,所有人认为猪脚死了,大结局了,不是所有办法,还有正火,使用破剑取情剑法,复活了他,而他拥有了破情后的所有灵气,提供修炼。还有拜正火为师,真正的踏上一条强者之路,一步一步制造悲剧,的确做到了一个降妖除魔,不容讲理的修炼者。
序章()
男孩一直想了解女孩,却总是搞不清楚。有一天女孩终于答应做男孩的女朋友了,其实女孩非常喜欢男孩的。恋爱一年了,也不分彼此,有什么就说什么,内心里男孩一直让着女孩,因为爱她,怕她不开心。
有一天女孩的母亲病情恶化,急需动手术,手术成功率30%,还要一大笔钱,动完手术也是活不久,女孩想去国外动手术,但她已经负债累累,继续这样下去,可能会沦落到卖房还钱的地步的。医生建议就让老人家这样安详的去吧。女孩心里很烦,和男孩静静的坐在公园里,也不想男孩碰她,男孩也安慰不了她,只有默默的陪伴她。女孩靠在坐椅上睡着了,男孩想过去抱着女孩,担心女孩生气就一直坐着,突然男孩隐隐约约看到一只黄蜂飞进女孩胸口去了,男孩怕黄蜂刺伤女孩,勿忙伸进女孩胸口去,女孩被惊醒了,看到男孩原来是好,色,鬼,给男孩一巴掌,哭着眼泪的跑出公园,男孩手中什么都没有,想向女孩解释,急忙追了过去,但人都不见了。当天下午女孩就带着她的母亲,办理了转院手续,订好了机票,搭乘美国航班,坐着飞机的去往美国治疗。男孩一直想解释,却不知女孩在哪一座医院,等打听出她母亲就诊医院后,人已经飞走了。在女孩坚持动手术治疗半年后,她母亲最后还是去世了,男孩很想在女孩身边,不停寻找女孩,找了几年,一点踪影都没有,男孩有一万个委屈,喝酒消愁,导致胃出血,住在医院几个月,男孩担心女孩嫁人了,越想越伤心,耐不住痛苦,继续喝酒消愁,最后病死在医院里。男孩来到了阎王面前,阎王对男孩说:“在你轮回之前你有什么话想说。”男孩回答的说:“在我生前没能力与我女朋友在一起,但这并不是我最痛苦的,最痛苦的是被我所爱的人误会,现在我以离开人世,清白也永远没有了,如果生命能重来一次,我不会再爱她了,如果能满足我的话,我希望是生生世世。”阎王哀叹的说:“人生难免有误会,下一世我会让幸福的,你放心走吧。”男孩有一个请求:“我怕一碗孟婆汤不够,能不能给我两碗。”“可以”阎王道出。在人间,女孩想起男孩了,在她几个交往人中,个个不到一个月就和女孩分手了,都说:“我接受不了你这个怪脾气。”女孩越来越觉得男孩好,和我相处一年都很开心的陪伴我,女孩想看一下男孩生活好不好,最后女孩知道男孩死了,痛苦的哭着,所有人都安慰不了女孩,连她分手的几个男友都纷纷来陪着她,女孩一点一点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心里全是伤,伤心过度,最后也病死在医院了。
因阳寿未尽,阎王不收她,又让她返回人间,女孩想死也死不了,对着苍天说:“我想睡,一直的睡下去,直到男孩能原谅我,我才醒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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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篇误会的第一章 直捣黄龙()
他是一个不快乐,不开心,体弱多病的人,他是一个悲观的人,他的名子叫叶不胜,今年二十一岁,唯一的爱好就是喜欢一个叫作林霞的女孩,林霞是他的朋友的朋友的朋友。故称三友之交。性恪忠厚,为人容易相处,没有什么志向,只想让身边的人给他带来快乐,常年在外打工,没有年年回家,在这个钢筋水泥的大城市里,幸而有三个铁一般的朋友,同他作伴,身高一米七二,下巴稍尖,浓眉细眼,一头稍短,乌黑亮丽又帅气的头发。
今天是2004年,农历二月初二,他骑着自行车,行驶在一条公路上,本该专心骑车的他,在一个不小心的转头间,从门口看到里面一个女大十八变的美女,现实中的一见钟情发生了,他爱上了那位美女,那楼房是他好朋友的家里,他家里来了客人,客人带着他的一个朋友做客。叶不胜停下自行车,弯入他好朋友的家里,停好单车,走入屋内,与那位美女双目对视,彼此开始熟悉,她就是林霞,就是今天刚认识的,
林霞身高一米七一,今年二十一岁,爱好自己的作为:我行我素。她的性恪用三个字形容最恰当了:怪,怪,怪,怪,应该是四个字。为人执着,志向是好好孝顺妈妈一辈子,她有很多朋友,知心的,铁一般的却是两位男性朋友,脸蛋美丽,笑容灿烂,眼球亮黑。染有稍黄的长发垂肩。
叶不胜的朋友叫作杨沿途,他走来招呼道:“你下来了,快坐坐,。”坐下一张红木长椅上,在旁一直观察那位女孩,身为家里的主人介绍了叶不胜给在场的两位朋友认识道:“我来介绍一下,这是我的铁哥们,叶不胜。”后转身介绍其余两位道:“这是我的小学同学杨作协,和他的亲密好友林霞。”
“什么亲密好友,是我的女朋友。”杨作协纠正道。
“狗屁女朋友,你也配,我家有个重病的妈妈,负担医药费很贵的,谁敢做我男朋友,你想清楚再说。”林霞根本不是他的女朋友,他们俩的关系很好,好得像一对恋人,其实杨作协也想把他俩的关系变成真正的恋人,只是现在还没有把握。
林霞走来伸出一只右手,表示要和他握手道:“你好。”叶不胜伸手和她握时,顿时感受一股细滑白嫩的肌肤,,真叫人爱不释手。连忙互道:“你好。”杨作协也和他握手,双方互道:“你好。”客套话说完之后,大家坐回原位,继续了他们的话题。
三个小时过去了,他们俩没有再说过一句话了,叶不胜很想和林霞多说一句话,哪怕是一句话,他也会开心一辈子的,可能他很紧张,可能是不熟。林霞和他朋友回家了,叶不胜也回宿舍了,一路上,脑海全是她的画面,入魔了,从来没有爱好的他,从现在起,此生唯一的爱好就是喜欢林霞。
2004年,农历二月初三,机械的吵杂音,不停的在他的耳朵里回响,让那些在车间做事的员工,不得不靠近点聊天,一整天的杂声吵得叶不胜的耳朵变得坚强,耐吵。
忙碌一个白天,整个人都疲惫不堪,困意十足,但还是坚持了意志,在晚上二十三点三十五分,一辆自行车骑过一条空无一人的小巷,弯过一个路口,继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