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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说我是猪……!那你是甚么?见到男人就张开双腿的母狗!”
一掌掴在莎夏脸上发出响声。克利斯挣扎著要上前救她,但是身后的男人却把他抱得老紧。
他发誓那王八蛋刚才偷摸了他一把1
“别激动,小美人。不过话说回来……好像在哪见过你呢……”
罗伯特走来,用手托起克利斯的脸孔仔细观察。莎夏暗叫不好,对身后的男人跨下使力——踢,男人发出悲鸣后松开手,然后她推开罗伯特,伸出长指甲往箝制克利斯的男人的男人脸上—刮,拉起克利斯的壬止刻逃离现场。
“追!把那两个贱货给我追回来—”
四个人在人群和摊子间穿梭,引起不少骚动。幸运的是,对罗伯特仗著自己是市长儿于而为非作歹的行为看不过去的人不在少数:有人顺利让克利斯和莎夏通过后阻挡在狐假虎威的两个手下前,百般阻扰他们的去路;当克利斯和莎夏终于停下脚步来休息时,早把他们远远抛在后头,找也找不到了。
“哈!想上本姑娘,你还早了八百万年呢!”
听到莎夏还有体力在旁边叫嚣,已经累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克利斯靠著墙壁往下滑,也不在乎地板多脏就坐了下去。
还有另一个原因就是自己已经好久没这么跑,连接义肢的腿在隐隐作痛。
为甚么我这么倒楣……明明就不关我的事……“克莉丝你还好吧?脚在痛吗?”莎夏终于察觉他的异状,低头担心地问。
我以前的运动就是吃喝玩乐,要我跑,门都没有!最激烈的也只有床上运动而已……——这无非是在提醒自己逃出来以前的床上运动。
回想到自己曾担任被压的一方,在亚伦身下痛苦呻吟的模样,克利斯恼怒又羞耻地涨红了脸。
“克莉丝你没事吧?怎么脸一会白一会红?”
他对莎夏摇头表示自己没事。
“刚才那男人到底是谁?”
“你说罗伯特那个笨蛋?以前他想用钱包下我,可是我不要,所以来处处找我麻烦。”说时,还一脸不层。“那个大色胚根本就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他身边那两个白痴跟班也是,都捡他剩下或丢掉的还那么神气!”
克利斯只是点头,不敢多附和。
过去的自己虽然还没恶劣到做这种下三滥的事,但总觉得相差也不远了……自己里见是美男子一个,想要女人根本不用抢,对方就会自己贴上来了。
“上次那家伙要逼我就范,就是你救我的。有印象吗?”
上次?啊……“就是我们第一次见面时的那个变态?”
“就是他了!莎夏难得表情严肃地发出警告。“克莉丝你以后最好小心点,要是被他发现你就是那个打到他哭天喊地的人,他绝对不会放过你的!”
克利斯很乾脆地点头——就算他想起来了,自己也足不出户,要打也要他找得到才行。
好不容易恢复呼吸,克利斯站起身,只想赶快回家。再走下去,他不知道自己的脚还支不支持得住。
“不过,他搞不好看上你了,所以应该不会揍你了事那么简单吧……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呢?”
莎夏突来的话让克利斯一怔。
别开玩笑了!我为何要被那只猪看上!
他对莎夏嗯心地皱了皱眉头,不等她回应便独自往家的方向走。
看他如此反应的莎夏面带高兴的微笑,冲上去紧紧环住他的手臂。
“我们一起回家吧!”
面对莎夏天真的笑容,克利斯只有苦笑,继续任她环著自己的手臂慢慢走回家。
——面包和自尊,你会选择哪样?
这是克利斯这一段时间一直在思考的问题。
当莎夏告诉他典当三个首饰所得来的钱以所剩无几的时候,他顿时醒悟到自己离真正的贫困已不远。
把最后的戒指交给莎夏是甚么时候的事?两个月以前?还是一个多月以前?他一直以为稀世的高级粉红钻戒可以养活自己好一段时间的,可是事实看来并非如此。
克利斯虽然食欲不大,但是食物却非要中等以上才可入口。穿的衣服虽然并非最好,和莎夏身上的一比,似乎又高级了那么些,更别提自己在冬天时候成天到晚开著的新买暖气,耗去的电费似乎据说似乎足够一家三口一个月的生活费。
可是这些和过去的他比,又确实是节约了很多很多。毕竟鲁特斯家在贵族间也算是富甲一方,无论是吃或用,都是品质最好的上上级,
要一个过惯奢侈的人忽然降低自己的生活品质和花钱习惯,对他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
克利斯又环视自己身在的房间一周,顿时感到自己的处境凄凉。
事实上,有一个栖身之所他就应该感到万幸,也无权要求更多了。在贫民区生活了一段时间,克利斯可以想像到如果不是遇到莎夏,自己大概会被人洗劫一空,然后饿死或冶死街头吧!
也因为终日无所事事地坐在窗户边向外看,看的事物多了,所以开始思考。
从小至今,他就不是一个多用脑的人。总是靠自己的本能和欲望过活。
然而,想归想,却没付诸行动去解决问题。
现在的他过的犹如小白脸,整天愣在家里,却让莎夏出去继续卖身赚钱!
然而他能做甚么呢?肩不能提手不能挑,不但断腿还是个哑巴,贫民区多的是找不到工作的健全人,他能找到甚么工作?
想要不靠劳力换来舒适的生活,唯一的选择似乎就是屈服……向那个恶魔屈服。
单是想像便让他不寒而栗。
回去求他原谅,然后成为他的禁区,从此受尽屈辱的过非人生活……他忍受得了吗?自己当初不就是因为无法忍受才干方百计逃离?
“如果接受那家伙,你就不用继续卖身,日子也轻松多了。为何不要?”
自己曾经这么问莎夏。
“现在的我是靠自己的能力过活,虽然可能会有一餐没一餐,但是至少活得自在,不用被人污辱。这是自尊心作崇吧!她不假思索便回答了,可见她亦对同样的问题挣扎过,也做出了一个选择。
那他呢?他是否有像莎夏那么坚强的意志力,选择自尊而抛弃衣食无忧的生活?
一阵风声在耳边响起,吹动他额前的发丝。经过四个月,不经打理的黄金色头发如今已快长到腰际了。
他蓦地站起,决定到外面去找莎夏也好过一个人在家胡思乱想。
——在经历到真正的饥饿以前,想甚么都没用。
唯一能做的,就是过一天算一天了。
虽然是大白天,但是以卖身过活的流莺根本没所谓的白天黑夜之分,只晓得要尽量招揽客人,多赚分钱来填饱自己的肚子。
走人红灯区,克利斯开始后悔自己贸然跑来的行为——第五次被寻芳客搭hb的他连瞪人都懒了,直接无视地快速走过。
“啧!神气甚么嘛!不过是个卖身的!”
你才卖身!难道出现在这里的只能有买或卖,不能来找人吗:然而,注意到他的不只是男人,连站在街旁的女人也对他留意了很久。
一个看来并非同行的女人为何会在这儿出现?虽然衣服质料不怎么好,可是人与生俱有的气质是无法掩盖的。就算她不是来卖的,男人也会把目光放到她身上,要是把自己拿来跟她比的话,自己还用做生意吗?
“怎么了,看你们的眼神好像要吃人似的。”莎夏注意到同伴的异状,好奇地探头出去。
“没甚么,在看一个迷路的小妞罢了。”看她四处张望的模样!
“咦,好像碰上麻烦了。另一名女子以有些看好戏的心情笑著说。
二人的身子忽然被莎夏推开,撞到身后的墙壁不禁叫痛。
“你们放开她!”莎夏一看是克利斯,二话不说地冲到站在道路中央,伸手拉罗伯特苴币一名跟班的头发。
“我们找她玩关你甚么事了?滚开!”
“你们敢动她我就跟你们势不两立!”
“你能怎么样,来打我吗——哇啊!!”维伯特讪笑,下一秒立刻尝到莎夏的爪子,痛得他大叫,愤而用力掴莎夏一掌。
趁著箝制自己的男人呆愣的时候,克利斯使力挣脱他的手,一拳打在他脸上。
虽然瘦弱,但毕竟是个男人,该有的力道还是有的,而且还是在对方毫无防备的时候揍下去。那一拳打得对方跌倒在地,引起周围人的鼓掌欢呼。
“你们这两个臭表子……给我抓住她们……”
为甚么我这么倒楣:在心里诅咒一声,但还是不得不逃走。凭自己的力量要对付两个男人根本不可能。
克利斯迅速拉著莎夏往街头跑,眼看就要抵达,罗伯特的第二个跟班却适时现身,挡住了二人的去路。克利斯一时停不住脚直扑他怀里,对方不费吹灰之力便把他捉住,无论他如何挣扎都不放开。
“你这贱人放开她!”
莎夏举手又想伸出爪子,不过这次他早有预防,将克利斯用一手箝制住后空出另一手抓住迎面而来的爪,顺利逮到二人。
随后赶上的罗伯特和另一名跟班见到这情景,即使跑得气喘连连仍露出得意的笑容来。
“终于把你们弄到手了。”
看著慢慢向自己伸来的手,克利斯只觉得自己的体温顿时下降至冰点。
莎夏今年才二十出头,胜在年轻,吉普塞血统增添了她的野性美。不过,她终究还是比不上金发蓝眼的克利斯。稍棺比较一下,罗伯堕止即将注意力都转到克利斯身上去,将垂涎多时的莎夏抛到脑后。
“真奇怪,我以前怎么都没注意到你呢?你该不会是新来的吧?”他以极近的距离望著克利斯,手玩弄著克利斯胸前的头发。“不过你放心好了,从现在开始,我会好好照顾你的……”
“把你的脏手拿开!不要碰她!”被缚绑在一旁的莎夏粗暴地踢著双脚,用尽力气大声叫嚷。
“让那女人住嘴,真是吵死了。要是把人引来了怎么办?”
“是!”
从浴室里拿了条毛巾来便塞人莎夏的嘴,房间瞬间变得钮i声。
他们现在所在之处位于镇外一家三星级旅馆。从三个男人之前的对话可听出,罗伯特的父亲要是知道他想收妓女为情妇一定会大发雷霆,更别说是掳人的行为了,所以只好把两人暂时带来这儿。
莎夏和克利斯二人的双手都被反绑在后,可是莎夏坐在沙发上,克利斯却被放到床上去,这意图已再明显不过。
“话说回来,我还没听过你的声音呢。说一两句话来让我听听吧。”
我要是有声音,现在还不把你这笨蛋骂得狗血淋头吗?
“不说话吗?还真倔强呢,不过我喜欢——啊啊……”
“罗、罗伯特先生!你这女人快放开他!”
在两个男人连续的殴打下,克利斯不得已张开了口,沾血的嘴唇诡异地红艳。
“你……你这贱女人!居然咬我!”罗伯特痛得大叫。他护著颤抖的右手,食指上的伤口不停地流血。“把这臭表子上了!我要玩死她后把她卖到外国去当性奴”
两个男人一接型父般扑向克利斯。动弹不得的克利斯被他们压倒在床,尚自由的双腿樊叩反抗但无济于事。
男人们被色欲薰昏了头,喷在克利斯脸上的热气让克利斯觉得嘿心钮比,更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