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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之无敌神医-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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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乡,到哪里?”车门打开,售票员跳下车招呼,马义身上衣服老土,背着地摊货背包,售票员当他是返乡的农民工。

    “日夕市。”马义回答,其实他也不知道日夕市具体位置在哪里,他是看到大巴挡风玻璃后面挂着一个牌:滨海市--日夕市,所以他就随口答道。

    “240元,走不走?”售票员问道。

    “走。”

    马义急于离开滨海市,而且他从来没有到过日夕市,不知道到底要多少车费,所以就算售票员说要340,440他都会上车。

    马义上了车,买好票,刚坐好,后面一辆丰田金杯呼啸而至,横在大巴车前,大巴司机正想发飙,丰田金杯车门大开,走下几个人。

    他们年纪都不大,二十郎当的样子,头发染得炫红,有的挂耳钉,有的串鼻环,袒露的胸部,纹身清晰可见,脸上戾气乖张,手中有铁管、西瓜刀。

    “咕……”司机赶紧将几乎冲口而出的脏话活生生咽回去,今天出门没看黄历,遭遇抢劫了。他焦急地示意售票员将钱包藏起来,可是一切已经晚了,没等售票员反应过来,他们已经蹬上车。

    “老……老板,你……你们到哪?”售票员结结巴巴地问道,双手本能地紧紧护着挂在胸前的钱包。

    “滚!”一个混混粗暴地推开售票员,售票员和司机一听,才明白不是抢劫,不由暗舒一口气。钱包里有好几千呢,如果被他们抢走了,这趟车算是白跑了,还要赔钱。

    混混打开手机上的照片,开始逐个对照车上的乘客,坐在后排的马义瞬间明白,这伙人是冲自己来的。现在想逃已经是完全不可能的了,自己已经被堵在车上,前后门都有他们的人,车外也有,三金帮已经下了血本,不想放过他了。

    马义暗暗吃惊,他没想到三金帮如此嚣张,居然大张旗鼓地拦车搜索,还真把自己当警察叔叔了。而那些真的警察叔叔却迟迟不见人影,莫非他们已经回家种番薯了?

    对付这几个小混混,马义自信还绰绰有余,问题是,车上还有那么多乘客,他总不能在众目睽睽之下大开杀戒吧?况且自己一旦出手,就会暴露自己的行踪,自己的目的就不能达成,还是逃不开警察和三金帮的追捕,总之这笔买卖不划算。

    逃,逃不了;打,打不得,马义一时陷入两难境地。

    搜索的人一步步走近,马义只好低下头,悄悄运气,双手在脸上一阵揉搓,当他再次抬起头时,他的面容已经发生巨大的改变,原本清秀俊朗的脸变得鼻塌眼斜嘴歪,说不出的丑陋。

    三金帮的人将全车旅客逐个查了一遍,没有发现他们要找的人,于是纷纷下车。后面又有一辆大巴车开过来,三金帮的人立即挥手拦车,车门一开,他们跳上车又开始找人了。

    马义坐的大巴车被放行了,车开出好远的距离,乘客们才敢交头接耳,议论刚才的事情。

    “麻逼造的,这都是什么人啊,兵不兵匪不匪的……”

    “拷,如果在老家,老子一拳就将他放倒,牛叉个屁……”

    “他们是三金帮的人,听说他们的老大被人杀了,他们正四处寻找凶手呢!”

    “人在江湖飘,哪有不挨刀,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嘛,管你是老大还是大佬……”

    “怎么不见警察设卡检查,反倒是这些混混在干呢?”

    “切,江湖事,江湖了,他们才不会报警呢,再说了,他们也不敢呀,因为他们本身就有许多事见不得光,难道他们不怕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马义静静地听着乘客七嘴八舌的讨论,他再次趁大家不注意,低下头,悄悄运气,双手再在自己脸上一阵揉搓,马义的脸又恢复了原状,马义抬起头,装做若无其事地坐好。

    他以为没有人看到自己的小动作,其实他旁边的一位女孩一直在悄悄的看着,当她看到马义神奇的变脸术时,差点惊讶地叫起来。幸好她看到马义躲躲藏藏,混混们又着急忙着火地找人,她立即明白自己身边的人就是那帮混混要找的人。

    当然她不会傻到站出来指认马义,如果找人的是警察,那马义肯定是逃犯,作为华夏的公民,有义务配合警察将逃犯捉拿归案。可是,混混要找的人肯定就是好人,说不定就是被他们欺负后逃跑的人,所以,她才不会助纣为虐呢。

    马义刚坐好,女孩就递给他一瓶天山雪水,一脸笑容灿烂:

    “你好,我叫白雪,来自南云省板纳州,在滨海医学院读书。”

    马义本想拒绝,他又不是没听说过长途车上经常有人装好人,给你递茶送水的,其实水里已经下了**,当你喝下了他给你的水后就会产生昏迷,然后将你身上的财物搜刮一空。

    可是马义又不好意思拒绝美女的好意。白雪个不高,属于小巧玲珑型,五官精致,面容娇好,虽然她是坐着,看不出她的身材,但是以马义的眼力,还是可能看出她身材与四肢五官的比例,虽然不能说是黄金比例,却也恰到好处。

    白雪的目光清澈,笑容清纯,不象蛇蝎心肠的女人。但为了预防万一,马义在接过水后,开天眼查看天山雪水确实没有被做过手脚后才开盖,一仰头,“咕咚”喝了一大口,其实他不渴,只是为了向白雪表示感谢,他才故意装着正口渴又没有水喝。

    “别喝那么急,小心噎着。”果然白雪看到马义喝得迫不及待,不由又心喜又心疼。

    “没事。”马义露齿一笑,牙齿洁白整齐,看得白雪心头一颤。

    “你去南云省干嘛?”白雪听出马义的口音,知道他不是南云省人。

    “旅游。”

    白雪撇撇嘴,心说:不老实,撒谎。马义知道白雪不相信自己,但是没办法解释,他总不能告诉她自己在滨海市杀了人,现在正亡命天涯吧?

    “你是好人还是坏人?”

    白雪突然压低声音问道,她知道自己不应该这么问,太唐突了不说,万一马义是坏人,她就会很危险;如果马义不是坏人,马义也会生气骂人,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她就忍不住要问,不问清楚她似乎心有不甘。

    马义愣了一下,随即明白人家是滨海医学院的高材生,滨海医学院可是名闻华夏的重点大学,能考上这所学校的学生智商肯定不是一般的高,她肯定已经猜到刚才那几个混混找的人就是自己。

    马义看着白雪无言以对,白雪咬着嘴唇,美眸盯着马义,有几分害怕又有几分倔强。马义挠挠后脑勺,白雪的问题好回答,但不容易让她相信,于是他改变回答方式,直接答非所问:

    “你认识长孙绛英吗?”长孙绛英是滨海医学院的学生,白雪也是,说不定两人认识。

    “当然认识,她是我的同学兼好姐妹。”白雪点点头。

    “你认识她?”白雪反问。

    “我侥幸救活了她爷爷。”

    “啊!你就……就……”白雪美眸瞪得大大的,看到马义向自己示意禁声,她急忙捂住自己的嘴。

    “你就是神医马义?”她小声问道。

    随即又点点头,她听长孙绛英描述过马义的相貌,也在网上看过他的相片。怪不得刚才看着他眼熟,原来他就是神医马义,马义可是滨海医学院女生心中的男神啊!白雪没想到自己会那么幸运,居然能和男神同坐在一辆车上,最激动人心的是,他刚才还喝了自己的天山雪水。

    耶,幸福来得太突然了!

    也许是因为激动,也许是因为其他的原因,白雪原本白晰的脸蛋一片绯红。

    “神医,你能不能跟我回一趟我家?”

    白雪激动过后,紧张地握着马义的手,话音刚落,她突然意识到自己的话有语病,容易让人产生误会,她心头一急,脸更红了,连耳根都红了,粉嫩的耳垂粉红剔透,象红宝石,非常可爱。

    “我的意思是……是我家有病人,能不能帮我看看。”白雪松开手,低声解释,边说边搓着衣角,眼睛悄悄地瞄几眼马义又迅速移开。

    “没问题 ,刚好我也想到处走走。”

    马义一口答应。马义正愁没地方去呢,白雪就邀请他到南云省,南云省毗邻邺南国,如果事态紧急,他还可以逃到邺南国避难。

    “真的?太好了!”白雪开心得又是拍手又是跺脚,因为担心马义被人认出惹出麻烦,她都不敢大声。白雪手舞足蹈地乐了一会,突然她想到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可是……我没有长孙绛英那么有钱,诊金可能……”

    “放心,如果我能侥幸治好病人,我免费。”

    “真的?”白雪再一次美眸瞪得超大,今天幸福来得太多,太突然了,她的小心肝都快经不起刺激要爆炸了。

    马义毫不犹豫地点点头,白雪高兴地一跃而起,突然“啵”在马义脸上印上自己的唇印,马义一愣,车上的乘客似乎也觉察到他们的小动作,纷纷侧目,白雪立即心慌慌地将脸转向车窗,马义看到她露出的颈部也白里透红了。

第十四章 带个神医回家() 
“白雪,其实,我也不是什么神医,许多病我也不能治。你能不能先告诉我病人得的是什么病?”

    马义老实地对白雪说。乐乐的白血病他目前就治不了,那病太复杂了,以他现在的修为他还搞不掂,他希望白雪告诉他病人患的是什么病,让他考虑清楚他到底能不能治。这是对他和病人负责。

    “其实也不算病,三天前,我妹妹白霜上山采茶叶,她看到山坡边有一朵非常漂亮非常奇特的鲜花,这花是蓝色的,形状象玫瑰又象蔷薇,香气浓郁,从来没有人见过,妹妹好奇就把它摘了,没想到旁边突然窜出一只虎头蜂,将她给蜇了。

    一般的虎头蜂都是黄黑色相间的,有虎斑,可是这只虎头蜂却是除了眼睛是绿色外,通体是纯玉色的,晶莹洁白,据目击者说它就象一个会飞的玉雕。

    妹妹被蜇之后浑身疼痛难忍,我们那里虽然缺医少药,但是治虎头蜂蜇伤还是很有经验的,可是,那些药对我妹妹一点作用都没有,还是我爸急中生智,将那朵花当草药喂我妹妹服下去,这本来是病急乱投医,没想到居然歪打正着,我妹妹浑身不痛了,但是,她到现在一直昏睡不醒。”

    说到妹妹的病情,白雪喑然神伤,父母怕妹妹有三长两短,担心姐妹俩不能见上一面,所以催促她回家一趟看看妹妹。

    依白雪描述,马义确定白雪口中的虎头蜂不是普通虎头蜂,它叫玉哥儿,是远古遗留的神奇物种,早在恐龙主宰世界之前它就存在了。

    玉哥儿是上古高人给它取的名字。别看它名字好听,其实它身藏巨毒,被它蜇了,十有**不能救活,幸好白雪爸爸急中生智将那朵蓝妹儿喂白霜服下,缓解了毒性,不然白霜早就没救了。

    幸好玉哥儿在地球少之又少,又因为它喜欢采食有灵气植物的花蜜,它只在极少数有灵气植物生长的地方出现,又从不主动攻击人类,所以几乎没有人受过它伤害,地球人基本不知道它的存在。

    蓝妹儿花蜜是它的最爱。蓝妹儿不仅是稀缺物种,还要五十年才开花。显然是玉哥儿正在准备采食花蜜时,蓝妹儿又恰好被路过的白霜发现,并将它采摘才激怒玉哥儿。

    “放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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