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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什么?”
“他说……”欧阳成吞吞吐吐起来。
“到底他说了什么?”凤夕歌有些着急。
欧阳成又犹豫了一会儿这才说,“他说老爷,那你就先做了鬼,然后再看看怎么对付我。”后来他出来老爷就变成了这样。
“这个混蛋!”凤夕歌气得咬牙切齿,大有此时将易梵狠狠地揍一顿的冲动。
“他们还说了什么?”凤夕歌又问。
欧阳成想了下摇摇头,“他们的声音太小,别的我没听到。”
凤夕歌想了一会儿,“这件事先别告诉三儿,你去买些稀粥来,我去找易梵。”
“夕歌。”凤夕歌正要去停车场,身后有人叫住他。
“蔡--蔡阿姨。”凤夕歌还是不习惯叫妈,总觉得怪怪的。
蔡静月轻轻笑笑,并未计较,“这么晚了,你这是要出去吗?”
“我去找下我大哥。”凤夕歌如实相告。
“我想跟你说几句话,不会耽误你太久时间。”
凤夕歌下意识看了眼时间,“没事,那我们去那边吧。”医院里有个亭子,白天的时候坐满了人,但是晚上尤其又是冬天,这个时候已经没有了人,偶尔会有一两个护士从旁边经过,但因为亭子的光线不是很好,所以无人会留意到他们。
“蔡阿姨,有什么话你说吧。”
“夕歌,有个问题我一直想问你。”
“你尽管说。”
“我父亲和母亲都是生物学博士,我大哥也是,我父母在学术界算是有一定的声望和地位吧,我大哥早年受他们影响很大,也做出了一些小成就,可后来他也不知道怎么了就迷上了研究长寿的方法,他有个私人实验基地,我以前去过那里,他告诉我他发现了一种生物身上携带一种很神奇的基因,这种生物不但能够愈合自身的伤口,而且能够保持他的容貌以及身体的各器官细胞数十年如一日的鲜活度,他告诉我他可能发现了长寿的秘密。”
凤夕歌的眉头紧皱着盯着蔡静月,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她是在暗示他一些事情吗?看来易梵猜测的没错,这个女人可能真的有问题。
“夕歌,可能你的身上就携带这种神奇的基因。”蔡静月直截了当地说。
“怎,怎么会呢!”凤夕歌的表情极其的不自然。
“可你身上的伤口愈合速度惊人,如何解释?” 蔡静月慢慢踱步到凤夕歌的身后。
“我,我这个……”凤夕歌转过身,“反正我不可能携带这种神奇的基因,再说了,我也会老啊,你看,我最近就发现我头上竟然都有白发了。”
有白发这件事凤夕歌也是前几天才发现的,而且他还发现自己的眼角不知道何时竟然也生出了细纹,以前都没有的,他记得师父跟他说过他有不死的生命,算一算他这才活多久呢?换算成凡人的寿命,大概这也就是一两岁的样子,可他竟然都有衰老的迹象了。
“真的吗?我怎么没留意到你还有白发呢。”蔡静月很惊讶地说。
凤夕歌急于证明自己并不是她口中神奇基因的携带者,他低着头拨开自己的头发,“不信你瞧瞧,这里,好几根呢。”
“那我可真要瞧瞧了。”蔡静月朝他走近一步,眼睛迅速看了看周围,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细小的注射器,以飞快的速度刺入了凤夕歌的脖子。
“你--”凤夕歌瞬间就昏了过去。
“到底有没有携带,等我抽了你的血拿回去试验后就知道了。”蔡静月将凤夕歌扶坐在凉亭的凳子上,然后从包里掏出了一个盒子,从中取出一个粗大的注射器,尖而长的针头在附近灯光的照射下分外的明亮,“其实我还是蛮喜欢你的,如果我试验后你没有携带,那么我们继续做母子,如果携带了,那么抱歉了。”
很快粗大的注射器内被鲜红的血液注满,蔡静月将其放在盒子里,又拿起了另一支空的注射器。
一连抽了三针管的血液后蔡静月这才罢手,收拾好东西放进包内,松了一口气直起身,对着凤夕歌轻声说,“几分钟后你就会醒过来,你就当休息了一会儿。”说完消失在了黑夜里。
果真没几分钟凤夕歌缓缓睁开眼睛,脖子上和手臂上还有疼痛感,呆愣了几秒他回过神,霍地站起身,脸色十分的难看。
可能要出事了!凤夕歌的脑子里蹦出了这句话。
手机在这时候响了,是欧阳晓打来的。
“夕歌,你在哪儿呢?”欧阳晓的声音听起来有些不安,凤夕歌来不及再想他自己的事情,匆忙朝住院部走去,“我就在楼下,马上上去。”
“三儿。”欧阳晓就在走廊里站着似是有什么着急的事情,凤夕歌跑上前,“怎么了?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121:以每天数十年的速度衰老()
“夕歌。”欧阳晓看了看,神色有些不安,小声说,“夕歌,刚才我看到了一个人。”
“一个人?你认识吗?”
“他跑的很快,我没看清楚。”
凤夕歌眉头皱了皱,“他在干什么?”
“我准备去洗手间,刚站起身,无意间就瞥见门口站着一个人,头上戴着一顶帽子,还带着口罩,就留了两只眼睛,发现我看到了他,他迅速就离开了,我赶紧追出来,然后就看到他嗖嗖嗖地跑到楼梯那儿就看不到了。”
“会不会是易梵?”
欧阳晓立马摇了摇头,极其肯定地说,“不是他,他的背影不是那样的,那个人个子很高,比你还高,但是很瘦,他跑起来都没声音。”
凤夕歌沉默了一会儿,“三儿,你先回房间,我去找下易梵。”
“好,那你小心点。”
欧阳晓回到房间,秦逸正扶欧阳重天起来。
“叔叔。”
欧阳重天看了眼秦逸,“你--”
“对不起父亲,我没能听您的话,对不起。”
“算了,你早晚也要跟大家见面,三儿,你叔叔,还记得吗?”
欧阳晓很诚实地摇了摇头,“一点印象都没有了,不过在见到叔叔之前我在爷爷的房间里见到过他的照片,叔叔比照片上还要英俊帅气!爷爷,您也是的,都不跟我提起叔叔。”
欧阳重天看了眼秦逸,笑笑朝欧阳晓摆了下手,“来,坐爷爷身边。”
屁股刚挨着chuang,欧阳晓突然喊道,“哦对了,叔叔,你多大了?结婚了没有?有没有给我生个小地弟或者小妹妹?婶婶是哪里人?”
一连几个问题,问得秦逸跟欧阳重天是面面相觑,尤其是秦逸,那张脸简直比喝了酒还红,欧阳重天叹了一口气,欧阳晓顿时扭头盯着秦逸,一脸的难以置信,“叔叔,你不会是还没结婚吧!”那表情放佛这么优质的男人没结婚是件多么可惜的事情。
秦逸的脸更加的红,他低头看着地面,一言不发。
欧阳重天极其无奈地说道,“三儿,你能不能不这么大惊小怪?你叔叔没结婚这很正常。”
“正常?叔叔多大了?”
“三十七。”
“虽说男人四十一枝花,可是三十七岁了还没结婚这正常吗?”
欧阳重天叹了一口气,一脸的沮丧,“这要问你叔叔,我总是催他把女友带回来让我瞧瞧,他就是不肯,我能有什么办法?”
欧阳晓一听,不乐意了,大人的口吻对秦逸说道:“叔叔,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你说你这都三十七岁了还不说把我婶婶带回家让爷爷瞧瞧,这就是不孝顺,赶紧的把婶婶带回来,我要看看漂亮婶婶到底长什么样。”
“我没女朋友。”秦逸的声音小得几乎他自己能听得到,但是耳朵极其敏锐的欧阳晓却也听到了,她登时张大了嘴巴,“不会吧叔叔,你没女朋友?!怎么可能!”
“真没有。”秦逸不敢看欧阳晓,心跳个不停,他更不敢看欧阳重天,只感觉自己的脸滚烫滚烫的,如果可以,他想要立马离开这个地方。
欧阳重天看了眼秦逸,暗自叹了一口气,也许这辈子他唯一亏欠秦逸的就是不应该当年把三儿带到他身边,如果那样他们叔侄二人就不会见面,或许秦逸就能够去找一个好女人结婚生子,感情这种事,即便是他作为父亲,他也无权干涉他,只是,他需要让他明白,有些人他可以爱,有些人他注定了只能以一个亲人的身份去疼爱她,与爱情无关。
“好了三儿,你叔叔说没有就没有,改天爷爷给他找一你,现在说说你的事情。”
欧阳晓垂下头,“我?我都结婚了,马上也要生子了,我有什么好说的。”
“秦逸,你去门口角代一下,就是阿成来了,也先让他别进来。”欧阳重天说道。
秦逸点头,去了门口。
“三儿,爷爷恐怕也活不了多久了,临走前爷爷想跟你交代几件事情,你要记清楚。”
“爷爷!”欧阳晓生气地叫道。
“三儿,你是大人了,你要知道,生老病死是每个人都要经历的事情,爷爷不可能一辈子都守在你身边。”
欧阳晓不说话,道理她都懂,可是她无法接受,至少在她觉得,爷爷还能活很久很久。喉咙里像是卡着一根鱼刺,让她疼痛无比,她无法再承受失去最爱人这种痛了,无法承受。
俯身在chuang边,欧阳晓泣不成声,她无法想象有一天她还要失去现在这世上最最疼爱她的人,虽然她知道早晚有一天这一天会到来,可她情愿用她的一切去延迟这一天的到来。
欧阳重天的嘴唇蠕动着,豆大的泪水顺着他苍白而又苍老的脸上骤然滑落,他双手掩面,身体微微地颤抖着。
离别,生死的离别,总是让人悲痛,难以接受。死亡这个话题,最不合适的就是在亲人之间来谈论。
欧阳晓哭着哭着就睡着了,她做了个梦,梦到在她很小的时候,那时候爷爷还很年轻,背一点儿都不驼,头发也没有白,她在爷爷的肩上坐着,伸手去摘梧桐树的树叶……至今院子里那颗梧桐树上还留着她小时候歪歪扭扭刻下的字,“三儿要和爷爷永远在一起”。
永远?多远才叫永远?
凤夕歌找到了易梵,将他遇到蔡静月的事情告诉了他。
易梵的脸色阴沉着,好一阵子也没说一句话,他考虑了很多可能会发生的情况,却唯独低估了这个女人的胆量,她竟然自己亲自动手!
如今看来唯一的办法就是除掉她!
“怎么办?”凤夕歌问。
“你不用管了,回医院吧,这件事我处理。记住!以后但凡做什么事见什么人多长个心眼!”易梵语气不好地说。
凤夕歌自知自己可能闯了祸,也就没吱声,只是点了下头。
“欧阳晓肚子里的孩子,三天之内必须做掉!”易梵又说。
“你--”凤夕歌刚说了一个字就被易梵顶回去,“没有商量的余地,你别无选择,你他妈也不看看你现在都成什么样了!该死,你都有白头发了!”
凤夕歌愣了下,“有白发跟三儿肚子里的孩子有什么关系?”
“我现在明确地告诉你,你给我听好了!”易梵换了一口气,“欧阳晓怀胎十个月,这十个月中间,你将以每天数十年的速度衰老,等这个孩子一出生,就是你死亡的时候。”
“这……这怎么可能?”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