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呛水的不适感一扫而空,清新的气流,涌进了雷克萨斯的口鼻。他贪婪地大口呼吸着新鲜空气,对救了自己一命的人充满感激。
“嗯?”畅快地呼吸了一阵,雷克萨斯突然意识到,自己还在水里。
“怎么回事?”能做到水中呼吸的,好像只有克鲁兹的潜水气罩了,但克鲁兹还在病床上躺着,怎么会来到这里?
“是我。”凯丁的声音响起。雷克萨斯能分辨出来,这不是精神通讯的脑海传音,而是近在咫尺的说话声,“睁开眼睛,没事的。”
凯丁就在身边,扣住雷克萨斯脖颈的也是他。
小心翼翼地睁开眼睛,雷克萨斯看清了周围的情形。
自己和凯丁一起,静静悬浮在清澈的江水里,时而有灵巧的游鱼从他们身边翩然游过。
就像朋友之间常见的勾肩搭背一样,凯丁的手臂,轻轻搭在雷克萨斯肩上,那股暖暖的热流,正是从凯丁身上出发,经过他的手掌,流入雷克萨斯的体内。
“其实,在水里,也是可以飞的。”凯丁轻轻一笑,“跟我飞一圈怎么样?”
“啥?水里飞?”
雷克萨斯愣神间,凯丁的手臂,像鱼鳍般轻柔挥舞。
眼前景物一花,雷克萨斯被凯丁一手拎着,向前游去,如灵活的小舟,破浪前行,亦如轻盈的飞鸟,翱翔蓝天。
清凉的江水,如微微清风,划过身畔。
凯丁身姿翩然,转瞬之间,便来到了江心深处,如彩蝶穿花,如飘带曼舞,美不胜收。雷克萨斯余光扫及,甚至觉得带着自己一起游泳的,是传说中的美人鱼。
第二十二章 江畔翩翩一少年()
雷克萨斯坠江后,卫兵们聚在桥头,观望了一会。
只见江面上泛起一串气泡,然后就又恢复了沉寂,江水依旧流淌,浪花依旧翻滚,也没见有谁爬出来。
“是淹死了吧?”
“也许他们水性好,再等等。”
卫兵们讨论着,等待着。
终于,有人不耐烦了:“这都十多分钟了,早该淹死了吧?”
“罗格将军问起来,就说两个小贼死在雪龙江里,尸骨无存。”
照常理来说,雷克萨斯早该死了,卫兵们商定了答复,离开江边,去和罗格复命。
近半个小时后,广阔的江面上,水声哗哗,银珠碎玉,纷然飞溅,两个脑袋探出水面,四下观望。
“卫兵都回去了。”凯丁探视一番,没有发现卫兵,于是拉着雷克萨斯上岸。
“咳!呸!噗!”雷克萨斯扶着江边大树,努力吐出喝下去的水。在凯丁出手搭救之前,他呛了好几口水,狼狈无已。
倒是凯丁,气定神闲,要不是衣服一片透湿,完全看不出他刚刚横渡大江。
“这次咳,多谢你搭救了。”雷克萨斯吐完水,立刻对凯丁道谢,“小子,你水性太好了,佩服佩服。多亏了你才能捡回一条命。”
“”凯丁丝毫没有死里逃生的喜悦,反倒是有些忧郁。听到雷克萨斯的夸赞,很勉强地笑了笑。
所幸,雷克萨斯没有多想,也没有深究凯丁为什么会有如此精良的水性。夸完凯丁,就脱下衣服,卖力地拧了起来。
“哗哗”衣服中的水滴落在地上,很快就形成了一片小水滩。
凯丁抓着衣角,踌躇了半天,也没有决定要不要把衣服脱下来拧干。
“喂,你”
他抬起头,还在措辞,就看到了极具阳刚美的身躯。
顿时,脸红到了耳根。
“嗯?”雷克萨斯若无其事地把衣服一件件披上,然后就注意到了凯丁的异状。
“我靠!”这一眼看过去,雷克萨斯的惊异之感,绝不比凯丁少。
在江水中这一浸,凯丁身上的泥土灰尘汗渍都被洗去,现出了原本的面貌。
清秀的眉眼,白净的皮肤,俊美的面容从大江中爬上来的凯丁,俨然是个不亚于腓特烈的翩翩佳公子。
破旧的乞丐衣服,被江水泡得透湿,紧紧地贴在凯丁身上,凸显出了皮包骨一般的身材。
仿佛只是随意晃了晃手腕,雷克萨斯的手里,立刻就多出了一套整洁的衣服。大手一伸,送到凯丁面前:“换上这个。”
凯丁错愕,这衣服是从哪变出来的?
而且,要当着他换衣服?这
凯丁的小脸渐渐发热,心脏咚咚乱跳,手指紧张地摆弄着湿湿的衣角,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发什么呆,穿着湿衣服会感冒的。”雷克萨斯不由分说,把干净的衣服塞在凯丁手上,“尺码可能不合适,将就着穿吧。”
说罢,雷克萨斯有意无意地转过身去,背对凯丁,专注地眺望着天边的夕阳,好像今天的晚霞特别美丽。
凯丁不敢再耽搁,看四周无人,手忙脚乱地把新衣服换上。
雷克萨斯结束了眺望,回身,手腕上的碧绿手镯一闪,变出了一个皮囊。
在船上航行的时间里,雷克萨斯完全熟悉了储物手镯的用法,并把船舱里所有看似有用的物品都扫荡一空,放到了手镯里的储物空间之中,比如一些换洗衣物。
如今,他只要意念一动,就可以从储物空间中拿取物品,方便快捷。
“我从海天阁带出来的果酒。”雷克萨斯把皮囊送到凯丁面前,“跑了这么远,解解渴吧。”
跑路的时候,精神过度紧张,倒不觉得有多累。这一闲下来,凯丁立刻就感到喉咙冒火,全身酸疼。看到果酒递来,二话不说,拿过皮袋,大口畅饮。
喝了一通,凯丁涩声道:“如果不是为了我,你早就能逃掉了吧。”
“举手之劳,小意思。带着你一起,不是也跑出来了。”雷克萨斯呲牙大笑。虽然他也不清楚,刚才的一念之差,肝火大动,究竟是怎么回事。
自从游出大江,凯丁一直是郁郁不乐,和没心没肺,永远乐天的雷克萨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那现在呢?你要去哪里?”
“现在?我?”犹如醍醐灌顶,雷克萨斯顿时想起了这个问题。
他心中清楚,自己的任务,就是明天在港口和腓特烈见面,然后乘船出海,寻找亚特兰蒂斯。
可是,这一趟航行,遥远,危险,神秘莫测,凯丁去了也是无益,还可能白白送掉性命。
虽然凯丁也有些本事,打起架来不至于吃亏,可雷克萨斯还是不愿让凯丁卷入这场危机四伏的远征。
“你是不是觉得我很累赘?”凯丁一副凄然的表情。
雷克萨斯想说出几句狠话,好好地刺激一下凯丁,顺理成章地将他赶走。但看到凯丁这副样子,心中一软,把嘴边的话咽了回去。
他总觉得这个瘦弱的家伙,像极了多年前的自己,无依无靠,孤苦伶仃。
而且,这一番没命的逃亡,在无形之中,将两人的关系拉近不少。
“放心吧,不会丢下你的。”脱口而出的,是这样一句温和的话。就连雷克萨斯自己,也是一惊。
“你说什么?”
“我说你要是愿意的话,就跟着我吧!”
雷克萨斯心中不停的吐槽,这小子长得秀气,性格还这么扭捏,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娘炮?
“哈哈,真的吗?”凯丁当然不知道雷克萨斯的想法,听他这么一说,高兴得连蹦带跳。
“是真的啊,烦死了。”
“太好了,以后我也叫你大哥吧!”
“等等,你多大了?”
“我才二十,比你小对吧?看你这张脸,给我当叔叔都够了咦,大哥你脸上怎么有黑线?你怎么不说话?小心点,前面是棵树!”
“咚!”凯丁的提醒晚了一步,雷克萨斯直勾勾地对着大树,撞了上去,在树上留下一个清晰的印记。
“尼玛我真的那么显老吗我才十八啊”
雷克萨斯眼角有泪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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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希隆有塔揽月为名卷 终()
揉着脑袋,苦着脸,带着凯丁,雷克萨斯继续前行。
没有了卫兵的追赶,他们终于可以缓一口气,在雪龙江畔的绿树之下,悠然前行,说说笑笑,赏玩风景。
绕行良久,两人走上了另一座木桥,向江对岸的希隆城踱去。
江面被斜阳镀成了淡淡的金色,粼波闪闪,宛如星光。不断有竹叶扁舟,在灿金色的江水中穿梭来往。渔夫们的欢歌远远传开,回荡在江面之上。
走在这座完好的桥上,想起不久之前在断桥上被人追砍,雷克萨斯不禁莞尔。
而凯丁,更是时不时地嘿嘿傻笑,不知在想什么高兴事。
江水浩淼,浮光跃金,渔歌互答,良辰美景。
“大哥。”雷克萨斯正赏景,听到了凯丁的呼唤。
“嗯?”
“你看,那座高楼是什么?”
顺着凯丁指的方向望去,一个江心小岛中,有一座高塔,巍峨矗立,在夕阳中,塔顶的瓦片熠熠生辉。
高耸在塔尖的一个骑士雕像,更是身披霞光,英武威严,仿佛有一种俯瞰天下的霸气。
“哦,是揽月楼啊。”雷克萨斯嘴角上扬,“那可是希隆城的著名景点。”
揽月楼,是建在雪龙江心的一座古塔,如同远古的巨人,日夜俯瞰着雪龙大江,和江边的希隆城。古塔高98米,是毫无疑问的东海最高建筑。
揽月楼建于何时,为何而建,最初的名字是什么,都已无史可考了。仿佛这高塔是与天地同在,亘古长存。
相传,上古之时,有一绝世强者,名为“青莲剑仙”。
一日,青莲剑仙在高楼之上,送别友人,酒酣胸胆,又览及壮阔江景,情绪激荡之下,以剑为笔,在墙上写下一首长诗。
在青莲剑仙的卓绝功力之下,剑含笔意,字蕴剑势,每一个字都是龙飞凤舞,银钩铁画,裂墙欲出。
整首诗中,最著名的两句,便是“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
这座高楼,也因此得名揽月楼,沿用至今。
千百年来,无数的才子佳人,到揽月塔上吟诗作赋,形成了另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但是,揽月楼能有如今的地位,并不只是这些。更重要的是”雷克萨斯刻意拉长了声音,嬉皮笑脸地看着凯丁。
“死大哥,快说啊!”
看到凯丁急得跺脚,眉头微蹙,雷克萨斯前所未有的过瘾。
“更重要的是,揽月楼是埃尔隆德大帝的修炼之处,所以帝国的统治者们才格外重视这座古塔。”
“埃尔隆德?那是谁?很厉害吗?”凯丁一头雾水,茫然地眨眼。
“我靠啊,你是帝国的人吗?”雷克萨斯却比凯丁还要震惊。
埃尔隆德,那是一统乱世,创建了英兰特帝国的超级强者,被绝大多数人类奉若神明。不知道埃尔隆德的帝国公民,就像不知道毛zd的中国人一样稀有。
凯丁抓着雷克萨斯的手臂,轻轻地前后摇晃着:“大哥,你就给人家讲讲嘛”
雷克萨斯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忙不迭地把凯丁甩开,看来这家伙不光娘炮,还有做基佬的潜质。
“埃尔隆德,就是帝国的开国皇帝,听说非常厉害,是个天阶高手。”雷克萨斯多少读过些史书,此时给凯丁娓娓道来,也是轻而易举,“揽月塔顶的那个骑士雕塑,就是埃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