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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世帝龙-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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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腓特烈满面歉意的样子,仙妮亚说:“没关系,反正也没什么事可干。给你讲讲三哥的故事,倒也无妨。”

    腓特烈连忙点头,做出洗耳恭听的样子。

    “听老爸说,雷克萨斯的父亲也是一个军官,两人年轻时在战火中一起成长,经历了无数次战争,变成了最铁杆的兄弟。

    二十多年前,第三次世界大战爆发,两人收到指令,带领军队参加了一场又一场的战役,抵抗魔族的侵袭。

    战争无常,刀剑无眼,雷克萨斯的父亲,死在了一场规模极大的混战中。老爸也在那场大战中被人毁容,受了重伤,就此退役。

    听到老战友的死讯,老爸悲痛欲绝,他下定决心要找到战友的遗腹子,将那个孩子抚养成人。经过长时间的寻访,他终于成功地来到老战友的家乡,找到了战友的妻子。

    几个月后,婴儿诞生了,依照战友的遗愿,父亲给他起名叫雷克萨斯。

    后来,父亲的旧伤完全好了,他创立了刀锋佣兵团,这些你都知道了。

    雷克萨斯的年纪在我们之中不算最大,但他的天赋却最高,从小就非常机灵,什么东西都是一学就会,无师自通。长大以后,他的实力远远超过我们,俨然是副队长一样的存在。”

    “这么厉害?他是什么等级的?职业呢?”

    “上次评定等级,好像是e级的魔法战士。不过这也不简单啦,老爸奋斗到四十多岁,也只到c级,雷克萨斯只有18岁哦!”仙妮亚夸赞雷克萨斯的时候,眼睛都一闪一闪的,“而且他可是魔法战士,魔武兼修可是很困难的!好了,别插嘴,我继续说。”

    “嗯嗯,我不说了,你继续。”

    “跟你说哦,我小的时候,老爸天天忙业务,都是三哥带着我出去玩,抓小青蛙啊,捅马蜂窝啊,砸人家玻璃啊,特别开心。三哥小时候就是个天才,翻墙上树样样精通,有一天他玩火,不小心点了别人家的房子,然后他跑得可快了。”

    “”腓特烈心想,这叫什么天才啊,叫调皮捣蛋差不多。

    “三哥他对我很好的,有一次,我想吃水果,他就带我去别人家偷。我们顺着后院的院墙爬上去,在他家果树上摘了一大筐果子,正准备撤退,就被人发现了。看到一群大人拿着棍子追来,他让我拿着果子先跑,自己留下,为我拖延时间。”

    “”腓特烈用眼神提问,后来呢?

    “那天晚上,三哥没有回家,我还特地留了好多果子给他,最后也都烂掉了。再后来,是老爸把鼻青脸肿的三哥带回来的,原来他被人吊到树上打了好几顿,差点就回不来了。”

    “”腓特烈无语。

    不知为什么,他看到仙妮亚对这位三哥的崇拜和欣赏,听到她讲两人童年的故事,心里有点酸溜溜的。

    “从那以后,老爸就开始训练小雷克萨斯,用各种手段逼着他练武和学习魔法,就连出门执行任务的时候,都不忘请一个名叫科尔狄斯的变态大叔来管教小雷克萨斯。因为他们地狱般的训练,雷克萨斯的武功底子非常扎实。可是学了武功之后,三哥就更能惹事啦,他十几岁的时候就进过了监狱。”

    腓特烈点头,表示自己听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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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刀锋老三() 
“三哥喜欢喝酒,闲暇的时间都泡在酒吧里,一来二去,就和酒吧里的兽人小伙计‘比尔’混熟了。他性格开朗,好交朋友,不论贵贱,也不论种族,只要志趣相投,就来者不拒。有时雷克萨斯没钱了,比尔依然会给他酒,让他喝到尽兴。雷克萨斯有钱的时候,每每点一大桌子酒肉,请比尔一起吃。

    一天下午,三哥在去酒吧的路上遇到了比尔,他一身污泥,满脸是血,详细一问,原来是被人打了。在帝国的法律里,兽人是和奴隶一样低贱的,就算有人类把兽人杀死,也只需要赔一些钱。至于有些人心情不爽了,抓住兽人打一顿,更是家常便饭。”

    腓特烈点头。即使是在格雷夫斯大公的地盘,也是这样的。

    “但雷克萨斯从没有把比尔看成低贱的兽人,而是把他当做朋友,当时他听到比尔被打了,撸起袖子,吵着要去帮比尔报仇。

    比尔不知道雷克萨斯是佣兵,赶紧拉住了他,说是对面有四个人,打也打不赢。其中一个还是城主的侄孙,如果把他招惹了,就有麻烦了。

    但是三哥身强力壮,他执意要去,比尔也拦不住,只好给他带路。我不放心他,也跟过去看。我们三人来到一条黑咕隆咚的羊肠小道前,雷克萨斯把外衣脱给比尔,用一块黑布把脸蒙住,自己走了进去。

    巷子里,四个彪形大汉正围着一个瘦弱的老乞丐拳打脚踢,老人的衣服上满是血迹。看来他们打人并不是为了钱,只是为了取乐而已。

    看到雷克萨斯过来,他们没有多余的话,放了那个老乞丐,团团围住了他。本来他们都在提防雷克萨斯逃跑,谁知他插着兜站在四人的包围圈里,安然自得。

    三个大汉一起向雷克萨斯扑去,最后一人前冲两步,一拳猛击向他的头部。”

    听着仙妮亚的讲述,腓特烈也感到很紧张。面对四个彪形大汉的围攻,如果换做自己,又会怎么样?

    “如果是我的话,根本就不会和酒吧小伙计结交的吧。何况那是个低贱又野蛮的兽人。”腓特烈想着。

    仙妮亚没有察觉到腓特烈微妙的情绪变化,继续说:“三哥一矮身,避过这一拳,飞快地一个肘击,正中背后那人的软肋,那人被打得倒飞出去,像死猪一般摔在地上。

    此时前方三人一起攻到,他闪开左边一人的攻击,伸手抱住最右一人踢来的腿。那人的右腿被雷克萨斯抱在怀中,竟是一分一毫也动弹不得,他感觉箍住他腿的不是胳膊,而是两根钢条。

    雷克萨斯双手一拽,右边那人踢出去的腿被硬生生地扯到面前,挡住了中间一人的拳头。这人的身体在大力拖拽之下不由得向后躺到,而雷克萨斯的腿也间不容发地踢出,正中中间那人的裆部,那人一声惨叫,捂着裆蹲了下去。雷克萨斯再次抬腿,一脚将他踢翻,那人躺在地上,不动了。

    转眼间干翻两人后,雷克萨斯扔下右边的大汉,扑向左边那人,身体略晃一下就避开了他的第二次攻击,左腿向上一撩,正中那人的面门,左腿落地后右腿跟着飞起,一记高腿蹬在那人的胸口处,竟将那人踢得离地而起。

    此时雷克萨斯专心对付这个家伙,背后那人已经爬了起来,他看三哥露出空当,立刻迈步抢上,想不到雷克萨斯察觉到背后异动,底下一脚飞快踢出,正中背后那人的小腹,那人毫无防备,被踹得一个趔趄,险些摔倒。

    不等他稳住身体,雷克萨斯飞快地转身,身体转到一半的时候起腿,当身体转了360度正对着背后这人时,他的脚正好接触到了这人的脖子。一声闷响,这人被突如其来的巨力击晕,咚的一声倒在地上。

    领头的大汉见三哥用不到三秒的时间击倒了三个人,再傻也知道这小子不是等闲之辈,落荒而逃。

    这时候,躲在巷子口的比尔已经什么都不知道了,雷克萨斯用几秒钟的时间打败四名大汉的潇洒身手让他怀疑自己在做梦。直到看到雷克萨斯插着兜一摇三晃地向巷子口走来,他才意识到这是现实诶,你不会是睡着了吧,这么半天一声不吭?”

    “是你不让我插嘴的。”腓特烈讪讪地说。

    “笨蛋!”仙妮亚抓狂。

    “好吧好吧,我说话,雷克萨斯太帅了,尤其是那个回身高腿!后来呢?”

    “比尔见到雷克萨斯向自己走来,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只是呆呆地望着他。这时候,三哥突然听见那老乞丐在叫他。

    回过头来,老乞丐正拄着拐杖,一步一瘸地向他走来。他转身要走,那老乞丐却已过来拉住了他。

    ‘小伙子,要不是你出手相救,我这把老骨头可就咳咳’老乞丐颤巍巍地对三哥说着,‘本该好好谢谢你的,可是我老头子身无长物,无以为报’

    雷克萨斯闻到这老家伙身上的臭气,想挣脱他的脏手,可又不愿对一个瘦弱老人使出蛮力。老乞丐苦笑道:‘也罢,就把这东西送给你吧!’说罢拿出一个小小的布包,塞到雷克萨斯手上,转身一摇一晃地走了。”

    “老乞丐交给他的是什么东西?”腓特烈奇道。

    “雷克萨斯后来打开包裹,里面是一个黑漆漆的戒指,看不出是什么材质雕刻的,非常破旧了。他起初还以为自己运气好,捡了一件神器,但这么多年了,也没见有什么特殊效果,就不再幻想了。”

    “老乞丐能有什么神器,估计只是个普通戒指。”腓特烈不屑道。

    “是啊,但是三哥舍不得扔,一直戴着它,还说这是老人的心意。”

    “你说他进监狱了,那是怎么回事?”

    “他把城主的侄孙打了,城主能不让他进监狱?老爸忙前忙后,送了好几份礼,总算是把雷克萨斯捞了出来。”

    “为了一个兽人奴隶,自己进了监狱,唉。”腓特烈摇了摇头。

    “三哥这叫义气,免费喝了人家那么多酒,怎么能让人吃亏。”

    “好好,你继续讲,我继续听。”

    在腓特烈的心中,对这个从未谋面的“三哥”并没有什么好感,但看仙妮亚越聊越开心,逐渐忘记了恐惧,也不忍扫她的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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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羊皮争端() 
“后来,我们就都长大了,经常跟着老爸到处奔走。雷克萨斯可是仅次于老爸的大高手喔,只要在他身边,就没有不能完成的任务。对了,你知道雷克萨斯的绰号吗,叫‘轰雷掌’,是不是很威风,很气派?”

    “轰雷掌,听起来很棒。他的天赋属性是雷系吗?”

    “哈哈,你也不是很笨嘛。”仙妮亚笑道,“他这招‘轰雷掌’就是根据老爸的风魔掌改的,可以说是雷电版的风魔掌吧。”

    “从手掌中射出雷电?”腓特烈不由得心驰神往。和无形无色的风柱相比,闪电的破坏性和观赏性都要强多了。

    “聪明!其实三哥不仅会轰雷掌的,他还会很多雷电属性的魔法,不然也不会是魔法战士了。其实,轰雷掌这绰号不是我们起的,而是在一次战斗中,敌对的佣兵团起的。那次战斗,三哥可是大大地威风了一把。”

    “那又是什么情况?”

    “大概是嗯,半年前了吧!”仙妮亚回忆着,“那时,佣兵团同时接到了两个任务,我们就分头行动,老爸和奈特一起,三哥带着我和卡尔一起。我们的任务是在东海的另一大山‘沃伦山脉’中猎杀十只绒毛羊,把羊皮带给一家服装店。”

    “绒毛羊?”腓特烈知道,绒毛羊是一种很稀有的羊类魔兽,它的绒毛长而柔软,是最上等的服装材料,做出的衣服轻盈柔软,保暖性极强。但绒毛羊都生长在人迹罕至的深山地区,而且经历常年的捕杀,越来越是稀少,所以羊毛大衣的价格非常高。

    在格雷夫斯大公没有被灭门时,腓特烈还有过一条羊毛披肩。

    “那时还有一个佣兵团,也接到了猎杀绒毛羊的任务,我们就会不可避免地有些摩擦咯。那是一个在东海相当知名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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