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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疤咬牙忍着痛低头一看,此刻,他的肩膀上,一根穿羊肉串的铁钎子如同一支古代行军打仗用的羽箭,入肉三分,从皮肉一直钉进他的骨头里,伤口处,鲜血如小溪水似的汨汨流淌,根本止不住。
“薇薇,对付这种人,还是交给我来比较合适些。”
林云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白薇身前,将她拉到身后,从裤兜里掏出一支烟,点上,淡淡的吸了一口,眯着眼瞅了瞅捂着肩膀一脸怨愤的刀疤。
嘴角泛起一抹森冷笑容,林云不由分说的忽然一抬脚,咣的一声扫中刀疤的侧腰,沉猛的脚力骤然爆发,他整个人像是被人用大铁锤给砸中般朝侧面倒出两米多远,下巴磕在湿滑坚硬的水泥地面上,几颗带血的牙齿直接蹦了出来。
林云收脚转身,缓步上前,来到欢哥所在的那一桌,坐在刚才刀疤汉子坐过的位置上,给自己倒了杯啤酒,举杯朝欢哥和其余两个瞠目结舌的大混子敬了杯酒,自顾自的喝掉,然后杯子猛地往地上一甩!
咣!
落地的玻璃杯在地面上碎成一地玻璃渣子,欢哥和两个大混子应声而起,手里各自握着一个没开瓶的啤酒瓶,虎视眈眈的瞪着林云,似乎随时要动手给他脑袋上开瓢。
但他们没有一个人动手,或者说,他们没有一个人有胆量动手!
林云压根没有抬眼瞅他们,他像是没事人一般随意的在那一坐,嘴里叼着烟,手里头转着一根泛着淡淡寒光的细长铁钎。
欢哥三人好歹在道上混了十几年,各路硬茬大佬见过不少,他们试图用一身凶悍的气势压倒这个气定神闲的年轻人,哪料到一直等到他们那握住酒瓶的手心都开始冒汗。
林云脸上始终是云淡风轻的表情,那气定神闲的模样,压根就没把眼前这三个曾经砍人剁手不眨眼的江湖大哥放在眼里。
等到将手里那支烟吸到尽头,掐灭烟蒂,林云这才站起身来,眸光如刀片般犀利,落在了欢哥的身上。
抬手往那躺在地上爬不起来的王龙一指,眉毛一挑,道:“欢哥,旧账爷们就懒得跟你翻了,地上那小子是跟我的,被你的人打伤了,你看这事儿要怎么摆弄?”
欢哥喉结一动,咽下一口唾沫,本能的想朝林云脸上喷一口盐汽水然后破口大骂一声“我艹尼玛的,跟老子装13!回头切掉你jj让你他娘可劲的装!”,但他不敢!
他看得出来,这小子的眼神里头,藏着一股让他心惊胆战,不寒而栗的气息。
是杀气!
欢哥出来混了那么多年,当初为了跟人抢一块地盘,被人拿砍刀架在脖子上的时候都愣是没被对方给吓唬住,可在面对林云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压根没有半点跟他对抗的心思,甚至都不敢抬头看他的眼睛!
难道是因为自己已经老了么?
人老胆子也跟着怂了,应该是这样的!欢哥咬咬牙,在心底里安慰自己。
“这位小兄弟,你的弟兄被我们的人打伤了,你也打伤了我们的兄弟,俗话说得好,不打不相识,做人留一线。依我看,今天金二哥做东,咱们坐下来喝杯酒,杯酒释前嫌,你看如何?”
欢哥身边那个胸口上纹着一头大白虎,一脸横肉,人高马大,体型剽悍,操一口浓重的两广白话口音的大混子金大贵大马金刀的坐回凳子,把啤酒摆回餐桌,冲林云咧嘴一笑,替欢哥打圆场道。
“杯酒释前嫌?”林云嗤的冷笑一声,甩手就是一个嘴巴子掴在那咧嘴笑时露出满口金牙的金大贵脸上,道:“爷们因为跟你们这些人在街上耍了一套,被带进局子里受了几个小时的讯问,这会正憋着气呢,你就准备用点啤酒糊弄我!”
他这一巴掌力道可不轻,打得响亮不说,连带着金大贵满口的金牙和刚才吃烤串黏在牙上的肉沫子一并打飞了出去,溅了一地!
一巴掌狠狠甩在金大贵脸上,林云猛地转身,一个眼神吓得陈欢和另一个大混子忍不住往后推倒一步。
“林云这犊子,凶起来的时候真我有点像,不愧是战魂出来的兵。”
看着林云如此凶残,烧烤摊摊主李建国眸子微微眯起,脸上非但没有对他闹事破坏生意的行为露出不快之色,反倒是打心眼里有点欣赏这家伙。
至于白薇,她倒是头一次看到林云这么凶,而且下手还特别狠,像是一头发怒的雄狮,霸道,威风,盛气凌人,这与她平日里认识的那个阳光温和的林云截然不同。
这才是真实的云哥么?白薇忍不住喃喃道。
“小子,你他娘的欺人太甚!”被打的那位金牙大汉嘶吼一声,如同一头爆发的猛兽,抡起酒瓶就往林云脑袋砸过来。
“欺负的就是你!有种就打,不服就干!”
林云猛地一脚踹出,沉重厚实的四十二码硬皮鞋横越餐桌,在金牙大汉酒瓶砸来之前便已经蹬在他的胸膛上,再横扫九十度,将另一个抡着啤酒瓶协助金牙大汉的大混子手中的酒瓶直接踢爆,酒瓶碎渣和浓郁的啤酒浆子噼啪飞溅一地。
踢爆酒瓶,林云脚掌再往下一压,啪的一声闷响,那个飞溅的酒瓶碎渣划得脸上全是血痕的大混子脸上赫然有多了一个既黑且大的鞋印!
经此狠辣一脚,大混子直接仰面倒地,捂着脸,疼得直叫唤。
这回,等到林云扭过身子,目光落在陈欢身上的时候,这位在北塘区一些见不得光的区域也算混出名堂的道上大哥彻底没了脾气。
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道上混,狠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像林云这样一言不合就准备玩命的猛货,欢哥是真的有点怕。
他掏出皮夹子,把包里所有的红色现钞全都掏出来,甩在了桌面上,面无表情的道:“这几千块钱,算是我底下人打伤你兄弟的赔礼,要是不够的话,随时到北塘金辉大厦十五楼1501找我。”
这时,白薇走上前来,扯了扯林云的衣角,道:“云哥,地面那孩子血流得很多,咱还是别跟这些人计较,先送他去医院包扎一下吧。”
林云点点头,伸手将那叠钱捡起,在手掌心里掂了掂,哼了一声:“这钱我收了,金辉大厦是吧,我记住了。”
说完,林云带着白薇一同来到王龙跟前,俯身将他背起,朝李家国露出个略带歉意的笑容,往桌上放了一张百元大钞,然后扬长而去。
第14章 哥,以后我跟你混()
深夜。
北塘区某诊所。
“我叫王龙,今年十六岁,仁川中学初三学生,哥,你叫啥。”
“林云。”
“云哥,我以后跟你混吧。”
“我不混黑社会,你以后也别混了,好好念书。”
“我妈怀我的时候,我爸在香港抢银行被抓判了无期,我妈迫于生计在按摩院里当技师,一干就是十六年,两个月前,我因为打了校长儿子被学校开除了,书已经念不成了。”
王龙眼底闪过一抹落寞之色,自嘲般说了一番自己的家境之后,又露出一副嬉皮笑脸无所谓的模样来。
“云哥,你打人的时候真威风,不过,欢哥那人我听说过,是个睚眦必报的狠角色,在这北塘这一带势力不小,你打了他,以后可得防着点。”
“不妨事,我不去找他就算便宜他了。”林云淡淡一笑道。
“云哥,你救了我,我无以为报,这么着,等我好了,我王龙愿意鞍前马后的跟着你,刀山火海,赴汤蹈火,眨一下眼我就是狗娘养的。”王龙神采飞扬,激动说道。
林云笑着在他脑袋上轻拍一记,道:“屁大点的孩子,学什么不好,非得学人家出来混,古惑仔看多了吧。”
王龙小脸登时垮了下来,一脸苦逼的说道:“云哥,你要是不收我,我可就没有了去处,没准哪天就饿死或是冻死在街头了。”
林云淡淡一笑,道:“实话跟你说,我也没有去处。”
“那我也跟着你!”王龙斩钉截铁道,一脸的吃了秤砣死了心,准备跟定林云。
“想跟我,也不是不可以。”林云点了支烟,吸了一口,烟雾在鼻尖萦绕不散:“我有个条件。”
“啥条件?云哥尽管说,只要我做得到,别说一件,就算一百件,我都愿意做。”王龙拍着胸脯道。
“我让你杀人,你敢干么?”林云淡淡问道。
“敢!”王龙几乎没有半点犹豫,一个“敢”字脱口而出,从他坚定不移的眸光里,林云看出这小子并非信口开河,而是真有胆量!
林云眸子微微眯起,深吸了几口烟,这才点点头道:“你小子潜力不错,我收了。等你手上的伤好利索了,打这个电话联系我。”
说着,林云掏出一张名片递给王龙。
王龙接过名片,盯着上面的字瞅了半天,有点迷茫的问道:“云哥,啥是鉴黄师啊?照字面意思看来,是不是专门看黄碟的那种职业?”
林云忽的呛了口烟,轻咳几声,有点尴尬的说道:“小屁孩不懂别乱想,这是一个神圣而纯洁的职业。”
“鉴黄师,这听着也不纯洁啊。”王龙一脸不以为然的表示怀疑。
林云也懒得跟他争辩,掏出刚才从欢哥那敲来的几千块钱,塞进王龙兜里,道:“这钱别乱花,你妈一个人拉扯你长这么大挺不容易的,有了钱,记得对她孝顺点。”
王龙重重的点了点头。
“云哥,你们俩在聊啥呢?”两人正说着,白薇提着一篮子水果进来,笑着问道。
“也就闲扯淡,没聊啥。”林云嘿嘿一乐,顺手接过白薇手里的水果篮,摸出个苹果,在衣服上蹭了蹭,咬一口,直呼真甜。
“云哥,白姐,时候不早了,你们俩先回吧,我的伤已经没啥大碍了,等这瓶药水输完了,我自己回家。”王龙道。
“嗯,那你一会走夜路的时候悠着点,别栽坑里爬不出来。”林云笑笑道。
“云哥,不带你这么损我的吧。你和白姐回吧,今天晚上的事儿,真谢谢你们,不然的话,我丢人丢到姥姥家了。”
“小屁孩一个,自尊心还挺强,得,你在这安心输液,输完液赶紧回家,路上自己小心点就成。”林云笑着拍了拍王龙的肩膀,转身朝白薇道:“薇薇,我送你回家。”
白薇笑着点头,跟林云出了诊所,由于今晚状况出得挺多,林云也顾不得骑那辆停在医院门口的捷安特山地车,白薇家住的离诊所这边有点远,走路附近左等右等愣是没等来一辆出租车。
“薇薇,这里离我家挺近的,要不上我那坐坐吧,在这干等着也不是个事儿。”林云点了支烟,瞅一眼在夜风中掖紧了衣服的白薇,笑笑道。
白薇拢了拢额前被风吹得微乱的发梢,面颊上不着痕迹的泛起一抹潮红,有点羞涩的含笑点头道:“嗯,也好。”
……
十多分钟后,林云带着白薇来到他的出租屋楼下,此刻已是凌晨两点多,绝大多数的住户已经熄灯入睡,二人轻手轻脚的上楼,进门开灯,地板蹭亮,房间内外整洁如新,不染纤尘,让人眼前一亮。
“都说男生一般会把自己的窝给住成牛栏猪圈,想不到,云哥的家收拾得那么干净,果然和一般男生不一样。”白薇里里外外的看了一圈,笑着赞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