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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芒先至-第1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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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行空清啸一声,伸手往腰上一探,拉出了一条鱼鳞紫金滚龙棒,迎风一抖,伸的笔直,不过这一手就能看出他功夫究竟如何。

    他手上未尽全力,笔直刺向那姑娘的咽喉。他没准备登时要了她的命,这一下不过是恐吓之意,马行空看准了两人之间的距离太短,她身后那些佩剑家人绝对来不及护住她。

    小姑娘总是比较好欺负的。

    可是,马行空始终还是太年轻,他忘记了,在江湖上有三种人是绝对不能惹的。

    女人、老人和孩子。

    其实还有第四种,那就是你从不认识,也绝不了解的人。

    马行空对自己很自信,他这一下出手,绝对不会落空,他已经做好了准备收力,在这根滚龙棒离她的咽喉三寸左右的时候,他就会收回来。

    他没料到,当他那根滚龙棒点到了她咽喉处四寸时,不过一眨眼的功夫,那姑娘就消失不见了。

    如同一阵风一样,抓不住,见不着。

    她究竟在哪里?

    马行空没有多少时间去思考,一息之后,他就见到一缕白烟从空中飘散而下,但下来的绝对不是烟,而是人!

    说她身形似一缕白烟,并不是因为她动作缓慢,而是说她身法轻盈,姿态优美,就像空中白烟一样,舒展自然。

    马行空不敢相信自己居然看错了人,在江湖中这种错误,就算是一次也太多了,人在江湖之中,时时刻刻都能遇见对手,如果低估了自己面前人,那么等待自己的下场,可能就是死。

    那姑娘准确落在了滚龙棒上,一脚将它踩在地上。

    马行空用力往回抽,却始终不能将滚龙棒从那姑娘脚下抽出,那姑娘道:“我说了,我不知道,现在段八方已经死了,如果你真的是他的兄弟,现在想的不应该是为他报仇,想的应该是如何让他入土为安,怎么让他的家人继续生活下去,如果你执意要找我动手,我不愿奉陪,至少我不愿现在奉陪。”

    马行空回头看了一眼段八方的家人,心中犹豫了,究竟是死人重要,还是活人重要?

    忽然有人在旁边大喊道:“虽然报仇不是什么好法子,但是难道就看那杀了段大哥的恶人逍遥吗?我们不想让老天替我们报仇,这血仇,我们自己报,如果姑娘不说,可不怪我们不客气了!”

    话音刚落,锵锵几声轻响,七柄精钢长剑出了剑鞘,从七个不同的方向,朝着那白衣姑娘刺了过去。

    这七个使剑之人的功夫都不低,在江湖中虽然不能名列前茅,但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在悲愤之中,他们爆发出的潜力更大。这七个人手中的剑,无论哪个人刺中了谁,都能要了他的命。

    但是他们没一个人直接刺向那姑娘。

    只听得叮叮叮共六声响动,七柄剑忽然接在了一起,搭成了一个巧妙而奇怪的笼子就好像一道钢制的枷锁,将那姑娘给困在了中间。

    这剑阵叫做七巧锁心剑,江湖中有许多人被七巧锁心剑困住过,但至今却没有一个人能够不受一点伤全身而退。

    这一点江湖人都知道。

    这七柄剑是同一炉炼出来的,无论长短、宽窄、重量、形式、打造的火候、剑身的零件都完全一样,甚至连剑身上的雪纹都那么相似。

    但是握着这七柄剑的手,却完全不相同。

    其中一人低喊一声:“锁!”

    晓得七巧同心剑的人,当然就会知道,锁是什么意思。

    七剑交锁,血脉寸断。

    剑锁若成,无人可救。

    不过那姑娘的血脉没有断,身体四肢全部都没有断。

    因为断掉的是剑。

    断的是锁。

    七柄剑全部都断了。

    谁也没有看清楚那姑娘的动作,只见她身子一旋,手上就多出了不少闪亮的剑尖。

    那七人一咬牙,断剑仍可杀人!

    剑光再次交错,不过眨眼间,剑又断了一截。

    剑断的声音很好听,清脆动人,但马行空和镖局中其他人的脸霎时间全部都白了。

    比那姑娘的脸还白,比漫天的雪花还要白。

    他们已经知道了这人绝对不是他们能对付的。

    那姑娘一扬手,又是叮叮叮几声急响,有如暴雨落地一样急促,七人顿觉手上一震,一阵酸麻渗到了骨头里,甚至胸口隐隐作痛,他们朝剑看了看,每人剑上都嵌进了两截短剑。

    那姑娘转身走出五步后,又回头对镖局中所有人道:“好好将他下葬了吧。”

    沉默良久,马行空走上前去,一掌拍开棺材盖,看了一眼躺在里面脸上肌肉已经僵硬了的段八方,叹了一口气,回身道:“伯父伯母请放心,我们绝不会让段大哥的家人无所依靠。”

    浓雾凄迷,笼在天地间,似乎为大地罩上了一层纱。

    寒风瑟瑟冷如刀,人似乎行走在砧板上的鱼肉,任由刀刮。

    一行人从小酒馆中走了出来,走进了漫天风雪中。

    风在呜咽,白雪满天,眨眼就看不见那行人的身影了。

    在这种天气依然还要上路的人只有两种,一种是镖局的镖师,因为他们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有生意,就必须要上路。

    二就是傻子了。

    可他们不是镖师,更不是傻子。

    没有镖师走镖的时候,身上会不带着货物,也绝不会有他们这样的傻子。

    他们在找人,他们找的究竟是谁?

    没有人上前去问过他们。

    那个小酒馆中还在讲着半个月前,关中联营镖局总镖头段八方身亡,一行白衣人送棺,破了七巧锁心剑的故事。

    大家都在猜测,那一行白衣人究竟是谁,那个白衣小姑娘又是谁。

    有人说是江南新出的女侠,有人说是峨眉学成的女弟子。

    姜希夷将话听在耳边,却没有听在耳中。

    他们走着走着,走到了一条河边。

    在这样的泼水成冰的天气里,河水应该被结冰冻住才对,但是这条河的河水依旧在流动,带着泠泠声响,被阳光一照,河面上就像铺满了碎银,不过雾气却柔和了阳光,也柔和了河面的波光。

    这雾气不是天地间的浓雾,而是河面上升起的薄雾,这河水是温的,据说底下有温泉泉眼,所以河面不会结冰,还起了一层薄雾。

    姜希夷勒住了马,看向河边,她从缭绕的雾气中见到河里有一个人。

    寒冬之日,就算河水再温暖,也绝不会有人愿意下这条河去洗澡,因为下水后,你感觉到有多温暖,从河水里爬起来后,就会觉得冷得你再也不能从河水中爬起来。

    每个人都想要舒服,但是每个人都怕麻烦。

    那个从河水中爬起来的人,是一个少年,看起来算年轻,最多不过二十岁,但看到他脸上划过的难言神色,又令人怀疑,他是不是只有二十岁?一个二十岁的人,为什么会露出那种表情?

    不过等你看清楚他的五官后,又会怀疑,他真的已经二十岁了吗?为什么一个二十岁的人会长得如此少年?

    姜希夷在看着他,他也在看着姜希夷。

    不过一瞬间,刚刚他脸上露出的复杂神情全部消失不见,变成了一种熟练的调笑的表情。

    一时间,他眼角眉梢的孩子气全部都藏不住了。

    这种男人非常受女人的欢迎,因为他们又有男人的成熟,但是似乎还未脱离少年。

    而且他确实长得很漂亮,很英俊。

    他笑道:“你看着我,是不是觉得我在这样的天气下水,实在是一个傻子?”

    姜希夷没有说话。

    他继续道:“这件事我本来不想告诉你,可是看在你实在一个美人的份上,我才说的。”

    他顿了顿,才道:“其实我不仅不傻,而且很聪明。”

    姜希夷道:“我知道。”

    他反问道:“你知道?”

    姜希夷道:“因为就连傻子在冬天的时候,都不会想到要下水,会做这种事的人,只会是疯子,但是很多疯子,往往都是聪明极了的人。”

    他听了她的话后,认真点了点头,似乎在细细品味她的话,他说道:“你说得对,而且很有道理,不过我也不是疯子,我应该算是一个偶尔做傻事的聪明人。”

    他不等姜希夷接话,继续道:“一个人活在世上,如果每天都只做聪明事,那人生就变得无趣多了。”

    姜希夷道:“你知道许多人最大的痛苦是什么吗?”

    那人摇了摇头,道:“是什么?”

    姜希夷打了一下马,慢慢往前走去,道:“一个人如果太聪明,就会想变成一个疯子、变成一个傻子,因为他们觉得那样会快乐一些,但是有些人最大的痛苦就是,他们明明想变成疯子、傻子,却做不到。”

    她听到了一阵笑声,第一声发出时,声音在她身后,而到了第二声时,她面前就忽然出现了一个人,还是刚刚那个少年,他站在她马前,笑道:“那些疯不了的聪明人,最后往往就变成了浪子,而我刚好就是一个浪子。”

    他顿了顿,看向姜希夷,道:“我叫陆小凤,你叫什么名字?”

    作者有话要说:  写古龙同人我比金庸顺手多了【doge

    谢谢大家观看了那么久的味道不对的金庸同人【咦

    马行空,嗯,又是原书里一个龙套【doge

    _(:з」∠)_说起来,每次写文的时候都好sad啊,就是那种好像吐槽!!但是我要忍住,我要兜住逼格啊!虽然我根本就没有【。】但是我还是要忍住【。】

    的感觉

    _(:з」∠)_以后一定要写一篇吐槽文

第139章 贰() 
姜希夷看了陆小凤一眼,没有回答他的话,夹了一下马肚子后绕过他往前走去。然而不过又是一眨眼,陆小凤再次出现在姜希夷马前,接着笑了笑,道:“就算你不说,我也知道你是谁。”

    姜希夷道:“你以为我是谁?”

    陆小凤道:“如果你想知道,那我一定会告诉你,只不过现在现在我觉得有点冷了,想喝一口酒。”

    姜希夷道:“你是不是还想要我请你喝酒?”

    陆小凤道:“你果然很聪明,这么冷的天气就应该喝酒暖身,在寒风中站着说话,也不如去温暖的酒馆里坐着说话舒服。”

    姜希夷笑了笑,道:“但我也可以不跟你说话,然后我继续赶路,你去找个酒馆喝酒。”

    陆小凤道:“但是像我这样有意思的人,确实不算太多,难道你就不好奇?”

    姜希夷双腿夹了下马肚子,再绕过陆小凤继续往前,这次陆小凤没有再绕到马前,他笑着摇了摇头,转身准备踏上与姜希夷前进方向相反的道路离开。接着,就在他刚刚踏出第五步的时候,他听见身后姜希夷轻声道:“我刚从后面那家酒馆出来,那里的酒不好喝,酒味太淡而且涩,前面有个酒楼,据说那边的酒不错。”

    陆小凤双眼一亮,回身看了一眼没有任何停留的一行人,飞身一跃,一个起落后就到了姜希夷旁边。

    比起走路,他更喜欢骑马,因为他有一种病,就是懒病。只要能坐着,他就绝不会站着,能躺着更不做坐着。但是陆小凤还是决定走路跟了过去。

    毕竟对于他而言,他绝不会拒绝酒,就算是一杯下了穿肠□□的美酒,他也会喝下去,因为他实在是想知道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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