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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晋低头看看腕表,说:“之前被抬进我车里的那个家伙叫谭鸿鹿,是谭正信的亲孙子,我已经通知了他妈,所以要等谭家人过来接他。”
“他妈?李善芳你也认识?”田新桐瞪起眼,“你个死变态是不是真有病啊,怎么没事儿总往江湖人的身边凑?好好做你的生意顺带治病救人不行吗?”
“呃……那什么,你是当警察的,应该知道要做生意必须跟江湖人搞好关系的道理吧?!我要在人家的地盘混,怎么可能避免得了跟他们打交道?”
田新桐叹了口气,摇头无奈道:“我懒得管你,反正你总是有一堆理由在那儿等着。办完了事儿赶紧滚蛋,不要再给我惹麻烦了,知不知道?”
“知道知道,小的保证以后给田大警官打电话的内容只会有讨好和巴结。”萧晋点头哈腰的像个太监,顺势又拉住女孩儿的手,说:“这天儿也不早了,要不干脆你再赏脸陪我吃一顿晚饭吧!”
“美得你!”田新桐抽回手扭头就钻进了自己的车,“我单位里还有一堆工作没干完呢,哪有时间陪你吃饭?这次就先欠着,下回请我去谭家的粤菜酒楼吃大餐,中午就请人家吃了一肚子的蘑菇,还是不花钱的,你也好意思?”
萧晋哈哈大笑:“好!只要你愿意陪我吃饭,别说粤菜了,就算是想吃嫦娥的兔子肉,我也会跑到月亮上把那娘们儿打晕了给你带回来。”
田新桐赏给他一双娇俏的白眼:“然后兔子归我,嫦娥归你,对不对?”
萧晋恬不知耻的点头:“大家各取所需嘛,多好!”
“好你妹!”大声骂了一句,女孩儿就发动了车子,老旧的桑塔纳警车拖着一阵浓烟扬长而去。
萧晋捂着鼻子咳嗽了几声,心中一片安逸。
可爱的姑娘永远都会带给别人好的心情,说她们是上帝赐给人间最美丽的风景,一点都不为过。
一根烟还没抽完,汽修厂的大门外就驶进来一辆黑色的奥迪a8,在他的身边还没停稳,李善芳就跳了下来,急问道:“兄弟,小鹿呢?”
萧晋指指自己车的后门,说:“姐你别担心,人没事儿,就是昏过去了。”
李善芳拉开车门,一看见儿子人事不省的模样,怒火就从眼睛里喷了出来,咬牙道:“这是马泰华干的?”
“呃……”萧晋摸摸鼻子,讪笑道:“这个……貌似是我干的。”
李善芳一怔,紧接着便猜到了什么,阴沉着脸看了一眼那些马泰华的小弟,冷声开口:“小钺。”
谭小钺无声的从车上下来,就听李善芳又道:“咱们不能白跑这一趟,给马泰华留点念想。”
她的话音刚落,谭小钺便冲入了汽修厂的修理车间,只听一阵叮里咣当和此起彼伏的惨叫声,等她再出来时,车间里就已经没有一个能站着的人了。
萧晋挑着眉毛冲李善芳竖竖大拇指,赞道:“姐姐办事儿就是霸气!”
李善芳淡淡一笑,挥手道:“走,回家再说。”
看着萧晋的奔驰和李善芳的奥迪联袂离去,马泰华铁青着脸站在倒了一地小弟的车间内,将手里的雪茄攥的稀巴烂。
什么理由都不给,上来就把他的人给揍一顿,完事儿也没个解释,扭头就走,这就是谭家人的底气,也是他梦寐以求的底气。
也因此,在屈辱和愤怒的同时,他的心也不可抑制的变得火热起来——用不了多久,现在李善芳所拥有的一切,都将成为他一个人的。
车子刚驶进谭家,谭鸿鹿就醒了过来,一见到了自己家,他立刻就对萧晋破口大骂起来,只是刚骂了一句,就被李善芳在脸上狠狠的扇了一个耳光,力气没有一点保留,嘴角都打破了。
谭鸿鹿委屈的捂着脸大叫:“这个姓萧的不但打我,还用酒瓶子砸我,你不帮我报仇,还向着他,你到底是不是我妈?”
李善芳眼中闪过一丝恨铁不成钢的痛苦,寒声说道:“他是你的叔叔,你的长辈,本来就有管教你的权力,不管对你做什么,都是我允许的!”
“你……”谭鸿鹿没想到母亲会说出这种话来,表情先是伤心,继而愤怒,最终就变成了恨意,“好!你宁愿向着一个外人也不帮自己的儿子,李善芳,我没你这样的妈!”
说完,他转身就朝大门跑去。
李善芳伤心的一阵头晕目眩,好在萧晋及时扶住了她才没有摔倒。
“小钺,把那个畜生给我抓回来,只要不打死,用什么办法都行!”
谭小钺追了出去,萧晋扶着李善芳到屋里坐下,劝道:“姐,你消消气,小鹿正处在叛逆的年纪,咱们大人说的道理不管对不对,他都是听不进去的,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只能顺势引导,强力压制只会适得其反呀!”
李善芳无力的摇摇头,闭上眼说:“晚了,他一直都在我婆婆身边长大,我和他爸对他的管教本就很少,现在做什么都不会有什么效果,只能等他稍微再大一点,懂得了做父母的艰辛之后再说了。”
萧晋点了点头,这个年龄段的青少年会让人有多头疼,他也是深有体会的,像翠翠那么乖巧懂事的孩子都让他招架不住,就更不用说谭鸿鹿这种已经完全活在自我之中的蠢货了。
过了一会儿,李善芳的情绪稍稍稳定了一些,睁开眼道:“好了,你先跟我说说你跟小鹿是怎么跑到马泰华那里去的吧!”
第1140章 养虎为患()
“该死的马泰华,他想干什么?”
听完萧晋的讲述,李善芳重重的一掌拍在桌子上,怒不可遏。
“他的目的是什么不好说,但肯定是冲着谭家来的。”萧晋道,“毕竟以马泰华如今的江湖地位而言,跟姐姐和姐夫你们才是同辈,与小鹿这个晚辈称兄道弟,除了‘非奸即盗’这四个字,我想不出别的可能来。”
李善芳站起身,在房间里来回走了两趟,眉头却皱的越发紧了。
“不瞒兄弟你说,我公公从很早之前就跟你姐夫说过,他在省城风光的时间太长了,所谓烈火烹油,鲜花着锦,谭家既然没办法再往上前进一步,那就必须做好迎接盛极而衰的准备,最好的办法就是在我们这一代就做到彻底告别江湖。
也因此,我跟你姐夫这些年除了洗白之外,基本就没干过别的,马泰华之所以能起来,也是我公公故意放水,好让我家看上去不是那么的显眼。
至于小鹿,既然我们都已经决定离开江湖了,自然不会让他接触到任何与江湖有关的事情。也就是说,马泰华就算是想取我谭家而代之,接近小鹿也没有一点用处呀,到了他现在的地位,总不会还惦记着挟持人质这样下三滥的套路吧?!”
萧晋想了想,摇头说:“挟持小鹿顶多能让他在日暮途穷时换一条活路,而且这也不需要他费那么多的心思来蛊惑小鹿,所以,他必然还有别的目的。”
“可是,还能是什么?难不成他打算一口气弄死我谭家满门,然后把小鹿当成傀儡控制省城江湖?”
这话说完,李善芳倒先笑了两声,明显她自己都知道这个想法会有多么的疯狂和荒谬。
“事情在弄清楚之前,我们只能当做一切都有可能。”萧晋说,“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姐姐你最好还是不要让小鹿出门了,老夫人那里由我去说,想来她也会理解的。”
李善芳叹了口气,说:“姐姐活了半辈子,也就认你当兄弟这一件事做的最值,明明是我谭家的家事,却总要劳烦你一趟趟的来回跑,姐都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才好。”
萧晋笑着摆了摆手:“从姐姐说要认我做兄弟的那一刻开始,我可就没再把自己当外人了,姐姐你还说这样的话,让小弟的脸往哪儿搁呀?”
李善芳听了哈哈一笑:“没错没错,咱们已经是一家人了,姐姐那话确实不该说,以后啊!咱们姐弟就不分你我了,有什么需要姐做的,尽管开口就是。”
“放心,兄弟我最实在了,肯定不会跟姐姐你客气的。”
李善芳闻言又是一阵大笑,只觉得认下的这个兄弟越来越对胃口,如果婆婆那边没问题的话,把小戟送给他也没什么好可惜的。
“姐,那个马泰华是什么来头?我今天试探了一下,发现他在巡抚衙门里应该是有人的。”
“来头?要不是我公公需要他站出来挡箭,他十几年前就该被埋进土里了。”李善芳一脸鄙夷的说,“他原本只是一个不入流的混混,三十岁了还一事无成,命倒是很好,虽说相亲娶了一个带着孩子的寡妇,但那寡妇却是远近闻名的漂亮贤惠。
要换成正常人,老婆孩子热炕头,说不定就能和和美美的过完这一生,可他却不知珍惜,竟然丧尽天良的把老婆灌醉,然后请自己的大哥去睡。
他老婆醒了之后自然不干,寻死觅活了好长一段时间,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忽悠的,反正从那之后,那寡妇就成了他往上爬的阶梯。
随着去他家睡觉的大哥越来越多,他的地位也越来越高,仅仅只用了不到三年时间,就成为了大佬的心腹,然后又过了一年多,大佬死在了他老婆的身上,他成了新的大佬,而他老婆则彻底的疯了。
那些曾经睡过他老婆的大哥们自然都惶惶不可终日,联合起来找我公公,说那大佬是他杀的,要求我公公为他们主持公道。
我公公那个时候正缺一个挡箭牌,见马泰华是个阴狠能忍之辈,有成事的可能,再加上那些大哥没一个好鸟,所以就断了个葫芦案,板子高高抬起,却轻轻落下,给马泰华留下了一线生机。
事实证明,我公公没有看走眼,不知何时他竟然搭上了原江州府的副知府、现如今的巡抚衙门的布政使,这才短短十来年过去,就已经隐隐有了与谭家分庭抗礼的实力。
至于当年睡过他老婆、又企图弄死他的那些大哥,如今还活着的只剩下一个,你现在去老城区的一条街道上还能看见一个没了腿的老乞丐,那是第一个睡他老婆的人,据说也是让他明白可以靠老婆上位的人,所以他留了那人一条命,并让其余生都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听完这些,萧晋心里一阵唏嘘。不管是好人还是坏人,没有谁能够随随便便成功,马泰华三十岁时还只是个小混混,说明他的本性并不是现在这副阴险毒辣的样子,之所以会变成这样,说不定真是第一个打他老婆主意的那个大哥的功劳。
不知道马泰华决定灌醉自己老婆的那天都经历过怎样的思想挣扎,但萧晋知道,那一天绝对是他人生的转折点。
而且,付出了那样大的代价,他对成功的渴望绝对会与日俱增,再经过十几年的发酵,这种渴望很可能已经变成了本能,不干掉谭正信、不彻底掌控给了他巨大屈辱的省城江湖,他绝不会轻易罢休!
一个可以每天都把老婆往别的男人身下送的家伙,要么是太懦弱,要么就是足够狠,马泰华显然不是一个懦弱之辈,为了成功,无论多么疯狂的事情,他都能做得出来。
不择手段、无所不用其极,这种形容词于他而言,恐怕仅仅只是日常罢了。说不定哪一天他真的会像李善芳当做笑话说的那样杀光谭家满门。
养虎为患,谭正信还是太自大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