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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一线生机不等于就是生机,如果不能牢牢把握住的话,什么都是白搭。
很明显邓兴安已经抓住了那线生机,只是不太牢靠,想要抓的更紧一些,必须要有强大的外力支持。
而他看上了萧晋。
这不得不说是一种极大的魄力,非心如铁石、意志坚硬者不可能拥有。
简单来讲,他主动将自己的把柄拱手奉上的行为,其实就是在表达自己的诚意,也算是一种变相的投名状了。
想通了这些,萧晋的表情就再次恢复了淡然,指尖敲打着桌面说:“我很好奇,你那位未出世的儿子的母亲是谁,当初我可是什么都没查到。”
邓兴安闻言瞳孔缩了一下,眼神里就多了一丝怨毒。
萧晋的狠辣还是超乎了他的想象,因为这话再明显不过——想要跟我结盟,那就必须把你的命根子交到我的手里做人质。
他甚至都不怀疑,一旦他做出了背叛盟约的事情,自己的小老婆和孩子一定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他在官场摸爬滚打了二十多年,自然明白所谓的作风问题——不管是贪腐还是渔色,对于官员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真正能让一位高官下马的原因只有犯了忌讳和政治斗争失败这两种。
也因此,他只对萧晋说自己有情人和私生子是暗藏了私心的,只是没有想到,萧晋虽然不混体制,却对体制内的游戏规则知之甚详,非要把人质攥到手里,其实就是要拿他私生子的未来、甚至是生命来要挟他。
说到底,他还没有无情到摈弃人伦的地步,养了二十多年的大儿子马上就要死了,这好不容易又有了一个,怎么可能会一点都不在乎?
邓兴安的呼吸渐渐粗重起来,看向萧晋的目光就像是要吃人,良久才吐出一口气,沉声道:“她是我家的保姆。”
萧晋睁大了眼,不是感到惊讶,而是没有想到答案会这么的简单且荒谬。
这世界上就没有不透风的墙,养情人养到没有丝毫蛛丝马迹的地步,还以为是这位知府大人的手段有多么高明,谁能想到丫竟然只是他娘的吃了窝边草。
要知道,这种和保姆勾搭在一起的蠢事,现在连一般的有钱人都不干了,社会上多得是晃晃钞票就岔开腿的女大学生或者女白领,一个出来当保姆的乡下或半乡下女人能有多大的吸引力?
长得祸国殃民?二十年前可能会有这样的小保姆,现如今外面早就变成屎尿横流的污臭大粪坑了,一个漂亮的大姑娘是不可能再安安全全的跑出来当保姆的,除非已经被糟蹋成了黄脸婆。
邓兴安当然不会是一个荤素不忌的大淫贼,之所以会看上自家保姆,完全是因为官员的保姆都是衙门分配的,能被衙门看在眼里的姑娘,自然不是那些家政公司的乡下员工可比的。
就拿长相来说,不能妖艳,但也不能丑陋,以端庄为主,怎么看怎么宜家宜室,就更不要说对她们的学历要求最低也是中专毕业了。
而且,最最关键的一点是,他家的这个保姆恰好是一个逆来顺受的懦弱性子,哪怕是被五品大员给睡了,也没生出多少虚荣心,不敢到处炫耀,更从来都没有想过取代房韦素的位置,留不下多少蛛丝马迹也就没什么好奇怪的了。
说白了,这事儿就是巧合加运气,萧晋和陆熙柔他们先入为主,又没在邓兴安家里安监控,连房韦素这个身边人都察觉不到的事情,他们能调查得出来才是见了鬼。
第1111章 权力大于天()
盘膝坐着很累,于是萧晋又扯过来一个蒲团,上身一倒,胳膊肘便支在上面,半侧卧着笑道:“知府大人果然不同凡响,让我都不知道该讲什么才好,只能说一声佩服!”
邓兴安黑着脸说:“萧先生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还有什么好回答的?你可是堂堂的朝廷命官,正五品,稍微往上升一点就是名符其实的高阶官员了,我就算是再狂妄,也没想到拿你当走狗一般驱使。当然,我也没想过跟你结盟,毕竟主动权在我手里,好处唾手可得,没理由把自己摆在和你同等的位置上。”
这话说的很不客气,但邓兴安的脸色却平静下来。因为他知道萧晋说的是实话,而当两方谈判时,有一方开始说实话了,也就代表着谈判有了希望。
“我的老师很快就会被调往京城,不出意外的话,下次换届,朝廷中枢应该会有他一个席位。”。。
萧晋闻言眉头挑起,意味深长道:“今天的知府大人可不是一般的坦诚啊!把底牌一股脑都亮出来的打法,我还从来都没见过。”
邓兴安直视着他的双眼,字字清晰道:“我的时间不多了,如果这次机会不能把握,今后想再有出头之日,难比登天!”
“这个倒也能说得通。”萧晋想了想,点头道,“不过,我还是不太理解,既然你的老师已经确定会高升了,还来找我结盟做什么?或者说,我能给你什么帮助?”
“睿明和韦素的事情虽然没有被公开,但在体制内一定范围的小圈子里却不是秘密,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我的老师不能贸贸然的就提拔我,这对我和他老人家都不是好事。”
萧晋眨眨眼,忽然想到了什么,问:“你想让我去说服陆翰学保举你?”
“是的。”邓兴安重重点头,“他是龙朔的一把手,也是我的顶头上司,而且无论是在同僚中的名声,还是吏部的考评中都是上等,有他的推荐,我老师的提拔才能顺理成章。”
萧晋哈哈干笑一声,往席子上一躺,枕着双手说:“那还是算了吧!陆翰学之所以会在同僚和领导眼中有那么好的评价,就是因为他为人十分谨慎,凡是稳字当头,见了兔子都不一定会撒鹰的主儿,怎么可能会为了你的前途而甘心背负风险?”
“我相信以萧先生的能力,一定会找到办法说服他的。”
萧晋沉默片刻,忽然又坐了起来,肃声问道:“我能得到什么好处?要知道,你拍拍屁股一走,我可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了。”
邓兴安嘴角微翘:“我的老师没打算把我调往外地,如果一切顺利的话,我会进入江州巡抚衙门。到时候,市里有陆翰学,省里有我,萧先生的好处还会少吗?”
“这就是你不去讨要那幅画的原因,如果我不答应跟你结盟的话,你是不是就会对我今后的所有要求都阳奉阴违?”
“没有陆翰学的保举,我的升迁就只能是镜花水月。萧先生,我邓兴安虽然贪权,但也不是一点骨头都没有,仅仅只为了多当两年毫无前途的知府,还不足以让我的膝盖弯曲。”
萧晋起身就走,到了门前,却又回过头来,微笑说:“十天之内把画给我送去!另外,反正你总是得找个借口把快要显怀的嫂子给辞掉的,到时候就让她送画好了,我的医术你应该了解,由我照看着,总比胆战心惊又孤苦无依的藏在什么地方强得多。”
说完,他便开门走了出去,关门时听到里面传出什么碎裂的声音,脸上的笑意就越发的浓了。
确定了,邓兴安就是一个权力心大于天的家伙!只要十天后那个保姆带着画来了,就百分百不会再有丝毫的差错。
或许他真的没有摈弃人伦,但人伦亲情在他心里的比重明显是低于权势的,当事情还有转圜余地的时候,他一定会想尽办法保全自己的儿子,可一旦事情不可挽回,这第二个儿子的待遇绝对不会比邓睿明特殊多少。
是的,从邓兴安主动拿保姆和孩子出来当投名状的那一刻开始,萧晋就知道她们不可能是他真正的软肋七寸,否则的话,光是升迁到省城所能带来的好处,就足以让萧晋去找陆翰学试一试了,毕竟就算失败了也没什么损失。
可是,邓兴安为了让他使出全力,情人孩子说给就给了。
而萧晋明明知道保姆和孩子仅仅只是维系两人合作关系的一条纽带,到了危机时刻屁用都没有,但他还是一遍又一遍的强调“人质”这两个字,最后还要求邓兴安把人送过来,除了麻痹他之外,更重要的一点就是真正的确定他是否真的可以为了权力而不择手段。
如果说,在今天之前萧晋确实没有把邓兴安当作一条走狗的话,那么,今天之后,邓兴安想不当狗都不成了。
他一门心思只想着用所谓的“投名状”和未来官位能带来的好处与萧晋合作交易,却忽略了另外一件事——这种行为就等于将他最大的弱点摆在了萧晋的面前。
萧晋从来都不是什么仁慈的善男信女,恻隐之心也只会留给值得的人,别人已经把底牌都亮了出来,他觉得要是自己还不往死里利用的话,就太对不起人家的诚意了。
走出茶楼的时候,他特意回头往二楼的一扇窗户看了一眼。
盟友?呵呵,你也配?
“我讨厌这个国家,它连空气都是肮脏的!”
就在萧晋刚刚离开茶楼的时候,龙朔国际机场接机大厅里走出来一大一小两个人。
大的是个青年男人,约莫二十七八的样子,个子中等,但身形十分的挺拔,一头乌黑的卷发盖在一张英俊无比的脸庞上,眸子里似乎蕴含着一汪湖水,看什么都是多情温柔的样子,让许多刚下飞机或来接机的雌性纷纷侧目,眼毛红心。
而那个小的则是一个小萝莉,看上去也就十二三岁,生的粉雕玉琢,怀里还抱着一只蒙奇奇玩偶,十分可爱,只是一张圆圆的小脸儿上表情却很臭,眼睛里也满是不符合她年纪的嫌恶,仿佛看什么都不顺心似的。
“为什么呢?”青年男人蹲下身来,满是宠溺的看着小萝莉说,“这是一个伟大且美丽的国家,我们国家现在的许多传统都是来自这里,包括文字在内,光是数千年的雄浑历史篇章就足以让人为之而倾倒了。”
“可它真的很脏!”小萝莉跺着脚坚持道,“你抬头看看,天都是灰颜色的。”
“那也是因为它现在才刚刚开始发展而已,一百多年前,我们国家迈入工业社会的时候,空气不也一样很糟糕吗?这是全世界的大国崛起的必经之路呀!”男人和颜悦色,温声细语。
小萝莉斜着眼满是鄙夷的看他:“你经历过那段时间吗?”
男人讪讪的抓抓头发,说:“我可不是一百多岁的老妖怪。”
“所以,这个国家现在脏到我了,我就是不喜欢它!”
“好吧好吧!不喜欢就不喜欢,反正我们是来杀人的,大不了我答应你任务结束立刻离开,不在这里旅行,好不好?”
男人的表情依然没有丝毫变化,温柔的就像是一位疼爱女儿的父亲一样,但谁能想得到,他正在说着的却是“杀人”这种惊世骇俗的事情?
更让人惊讶的是,那小萝莉似乎早已司空见惯了,只是恼怒的在他鞋面上狠狠踩了一脚,然后便气鼓鼓的向不远处的出租车走去。
“以后再用这种哄孩子一样的方式跟我说话,我就杀了你!”
第1112章 垂钓()
阳春三月,草长莺飞,天依然还是灰蒙蒙的,大地却仿佛一夜之间换了装,尤其是天石县的龙首峪,上次见的时候还是光秃秃的,如今已经变成了青山碧水。
喷涌了上千年的泉水在山谷中形成了一方小湖,无风时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