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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红绳葫芦放在胸前,厉声说道:“什么脏东西,给小爷滚出来吧,小爷我阳气盛,不怕你!”
其实这些话说出去除了给自己壮壮胆子没有任何效果,背后还是有一双眼睛在盯着我。
又过了几秒,我忽然觉得脖子上一凉,像是一双冰冷的手摸着我,我连忙转过头来,却忽然听到了一声惊叫!
惊叫声近在耳边,我却看不到人影,这惊叫声里带着恐惧,似乎是被我吓到了!
这是什么情况?有只鬼躲在我背后,我一回头,反倒把鬼吓得惊叫?我靠,我长得有那么丑吗?
事实上的确是这样的,这只鬼似乎真被我吓到了,因为下一秒阳台上就云开月明,一切诡异的气氛都消失了。
我眼睁睁看着雾气缩回了皮鞋里,不管这只“行千里”到底是个多么恐怖的家伙,他居然真的被我吓跑了?
我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生气,我指着这双皮鞋怒道:“你大爷的,小爷长得丑还是怎么地?一扭头就把你吓回去了,瞧不起谁啊?啊?今天你要是不给小爷个说法,小爷一会儿就烧了你!”
正说着一菲带着熊猫他们进来了,一进阳台,陈叔连忙问道:“小杨,你没事吧?”
我有点尴尬地说道:“没……没事,这脏东西现在躲在皮鞋里了,应该是被鸡血盅给治了,跑不出去的……”
熊猫也是有点紧张地问道:“刚才听一菲说好像这脏东西又跑出来过一次?”
我点头:“对,是出来过一次,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他又被我给吓回去了。”
熊猫一听,咧嘴就笑:“哈哈哈……肯定是因为你长得太难看,把鬼给吓跑了。古代有个钟馗,就是因为长得丑才能辟邪。”
“去你大爷!还辟邪,我特么还避孕呢!”我瞪了熊猫一眼。
陈叔和一菲都没忍住,笑场了。
我被他们笑得都有点自卑了,本来我对自己的相貌还挺有自信的,现在仅存的那点自信心也被这些人给瓦解掉了。
不过我总觉得刚才的事情大有蹊跷,这鬼绝不是因为我长得难看才缩回去的(我很严肃的哦)。
熊猫弯腰看了一眼这双鞋,说道:“那咱们一会儿把鞋烧了,这行千里就没了吧?”
我点头说道:“应该是这样,但是我觉得鞋还不能烧。”
“为什么?”熊猫问道。
“因为这是重要证据,想要弄清楚到底是谁在背后下的毒手,就得靠这双鞋。”我说道。
陈叔冷笑道:“这还用问?我姑娘现在在整个苏城有来往的人都不超过十个,而且都是大家闺秀,想要谋害她的只有可能是汤晓博!”
我点头说道:“当然,他嫌疑最重,但是咱们手上如果有了证据的话那就名正言顺了。”
陈叔轻轻点头,也同意我的看法。
我当即说道:“陈叔,这样吧,我先把鞋带回去,因为鸡血盅的作用,这行千里短时间内跑不出来,一菲绝对是安全的。等我调查清楚之后再处理掉这双鞋。”
陈叔点头说道:“那可就麻烦你了,小杨。”
我笑着说道:“不算什么,跟我就不用客气了。”
说着我和熊猫带着这双臭皮鞋告辞出去,我发现一菲看我的眼神有了些许变化,也许是刚才的事情我玩笑开得太大?反倒是触动了她柔软的内心?
谁知道。
回家之后我和熊猫盯着这双鞋看了半天,左看右看也看不出个端倪来。
没过多久勤劳工作的蒋仁同志下班回到家,我把他也拽了过来,我们三个齐刷刷坐在沙发上,围着茶几上摆着的这双鞋,左看看,右看看,怎么看怎么觉得这就是很普通的一双鞋,很难找出关键性的证据来。
研究了差不多一个多小时,熊猫最先发言:“我觉得,这件事情最关键的一点在于为什么行千里要去找一菲……”
我仔细想了想,这的确是个问题。
为什么行千里要去找一菲呢!行千里往往都是带有怨气报仇索命的,他们寻找的目标一般都是他们的仇人,可是一菲只是个良家妇女啊,别说害死人,她连伤人都不敢,她哪儿来的仇人?
难不成是汤晓博手底下的能人异士可以控制行千里?人为的将一菲定为行千里的目标?
我想来想去也想不出结论来,这时老蒋发话了:“洗洗睡吧,都盯着这么一双破鞋干什么?能盯出花来?明天我拍张照片去问问我几个朋友,人多力量大,看看谁眼熟这双鞋。”
我和熊猫一听也对,就赶紧睡觉去了。
一晚上什么事也没发生,这“行千里”老老实实躲在皮鞋里头,也没出来作祟。
然而第二天中午的时候我忽然接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陈叔昨天半夜带着人去砸了个场子,是苏城城区的一个相当有名的酒吧。这酒吧不用问也知道是汤家的产业,最开始是汤王爷直接负责,最近划给了汤晓博,想让他自己学学管理。没想到还没等投资看见回报,陈叔就毫不客气的给砸了个干干净净。据说昨天晚上那边的客流量还挺大,因为酒吧临近大学,顾客往往都是些本本分分的学生,都是良民,这么一闹往后谁都不敢去了,场子也算是黄了……
我心里不由得佩服:陈叔火气真够大的,一菲昨天的事情刚浮出水面,汤晓博这家伙当天就受到了报应,这简直要比那八个巴掌扇的还响亮!
然而这件事情一闹,往后汤家和陈叔彻底算是撕破脸了,而且肯定惊动吴王。
虽说陈叔他们救过汤王爷一次,但是以汤家现在的势力,他们未必就能忍得下这口气。
为表关心,我打电话问了素素,素素告诉我这件事情真的闹大了。陈叔这么一砸,不算现场重装费用,光是流水收入汤家一个月少说损失了将近三百万。尤其是这种恶性事件对客人的影响是巨大的,酒吧周边大学里的那些学生们往后谁还敢来这消费?
更要命的是,汤王爷性格里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爱财如命,陈叔断了他的财路,就像断了他的命根子似的,这可了不得……不过这么一想,当年陈青衣差点断了他的命根子,陈叔给他救回来一条,又断了他一条,一来一往也算公平……嗨,这关系真够纠结的。
第七十三章 砸错了()
一菲的事情越闹越大,我却还没有找到“行千里”的关键证据来。万一这事捅到了吴王那边,陈叔手上没有证据,光靠空口白牙的说是没用的。
上午的时候老蒋就把这双鞋的照片发了出去,亲朋好友们问了一圈,都说这双鞋太普通了,谁都联想不起来这到底是谁的手笔。
等到了傍晚时分,老蒋忽然给我发来了条微信,内容很简单:出大事了!
四个字,加上一个叹号,差点没给我吓死。
这该死的老蒋,到底出了什么大事也没告诉我,我刚准备给他打个电话,忽然有一条信息传来,是张照片。
我看了一眼,好家伙!照片有点血腥!还没打马赛克!
熊猫的大胖脑袋也凑了过来,我们俩一块抱着手机看。照片上是个……尸体?反正就是个人,应该是刚遭受到一顿暴揍,身体和脸都严重变形了。
看了几秒,熊猫忽然恍然道:“这不是王腾云么?”
我这才看出来,还真是王腾云!
我一下想起来了,王腾云的确是死了,而且还是被陈叔带人给打死的,死相极惨,没了人样。
然而这时候我忽然看到了照片里的另外一条重要线索:王腾云的一双脚是光着的!袜子还都穿着,鞋却没了!
我的亲娘!
我倒吸了一口凉气,失声说道:“这是出大事了,砸错了,陈叔砸错了!这双鞋是王腾云,行千里是王腾云啊!”
熊猫也明白了,一脸惊愕的看着我。
看我也没用啊!陈叔砸都砸了,总不能再去把那家酒吧给修好不是?
事情的脉络已经再清楚不过了。因为王腾云曾经绑架威胁了素素,陈叔一怒之下带着人去乐县把王腾云给打死了,王腾云阴魂不散,积着一口怨气想要报仇,这才寄生在了自己的皮鞋里变成了“行千里”。而王腾云不敢找陈叔报仇,因为陈叔阳气太盛,于是就挑中了陈叔的女儿一菲下手,所以一菲才被鬼缠上。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我一回头就能把“行千里”给吓回去,因为我和熊猫之前办过王腾云,在他心里还隐约记得我和熊猫的能力,虽然现在变成了鬼,却还有一种对我们俩敬畏的本能,所以这家伙是不敢对我们俩动手的。
这么一想,一切都想通了,可惜汤晓博的酒吧已经被陈叔给砸了。
我赶紧给一菲打电话,问问陈叔在哪。一菲说陈叔出门了,具体去哪儿了她也不知道。
我先让一菲给陈叔打电话,之后带着熊猫去找一菲,当然也带上了这双臭皮鞋,这件事情必须得给陈叔解释清楚了,要不然陈叔还会误会是汤晓博下的黑手。
到了一菲家,一菲无奈地告诉我她也联系不上陈叔,看样子应该是吴王那边听到了风声,找陈叔问话去了。
我将这件事情告诉了一菲,一菲也有些惊讶,不过她似乎不知道陈叔砸了汤晓博酒吧的事情,我也就没有透露。
我和熊猫一直在一菲家等到了晚上,却始终都没有看到陈叔的身影。时间太晚了,我也不好在一菲家里过夜,就带着熊猫先回去了。
老蒋这家伙晚上似乎又有应酬,不一定几点回来。
然而当我和熊猫回到家门口的时候,我却隐约听见房间里头有动静。
“等等,好像有人?”我低声说道。
背后的熊猫脸上笑容已经消失了,这说明他也发现了不对劲。
我和熊猫对视了一眼,我给素素发了个短信,告诉她我家里可能进了人了,因为之前素素特别关照过我,汤晓博这家伙一定有后手,所以不管发生了什么,第一时间告诉她。
等到素素给我回信,我等了约莫二十分钟,感觉素素快要赶到之后,这才掏出钥匙,开门进屋。
房间里黑灯瞎火,然而在客厅中间沙发上的位置上却又一个不太显眼的小红点。
这小红点是燃烧着的香烟,房间里也都是香烟的味道,不用说也知道来的是人不是鬼。
“回来了?”一个熟悉而又阴冷的声音响起,是石老翁的声音。
我打开客厅灯,发现房间里居然有整整五个人。
石老翁坐在沙发上缓缓地抽着烟,他这个岁数还能烟不离嘴,说明他身子骨着实硬朗。
在他背后站着四个西装革履的保镖,不过这些人只是装饰品,真要动起手来他们扛不过熊猫三回合。
“石老翁,您怎么来了?”我笑着说道,不管怎么说,礼节上的面子至少要照顾到了,至于后面我们动手还是动嘴,那就是后话了。
石老翁没有看我,而是看着我背后的熊猫,笑着说道:“我之前就说过,这小子是苏城近二十年来都不曾出现过的翘楚英雄,前途不可限量。我今天还能镇得住他,但是再过一两年的光景我就不中用啦……到时候只怕晓博那孩子会在你们手底下吃不少苦头啊……”
熊猫一言不发,死死瞪着眼前这位缓慢抽着烟的年迈老人。
我则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