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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第一次看见这个孩子的时候,他瘦小的可怜,巴掌大的小脸皱巴巴的,很明显是营养不良。
吾罄生了恻隐之心,两个人在这边找了找关系,总算是把这个孩子给领养了。
他们的年纪虽然大了,但是赚钱的能力还是有的。
而且方谷的手艺也传给了一个实诚的男孩,这个男孩很有商业头脑,很快就把甜品店办的有声有色,随后成立一个公司,方谷在公司前期投了不少资。
现在公司办起来了,方谷每个月都能得到一笔非常可观的资金。
靠着这些钱,足以应付两个人在养老的同时再抚养一个孩子了。
只是不知道两个人能不能活到这个孩子娶妻生子。
他们把孩子带回家,精心照料,因为没有养孩子的经验,他们还请了育婴保姆。
这才一点一点把孩子给养大,小娃娃刚开始抵抗力弱,所以很容易生病,但是慢慢的,就健康起来。
他们给孩子起名为方晨晨,晨晨就像是晨曦一样,带给两个人希望。
看着他那么开心快乐的长大,两个人的生活也愈发幸福起来。
日子就这样过着,很快,晨晨就到了十二岁。
这一天,吾罄和方谷宴请了很多好朋友来给晨晨庆生,然后就是在那天生日,他们见到了晨晨的好朋友林牧。
林牧是个看起来十分斯文的孩子,长相文雅,带着黑框眼镜,模样倒是俊美。
看得出来晨晨跟他的关系很要好。
然而他们现在还不知道这个林牧是他们未来的媳妇儿……
日子一晃,吾罄已经七十岁了。
他昏睡的时间越来越长,好在晨晨已经长大了,他也不需要太担心些什么。
倒是方谷,他经常跟吾罄念着以前发生的事情,后来念着念着,两个人就一起靠在摇椅上,晒着温暖的阳光安静入睡。
有时候,吾罄会看着方谷苍老的容颜和满头的白发笑起来。
他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能跟这个人白头偕老。
这是个美好的愿望,然而现在却实现了。
耳边似乎响起了那熟悉的调子,“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
吾罄的眼角长满了带着幸福的鱼尾纹,他轻轻哼唱着:“一路上点点滴滴的欢笑留到以后坐在摇椅上慢慢聊……”
方谷缓慢地睁开眼睛,那双开始近日开始浑浊的眼睛里带着浅浅的笑意。
“老头子,唱什么呢?”
吾罄懒懒应道:“没什么,唱幸福呢。”
方谷慢慢笑了,脸上的皱纹愈发深了。
“我有时候啊,真怕你睡着睡着就把我给忘了。”方谷慢慢说道。
“我忘了谁都不会忘了你。”吾罄轻声说道。
“那要是我忘了你呢?”方谷问道。
“那我就打你,把你打得重新记起来我为止。”吾罄淡淡道。
“你才不会呢,你舍不得。”方谷浅浅笑道。
对啊,他太明白他了,怎么可能舍得打他呢?
他们一起走过了这么多风风雨雨,那份珍贵的感情在岁月的洗礼中变得更加纯粹,不是亲情,是永远的爱情。
吾罄抚摸着无名指上的戒指,忽然想起那些年方谷任性地带着他去国外,说是要旅游,没想到竟然一声不吭的求了婚,然后跟他在那个国家结了婚。
能够花这番心思给吾罄一个惊喜,真的是很让吾罄感动了。
他不知道方谷为了这个惊喜准备了多久,应该很久很久。
在这段漫长的岁月中,吾罄终于有可以好好回忆的美好时光了。
他慢慢闭上眼睛,爱你,不是说说而已,而是像现在这样,即使经历了岁月,也依旧能像从前一样。
以前吾罄不懂爱,是这个人让他明白爱这种东西是什么。
方谷去世的时候,吾罄已经很苍老了。
他看着方谷因为病痛在床上倍受折磨,心像是被刀子割了似得。
舍不得方谷离开他,只感觉这一生太过短暂,所以无论如何都想时时刻刻跟他待在一起,但有些事情总是要发生的,有些人也终究要离开。
半个月后,方谷躺在病床上瘦的不成人形,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
临走之前他还在握着吾罄的手,就在那天夜里,方谷很有精神的跟吾罄说了很多很多话,可是吾罄听到一半就撑不住睡着了,
在温柔的月色中,方谷的目光更加温柔,他轻声地说道:“亲爱的,我走了以后你千万不要伤心,我爱你。”
他知道自己熬不过这个晚上了,所以他一直忍着病痛多看吾罄几眼。
哪怕仅仅只是多看一眼。
翌日清晨,方谷安详地闭着眼睛,像是睡着了。
吾罄的心空了一大块,他看着晨晨把方谷厚葬,然后跪在他的坟前哭泣。
不知怎么的,吾罄的眼前一下子就模糊了。
又过了两年,吾罄这幅身体终于也无法熬下去了。
他死的时候是自然老死,去世之前吾罄就多次跟晨晨说过一定要把他们两个人葬在一起。
就算不能一起死,也要一同躺在冰冷的地下。
这一生,能遇见你真的好幸运。
第173章 方谷篇番外()
方谷篇番外
我是个弃儿,据说是我那两个爸爸用尽办法找尽人脉,才把我从警察叔叔手里给领回来的。
在我还没记事的时候,他们俩就又是当妈又是当爸地照顾我。
也不知道他们脑子里是怎么想的,竟然把体格这么弱的我给收养了,也不害怕我没撑过去夭折了。
不过拖他们精心照料的福,我没夭折,反而越长越健康。
从我懂事的时候起,我好奇过为什么我没有妈妈,只有两个爸爸。
后来我才慢慢明白,原来他们两个人是相爱的。
我并没有排斥这种关系,因为我知道不管他们是怎么样的人,他们都是我的爸爸,将我从生死边缘救回来的爸爸。
都说血浓于水,但是这两个人没有血缘关系的爸爸,却是比亲生爸爸都要重要。
我知道爸爸们的感情很深,那是我曾经所理解不了的。
因为当时的我并不懂得爱情,他们那种爱情令我艳羡。
印象里最深的一次是陈爸爸在厨房里准备烧开水,但方爸爸一边慌慌张张地让他不要动厨房里的东西,一边目光宠溺地说道:“这些小事我来就行了,你又不会。”
吾罄无奈地说道:“生病的人是你,又不是我,再说了,只是烧壶水罢了。”
方谷伸出食指轻轻点了点吾罄的鼻尖,淡笑着说道:“你这么笨手笨脚的,我怕烫着你。”
站在饮水机前接水的我被强行喂了一大口狗粮,虽然只是一件很小的事情,但是足矣说明他们之间的感情有多么好。
踏入青春期之后,我对感情这方面的事情十分迷茫,我身边的同学们大部分都是抱着玩玩的心态去跟人谈恋爱的。
新鲜感一过,就提不起来兴趣了。
也有一些在一起时间长的人,但是他们都是在长久的接触中发现了对方身上的缺点,从而产生矛盾,甚至互相厌恶,到最后纠缠不休,彻底走到感情的尽头。
说他们没有喜欢过对方吗?其实也不尽然,但是他们最后无不一是分开的结果。
因为长相的缘故,在学校的时候也有过不少女孩子给我写过情书,但是我看着她们那一双双带着倾慕眼神的漂亮眼睛,我忽然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我只是淡淡对她们说一句“对不起,我不喜欢你”,我确实是不喜欢她们,如果我要是真正喜欢一个人,怎么可能等她先来表白呢?
那个时候的我,还不知道自己在今后会遇见一个一举一动都牵挂着我的心脏的人。
我只是日复一日的被家中的两个爸爸喂狗粮,看他们像是刚在一起的小情侣,又像是过了好几辈子似得在一起生活。
说实话,真的很羡慕,也很扎心。
我总是想,我喜欢的那个人他到底在哪儿呢?
他怎么走的那么慢,我都等急了,他还是不肯出现。
后来,我终于找到他了。
我们俩之间的故事只能用我把你当兄弟你却想睡我来描述,我也不知道我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他的,只记得从林牧跟一个又漂亮又是学霸的学姐开始越走越近开始。
以前不觉得有什么,因为林牧跟他一样,总是拒绝女孩子们的情书。
现在,忽然冒出来了一个比他更优秀的女孩,不知道怎么了,我心里的嫉妒就开始疯狂滋长,像是杂草一样很快就将我的理智拖入到深渊。
我纠结了一段时间,看着他们的关系越来越好。
就开始吃醋了。
没错,是真的吃醋。
醋意很大,大的林牧都嗅到了。
于是在某天下晚自习后,我把林牧截在男卫生间门口,一个帅气的壁咚就把人给圈在怀里了。
林牧镜片下那双好看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看着我,那一刻,我忽然怂了。
没勇气……不敢说……
刚刚的行动都是我太过冲动了,就在我找机会来解释我为什么要壁咚他的时候。
林牧忽然开口道:“你在吃醋?吃,我跟学姐的醋,对么?”
我刚想说我他么才不会吃醋呢!
结果就被林牧吻住了下唇,他只是小心翼翼地触碰一下,并不敢有什么大的动作。
然而这浅浅的一个吻,就足以让我整个人原地爆炸掉。
天知道我直接被这个突如其来的吻给吻懵逼了,我愣了好大一会儿,这才反应过来红着脸垂着眸子不敢看我的林牧。
他的声音很小,像是在害怕些什么:“我……”
下一刻,我就低下头吻住他的唇,疯狂的索取着,像是一位快要渴死的人。
林牧被我吻得失了魂,只能被我随意地玩弄着嘴唇和舌尖。
一吻结束后,我几乎可以听见自己像是鼓点似得心跳声,我低声说道:“你他么到底喜欢老子多久了?”
林牧的脸更红了,不知道是因为被我亲的缺氧,还是因为害羞什么的。
这样的气氛,让我也忍不住脸红起来。
两个大男生像个情窦初开的少女似得,我当时真想给自己一个大耳光,好让自己清醒一下,怎么当时就逼着自己的媳妇儿先开口说喜欢我呢?
最后,林牧只是抬眼看着我,那双漂亮的眼睛里像是盛满了亿万星辰。
他轻轻说道:“我不知道,好想很久很久以前就喜欢你了。”
我一时之间无言,只想把林牧搂在怀里再亲上个成千上万次。
我从来没有想到,我的初恋是林牧,而且这一恋,就是一辈子。
我不知道我那两个便宜爸爸是不是也是初恋,只是隐隐约约觉得,他们能在这个年纪依旧那么相爱,肯定在年轻的时候经历了很多事情。
没问过他们的过去,也不需要问。
他们之间的感情是我永远都羡慕不来的,虽然他们之间也会有争吵,但很快就会和好了。
有时候是陈爸爸先认错,有时候是方爸爸认错,更多的时候是两个人一起道歉。
不管是谁的错,他们总能很快就和好。
这一点,我跟林牧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