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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之恋,你千万别哭。
但是眼泪好像还是溢出来了。余之恋你是不是觉得太委屈了呢。哥哥一边吃着热牛奶一边看着电视,她却每天挨骂。明明是一个娘肚子出来的啊。
“余之恋,你是在哭吗?!你好意思哭?你以为你还是三岁小孩子吗?你今年可是十七岁了!”之晴的脸难看的有点吓人。
“我才没有哭。呵呵,我没哭。”余之恋的双手握拳,十个手指的指甲因为太过用力而全部嵌入了肉里。很痛。于是眼泪就这样硬生生的被逼回去了。余之恋抬起脸双目直视着妈妈之晴。
“没哭就好。浴室的衣服还没有洗的,你现在就去把洗了。”之晴发完脾气觉得有点累,于是一屁股坐在了沙发上。
“嗯。”余之恋转身准备去浴室。
“全部手洗。”之晴说道。
“啊?不是有洗衣机吗?再说现在冷水冻得手指痛。”家里冬天的衣服一直都是机洗。为什么今天要这样?
“洗衣机洗不需要用电啊?!你不是想要上学吗?那就学着节约点!”之晴一边剥瓜子一边说。她看都没有看余之恋一眼。
哥哥余凡本来想要说点什么,最后却依然保持了沉默。他又看了一会儿电视,站起身来对妈妈之晴说了一句:“妈,我现在出去一下。”
之晴放下瓜子,温柔的问道:“我的乖儿子,你要去哪里?马上就是中午了。”
“我借了秦倾的书,答应了今天要还的。本来计划下午去,但是才想起下午到晚上九点都要辅导班上课。”余凡回答。
“啊,你下午要去补习啊。那多辛苦啊。上午你就在家里好好休息吧。你把要还的书拿出来。”之晴温柔的说道。
“妈妈,我不辛苦,没事的。我自己去吧。”余凡已经知道妈妈想要妹妹余之恋去帮自己还书了。“秦倾家挺远的,我中午就在他家吃饭好了。妹妹去的话,不方便,毕竟这是大冷天,她一个女孩子。”
“余之恋!你过来一下!快点!”之晴立刻换了一副面孔。
“哦——”余之恋的手懂得红通通的。弯腰了这么久,身子也有点不太舒服,余之恋却没有敢伸展腰身。要是那么做了,一定会被妈妈嘲笑无能的。
“余凡,你还愣着干什么?去把要还的书拿出来啊。”之晴一脸微笑的对儿子余凡说道。
余凡也不是不知道妈妈的性子,算了,还是去拿书吧。要是再磨磨蹭蹭的,倒霉的还是余之恋。
“妈妈干嘛?”余之恋小心翼翼的问道。
“你哥哥从同学那里借了一本书,你去帮他还一下。”之晴冷冷的说道。
“是还给秦倾哥哥吗?”
第11章 她也会羡慕()
余凡来到自己的房间里,从书架上拿出一本书,他将书翻到21页看看,又翻到额99页巡视一下,最后才心满意足的合上书。
余凡走出房间,看了看妈妈之晴又看了看看妹妹余之恋。
“我还是自己去还书吧。妹妹不是还要洗衣服吗?而且总是让妹妹做这么多事情我也很过意不去。”余凡说。
余之恋正要说话,被妈妈之晴抢先了。
“余凡,你说胡说什么呢?你妹妹又不用上学,她闲着也是闲着。你不如让她出去转转反正她的心一天到晚也不知道在哪里飘荡。”“再说不就是去秦倾家一趟,这又不是出国,辛苦什么?!”
之晴继续絮絮叨叨。
余之恋知道自己的命运不会有丝毫的改变,不如接受事实,这样还免得被妈妈变本加厉的念叨。
余之恋露出一个青春美少女的微笑。
“妈妈,哥哥,我现在出门了。”余之恋从余凡手里拿过书就朝玄关走去。
“雪还是没停,你还是穿羽绒服出去吧。”余凡说。
有时候余凡也会有点点同情余之恋的境地。在这个家里最没地位的就是她。其实余之恋也算是一个漂亮乖巧还聪明的姑娘。余之恋上学那会儿成绩一直都是班上的第一名,在年级自然也是名列前茅。要不是因为经济的原因,她还真是应该去学校继续上学。
余之恋点点头。
拿着书转身去了自己的小房间。
反正回来的时候也不早了,午饭是赶不上了。
秦倾家在河东。如果是从是从河西的市中心出发也要两个小时才到,更何况现在是从长安居出发。长安居的地理位置离市中心有一个半小时的车程,堵车就另外再加时间。
既然赶不上,那就干脆去把昨天要办的事情给办完。
余之恋从柜子里拿了一个枚红色的单肩斜挎包背上又把抽屉里的粉红色钱包塞进去。最后再检查了一下包包——钱包,钥匙,纸巾,水性笔,便签纸。
全部都在。
余之恋其实穿羽绒服很少围围巾。不过难得哥哥突然这么关心自己,那就不要弗了人家的好意。余之恋从衣柜里拿了一个红色的毛线围巾。这是她自己亲手织的。余之恋的的想法是未来也一定要亲手为所爱之人织一条围巾,而且还是情侣款。
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遇见自己的真命天子呢。
“余之恋!你还要磨蹭到什么时候啊!再不去人家都要吃晚饭了。”之晴等了老半天还没有见余之恋出来就在外面大吼她的名字。
“啊啊,我来啦,我来啦!”余之恋边说边跑。
“妈妈,那你们不用等我吃饭了。不过你放心吧,我也不会在秦倾哥哥家麻烦的。”余之恋说。
“知道了,你快去吧。”之晴不耐烦的说道。
“辛苦你了,路上注意安全。”余凡微微笑说。
******
有时候会有这样的感觉——
一只被囚禁的鸟儿挣脱了牢笼,重新获得了自由。
余之恋知道自己不该有这样的想法,毕竟这是自己的家啊。
外面是粉色的不知名的花朵,里面是蓝天白云。一切都看起来完美无瑕。这把晴雨伞是苏晴深姐姐送给她的。余之恋非常的珍惜,每次用完就好好的检查哪里有没有弄脏的,然后小心翼翼的收起来。
余之恋有很多的好习惯。
不管晴天雨天出门必带伞。
在每个下雨天,总是会有一些没有带伞的人等着人来送伞。余之恋其实也很羡慕这种感觉——有人会在大雨滂沱里,穿过风,朝你而来。你也有人可以等。内心温暖而充实。
余之恋是知道的。
不带伞的大雨天她只有一个命运——直接被淋成落汤鸡。
其实一个人可以自给自足也挺不错啊。
余之恋很喜欢的作家sq大人就在他的书里说过——风大雨大世界沦亡一个人也会有一个人的活法。
sq大人还说过——即使一个人也可以艳惊世界。
余之恋没有多余的钱来买学习资料之外的任何杂志。她也是有一次去苏晴深姐姐家里才知道念杂志,知道了sq大人。人以群分物以类聚。在苏晴深拿着杂志和自己一起看过之后她也很苏晴深一样爱上了这位作家。余之恋想要和苏晴深借书回去看,因为苏晴深姐姐的书架上有一排全部都是放的念杂志。但是余之恋从未想过会被苏晴深拒绝,在此之前余之恋所有的散文书籍等等都是向苏晴深借阅。苏晴深除了习惯性叮嘱不要把书本给弄脏了之外,就没有任何的多话。拒绝借阅这种事情从未发生过。
余之恋也是个聪明的孩子,她没有多问。
毫无疑问,这位作家是苏晴深姐姐最喜爱的作家,没有之一。爱屋及乌,她对他所有的作品,刊登过他作品的书籍都一并珍藏着。
余之恋不生气。
余之恋觉得苏晴深特别幸福。
她的生活虽然艰难,但是她活的很自在。也许她不是自由的,但是她的心事自在的。她不是学着苦中作乐,她是习惯了将苦痛化解。
她是可以自我救赎的人,而她现在还做不到。
深思可以把一个人带到很远的地方。
余之恋已经在公交车上,再有半个小时就到目的地——秦倾哥哥家。
秦倾哥哥一个人住在圣梓林。
听哥哥说他的父母都在国外,除了新年基本不在国内。
秦倾今年高三,和哥哥于凡是同班同学。
说起来,秦倾哥哥和余之恋也算是高中校友,虽然余之恋高一就休学了。秦倾,余凡,余之恋还有白悠悠都是圣梓林高中的学生。
秦倾哥哥身高一米八五,身材修长,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笑起来很阳光。秦倾哥哥在圣梓林的十年校草榜单上排名第三位。
“近十年来长相品德身家都在圣梓林屈指可数的男生。其中顾清浅学长就连续三年蝉联第一名,陆屿学长连续三年蝉联第二名。到我们这一届第一名是慕倾城,第二名是邡未晞,第三名是秦倾。第四年是谁来着,啊,谁记得啊。前三甲才是真正的王者啊。”余之恋记得白悠悠在开学前夕这样说道。
第12章 爱的火花()
不过余之恋对这些八卦新闻不感兴趣,所以那时候她也没有详细问,那些人都哪一路的神仙。当然顾清浅和陆屿这两个人就要除外了,毕竟苏晴深姐姐不止一次提过他们啊。
至于慕倾城他们,即使余之恋后来想要去了解一些消息,比如这个人是谁啊。这样简单的消息也没有机会了。因为她休学了啊。高一还没有上完就这样结束了。
还是继续说说秦倾哥哥。
秦倾和哥哥余凡的关系非常好。听说是初中同学。既然是初中旧相识,高中还继续在一个学校,那么确实难得不情深意重啊。
余之恋很羡慕哥哥有这样好的朋友,虽然她自己也有。有时候说不上为什么,当你觉得一个人很优秀各方面都很招人喜欢,你会不自觉的有些羡慕那个人,即使有些东西你也一样的拥有的。
但还是会有点小小的嫉妒心。
即使这是无害的嫉妒心,一切只是因为你拥有的很少很少,甚至你其实什么都没有。
他有的。
你都没有。
“恋恋!恋恋!”
似乎有人在叫我?
或者是在叫和我一样的名字?
余之恋这样寻思着。
“喂喂喂!小脑袋瓜儿想什么呢?你这样不看路,被人抢走了怎么办?余之恋小朋友。”忽然被人扯到了头发辫子。
没错余之恋今天的发型是双马尾版本的麻花辫。
也没有什么为什么,余之恋就是忽然之间——心血来潮。
“嘶——”余之恋被这突如其来的袭击吓了一跳,忍耐不住叫了出来,虽然对方下手不重但是还是痛了一下。
转脸却更是大吃一惊!
“秦倾哥哥!怎么是你?”余之恋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难道这是心有灵犀?秦倾哥哥他知道我要来送书吗?哈哈,要是真的这样我可以去开一个心理诊所了。余之恋啊就爱胡思乱想。
“哈哈,有必要这么吃惊吗?还是你以为我会读心术,知道你要来所以来了?”秦倾今天穿着一件灰色的毛衣,下面是深色裤子,深色马丁靴。看起来休闲又帅气。秦倾的脸上有淡淡的笑容。这也怪不得毕竟是圣梓林高中十年校草榜单上的人物啊。真不知道那个第一名得惊艳成什么样,估计都得惊为天人了吧。余之恋默默的想着。
“秦倾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