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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初恋:拜托小姐与腹黑王子-第1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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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可是你自己对我说的。

    好了~

    总觉得你那么小心眼,肯定是要发火的。

    我还是说点别的。

    我同意你说的——反正就算是好友可是一年到头都不说话,各自都很忙,生活节奏这么快,也许一不小心就忘记了对方的存在吧。很多人在qq上一直寂静,但是空间微博却很热闹。我大概也属于这种类型的。一个人生活,用自己的方式度过许多孤独无助的日子。

    有人说长大了还怀着一颗童心是件值得骄傲的事情。

    骄傲倒是不觉得,但是确实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其实也是双刃剑吧,太天真单纯,在生活中其实是很危险的。

    不过余之恋你无须担心这些,因为我会帮你挡掉所有的危险。你继续保持你的童心你的单纯你的善良。这些你本来拥有的,你继续好好拥有,其余的都交给我。

    余之恋。

    你总说我从不向你倾诉,常常让你感到我并不需要你。

    那你可大错特错了。

    我需要你,你就像是我的生命一样重要,或许比我的生命更加重要。

    我不能失去你。

    倾诉这个词语,离我的生活一直都很遥远。几乎是在我的生活之外。

    我从没有这样的习惯。

    所以你不要将责任放到自己的身上,这是我个人的问题。

    倒是我应该向你道歉。

    余之恋,我让你感到不安了,真的对不起。

    以后你想知道我什么事,我都会如实相告,绝不相瞒。

    圣诞快乐。

第337章 薄幸() 
有人告诉我:背叛需要很大的勇气。

    可我还是觉得接受背叛才需要更大的勇气。

    因为信任是一件脆弱的东西。

    一旦赢得了就会给彼此创造出巨大的空间,充溢着幸福和快乐。然而,一旦被打破失去了,就再也不可能恢复原状。

    你有没有被人背叛过?

    你有没有背叛过他人?

    后来怎样了?

    后来的你原谅她了吗,后来的她原谅你了吗?

    你们还有后来吗?

    “我就知道是这样!”

    今天已经是第二天。但是余之恋的脑海中还是回想着昨天白悠悠说的那句话

    ——我就知道是这样!

    事情是这样的。

    余之恋和白悠悠一起看了一部爱情电影,当然是各自在家里看的。然后相约要分享电影的观后感。余之恋最最积极,她一看完就立刻联络了白悠悠。那是个大清早。

    余之恋把故事复述了一遍,然后又说了自己的心得。原本以为白悠悠会说点什么别的,可是她只是她语气激烈说了上面那句话。

    “我以为是浪漫爱情,我以为编剧想告诉人们,不只是童话故事中,生活里也是有美好的爱情的。”余之恋说。

    白悠悠说,”是有啊,马达和牡丹不就是嘛。但是不是人人都是马达。“

    “就算美美可能是牡丹。”

    “不,美美不是牡丹,因为她遇到的人是摄影师。”

    “所以说这世界上真正的爱情很稀少。”

    “不,爱情很频繁,多得不得了。影片中不是说,两个不相识的人坐在了一起,然后呢,然后当然是爱情。你看,爱情是如此轻而易举的事情。

    但是守护爱情捍卫爱情却难上加难。”

    “摄影师还不是没有去找美美。他喜欢美美,但是喜欢有什么用呢。好吧,你说他爱她。我承认。但是爱又如何,他还是撒谎了,其实他根本不会去找她。”

    “她不是他的唯一,不是第一个女人,也不是最后一个女人,只是他生命里遇到的一个女人。”

    “谁也不是马达,谁也不是牡丹。”

    “我们的生活就是这样赤裸裸的残酷,又恶心。但是,我们无能为力,我们沉醉其中,我们不想改变。”

    这些都是白悠悠后来叽里咕噜说的一堆话,无论是语气还是表情都很到位,如果她给遇到那个摄影师非把他给扔到苏州河去不可。余之恋是听出这样的意思了。

    就是这样的。

    其实余之恋的心情也比白悠悠好不到哪里去。

    但是,她偷偷的对自己说,就算把这个摄影师扔到河里,也没用,因为那么多的人,谁也不是马达。谁也不想去找他们的美美。大家都宁愿开始新的爱情,也不想去找美美。

    我们两个人都很悲伤,所以后来这个话题就不了了之。

    假如我消失了?

    那天晚上余之恋给慕倾城发短信。其实她以前就问过慕倾城这样的问题:假如我消失了,你会不会来找我?

    慕倾城说,我不会让那样的事情发生。

    余之恋强调,我是说假如。

    慕倾城却纹丝不动,他说,不,不会的,我会一直在你身边。

    你看慕倾城就比较聪明是不是?也许他知道的。他知道他不一定会来找我吧。

    余之恋没有向慕倾城求证,毕竟这是假设的事情,还是不要深究比较好。

    余之恋也是了解他的,他做不到的事情,是不会许诺的。就算是千分之一的可能会做不到,他也不会说大话。这是他的优点。

    但是对于怀着浪漫主义的人来说,还是真的很残忍吧。一下子就断绝了所有的希望呢。

    但是。

    余之恋没有告诉慕倾城的是,假如她真的准备消失不见,那断然是不可能会让他找到的。打算消失的人,怎么可以抱着被找到的期待消失不见呢?至少这不是她余之恋的作风。

    有一天她做梦了。

    很奇怪的是梦见了中学时的事情。

    梦里有个声音说。在全世界的热闹里,你只是一个病孩子,一个不讨人喜爱的病孩子。

    落日余晖,教室里几个女生扎堆在说着什么。

    ——喂,你都邀请她好几次了吧?貌似没有一次成功过。

    ——嗯。余之恋好像不喜欢和我们说话呢。

    ——不是不喜欢和我们,她是谁也不搭理。

    ——不过她成绩还真好。这次期中考试又是年级第一名吧?

    ——哼。像她这样的人,要是学习也不好。那就真的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哈哈哈

    就像女生厕所总是容易衍生各种流言一样,放学后的教室也是一样,几个“志同道合”的人聚在一起,把课间不能说的话,在此刻不吐不快。

    但是,这些都和余之恋无关。余之恋她忙得很,没有闲暇理会这些,就算是和她有关的。

    这个点,余之恋早就在学校图书馆待着。

    余之恋很喜欢图书馆的氛围,安静,没有人说话。更贴切的说,是来看书的人其实寥寥无几。

    图书馆也并不大,上下两层,藏书也很久没有更新。余之恋曾经为了找一本参考书,翻遍了所有的书架。最终一无所获,但是发现本校这家类似于地标性建筑物的图书馆里的书也和她的年代一样的久远。翻开书籍,涨涨泛黄的纸张,散发着霉变的气味,借书卡上的最早时间都停留在1999年。

    不过余之恋也不是多么爱读书的人,教辅书除外。

    余之恋每次来图书馆,几乎都是来写作业的。

    图书馆下午六点开门,余之恋六点十分准时到,在图书馆待一个小时零五分,收拾东西回家。

    家距离学校的距离仅仅二十分钟,也有公交车直达。但是,余之恋基本都是步行去学校。

    她有很规律的作息时间。早上五点起床,晚上十点睡觉。再多的作业也是这个点睡觉。无论做什么事情她都不喜欢拖拖拉拉,高效率办事情是她的行事风格。

    也许真是因为从来很少得到真心的关怀,也许是曾经受过的伤害太多。现在的余之恋没有任何感情的牵绊,看待事物客观冷静,有人说余之恋根本没有女生的柔情。

    梦里是某个星期四的下午,没有下雨,天空也许有云朵,也许空荡荡。

    余之恋不知道,因为她走路的时候就认真的在走路,目不斜视,她从来都这样。

    可是她怎么会掉进深渊里?

    余之恋拼命思考这个问题,拼命寻找出口。然后她醒来了——

    她看了看时钟,还不到四点。

    但是她准备尝试再次入睡。

第338章 薄幸2() 
四点三十八分。

    余之恋仍然在床上翻来覆去。

    不知道是梦里的深渊太过鲜明还是真的因为从梦里惊醒的关系。余之恋的睡意还在遥远的彼方,迟迟不肯归来。

    她想给慕倾城发短信。

    但是看着时间距离起床实在太早,她不想打扰慕倾城休息。

    于是坐起身来,打开床头灯。也不想看书,不想做什么其他的事情。

    但是一个人呆着又忍不住胡思乱想起来

    很多很多的记忆就涌现出来,依然是关于那个灰色的初中时代。

    那时候余之恋最喜欢的老师是语文老师y。喜欢语文老师的原因?其实完全是犯花痴。余之恋不否认y属于从内到外散发魅力的男人。长相俊美,身材颀长,声音温柔而有磁性,笑容邪邪的。有好看的酒窝。他极其注重仪表,不穿同一件衣服两天。他也常在头发上喷啫喱水,以保持发型。但是,余之恋从来不觉得反感。他是这样精神焕发的男人。夏天的时候余之恋坐在教室里看到他回教师宿舍以一个超级奇特的造型。那还是余之恋第一次见穿着白色格子衬衣,深色西裤,却把袖子和裤脚都卷起来,脚上穿着凉拖鞋肩上扛着一根扁担。扁担上挑着一个银色的不锈钢铁桶。y左手还握着一根黄瓜在啃。那时候已经是散学时间。学生雀跃。他就那样悠然自得的穿过教学楼前长长的水泥道。而余之恋就是那时候死命认定m是全校最有范儿的老师。还扬言长大以后也要嫁给m这样的男人。遗世独立。

    那时候余之恋只要提起这位语文老师就要无数次肯定的说他确实是个好看的男人,而且博览群书。才情满怀。书法了得。粉笔字也是一流。他写好看的颜体。余之恋每次看到他的板书,总是感叹,可惜美景不长在。毕竟黑板每节课都要擦掉的。

    可是更奇怪的是余之恋最喜欢的课程竟然是地理。

    余之恋曾经梦想过未来要周游世界。她总是看着地图册发呆,她的中国和世界地图上用红笔圈出了想去的地方。她最喜欢的是沙漠,一望无际。这点龙上和她相同,但是余之恋还喜欢大海,汹涌澎湃,一往无前。

    有一天我一定要去的。余之恋想起自己也对慕倾城说过这样的话。

    去哪里?慕倾城问。

    这里。余之恋指着地图上的撒哈拉说道。

    慕倾城没有答话,脸上是清浅的笑容。

    “你喜欢什么样的人?”这是秦倾曾经无意识问过白悠悠的问题。

    “身高180公分以上,体重70…80公斤,五官立体,笑起来很可爱,说话声音有磁性,爱干净,会做饭,心地善良,脑子聪明。”白悠悠说道。

    “诶。除了笑起来可爱这点,基本上和爷差不多嘛?难道你真的是拿爷做标本来参照的?”那时候秦倾也只是隐隐约约察觉到白悠悠是对自己有些许好感,所以才试探试探这个小学妹。可是他其实也不必做这样多余的事情,因为确定了之后他更加不爽。

    谁让白悠悠确实是这样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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