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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初恋:拜托小姐与腹黑王子-第10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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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我想反驳她的话,可是寻思了半天,还是没有说什么,只是笑笑,然后点点头,最后拿着花回去了。

    倾城和我一起来了七八次,现在他已经不再一起来了。原因很简单,他不喜欢路景星。

    我根本没有想那么多,只喜欢一种花就是专一么?我记得倾城说,因为一种表象而认定一个事实是无知的表现。虽然我也不能够接受单喜欢一种花就成了无知了。

    但是我真的很开心至少有人和我一样很喜欢蔷薇,至少没有人吐槽一个男的喜欢花草。我会这么喜欢蔷薇花。原因吗?没有啊。就是第一次见到就觉得很喜欢很喜欢。

    喜欢一样东西有时候不需要什么理由,如果你觉得需要说服自己,那就任何理由都可以。反正你横竖都是喜欢。

    比蔷薇花更加珍贵的是我和路景星成为了知心朋友。她就像倾城一样,在我心里无比重要。在这个年代还说什么知心朋友有点老土,因为基本上大家都用朋友概括了这种关系。

    不过我一直坚持我和路景星绝对不是普通的朋友,我们是可以真正相互信任的朋友。

    我最终决定第二天就请假去洛城找她。

    即使我知道希望微茫。

    果然我赶到蔷薇阁的时候,已经晚了。店门紧闭。路景星已经走了。而我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倾城,我没有赶上。”我到了洛城以后给倾城打电话。

    “很意外吗?”倾城依然和从前一样。

    “没有。意料之中。所以我今天才来。”我说。

    “她走了也要呆在那里吗?”倾城问我。

    “我必须找到她。她这个人太疯狂,我不放心。”我想起她的过去,内心十分不安。

    “我知道了。你记得适可而止。”倾城的忠告。

    “我会的。一个月后再见,别太想我啊。”路景星,我会找到你的。

    关于路景星的故事:

    路景星,20岁,“蔷薇阁”店主。

    蔷薇阁在偌大的圣梓林市只能算是一个小店。她的总店在洛城。专营蔷薇花。说营其实也不算吧,毕竟不靠它为生。路景星开这个店子只是兴趣使然。她一直以来就很喜欢花,尤爱蔷薇。第一次见到这花是在十岁那年夏天,她误闯了一个园子。白色的房子,长长的木篱笆,篱笆上就是锦簇的粉色蔷薇花。路景星就那样愣愣的看着它们出了神,她甚至觉得这些花儿其实是掉落人间的繁花天使,它们会说话,会笑,会伤心,她们这么用力的开放只是为了等某一个人出现吧。十岁的路景星还不知道这是什么花,她觉得它和玫瑰很像,但是潜意识里就很排斥她是玫瑰这个可能。她觉得她应该有个更加凛冽的名称。玫瑰,太过无力和温柔。而这花开起来自然形成一种气场,它仿佛在告诉人们,我就是要开,开得张扬而鲜艳,谁也无法阻止。

    篱笆墙开了一扇小门,路景星忍不住进来了。她径直走向开得像火一样的鲜花面前,她摸着它的花瓣,轻轻地对它说:“你真美丽。我想你一定是天使。可是看到你这么漂亮,我竟然有些难过。这是为什么呢?”她低下头闻了一下它们,忽然就转身跑掉了。

    屋里有个穿白色衬衣的少年将这一幕望在眼里。他的的指间夹着一支sevenstars,应该是刚点着,他很快把它摁灭在烟灰缸。

第300章 坠落的星辰() 
路景星在高中的时候学了三个月的油画,最后还是因为种种原因放弃了。路景星最喜欢那个叫保罗塞尚的法国男人。虽然他长得并不赏心悦目,但是他的画却使人震惊不已。她喜欢他说的“线是不存在的,明暗也不存在,只存在色彩之间的对比。物象的体积是从色调准确的相互关系中表现出来”。他的作品大都是他自己艺术思想的体现,表现出结实的几何体感,忽略物体的质感及造型的准确性,强调厚重、沉稳的体积感,物体之间的整体关系。有时候甚至为了寻求各种关系的和谐而放弃个体的独立和真实性。路景星觉得这需要莫大的积淀,是一种高超的境界。“画画并不意味着盲目地去复制现实,它意味着寻求各种关系的和谐。”生活亦不过如此吧。

    家庭环境对一个人的成长往往起着很大的作用,尤其是在幼年时候。孩子的心智还没有成熟,稍有变故也许就是埋下了一个定时炸弹。路景星十三岁的时候,爸妈开始频繁的吵架。她的爸爸是一个典型的赌鬼,视牌如命。妈妈是美术学院毕业的艺术生。她生的很美丽,五官秀气,人很清瘦。而爸爸则很显老,大概是因为太瘦的缘故,本身他确实长得太过抽象。路景星上小学的时候一老听到邻居说这孩子生的像他妈。徐若嫁给路风还真是糟蹋了。然后就是各种叹息。路景星就跑回家告诉徐若这些话。徐若摸着孩子的头,温柔的说,那会他还不是这样的。徐若是个聪明的女人,她很了解自己的女儿。更合况那些话自己又怎么没有听说过呢。才结婚的时候路风对自己真的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捧在手心怕碎了。自从前几年做生意赚了些钱就有点变化了,开始迷上打牌。性格也变得暴躁。徐若自己开了一个服装店,生意不错。尽管一直大吵小吵不断,但是对于宝贝女儿两个人还是珍贵不已。无论路景星提什么样的要求,父母从来二话不说应允。十五岁那年,路景星提出要一个人住。徐若起还是不太愿意的,但是路风立马就把钥匙给了女儿。从此路景星就一个人住洛城那套90平米的房子。

    2000年6月18日,徐若和路风的婚姻终于走到尽头。那天上午全家人一起在家吃饭,气氛与往日并没有什么不同,三个人一起还是很温馨的样子。徐若和薇宇翔各自给了一张卡给路景星。你还是我们的女儿。以后有什么事还是可以来找我们。这钱可以用多久呢?路景星手指夹着这两张冰冷的磁卡,面无表情的问。即使一直不工作也可以到你结婚生子。这是路风的声音。无论何时只要你需要,都可以找我们。我们会留在洛城。路景星听着听着突然就笑了,这样心碎的笑容任何一个有情有意的人见了都会为之动容吧,更何况,血缘至亲的父母呢。徐若什么也没说,手不停的抹泪。路风则闷闷地点了一支烟,表情凝重的吓人。三个人在这样窒息的气氛里吃完了最后的午餐。

    第二年,路景星就退学了。

    离开学校以后,路景星曾经一度抑郁。她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整天泡在网上。可是她不聊天,也不玩游戏。只是溺在各种音乐网,淘歌听。或者在各大文学论坛泅水。她发现自己的手指越来越苍白。站在巨大的试衣镜面前的时候,总有恍若隔世的感觉,镜中的自己依旧苍白,黑色长发很柔顺的披在肩上,刘海有些长了。好像在家头发就特别能长,去年还没有这么长吧。一个人长时间对着镜子注目太久,免不了产生幻觉。越看越觉得镜中人像极了那个被父亲扔到井里的可怜女孩贞子,眼神空洞,整个脸被头发覆住,此刻正面无表情的望着自己。路景星感觉到自己的汗毛正一根根竖起,面部紧绷。她一瞬间跑开,把音响调到最大,试图平静内心的恐惧,然这恐惧却有增无减,那个影子仿佛就立在她身后,随时准备带她一起离开。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她从抽屉里翻出一把绿色的美工刀,右手手指推出刀片,刀锋很利,她轻轻地在手臂上划了一道口子,红色的鲜血就汨汨不断。突然地疼痛让路景星暂时平静下来,她看着血一直在流,在快要滴到自己腿上的时候她用纸巾擦掉了。洁癖。她想即使是自己身上的东西仍不能忍受它弄得满身都是。路景星起身去了厨房,把手臂放在龙头下冲洗干净,白净的手臂上留下一条10㎝长的红色伤口,在客厅找到医药箱,擦上双氧水,最后用消毒纱布包扎。看着自己的一系列举动,路景星不自觉地笑了笑。明明只是小伤口就这样紧张处理了。那么下次呢,还会有下次吗?路景星对各种女烟情有独钟,但只限于收藏。中南海。dj什锦水果。capri。ysl。sobranie。salem。软中华。esse。520。mildseven。大卫杜夫。more。blackdevil。pianissimopecho。peel。娇子。

    也许是受路风的影响吧,路风最爱抽的烟是中华。路景星很喜欢那烟盒,是很艳的红色,金色的北京天安门,那个柱子总是让路景星联想起冰激凌。

    路景星每次都会悄悄地把空烟盒收集起来,锁在抽屉里。在爸爸那里还见过一种极好看的烟,黄鹤楼,它没有中华大气,可是素雅。盒身上四角分别有只翱翔的黄鹤。最记得是那个英文标识。since1916filters。路景星觉得特别有英伦范。古典而气质。路景星跟爸爸说起这个烟盒。爸爸却是回答的中华烟的口感,中华不愧是国烟中的的佼佼者呀,口感醇厚,蕴含着浓浓的香味。路风那会正斜躺在沙发上,抽着他的大中华,他的声音深沉而有磁性。有那么一瞬间,路景星觉得眼前这个男人其实很帅的。

第301章 坠落的星辰2() 
在开店之前,在遇见邡未晞之前。

    路景星从事了各种各样的工作。插画家。咖啡厅服务员。小学教师。送花员。酒店服务员。前台。路景星姣好的面容总是为她赢得了许多的工作机会,她的能力也不容小觑。在现代社会,以貌取人的事儿不胜枚举。路景星高一时的同桌就是典型的外貌协会会长,自己长相一般,却整天说这个长得对不起观众,那个怎么影响市容了。更搞笑的是非帅气多金的人不嫁。

    徐若在这两年里来看过路景星一次,那时候她正在咖啡厅上班。徐若问她是不是没有钱花了,当即给了路景星八千块。路景星说我只是太无聊了,我还不至于挥金如土。徐若点点头说,这钱你还是拿着吧,不要亏待了自己。还有我准备结婚了。路景星愣了一下,脸上恢复笑容,祝福你。我们以前说的话还是算数的。徐若补充道。我觉得我很幸运。路景星把钱收下,继续慢条斯理的说。谢谢你们一直对我这么好,但是我不会成为你们的累赘的。到底是长大了呢。但是我们仍然是爱你的。徐若并没有因此露出不悦的颜色,反而舒了一口气。她喜欢路景星强悍的样子,只有这样她才能保护好自己不受伤害。只有这样她才可以很安心的过自己的生活。

    在mongar423,路景星基本上都是晚班。下午六点到晚上十二点,下班回来的时候最后一班车已经没有了,她通常打的回家,偶尔会选择步行。咖啡厅离家不是很远,大概四站路。站与站相隔很近。走回来也就30分钟。凌晨街上的行人三三两两,夜很静,偶尔会想起步行回去。酒吧慵懒的歌声格外清晰。透过车窗看这个城市的夜,格外安详。路景星想自己是不是真的一辈子就在这里过活。

    时值七月,店里的蔷薇花开得正艳。

    整个洛城卖这种花的店子并不多,蔷薇阁在这个夏季蓦地火爆起来,每天都是人来人往的。路景星看着这络绎不绝的人们,猜测为什么这一季的人这么多。大家是不是都和自己一样喜欢蔷薇花呢。但只是少数吧。联想起这些渊源,路风手捧玫瑰单膝跪地的情景就会浮现在眼前。徐若的每个生日他都会送花给她,年年都是红玫瑰。不过路景星怀疑她妈妈并不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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