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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爬蔓的豆角。另外一片菜园离家大约有七八百米的路程,不算远,它位于一片松树林中,主要种豌豆、大头菜和秋白菜。我喜欢来这片菜园,因为在它附近常常可以找到高梁果,我喜欢吃高梁果。而且,在这片菜地附近的草地上还可以捉到蚂蚱和身背长刀的“三叫驴”。
除了这三片菜园外,我家还有一片广大的自留地,它离家很远,远到什么程度呢?骑着自行车一路下坡地驶去也要用十几分钟,若是步行,就得用半个小时了。
不过我从来没有在半小时之内走完那一段路程,因为我总是走走停停,遇到水泡子边有人坐在塔头墩上钓鱼,我便要凑上去看看钓上鱼来了没有。要是钓上来了则要看看是什么鱼。柳根、鲫鱼、还是老头鱼。有时还去问人家:“拿回去炸鱼酱吗?”我最喜欢吃鱼酱。我的骚扰总是令钓鱼人不快,因为我常常不小心将人家的蚯蚓罐踢翻,或者在鱼将要咬钩的时候,大声说:“快收竿呀,鱼打水漂了!”结果鱼听到我的报警后从水面上一掠而过,钓鱼人用看叛徒那样的眼光看着我,那么就识趣点离开水泡子接着朝前走吧,结果我又发现草甸子上那紫得透亮的马莲花了。我便跑去采,采了这棵又看见了下一棵,就朝下一棵跑去,于是就被花牵制得跑来跑去,往往在采得手拿不住的时候回头一看,天哪,我被花引岔路了!于是再朝原路往回返,而等到赶到自留地时,往往一个小时就消磨完了。我家的自留地很大,大到拖拉机跑上一圈也要用五分钟的时间,那里专门种土豆,土豆开花时,那花有蓝有白有粉,那片地看上去就跟花园一样。到这块地来干活,就常常要带上午饭,坐在地头的蒿草中吃午饭,总是吃得很香,那时就想:为什么不天天在外吃饭呢?
十年以前,我家还是一个完整的家庭。那时祖父和父亲都健在。祖父种菜,住着他自己独有的茅草屋,还养着许多鸟和两只兔子。父亲在小学当校长,他喜欢早起,我每次起来后都发现父亲不在家里。他喜欢清晨时在菜园劳作,我常常见到他早饭回来的时候裤脚处**的。父亲喜欢菜地,更喜欢吃自己种的菜,他常在傍晚时吃着园子中的菜,喝着当地酒厂烧出来的白酒,他那时看起来是平和而愉快的。
父亲是个善良、宽厚、慈祥而不乏幽默的人。他习惯称我姐姐为“大小姐”,称我为“二小姐”,有时也称我作“猫小姐”。逢到星期天的时候,我和姐姐的懒觉要睡到日上中天的时刻了,那时候他总是里出外进地不知有了多少趟。有时我躺在被窝里会听到他问厨房里的母亲:“大小姐、二小姐还没起来?”继之他满怀慈爱地叹道:“可真会享福!”
十年以前我家居住的地方那空气是真正的空气,那天空也是真正的天空。离家不过五分钟的路程,就可以走到山上。山永远都是美的。春季时满山满坡都盛开着达子香花,远远望去红红的一片,比朝霞还要绚丽。夏季时森林中的植物就长高了,都柿、牙各达、马林果、羊奶zi、水葡萄等野果子就相继成熟了。我喜欢到森林里去采它们,采完以后就坐在森林的草地上享用。那时候阳光透过婆娑的枝叶投射到我身上,我的脸颊赤红赤红的,仿佛阳光偷来了世上最好的胭脂,全部涂在我的脸上了。
当然,也不总有这样怡然自得的时候,有一次,便是一屁股坐在了马蜂窝上,这下可不得了了,倾巢而出的马蜂嗡嗡地围着我,不管我跑得多么快,它们还是把我当做侵略者紧紧追踪,并且予以有力的还击:我的脸上、胳膊上、腿上红斑点点,而屁股那里,则密密麻麻地像出了麻疹似的。那一次我是一路哭着逃回家的,从此再在林地上坐的时候可就不那么随心所欲了,总要看看周围有没有“敌情”,有时坐上去还心有余悸。
秋天来到的时候,蘑菇就长出来了,那时候我就会随父亲到山上去捡蘑菇。秋季的森林多情极了,树叶有红的,有金黄的,也有青绿的。那黄的叶子大多数落了下来,而红的则脆弱地悬在枝条上,青绿的还存有一线生机,但看上去却是经受不住秋风的袭击而略呈倦意。我喜欢那些毛茸茸、水灵灵的蘑菇密密地生长在腐殖质丰富的林地上,那些蘑菇就是森林里的星星。在秋天,我还喜欢渡过呼玛河去采稠李子和山丁子。稠李子喜阴,大都生长在河谷地带,经霜后的稠李子甜而不涩,非常可口。不仅我喜欢吃,黑熊也是喜欢吃的,可我是不能和黑熊同时享用果子的。所以我一过了河,在还没有接近稠李子树的时候,就用镰刀头将挎着的铁桶敲得咚咚地响,听说熊最怕听到这种声音,只要这种声音传来,它就会落荒而逃。
现在想来,觉得那时对黑熊实在刻薄了些,可是,如果不那样做,会不会有现在的我呢?当然,也可能黑熊根本不喜欢吃我,我想我总不至于像稠李子那样美味而令它垂涎三尺,但谁能保证它见了我之后会不会突然有换换胃口的打算?所以黑熊照例是要被驱赶的,人和动物之间看来永远有难以解决的矛盾。
就说冬天吧,家乡的冬天实在太漫长了。漫长得让我觉得时间是不流动的。雪花一场又一场地铺天盖地袭来,远山苍茫,近山也苍茫。森林中的积雪深过膝盖,那时候我们就进山拉烧柴。有时用爬犁,有时用手推车,当然用手推车的时候多。阳光照耀着雪道,雪道上亮晶晶的,晃得人双目生疼。我跟随着父亲在林子中穿梭着,他截好了木头,我负责将它们抬到有路的地方。常常是还没有走到有路的地方我就停住了脚步,因为我发现吃樟子松树缝中僵虫的啄木鸟了,而那啄木鸟却没有发现我。我就想:我要有啄木鸟那么漂亮该有多好。然而啄木鸟还是飞走了。我又想:自己还不如一只僵虫能拴住啄木鸟的心呢,那么再接着朝前走吧。我又发现了雪地上怪异的兽迹了,心想:这是狍子印还是狼印呢?若是狼的脚印,这可怎么好呢?那么就与狼背道而驰吧。我朝与兽迹相反的地方走去,往往就走岔了路,那时候父亲召唤我的声音听起来就遥远得不能再遥远了。
在山里,若是不加紧干活,那么就觉得身上冷得受不住了,这时父亲会给我笼起一堆火来,所以我上山时就常常用破棉絮包上几个土豆,将它放入火中,等到干完活装好车将要下山的时刻,就蹲在雪地上将熟透的土豆从奄奄一息的火中扒拉出来,将皮一剥,香气就徐徐散开了。吃完了土豆,身上有了温暖和力气,那么就一路不回头地朝家奔。那时,手推车顶上常常放着一根大桦树枝,遇到大下坡的时候,就将树枝放下来,用棕绳拴在手推车后面。我坐在树枝上,树叶刮起的雪粉喷得满脸都是,我和树枝就像一片云似的轻盈地飘动着,我便会大声呼喊着:“真自由啊!”
十年一晃就过去了。十年后的晚霞还是滴血的晚霞,只是生活中已是物是人非了。祖父去世了,父亲去世了。我还记得1986年那个寒冷的冬季,父亲在县医院的抢救室里不停地呼喊:“回家啊,回家啊……”父亲咽气后我没有哭泣,但是父亲在垂危的时候呼喊“回家啊”的时候,我的眼泪却夺眶而出。
十年后的我离开了故乡,十年后的母亲守着我们在回忆中度着她的寂寞时光。我还记得前年的夏季,我暑假期满,乘车南下时,正赶上阴雨的日子。母亲穿着雨衣推着自行车去车站送我。那时已是黄昏,我不停地央求她:“妈,你回去吧,路上到处是行人。”“我送送你还不行吗?就送到车站门口。”“不行,我不愿意让你送,你还是回去吧。”“我回去也是一个人待着,你就让我溜达溜达吧。”我望着雨中的母亲,忽然觉得时光是如此可怕,时光把父亲带到了一个永远无法再回来的地方,时光将母亲孤零零地抛到了岸边。那一刻我就想:生活永远不会圆满的。但是,曾拥有过圆满,有过,不就足够了吗?
我在哈尔滨生活已近半年了。我最喜欢那些在街头卖达子香、草莓和樱桃的乡下人。因为他们使我想起故乡,想起那些曾有过的朴实而温暖的日子。所以,在那一段时期,我的案头总是放着一碟樱桃或者一盘草莓。阳光透过窗户照耀着樱桃和草莓,也照亮了我曾有过的那些鲜活的日子。
不久以前我的故乡发生了特大洪水,孤寂当中我写下了《愿上帝降临平安之夜》,记得开头是这样写的:
我无法想象故乡在汪洋中的情景。汪洋中的故乡消失了。那被阳光照耀着的门庭、那傍晚的炊烟和黄昏时落在花盆架上的蝴蝶,那菜园中开花而爬蔓的豆角、黄瓜以及那整齐的韭菜和匍匐着的倭瓜,如今肯定是不知去向了。没有了故乡,我到哪里去?
为此,我祝愿我的故乡永远地存在下去,祈求上帝给那一方土地和人民降临永远的平安之夜,让故乡的朴实和温暖久驻。
当我将要放下笔来的时候我想,待我白发苍苍、回首往事时,我的回忆是否仍然是这样美好呢?但愿那时我会平静地站在西窗前,望着落日轻轻吟唱我年轻时就写下的一首歌:
当我年轻的时候,
我曾有过好时光。
那森林中的野草可曾记得,
我曾抚过你脸上的露珠。
啊,当我抚弄你脸上露珠的时候,
好时光已悄悄溜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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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草灯
——迟子建
跟着我逃跑的;有我的影子;还有阳光。
阳光跑起来不像我那么张皇失措;它纤细光亮的脚灵巧而充满活力;一派从容;看来没有犯过罪的脚跑起来才是自如的。
以前我不惧怕自己的影子;当它在不同的时间以不同的姿态跟着我走时;我把它当成了自己家养的那条忠诚的老狗;无比的亲切。可现在我却怕见它;尤其是逃跑在夜路上时;它寸步不离地跟着我;怎么看怎么像奸细和警察;如果我手里有一把镰刀就好了;我要将我的影子斩草除根!虽然我知道它受着太阳和月亮的庇护;你就是对它大动干戈;它也会毫发未损。
我在城市里杀死了五舅;杀死了曼云;我用的是曼云切菜的刀;这对狗男女在咽气前还挣扎着要拉住彼此的手;使我的仇恨像肆虐的北风一样在耳际呼啸;又在他们身上剁肉馅似的乱砍一气;他们一动不动了;再也牵不到手了;我这才罢手。
五舅家门前的那条街在我眼里就是一个老□□的模样;又脏又臭;破旧而颓废。刚杀完人走出屋时;我不敢看人;抬眼望了一下天;觉得太阳好像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我本想投案自首的;我先是问一个拣着烂菜叶的老太太:公安局在哪里老太太瞥了我一眼;说:“我家又没有人进过局子;我怎么知道它在哪里!”我又向一个卖烧饼的中年妇女打听;她笑着说:“你要是问我税务局在哪里我知道;那帮家伙天天从那里跑出来罚我们这些做小本生意的!”两个人都不知道公安局在哪里;使我觉得自己的罪责仿佛减轻了许多。
我想女人对公安局陌生情有可原;我就朝一个坐在发廊门口剔牙的瘦猴样的男人走去;他把刚剔出的东西呲到我脸上;说:“你要是进我的发廊刮刮胡子理理发;我才告诉你!”这分明是一个利欲熏心的家伙!我没有理睬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