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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爸的田园生活-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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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叔叔。”温青松难得出了个声,大概是他爷爷让他说的。但这小子依旧没有什么表情。

    程赫点点头。

    温青松转身就要走,程赫赶忙留住他:“青松,别忙着走啊……”

    温青松勉强回了个头,纳闷地看着程赫,眼神戒备十足。

    “我过两天要去一趟市里,你有没有什么要我带给你姐姐的?”程赫问道。

    他姐姐温雪在市里读高中,而南山市只有一个高中,所以即使没有她的电话号码,也能找到她。

    这句话说出口,温青松脸上才明显有了神采,连眼神都亮了起来。

    他没有回答,但已经开始思考。

    程赫又说道:“慢慢想,不着急,我过两天才去,又不是现在就走。要不你回去问问你爷爷也行。”

    温青松一溜烟就跑了。

    一个才十岁的孩子,就这样在山村里形成了他的性格,总透着一种孤独,和不信任社会。如果他生活在大城市,父母都在身边呵护,可能就不会长成这样了。

    程赫只有无奈叹息一声。

    如果他从来没有出过山里,如果他没有去过外面的大城市,他或许也会像村里其他人一样,觉得这样的事情再正常不过。

    可是,这终究不正常啊!

    ……

    第二天一大早,程赫已经起床,简单洗漱一下,就可以出门。昨天跟村长已经约好,今天去集体采药。

    头痛的是,程心心还睡得很香,这时候弄醒她,必然会大哭。

    程赫没办法,直接把她抱起来,抱着走算了。虽然已到了夏季,早上山里露水重,再给她裹上一件薄外套。

    另外,还得给她带些面包和酸奶,一会儿她醒了要吃。这些都是前天在超市里买的。

    再拿上竹筐,和一些绳子。竹筐是预备一会儿程心心醒了,可以把她放进去坐着。绳子的话,就是预备可能要爬一些陡峭的坡了。草药可不全都长在平地。

    当然,还是要带上一把柴刀。今天虽然不指望采到什么好东西,但是真正遇到了,却没有刀可以挖,那也很可惜。

    准备就绪,来到村口,村长果然已经带了几个人候在那里了。

    程赫咋舌:村长都带了些什么人啊——他女儿,他女婿,女婿的兄弟,他侄儿,他二姑……

    这就是村长组织的采药队伍!合着全是他家人啊!

    他居然好意思说出为人民服务这种话来!

    村长程红源见程赫终于到了,立即准备出发。可一看他,顿时皱眉不悦道:“黑子啊,今天大伙进山是采药的,你怎么还带着个孩子啊?你当是逛市集呢……”

    程赫早就没了好气,说道:“哦,那你们去吧,我抱孩子先回去了!”

    孩子一大早从床上抱起来,他正心疼着呢!

    “别别别,还是一起走吧!”程红源赶紧拉住他。

    他好不容易才请动程赫一起,抱孩子就抱孩子吧,反正累的是他自己,管他自己顾不顾得上采药材,只要带着大家伙找到就行。

    一行人正要准备要出发,后面出现一些嘈杂的声音:

    “还好赶上了!”

    “等等我们,二叔啊,进山采药怎么不叫我们?”

    “村长,我们也一起去,行吧?”

    “村长,我们来了。”

    程红源眼眉都耷拉了下来,心在滴血。

    一定是程实那个二愣子,昨天把组织采药的事情说出去了,招了这么多人来。

    山里的好东西就那么点,人一多,分下来可就少了啊!

    程实那个小王八蛋!

第二十章 她在吃什么?() 
原本属于村长自家的采药团伙,现在真正变成村民采药团伙了。

    村长虽然有些肉痛,但是没办法,他难道真能让这些人都回去?

    说也奇怪,现在连药材的影子都还没有看到,甚至还不知道今天会不会有收获,村长已经仿佛山里有一堆金山等着他挖了,而这些村民,则是要跟他抢金子的。

    就跟要割他自己的肉一般。

    罢了,罢了,一起去吧。

    村长很郁闷而无奈的带队前行。

    一行十几人结伴而行,男女都有,最年轻的都超过了五十岁,山村口音说话叽叽喳喳,队伍倒是颇为壮观。

    程赫抱着睡觉的女儿,嫌这些人太吵,走在后面。

    桃花村本来就在山里,四面都是绵延的大山。再远处就是外地人热衷前来自驾游的小莲山,所有山头算在一起,方圆面积足足有几十里了。

    若单是欣赏美景,吹吹山风,或者是高空俯瞰,这里的景色无疑是最动人的。

    山清水秀,郁郁葱葱,大自然的鬼斧神工让人惊叹。但要用脚走,那就另说了。

    山路不同水泥路,没有代步工具,只能用脚走。有些坡子非常陡的地方,还得辅助绳子,不然一不小心摔落下去,可能连命都送掉。

    而且,看山跑死马。有些地方看着像是就在对面,但在没有路的山上走,说不定就要花半天时间才能到。要是不巧中间还隔着水潭,那就绕得更远了。

    住在大山里,可以享受着它的自然馈赠,但也要承受它带来的磨难。

    队伍从大清早出发,走着走着就到了中午。大夏天的,山林里虽然大部分都有树荫,但树林里面的热气也无法流出去,时间走长了,也极为不舒服。

    但是没办法,进山采药本来就不是来享乐的。

    山民走惯了山路的,倒是不会叫苦叫累。他们有他们缓解疲惫的方式:唱山歌。

    到了一个有树荫的地方,人们找一些光滑平整的石块坐下,歇歇脚。但是脚歇着,嘴却闲不下来。

    这边一伙人还在闲谈着,说一大早时,村长看到他们赶来,脸色一下子就苦了下来,瞧那小气劲儿,好像大伙是来挖他家的东西一样。

    一个人说,众人哄笑,气氛倒是挺欢乐。

    而另外一边,已经拉开了架势,喝口山泉水清了清嗓子,开唱起来:

    “哎嗨嗨咿来哎嗨咿来嗨哎嗨咿来嗨……

    世上的风光哪儿最美,

    家乡的山来家乡的水,

    桃花的泉水香又甜,

    哎嗨依呀咿来咿呀嗨……”

    山里的山歌极有生活气息,悠扬而乡长,和着山风,极具风味。程赫已经有好几年没有听到这么亲切的曲调了。

    起头的人唱了第一段,第二个人已经准备好接着:

    “尝一口叫你心儿醉,

    桃花的山来桃花的水,

    引来那翠鸟比翼飞,

    展翅落在家门前,

    哎嗨依呀咿来咿呀嗨……”

    山里人嗓音醇厚,不分男女,都能唱出极有韵味的腔调。男人的烟嗓子沙哑而粗犷,女人的嗓音尖细而悠长,有着山歌特有的韵致。

    “唱起那歌儿报春归,报春归,

    哎嗨嗨咿来哎嗨咿来嗨哎嗨咿来嗨……”

    群山之间又再形成几个回声,更是让人心旷神怡,疲劳顿消。

    山里日子辛苦,唱唱山歌,人们会对生活更升希望。日子总是有苦也有甜的。

    程心心早就醒了,坐在筐里自己玩着,饿了就吃吃面包,喝喝酸奶,程赫也会顺手摘一些野果,给她尝尝鲜,倒也有滋有味的。

    听到山歌的时候,小丫头整个人都惊呆了。第一次听这种特别的歌声,让她觉得很是好奇。

    程赫宠溺地看着女儿,还好,她有幸接触到这么多新鲜事物,民俗风情,她的童年应该不会枯燥。这对她的成长有好处。

    比起很多只能坐在电视机前欣赏,她多了一份参与感,心里的收获肯定也会更多。

    一边有人唱着山歌,另一些人已经拿出了干粮,准备吃午饭了。

    有一种米粑,在南山市一带很受欢迎,平时可以吃,也可以做成干粮带着,吃着既不会太干或者噎住,也很容易饱肚子。

    那种米粑白嫩细腻,很软,拿在手上会微微地颤动着,吃起来也很不错,有种独有的清香味,放入口中,酥酥的、软软的、甜甜的。

    其实像这种小吃,在家经常吃的时候,可能并不会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它也不值钱,即使在街上有人卖,一两块钱的份量都能吃饱。

    但是当一个人离开家乡很久后,这种味道就变成了家乡的代名词。怀念故乡,有时候是以故乡的吃食为依托。

    程赫就经历过,这几年在外面,有时候半夜时分,偶然看到了家乡米粑的图片,会突然疯狂的想起父母,想起他们半夜磨米浆时的情景。

    但是,这辈子他再也吃不到那种世上独一无二的味道了。

    程心心坐在程赫的腿上,远远看着别人把白嫩晶莹的米耙送进嘴里,感觉应该很好吃的样子。

    她干咽了咽口水,然后指着人家问程赫:“爸爸,她吃的是什么?”

    程赫脸上一片尴尬,这孩子……

    当着别人吃饭的面,问人家在吃什么!她是没有吃饱吗?这一路她的嘴就没有停过啊……

    对面那人听见了,便笑着从袋子里拿出了一个,递了过来,说道:“来,小家伙,拿着!”

    这下小丫头知道害羞了,她不好意思地搂着程赫的脖子,扭捏地看着他的脸色,眼底却有着极大的渴望。

    程赫无奈,只得对人家说道:“唉哟三婶,您真是客气。来,心心,接着,要谢谢三奶奶!”

    这是村里上一辈的人,这人在家排第三,程赫也就喊三婶。

    程心心欢喜的伸过手接着,痛快地大声说道:“谢谢三奶奶。”

    “没事没事,这点东西还值得谢!喜欢吃我再拿给你。”对方挺和气,典型山村人的性格。

    程心心接下了米粑,赶紧塞嘴里咬了一口,小家伙眼睛都睁圆了:“爸爸,真好吃,你尝尝……”

    然后不待分说,就往程赫嘴里塞。

    程赫那个汗啊!

    “嗬嗬嗬……”逗得三婶都忍不住笑了起来,说道,“这孩子很亲你!”

    与三婶陪着说笑了两句,程赫不得不赶紧离开,不然这丫头还不知道能给他弄多少笑话出来。

    程赫没有带干粮。

    他原本就没有预备的。开什么玩笑,进了山还愁吃的?

第二十一章 变() 
上半天别人忙着挖草药的时候,他的心思压根儿都没在这上面。他知道这两座峰头,不会有太好的收获。

    经过一个小坡的时候,他看到那上面冒着根指头粗的枯藤。他认识那个,是葛根。山里很常见的。

    小时候在山上放牛,没事的时候也会挖点东西烤着吃,感觉特别香。

    一晃也是多少年没有吃到了。

    葛根这东西,别看它露在地面上的藤才指头粗,地下的根在挖出来之前,谁都不知道会有多粗。

    曾经有人挖出过腿那么粗、扁担那么长的一根,扛在肩上回去时羡煞了多少人。

    程赫今天只带了柴刀,刀柄太短,不好使力。他随便拣了根木头,将一头削得扁宽的,拿着当锹用。

    挖葛根也有技巧,不能看着以为小,随便挖一下就开始扯。有时候地下埋得很深,扯断的还不及三分之一。

    程赫用木头挖着泥,山里的土很软,不用太费力,洞就挖得很深了。他刨掉了一边的土,而葛根还远远没有见到头。

    继续挖,直到挖了近膝盖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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