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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什么?”尔露汁见旭东半天不说,就吼道。
“我和澎小海签了卖身契……”旭东的声音越来越虚弱,还没有蚊子大呢,但是尔露汁却觉得这消息炸耳朵。
第123章 川连城()
日落之际,天空一片深红色的云霞,映照在沙漠上,把沙丘染成了好看的玫红色。
骆驼行走在沙漠中,那深深浅浅的脚印留在沙漠里,形成一条蜿蜒的道。
沙漠里的风,从来都不曾停止,它们勤快得把那些脚印抹了去。于是那些脚印渐渐变淡,然后消失,好像沙漠里从来没有骆驼来过一般。
沙漠像是一位傲娇的小姑娘,容不得她的裙子有一丝褶皱。
那队骆驼就这么走着,脚步一致不曾缓慢,好像不知道疲倦一般。
临近夜晚,秦晓玲他们到达了川连城。
川连城是一个色彩斑斓的城池,里面的人们衣着也比其他城池要艳丽得多。
这里的织锦和染织是其他城池无可比拟,对于色彩,他们天生就比其他城池的人要敏感得多。
这里的墙并不会很高,最高的女王宫殿也不过五层楼,其余的最多也就三层楼。
虽然楼层不高,但是四四方方的平顶小碉房,是红色的,但是接近屋顶的地方却有一圈白圈。房子里四周都有漂亮的壁画,就连屋顶也不例外,而且每一家的壁画还不尽相同。
这座城里的人们,结亲之后的人腰间都系有五色腰带,而没有结亲的则是白色腰带。至于十四岁以下的孩子,是没有腰带的。
来往的行人中,如果有熟悉的人,还会双手合十,晚辈对长辈鞠躬,若是平辈,则是点头。
大街小巷传出来的晚饭味道,有一股浓烈的辣椒味,川连城的人们爱吃辣,因为这里的晚上会很冷。
川连城是建立在一座山上的,山的这边是川连城,山的另一边则是坚硬的山石。
这里的土地比较贫瘠,树木在这里是不会生长的,只有一些草本植物能在这里活下去。
川连人是很聪明的,虽然住的地方不是很好,但是他们一直舍不得搬离这里。为了阻止风沙,他们甚至种草。
是啊,种不了树木就种草呗!奇怪的是,虽然这里树木没办法生长,但是草植却长得很好。
尼纺猪是一种土食猪,以沙土为食,但是粪便却能让草生长,而且他的毛发是织锦的好材料。
在这座川连城里,尼纺猪真的是不可或缺,也正是有了它们,川连城才一点点地从一个小村庄,壮大成为如今的一个城池。
若间秦晓玲和若间陈荣跟在卡刀莲文大娘的身后,跟着她进了城,然后去她家混晚饭,以及住一晚上。
卡刀莲文大娘曾经在若间药材店里坐堂,若间一家都对她很好,所以若间家两兄妹能来她家,她觉得很是开心。
卡刀莲文一到家,就吩咐自家的小辈去弄好吃的。
晚饭很是丰盛,这里的主食是烤猪肉,因为有客人,卡刀一家还准备了川连城特有的火锅。
那是一个集炉灶和锅皿一体的铜锅,炉内放置着炭火,使得锅汤是一直沸腾状态的。
食物被切成薄片,在汤里涮一下就可以吃了。
汤底是麻辣的,食材是新鲜的,麻辣鲜香不过如此,让人吃得不亦乐乎。
更让人惊喜的是,居然有竹笋。是的,川连城有竹林,但是那是带刺的毛竹,它们的笋子也比较小,莫约手指粗细,还带了一丝苦味。
若间秦晓玲听卡刀茸良说,这竹笋还是煮过的,不然会更苦涩。
土沙雀肉涮一下也很好吃,那份鲜香被麻辣包裹,让人欲罢不能。
因为晚饭很辣,晚上睡觉的时候,若间家俩兄妹一点也不觉得冷,这川连城里,或许是因为所处地势比较高的缘故,若间秦晓玲感觉连星星都更大了两圈,而且空气里没有沙土的味道。
想来也是,被层层竹林滤过的风,只会带了一丝刺毛住的清香,又怎么可能会感觉到沙土的味道呢?
即使这里是沙漠地带,但是四周都是坚硬的岩石,除了岩石就是种了草的土地。
那些土地因为植被的覆盖,湿润了不少,又怎么可能会有沙土飞扬呢?至于其他地方刮了的沙石,不是被川连山给挡住了,就是被城四周的刺毛竹给拦下了。
沙漠夜晚的风比白日的风要大得多,可是川连城的人们从来不惧怕这沙漠的夜风,因为有了川连山和刺毛竹,她们夜里睡得很是安稳,甚至那呼呼的风声,更像是摇篮曲一般催人入睡。
若间家俩兄妹虽然是在别人家过夜,但是那陌生的床却很柔软,让若间家俩兄妹一夜睡得都很踏实。
早上的时候,若间陈荣起得更早没有巫器后的他,总是有些不习惯,感觉身体里缺了一块似的。
本着不能总由妹妹照顾,若间陈荣早早地遇到卡刀茸良之后,就让他带着自己去添购物资。
若间陈荣和若间秦晓玲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要穿过很多地方,下一个补给点大概要骑骆驼六天才能到,于是若间陈荣准备了要六天的水和干粮,还有一些创伤药。
若间秦晓玲起床后,发现自己的阿哥不在他的床上,出门一问,才知道他和卡刀茸良出去了。
所谓知兄莫若妹,若间秦晓玲猜到若间陈荣是去购买物资了。
若间秦晓玲在心里骂了若间陈荣一顿,明明是个伤患,但是却不让人省心。
若间秦晓玲本来要出去找若间陈荣的,但是卡刀莲文大娘叫住了她,说是早饭已经做好了。
川连城的早饭居然是面条,比起昨晚的麻辣,显然清淡了不少,里面是竹笋和土沙雀肉炖成的汤,味道很好喝。
那一瞬间,若间秦晓玲又在心里升起在这里过一辈子的念头。第一次是昨晚吃火锅的时候。虽然川连城没有曼拉城繁华,也里也没有一直亮着灯,但是若间秦晓玲还是很喜欢这里。
若间秦晓玲喜欢这里被竹林滤过的风,喜欢这里夜风吹奏的摇篮曲,喜欢这里的火锅,喜欢这里的竹笋雀汤面,更喜欢这里热情好客的川连城人。
不过若间秦晓玲也知道,她只所以离开曼拉城,一是为了若间陈荣的巫器,二是因为曼拉城发生的事让若间陈荣不开心。
带自己兄长大人离开让他不开心的地方,离开那些让他不开心的人和事,若间秦晓玲觉得自己任重而道远。
第124章 五个金巴()
夜色如浓稠的墨,深沉得化不开。亦如尔露汁的心,惆怅得不知道该怎么结。
离地下钱庄规定交利息的日子是越来越近了,如果这个月不交那五个金巴的利息,下个月开始就每个月该交十个金巴了。如果一直不交利息,不好意思,他们会把向阳花小院子收去,还会把澎小海和旭东,以及木空山一起卖进香馆。
哦,因为平姜火和澎小海住在一起,也视为澎小海的家人,一起卖进香馆里。至于尔露汁,估计得卖做奴隶。
五个金巴啊,尔露汁都不知道自己该从哪里得到这笔钱,思来想去之后,她想带着旭东和木空山去小绿洲了。但是澎小海和平姜火怎么办?一起带去么?
尔露汁怕自己要拐跑澎小海,春奈冒险小队会不答应。
就这样一直到深夜,尔露汁因为心里有事,都还没有睡着。
一旁的木空山倒是睡得很想,这一刻,尔露汁十分羡慕木空山,羡慕他可以什么都不考虑,无忧无虑的像个孩子。
即使心里再有时,忙碌了一天的尔露汁还是睡着了。毕竟太累了,再不睡她的身体会吃不消的。
第二天早上,旭东依旧向往常一样做了早饭。因为要节省开支,旭东做的早饭都没有之前那么精致了,可能是因为他也在惆怅要去哪里弄钱吧。
早饭吃了两个烤馍,尔露汁还在怀里塞了两个,她决定中午去苊田绝春那里蹭点吃的。
苊田绝春因为最近有收入了,每天都过得特别好,把他自己喝得酩酊大醉,还有很多好吃的点心做下酒菜。
苊田绝春明明只有自己一个人,但是却总是买一大堆熟食回来吃。他每次都吃不完,所以尔露汁决定他吃完饭她就去收拾,把那些吃剩的东西就着自己的烤馍一起吃。
如果可以,尔露汁甚至会把没吃过的吃食,打包带回家给旭东和木空山。
每次打包那些吃食的时候,尔露汁总是很难受,她感觉自己很没用,养不活木空山和旭东。
昨天傍晚的时候,尔露汁明明打包了一包吃的东西,但是快到家的时候,尔露汁靠着墙,坐在路边,抱着自己哭了一顿。
哭完后,尔露汁觉得现在这样的日子没什么,再难也会过去的。于是她抹干净眼泪就开开心心地回家了。
今天上午的时候,又有客人来买首饰了。
这位灰色头发,一身白色斗篷的大爷,来问有什么首饰适合他。
尔露汁看他的穿着一般,猜想他不会有太多钱,就介绍了几款便宜些的耳环戒指给他。
但是这位大爷却看中了一款项链,那是一条金项链,做成了蛇的模样,蛇头处有一颗大手拇指那么大的红宝石,蛇的眼睛是绿色的两颗小宝石。
整条项链被制作得很好看,而且那条项链的蛇身处,都是闪闪发光的白色小细钻,整条项链就像是一条栩栩如生的蛇。
蛇在曼拉城里,是王室的象征,是比较昂贵的。
而这条项链,因为做工精美,用料上好,尔露汁问了苊田绝春,需要一晶巴八金巴,而且这个价格只能多不能少。
尔露汁很好心的对那位大爷说道:“大爷,这条项链很贵重,需要一晶巴八金巴呢,也就是一百零八个金巴呢。要不您看看其他的,如果你喜欢蛇兽,这边这些耳环都得蛇兽设计,而且还很便宜。”
“谢谢你,小姑娘,没事的,我就要这一条项链,我很喜欢它,包起来吧!”那大爷笑着对尔露汁说道。
尔露汁听对方一定要买,也没什么办法,只好将那条项链放进首饰盒里包好,然后递给了那位大爷。
那位大爷很是开心,接过盒子之后,从腰间的钱袋里拿了两个晶巴给尔露汁。
尔露汁很意外,没想到对方居然一次性就拿出了两个晶巴。可是店里的钱箱里,根本没有可以补找给那位大爷的。
“抱歉,店里暂时没有那么多金巴找给您,您能稍等一会么?我这就去钱庄换了找补给您。”尔露汁带着歉意地说道。
那位大爷点了点头,然后坐在店里的椅子上开始等尔露汁。
尔露汁手里握着那两个晶巴,急匆匆地跑出了苊田珠宝铺,朝钱庄跑去。
过了一会,尔露汁气喘吁吁地到达了钱庄。
钱庄前台是一位漂亮的女人,但是此刻她正在打瞌睡。如果不是急着用金巴,尔露汁表示自己一点也不想叫醒她。
那女的被尔露汁吵醒之后,很不耐烦地看着尔露汁,打着哈欠问道:“什么事?”
“您好,我想把这个晶巴换成金巴,不知道可不可以,拜托你了。”尔露汁从窗口处递了一个晶巴进去。
“手续费一个银巴。”那女的接过之后,对尔露汁冷冷地说道。
尔露汁从自己的钱袋里掏了掏,硬是没有银巴,铜巴倒是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