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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发生前-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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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喆想到这里,不由又去看了一遍剧情,这些剧情都是很简单的,目前看来,原主并没有什么解不开的死结,他只是太过骄纵了,这才做了不少的坏事,但那些坏事,有些也是时代不同的原因。

    比如说他跟皇帝舅舅的二女儿关系很好,这位朝阳公主自小就是个善于照顾孩子的,一直把他当做弟弟照顾,对他很关心很好,原主也不是不感激的。

    也正是因为这样,当他听到朝阳公主要被嫁给一个她不喜欢的不算太出名的纨绔的时候,他先是跟那家伙打了一架,受了一肚子气,后来又想出一个改换新郎的注意去坏了朝阳公主的名节——并不是什么龌、龊的事情,只是让别人看到朝阳公主和年轻俊朗的探花郎搂搂抱抱而已。

    他单纯地以为这样朝阳公主就可以不嫁给那个纨绔,而嫁给品学兼优的探花郎了,但是某些事情并不是他能够决定的,这桩婚事一开始便是那纨绔的老臣祖父跟皇帝求的,出了这样的事,皇帝只能封口,而因为是公主的缘故,哪怕那一家子都知道了,也还是装作不知道,欢欢喜喜办了婚礼。

    婚礼的结果自不必说,公主和驸马不合,驸马不喜欢公主,公主独守空闺……不出几年,本来应该芳华正茂的公主就因为抑郁成疾而去世了。

    以这件事情来说,原主只是好心办坏事,他知道朝阳公主对那个探花郎多看了两眼,然后就想要促成姐姐的心事,只可惜,用错了方法,反而害得朝阳公主名声有损,以后也不得快活。

    这种坏事的比重很少,还有一些则是真正的坏事,比如说欺男霸女。

    其实最开始,原主是真的想要行侠仗义的,哪个少年人不会对那样的仗剑而行心生向往呢?偏偏身份使然,容不得他们那般侠义自在,于是在有限的范围内,碰见了自然要管一管。

    心是好的,事情却没有做好,有人知晓了他的这番心思,用了各种方法来讨好,这些戏目中自然少不了恶霸欺凌少女的经典,然后恶霸被赶跑,无家可归的少女自然要跟着走了。

    各种各样的女子通过各种各样的方法被送到了原主的身边,一开始他没有什么歪心,但到了后来,谁能抵挡那许多美女以各种各样正式的理由投怀送抱呢?他又不是养不起,然后,后院渐渐大了起来。

    纵情声色之后,哪里还能找到最初的本心,原主就这样沉迷于内,最终死在一次宅斗误杀之下。

    这样一个人物,若不是剧情都是从他本人的视角出发,在别人看来,可能也就是贾宝玉西门庆那种人而已。

    但当李喆成了自己,感触反而很多,是个难得的真心之人,只可惜这真心最后成了自私自利之心。

    不过,如果成了自己,自然是顺着自己的本心去做。

    朝堂安稳,不必他去忧国忧民,又或者说,那样的事情做上一次已经够了,他绝对不想体会第二次。

    家庭和睦,长公主当年颇为受宠,作为先帝的第一个女儿,还是嫡出,她得到的关爱很多,自小就有一种别的公主所不具备的尊贵,连驸马都是自己选的,只可惜那位世家子风姿出众聪颖绝伦都有了,唯独寿命上短少了一些,不能陪她终老。

    不过两人感情极深,乃至于驸马去世后公主并未改嫁,也没有做出豢、养面首等潜规则之内的事情,反而是一心一意教导他们唯一的儿子李喆。

    这般爱重之下,寻常的孩子不长歪都是邀天之幸了,何况还有宫中的两位大山宠着。

    太后自不必说,没有不怜惜爱女独子的道理。皇帝那里,他是长公主一母同胞的弟弟,血缘之亲早已奠定了基础,又因无子,对姐姐的这个儿子是从小看到大的,是那些不曾看顾的骨血比不上的,甫一掌权就给加封成了靖国公,当时还引起了朝野公议,却也被他一意孤行,到底是落实了这个一等公。

    那个时候原主不过五岁,五岁的一等公,真是何等荣幸才能得此封赏。

    这些,都决定了原主备受宠爱的一生。

    其实,也挺好的。

    这样想着,有些犯懒的李喆决定好好享受生活,至于以后娶不娶那么多女子,那都是以后的事情,现在的年龄,他还是好好睡一觉吧。

    抬了抬手,止住了声音,偌大庭院,蝉鸣不闻,有人为他拢了拢衣裳,遮住了肚皮,他也不去睁眼,往下缩了缩,坦然睡去。

    这一世,他且好好享受吧。

    庭院之外,缓步行到此处的长公主远远见到儿子酣睡的模样,先笑了笑,喆儿也不小了,过两年也该说亲了,却还是这样任性妄为,真是……

    “去把伞撑上,免得树上落了东西惊了喆儿。”长公主随口吩咐着,为了不吵醒儿子午睡,索性也不往那边儿走,只是让身边的嬷嬷过去守着,统共那么几个丫鬟,一个年长持事的人都没有,她可不放心。

    “喆儿这孩子,就爱那样漂亮丫鬟,一个个连自己都照顾不好,哪里能够照顾人?”

    在另一处花厅坐下了,长公主这般说着,端起了漂亮丫鬟奉上的茶盏,不温不凉,浅淡的花香,喝起来人也舒爽了,其他的漂亮丫鬟该打扇该服侍的丝毫都不曾怠慢,样样都做得妥帖,又哪里是不能照顾人的样子了。

    秦嬷嬷是跟着长公主从宫中出来的老人儿,哪里不了解长公主的心思,对上儿子,她只怕不周到的。

    笑着应了两句,又引来了长公主对儿子的夸耀,她也是真的有东西夸,李喆虽然是富贵出身,但自身的教养不差,小的时候也曾得先帝手把手地教写字,如今年纪渐长,不爱读书是一回事,一手字写得好不好就是另一回事了。

    李喆又爱花鸟美人,画画上也有几分功底,不敢说跟那些大师比较,但某些灵性的东西到底还是有特色的。被京中某些谄媚好事的赞为“书画双绝”。

    这里面当然有不少的水分,他才多大,书画便是好,又能好到哪里去,总超不过当世大家,但有了这样一声赞誉,到底是个好名声,且容得身边人自傲。

    就这么,长公主对自家儿子贬一回夸一回,来来回回,不熟悉的人难免有些摸不着她的心思,但在秦嬷嬷听来,便是那贬也是含着爱意的嗔怪,断不容许旁人去赞同。

    更不用说那夸,分明是等着旁人都跟着一起夸的。

    秦嬷嬷做到了这一点,于是在长公主面前愈发说得上话,毫不怯场地跟着说起,语气中也是爱意满满,她一辈子不结婚不生子,看着李喆长大,心底里跟自己的儿子也不差什么了,不敢说比长公主爱得多,却也绝不少,又怎么会觉得李喆哪里不好?

    两人说着说着,不知怎么就决定了再给李喆两个漂亮丫鬟,免得他那里“没有个使唤人”。

第17章() 
两个丫鬟都是十五六的模样,含苞欲放的花儿一样,穿着府中丫鬟的制服套装,发髻上也只是简简单单攒了两朵珍珠攒起来的头花,微微笑起来的时候有那么几分“荷花玉露叶含羞”之感。

    “奴婢玉琼。”

    “奴婢玉环。”

    “拜见主子。”两人声音如翠鸟一样,配合默契地行了一礼,低下头的时候,寸青的领边儿衬着那雪白的颈部肌肤,愈发能够让人想到夏日的绿,湖中的荷。

    “嗯。”李喆随意地点了点头,从剧情中他早知道这种长辈赐下来的丫鬟都是少不了的,不要说身边的编制该是怎样,只有主子繁多的时候才会有这样的限制用以约束,免得家用过繁。

    然而公主府需要这个吗?国公府需要这个吗?

    且不说长公主当年的嫁妆是如何地十里红妆,便是这些年经营的铺子田庄也都有盈余进项,产业增加也是理所当然。

    便是李喆自己,自从有了靖国公的爵位之后,他不仅能够从朝廷白领一份禄米,还能享受封地靖国的所有产出,而那个靖国所占面积不小,虽然远了些,每年的收入只能折合成白纸上的数字,安静地躺在他在靖国的御赐府邸之中,但那些钱财都是实打实的,切切实实可以拿到手的。

    这样一年一年的,本就是在金山顶端的人只会看着这座金山渐渐蔓延,侵占了旁的地方,再不会有担忧坐吃山空的那一天。

    这也是原主为什么能够毫无负担地开了“三千后宫”的底气,他的权力或许不及皇帝,但论到财富上,忧国忧民还总要救济灾荒年景的皇帝舅舅,还未必有他的现钱多。

    当然,他的财富中也有一部分是那位世家子的父亲遗留下来的产业,只不过相比于他和公主娘的庞大资产,那些足够贵族之家花销的产业就有些不够看了。

    这样的权力地位和财富,当然决定了他的生活必然是高品质的,吃的用的玩儿的,连伺候的人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不敢说跟皇帝的选秀比,但一般人家,也禁不住这样的挑剔。

    质量上去了,人数上也是不少,不算那些庄子上铺子里的下人们,仅仅这府中便有不下千人伺候着,从主子身边的贴身嬷嬷丫鬟,再到下头的二等三等,然后是主子看不见的地方,这个园子那个园子的管事嬷嬷,还有管事嬷嬷手下的一干人等,各色小厨房的厨娘丫鬟,各色工种的下人。

    有些甚至到了必须单一挑出几个管事的程度,比如说府中单是花匠,便有两百余人,分工各有细化,伺候名贵花种的,伺候园子草木的,伺候暖房花草的……林林总总分下来,少不得又有几个管事总管。

    如此一层层下来,李喆不曾细算,只凭所见暗自估计了一下,他一个人日常所见不过二三十人的样子,但伺候他这么一个主子怕是要几百人不止,这般,身边多一个两个的丫鬟还真不算什么稀奇事。

    除了想了一下这两个丫鬟的名字不错,大约是公主娘的品味,李喆再没有多看,漂亮的丫鬟看多了也全那样,他还不想做种、马,最后跟原主一样稀里糊涂死在宅斗中,不如跟这些食人花保持些距离。

    也免得以后遇到真正喜欢的,怎样剖白也辩不出一颗真心了。李喆自认为他还没有那么滥情,也不觉得某些事是特别不可割舍的,或许这有几分冷感,但随心自在做自己不也挺好的嘛。

    有钱有闲,李喆便决定做点儿自己喜欢的事情,比如说欣赏那些艺术品,陶冶陶冶自己的艺术情操。

    李喆本来觉得自己是个挺没有艺术细胞的人,世界上著名的画作他看来看去也就是个女人在笑而已,而且那女人还太胖了,不符合他的审美,那动辄拍卖价格千万百万的瓷器,在他看来除了好看也就只有光滑或可称赞,至于其他,杯盘碟盏,看着难道能够吃饱饭?

    等到穿越后,第一世就在古代,倒是给了他一个培养环境,可惜最开始一心忙着科考了,后来想着改变命运,想着为百姓做点儿事儿,等到老了以后能够培养培养了,又拉不下脸去学,偏偏那时候的专科书籍什么的,不得不说“意会”实在是太坑人了,还不如现代那些连条裂缝都要看出宽窄粗细的细致来得言之有物。

    接下来便是上一辈子了,不用说,也是没什么培养时间和环境的,于是尽管他觉得自己对此还是比较有欣赏兴趣的,却于此道上实实在在是个门外汉,充其量也就是凑热闹看鉴宝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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