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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妖怪,要么就是和人类井水不犯河水,要么就是以杀人夺财吸食jing气。
可迄今为止,若说妖怪,她只遇见过那两只狐狸,而且还是两只不怎么强,又主动攻击人类的狐狸。
虞姬仔细想想,总觉得有些不对味儿。
而此时,原本站在一旁的庞横已经在另一边盘膝坐了下来,闭着眼睛,不像是在冥想,倒像是在感受。
这个陌生的小沙弥还在颂唱佛法,听在旁人的耳朵里可能觉得梵音阵阵,如闻至理,可听在虞姬的耳朵里,却只觉得被困在了一口洪钟之中,整口钟不断地发出嗡鸣。
可这般情境下,这个小沙弥颂唱的大概是超度的经文,打断不得,可听下去又实在有些头大,虞姬便一个人悄悄地走远,一路,在灵力不断消耗又恢复之间,虞姬发现自己的灵力和的熟练度都有了些许的增长。
伏牛山脚
虞姬看了看眼前的这座山,一闪身,进了道路右侧的密林。
清水村平日里人迹罕至,可村口外不远处却有大量动物粪便的痕迹,这说明有许多人曾来到清水村,并在村口停留。虽然几日过去了,但马匹的数量众多,尤其为首的一匹,看蹄子的形状只怕是和贾家的相对的,较之一般的马匹,蹄形要大出约一指宽,应该是首领的马。
在这些马蹄印,或者说在这匹的马蹄印的带领下,虞姬来到了眼前这座山的山脚,而密林外的一截半个碑身都没入了地下的石碑,和她曾看过的周城附近外的地图两相对照,告诉她,眼前的这座山正是赫赫有名的伏牛山。
有言道,山不在高,有仙则名,但是显然眼前的这座伏牛山并不是因为有仙人在才赫赫有名,正相反,这座山的出名,出的是凶名。
伏牛山,有煞匪,十人劫道,百人屠城。
这话虽然带着夸张,可若是描述有五成真,那么真是百人的话,屠城虽然做不到,但屠村却是绰绰有余,尤其是像清水村这样的小村子。
但是,一路上过来,虞姬也并不只是一味地赶路,她还去了与清水村临近的赵家庄,可让她既庆幸又惊讶的是,赵家庄和清水村仅仅相隔不过二十余里,可清水村被屠杀殆尽,赵家庄却是炊烟袅袅,仿佛没有受到一丁点的影响。
要么,是赵家庄和伏牛山的山匪沆瀣一气,都做起了伤天害理的勾当。要么,是伏牛山山匪的屠村,并不是临时起意的行动,而是有所图。
清水村人烟稀少,全村上下也不过几百号人,而且几乎都是一些老弱妇孺,只是勉强自给自足,靠山吃山,靠天活命。
赵家庄人丁兴旺,离远处看那炊烟升起,浓得像千吕大雾一般。和清水村的环在山中不同,赵家庄几乎处在这条周城出城之路的边上,交通便利,也常有商旅歇脚,和清水村不可同日而语。
而这样带着些繁华的赵家庄丝毫无事,而贫穷落后的清水村却惨遭劫掠,甚至将整个村子都屠杀殆尽。
如果伏牛山的头领没有疯,清水村也并非全村和其有仇的话,这只能说明,清水村必定有能够让伏牛山头领甘冒被周城城主府发现,震怒剿匪的风险的理由。
商人经商,不惜奔走千里,甘去苦寒险要之地,图财。
山匪劫道,也是脑袋拴在裤腰带上的买卖,不惜流血奔命,也是图财。
可清水村全村贫穷,无财可图,却被山匪屠村,这都只能说明一件事,一件价值连城的宝物的藏身地暴露了,而且暴露给了伏牛山的山匪,不然这看似普通山匪屠村,细想却根本不合常理的一切都无从解释。
山匪屠村,是为了那只金鞍血玉马?
虞姬从密林轻掠而过,攀着一条藤蔓,整个人几乎挂在了伏牛山背的这面极险无比的山壁上,壁虎登山。
花有财丢的是金鞍血玉马。
薛青峰偷的是金鞍血玉马。
柳娘藏的是金鞍血玉马。
山匪屠村为的是金鞍血玉马。
贾家跟着的是金鞍血玉马。
白鸥和薛佛计划之外的是金鞍血玉马。
一切的一切,竟然都归到了这只金鞍血玉马的身上,虞姬想,她真想见见,这只只闻其名未见其物的金鞍血玉马到底长了个什么样子。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六十二章 金鞍血玉马(四)()
伏牛山后山山顶
山下是汗流浃背的暑气蒸天,山上是清风徐来的暮春三月天,青草绵延,野花遍地,褐色的山壁和大地都披上了一层天然的纱衣,哪怕双手尽染鲜血,在这样美丽的天地,呼吸着这样的空气,谁人也要觉得心旷神怡。
无人打理的青草长长,没过了膝盖,随着清风在挠着人的痒痒。
没有刻意藏身,虞姬走得很快。
蓝天白云,碧水青草牛羊地,一片安详,只是在这片美好恬静的一角,却已经发生了杀戮,见了血光。
信手夺过了一人的刀,刀的去势很快,快得眼前几乎道道白光,人倒在地上,红色的露水打在了草上,一切的声音,都被这凉爽的春风掩过,而这些躺在长草里的人,也仿佛只是陷入了沉睡。
三天后
周城明日茶楼
一个斗笠人,一个沙弥,站在了明日茶楼的门口,看了看这家茶楼有些老旧的牌子。
“明日茶楼,应该就是这家了吧。”
“阿弥陀佛。”
“”斗笠人似乎已经见怪不怪,已是抬腿进了这家茶楼。
“从伏牛山后山上到那前山风雷堂,要经山险十八关,云横巅,周天大刀阵,才能到风雷堂的堂口。而这伏牛山的大当家宋风和二当家雷虎均在这风雷堂上,莫说是外人,若无大事要事相报,就是自家兄弟也不能随意进去,相传,这风雷堂里头,有大当家和二当家才知道的秘密,旁人若是知道了,是要被灭口的。原本这伏牛山一众匪徒无恶不作,而且据说,就在一周前,他们竟然将那清水村全村人屠杀殆尽,可谓是丧尽天良。可惜的是,这伙匪人大多粗通武艺,更有甚者甚至原本就曾是仙门弟子,自甘堕落,落草为寇”
说书人说得叫一个捶胸顿足,好像只恨不得他提枪立马杀上伏牛山,和那大当家的二当家的决一死战。
上楼上到一半,便驻足听了半天的斗笠人好像有些不屑,而另一边的小沙弥则是低声颂了一声佛号,便不再听,转身上楼去了。
而这二人上楼之后,说书人的声音还是能远远地传了过来,只是这二人已经不消去细听,因为和他们约在这里的人已经坐在窗口的桌旁看着他们了。
在周城不敢露面的斗笠人是庞横,另一个总是“阿弥陀佛”挂在嘴边的,当然是那日的小沙弥,而约他们二人前来茶楼喝茶的人,当然是虞姬。
三人作罢。
小沙弥原来叫悟空,是的僧人,也是个玩家,不过现实中,他并不是个真的和尚,所以这让虞姬觉得很是好奇。
“我看大家都选了修仙,怎么只有你拜了佛门?你们既不能吃肉,也不能喝酒,就是不知道能不能打架,若是不能的话,可是真没意思得很。”
庞横不是玩家,但他只以为是虞姬问悟空,为什么选了佛门做门派。
“阿弥陀佛,我原本已经走到了闲云宗宗门门口,可谁知道测灵根的时候,却出了岔子。说是我没有灵根,只有佛骨,修不了道,只能修佛。当时我连删号连重头再来都想过了,不过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去的,结果正好遇见了了性大师开坛**”悟空微微摇了摇头,一脸的感慨,“大师佛法高深,度化我辈中人啊。”
庞横听得明白,虞姬却是大摇其头。
她可不懂那些和尚嘴里的佛,嘴里的法,她只记得一次任务目标去寺里拜佛,她悄悄地藏身在大佛底下,谁曾想竟然足足听了三天的和尚诵经,还有和任务目标的机锋答辩,天知道她真想把一座寺庙都炸了,吵得她头都大了,自此之后,她就几乎对这些寺庙、道场退避三舍。
旁人还说她是有所忌讳,不能触犯我佛尊严,但是事实上她只是不想再被那些和尚轰炸了。
“那你还没说,你到底能不能吃肉,能不能喝酒啊?”
悟空看了一眼桌子上摆着的肉脯,悄悄地咽了咽口水,“阿弥陀佛,我佛慈悲,小僧惭愧”
真和尚大多无趣得很,假和尚又未免太虚伪,眼前的这个小沙弥倒是有意思得很,眼睛里看着桌上的肉,却又不敢看,嘴上说着“小僧惭愧”,可又在咽着口水,不比那些道貌岸然之辈,倒是真的因为我佛慈悲,也是有趣。
虞姬本来是不需要吃东西的,可却又有心逗逗这个小沙弥,便故意在他面前吃肉,嚼得吱吱有声,看着悟空有意避开眼神,吞咽口水,心里更觉有趣。
“对了,还没问你,你怎么叫了这个名字,喜欢那只猴子?”
“猴子?”庞横不解。
“对,猴子,我和悟空算是老乡了,我们家乡那边有一只特别调皮,又特别命苦的猴子,就叫悟空。他可算是我们老家那边的名人,所以你是因为喜欢那只猴子?”
虞姬现在已经可以完美地把这些话给圆回去,毕竟他们都有一个神奇的家乡。
悟空摇摇头,“我只是碰巧排在了悟字辈,又恰好排在了空字,哪里敢和大圣比,阿弥陀佛,小僧惭愧。”
“对了,你信上说周城要变天了,是什么意思?”庞横不想知道那只猴子的事,也不想听这二人你一言我一语地寒暄个不停,他只想知道周城到底会出什么事。
“你们看看盒子里的东西。”
庞横看了一眼桌子上的盒子,又看了一眼虞姬,没有动。
悟空掀开了盒子,二人的目光顺着悟空盒子掀开的方向看了过去,只一眼,二人便知道这东西是什么。
金鞍血玉马。
“果然在你手里!”庞横一声低喊,虽然有意压低了声音,可尾音还是不免带着些尖锐的拔高,显然情绪有些激动。
悟空看了庞横一眼,没说话,只是低低地颂了声佛号,“阿弥陀佛。”
庞横知道自己有些失态,可此时他也管不了那么多了,抓着虞姬的袖子,盯着虞姬的眼睛里满是狂热。
“昨天我便听说了伏牛山被人清缴了的消息,若不是那人说那是个膀大腰圆,擅使长刀的侠士,我早就会想到是你!”
而此时楼下的说书人方才姗姗说道,“这位大侠武艺超群,与那伏牛山众匪激战三千回合后,终是将那一干匪徒斩于刀下,这一番,正是好不大快人心!”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六十三章 金鞍血玉马(五)()
“庞横,贾家要你找的,到底是薛青峰,还是这只马的下落。”
虞姬也没有动手合上这只盒子,任由里面那只看上去便富贵至极的东西暴露在外,仿佛这东西不是各方争抢的宝物,而是一盘茶点、一只烧鸡一样。
庞横心头一震,意识到了自己方才的失态,“这只马就算再价值连城,也不过是对我这种无根无蒂的家伙有吸引力,对于贾家,什么都比不上对付花家来得重要。”
“那你知道贾家要找薛青峰,为的是什么吗?”
“这个、我倒不是很清楚,不过据说花府里有一条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