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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让我的小兄弟记起他,承认他才是老大,心甘情愿地把我一脚踢开……”说到这儿,他似笑非笑地看我一眼,“那么,我马上退出,绝无二话。如果他做不到,也请他别再来骚扰我们。”
酒吧里哄的一声几乎翻了天。
我一阵晕眩,这,这混蛋究竟是想帮我,还是毁我哪!
“你这是向我挑战么?”在喧闹声中,丁晓冷冷地说。
“没错。”易承锋仍然懒洋洋地笑,“你不敢?”
“仲林,你一定会记起我的。”丁晓看了我们两个好一会儿,突然转身往门外走去。
“嘿,我当你答应了啊,一个月!”易承锋扬声对他的背影喊道。
丁晓头也不回,向后比了个中指。
“希望你不要怪我,擅自替你作了决定。不过现在主动权就完全在你手上了,这一个月,就当给他一个机会,也给你自己一个机会吧。”
易承锋跟着我走进洗手间,温和地说。
我没有回答,扑了好几把水在脸上,冰凉的水,沿着脸流下去。
“你调的酒,叫什么名字?”
“嗯?”
我抬头看着他:
“那两杯酒,有没有名字?”
“有啊,不过名字……很麻,”他略略犹豫,脸上罕有地微红,“前一杯叫倾心,后一杯,呃,烧心。”
“为什么?”我低声问。
“世界上的事,哪有那么多为什么……”
下班回到家,已经是后半夜。
洗漱完毕,我悄悄到窗边一张,果然,楼下是他的车。
车旁有个叼着烟的人影,红红的烟头火星隐隐约约,忽明忽暗。
我记得白天何亭在MSN上还说过,二甲苯买卖差价产生的损失目前只能由日尧公司先承担,所以一定要在接下来的业务中找补回来,每个订单议价的时候都要考虑到即便价格有回落还是要议高点,以便补回之前的损失,所以做业务的难度大大增加,全公司现在都忙得要死。丁晓更是天天身先士卒,疯狂工作。
白天超负荷工作,晚上还……这混蛋究竟想干什么!
我暗骂一声,离开了窗边。
第二天,我被敲门声吵醒。
谁啊,今天好象不是交房租的日子啊——皱着眉头去开门,门一开,我便呆住了。
“吃早餐,”他站在清晨的阳光中,微微地一笑,“我买了你爱吃的包子和豆浆。”
我定定地看着他:
“丁先生,你知道现在几点?”
“我马上要上班,只能现在拿给你。”他脸上笑容僵住,咬了咬牙。
“对不起,我一点不饿。你知不知道我昨晚几点才下的班?你不要以为别人都得跟着你的生活节奏转!”我迅速说完,就想把门关上。
“你——你小子敢这么跟我说话!欠揍!”他终于暴跳,一脚把门踹开,轻车熟驾地把我胳膊一扭,反压在门上!
“我没耐心跟你兜圈子打哑谜!算我以前说错了话行不行!我TM向你道歉!我现在整个一SB的样子你满意了?你是不是就要这个?!”怒吼声几乎震破我的耳膜!
嘿,天底下有这样道歉的人么?
何况,我要的是什么,你永远不会明白。
我冷笑着扭过头去,果然看到他捏紧的拳头,脱口而出:
“打啊?有种就打下来!”
他一怔,似乎想到了什么,气势突然弱了。
“喂你是什么人!快放开他,要不我报警了!”
就在这时,我的邻居突然砰一声大力打开门,手举一根伸缩型晾衣杆站在他家铁门后面,摆出全面戒备的架势。
他老婆则躲在他身后,还拿了个手机作欲打状。
丁晓露出哭笑不得的表情,我趁机一挣,居然脱了身。
“够了!你要是不愿意,没人逼你这么做!再莫名其妙缠着我,当心我找人教训你!”我狠狠甩手关门。
他却一把撑住,脸上肌肉微颤,似乎在极力控制情绪:
“……至少你把早餐拿进去,我要上班了,放在门口又怕弄脏了,你最讨厌东西不干净的没错吧?”
“好。”我突然伸出一只手,接过食物。
他大喜,脸上刚露出笑容——我已随手把东西丢进门边的垃圾桶。
“现在你可以走了?”
他微张着嘴,却说不出话来,那一点点开心凝结在脸上,渐渐地转为苦笑。
居然没有再发怒,也不咆哮,只是呆呆地看着我——近距离看他,眼里的红丝和下巴上暗青的胡渣都非常明显,配上那种无奈的笑,我简直怀疑,这真的是那个曾经不可一世的丁老大么?
看着他慢慢走下楼梯,阳光中的背影仍然挺得笔直,却步伐僵硬,我勉强向邻居道了声谢,猛地关上门,闭着眼睛,腿软得几乎站不住。
目光转向垃圾桶里的早点,塑料袋上已蒙上污垢,我颤抖着把它抓在手里,打开,拿起还热腾腾的包子,用力塞进嘴巴,大口大口地、咬牙切齿地咀嚼。
混蛋!混蛋!混蛋!这家伙究竟在想什么!
丁晓决心要赢得什么东西的时候,斗志是极其可怕的。
所以,到了第二天,我睡到近10点钟,起床,随便套了件外衣,准备出门找点儿吃的,一开门——
“原来你习惯这时候起床?饿了吗?”
他靠在门外墙上,微笑着对我说。
自此,他不再到我住处蹲点,但每天这个时间有快递登门,送来热腾腾的早餐。
食物之外,还有一个大牛皮纸信封。
上面总是写着:丁晓和仲林的过去。
多数是几张照片。
也有时是别的东西,比如我和张伟他们凑份子送的生日礼物、当年的校报、信件以及一些乱七八糟的眼熟的小物件,甚至还有我唯一那次打架受伤进医院急救的单据。
我都不知道,他居然藏着这么多……纪念品。
足球赛商院赢了机械,队长丁晓跟全体队员和大堆“粉丝”合影,他、沈帅站正中间,意气风发,风靡万千少女,我黑着脸站在最边上,手里拎了个装满衣服的大运动包。
打架之后骑车出游,大家脸上青的青紫的紫,抱成一团对着镜头比出V的手势,唯有看起来最“干净整齐”的我笑容勉强——丁晓嘴里叼了支烟,张开双臂把我勒在身前,笑得阳光灿烂。
那张校报,有篇商院学生会主席丁晓的“专访”,内容相当肉麻,几乎把他夸成了社会主义四有新人的典范,作者竟然是我。
忘了谁在卡拉OK店过生日,其实我和丁晓都都没有音乐细胞,那天大概喝高了,居然合唱!周围的兄弟姐妹全被炸飞,一个个东倒西歪、痛不欲生。
韩国烧烤店里,他抢走我手上烤焦的鸡腿,我碗里只剩青菜玉米。
丁晓有了不知第几任女友,吊儿郎当地带出来现,右手挽着美女,左手搭我肩膀。
很多照片他都喜欢抬起手肘搁在我肩上,高度刚刚好。
照相那一瞬间,我不知说了句什么,他微微转头,看向我。
我们两个,西装革履地在日尧公司门口留影,只差没在额头上凿“雄心壮志”四个字。
丁晓、张欣和我三个,在露天咖啡店的阳光中,被某个老外摄影师的镜头捕捉,事后对方很有礼貌地向我们打了招呼,并送一张作为留念。
加班“工作照”,何亭手里拿着我的糖梨膏研究,丁晓远远站在后头,一脸不爽,估计是老张抓拍的杰作。
……
丁晓和仲林的过去。
所有最细微的记忆都被从各个角落翻出、摊开,一遍遍回放。
笑话,我怎么可能忘记。
然而,记得越清楚,却越彷徨。
我们这样,就算是爱吗?
第26章
一晃,两个星期如表面平静的流水般过去。
丁晓不紧不慢地,每天送来一点“回忆”,没有再急着介入我的生活。
倒是我自己,开始渐渐产生了一种焦躁不安的情绪。
那些东西,对于丁晓而言,究竟代表什么?
我其实很想知道。
却又害怕最后的答案并非预期。
周末,上午还不到10点,我已经醒了,在屋子里晃来晃去,等到12点,快递还没有出现。
肚子闷闷地咕噜几声,隐隐有些抽疼。
我暗骂一句,拿起钥匙要出门,到了门边,又犹豫。
就怕快递万一正好来了,家里没人签收。
想了半天,还是叹着气坐回沙发上,发呆。
1点,翻箱倒柜找出一包泡面,煮了。
正在厨房就着锅吃的时候,敲门声终于响起。
这个快递看来是急性子,我不过把一大口面条吸进嘴里的工夫,他就砰砰砰敲得震天响。
“马上来马上来!”
可怜的邻居又要受惊了。
我手忙脚乱丢下锅,从厨房跳出来扑过去开门。
“听说你小子失忆?喂,记得我么?”
站在门外的竟然是沈宇翔!
当年的宇宙霹雳无敌火爆脾气大帅哥,如今看来微微发了点儿小福,手臂上是还亲亲热热挽着他的“麦芽糖”女友——哦,不,现在已经是老婆大人。
记得丁晓曾经大力“拆散”他们,结果这两人分分合合,闹了个鸡飞狗跳,最后还是结了婚。
丁晓那一阵气得把他直接踢出兄弟连。
后来,听说他还追随妻子去了她家乡定居,尽管是邻近城市,但跟我们见面的机会就更少了。
愣了愣神,我脑子有点浆糊。
该不该承认记得他?还是索性一并“忘记”?
“啧……这些鸟人,我大老远赶来都到了,他们还没一个影儿。”
就在我一转念间,沈帅已经自说自话地进了屋,把老婆先让到沙发上。
“仲林,有喝的没有?”
我一咬牙,算了,反正我也是“选择性失忆”。
“有,你等会儿。”我从冰箱拿了两罐饮料给他们,笑着说,“好久不见了,沈帅,什么风把你们吹来的?”
“嘿,还不是丁晓发的邪风……”
沈帅话音未落,敲门声又响了。
门一开,张伟和老贾带着好几个眉开眼笑的家伙,站满了楼道口,都是从前走得最近的兄弟。
为首那两张大脸尴尬地笑:
“仲林……你,打算认得我们么?”
张伟还自以为聪明地猛眨他那对牛眼,我差点没背过气去:
“滚进来,胡说什么!”
第三次有人敲门,我打开,叹了口气:
“何亭,我记得你,进来吧。”
小屋子前所未有地塞满了人,俨然在开同学会。
敬烟的敬烟、递名片的递名片,恭维沈大嫂跟何师妹美貌的、要吃要喝的、关心我精神状态的……不一而足。
冰箱顷刻空了,连我在厨房剩的热面汤都被人翻出来分掉。
第四次,我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