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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津只觉得瞳孔一缩,仿佛被谁掐住了脖子似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他竟然看不出来来人的深浅,这怎么可能,钱刚钱半城也没有这种本事呀。
孟良没吭声,只是大摇大摆的走到沙发前坐下,然后倒了一杯茶,不紧不慢地喝了一口。
他虽然从陶津身上看到了真气的迹象,想必就是他和李妍刚才所说的内劲了,好像比钱刚和水笙高了那么一点儿,但是他并没有放在心上。
第四十二章 我等得起()
“孟良,不关你的事,你快走!”李妍知道陶津的厉害,就是钱刚也不是对手,而孟良虽然不断给她惊喜,但是一来孟良没有在她面前展示过自己真正的实力,二来由于先入为主的关系,在他的潜意识之中,还是认为孟良孟良根本不是陶津的对手。
孟良捏了捏鼻子,“走?我为什么要走?我可是你亲自请来的哟,要知道有句话叫做请神容易送神难。”
孟良表面上是在和李妍打趣,其实就是在和陶津叫板。
“孟良?”陶津本来有些气愤,但很快就反应过来了,“你就是孟良,那个大闹梅兰酒吧,吓得钱刚不敢轻易出手的闪电学生孟良?”
陶家既然想来中原省发展,自然有所准备,所以声名鹊起的孟良已经纳入了他们的视线。
孟良放下了茶杯,“陶公子,是不是见面不如闻名呀,实在不好意思,让你失望了!”
“哦,难怪李妍的腰杆那么硬呢,原来是找了你做靠山呀!”陶津的笑容很猥琐,“孟良,你是有些本事,但是在我眼里也算不了什么。俗话说,识时务者为俊杰,所以,你还不如到我们陶家来呢?要钱,要美女,或者是要地位,统统不是问题!”
孟良呵呵一笑,“钱是个好东西,但我这个人却不怎么喜欢,够用就行了,多了未免咬手。地位吗,你们给不如我自己挣,那样更加理所当然一些。”
他说着,起身走到了李妍跟前,一手揽住了她的香肩,“至于美女吗,我已经有了,你给我的,肯定没有眼前这个好。你看你,开出的三个条件,对我没有丝毫的吸引力,所以,我也只能对你说一句走好不送了。”
陶津什么时候吃过这种瘪呀,被孟良如此夹枪带棒地讽刺了一番之后,心里那股火腾地一下起来了,他唰地一下站了起来,指着孟良喝道:“小子,有句话叫做给脸不要脸,说得就是你这种人吧。你要想清楚了,和我们陶家作对,是没有好下场的!你何苦为了这么一个女人,而自寻死路呢?”
“我记得我的脸是爹妈给的呀!你给我脸了吗?难道你们陶家是做整容的?”孟良装出一副惊讶的样子,模样看上去非常可笑,把一旁的李妍逗得都笑喷了。
“你!”陶津的一张俊脸几乎就要扭曲了。
“我怎么了我?难道我说错了吗?”孟良突然收起了笑容,一字一句地说:“李妍是我的女人,只要我有一口气在,就决不允许任何人羞辱,包括你们劳什子的陶家在内!”
“找死!”陶津再也按捺不住了,虽然他们陶家在中原还没有站稳脚跟,不宜树敌太多,但是孟良胆敢如此目中无人,那就只有灭了他再说了。
陶津冲上来,一侧身,一脚踢向了孟良的脸,带着呼啸,看样子就是一堵墙也得被他踢出一个洞来。
孟良心想,这是怎么了,我的脸招谁惹谁了,当初阿昌往我脸上踢倒也罢了,这个陶津也往我脸上踢,而这一脚分明是想要自己的命呀。
“孟良,小心!”可是还没等他招架,身旁的李妍突然启动了,一扭身,挡在了孟良面前,她知道陶津的厉害,这一脚如果踢实了,孟良就是侥幸不死也得成植物人。
陶津也是暗暗叫苦,他背后虽然有陶家撑腰,但李家在花城市已经经营了数十年,如今虽然有些中落,被陶家和钱家压过一头,但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还是有一定人脉的,如果他将李长林的独生女儿打成重伤,也是个不大不小的麻烦。
可是双方距离太近,他的速度太快,急切间想要变招已经是不可能了。
眼看这一脚就要踹在李妍的胸口,孟良突然抱起了李妍,硬生生地往后平移了四五米,就像他们本来就站在那边一样。
陶津一脚落空,不由得瞳孔一缩,“闪电学生,速度果然惊人!”
孟良没空搭理他,只是望着怀里的李妍,“你怎么那么傻,为什么要替我挡这一脚?”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当初在公交车上,为了我,你不是也挨了那个黑大汉一巴掌吗?”李妍淡淡一笑,声音却是异常的坚定,“只要有我在,任何人也不能伤害你!”
孟良心里颤抖了一下,他知道李妍喜欢他,但是现在才知道,李妍竟然喜欢他到了这种程度。
想起刚才李妍差一点儿就被陶津踢成重伤,孟良恨意迸发,死死地盯着陶津,“姓陶的,你马上就会为刚刚的鲁莽举动付出代价的!”
陶津乐了,“姓孟的,你充什么大尾巴狼,不就是速度快一点吗?有什么了不起的?说白了,你不过就是个缩在女人背后的软蛋,能奈我何?”
“小妍,咱们并肩战斗!”孟良抱着李妍缓步走向了陶津,他相信,三分钟之后,眼前这个嚣张的家伙就会匍匐在他的脚下,苦苦求饶。
“真是笑死人了,你这小子是不是得了失心疯?竟然抱着个女人和我动手?”陶津指着孟良,一下子笑喷了。
但他脸上的笑容瞬间就凝固了。因为孟良已经出手了!
他一出手就是天火烧,花和尚鲁智深的必杀技,但是又与传统的天火烧不同,因为孟良是用神医安道全的无影点穴手施展出了天火烧,让人除了招架之外,避无可避。
陶津识得厉害,双臂交叉成十字锁,才勉强架住了孟良这一拳。
孟良根本不给他喘息的机会,一张嘴咆哮了一声,防不胜防的疯狗咆哮弹!
陶津怎么也想不到孟良还会这么一招,应声就倒,本来一张俊脸也变成了猪头。
孟良轻轻叹了口气,“陶津,你如此不堪一击,实在是有损陶家的名声呀!”
“你欺人太甚!”陶津挣扎着爬起来,刚想出手攻击,可是孟良的滑溜无形暗杀式已经到了,他再一次摔到了地上。
陶津再起,再摔倒,这一次更惨,已经一头撞在了南墙上,匍匐在墙根再也不敢妄动了。
孟良上前了两步,“陶津,起来呀!你刚刚不是很威风吗?怎么突然之间蔫了?有种起来呀!”
“就不起来怎么了?老子说不起来就不起来!”陶津真的被打怕了,竟然耍起了无赖。他没有想到这个世界上,竟然还有这样神出鬼没的高手,各种招数顺手拈来,让他根本无从招架。
孟良摇了摇头,“像你这种人,软骨头一个,根本不配做我的对手,赶紧滚吧,免得让我看着剌眼!”
陶津心里恨得要命,但是又不敢发作,连滚带爬地到了门口,眨眼间就不见了踪影。
就连孟良自己也没有想到,就是这个软得要命的陶津,后来给他惹出了很多麻烦。
陶津已经走了,孟良还抱着李妍不放手。李妍呢,更是变本加厉地搂住了他的脖子。
孟良心里一动,不由自主地吻向了她的樱唇。
没想到却被李妍躲开了,她看着孟良的眼睛,轻声问了句:“孟良,我和钱红,你到底喜欢谁?”
孟良吃了一惊,他没想到李妍竟然也知道了钱红的事情,看来肯定是鱼嘴或者张广漏的口风。
“傻丫头,你说呢?难道我的心思你还不明白吗?”孟良说这句话的时候,没有丝毫的犹豫,怀里的这个姑娘,人才相貌无一不是上上之选,更难得的是心地善良,对他又这么好,他还有什么好挑剔的呢?
李妍声音更加轻了,“那么等一会儿,我们一起去看孟叔好吗?”
孟良这一次没法回答了,他老爸已经认定了钱红,如果他带李妍回家,不就是自寻烦恼吗?如果钱红也在的话,那就更尴尬了。
李妍冰雪聪明,见孟良这么一迟疑,就明白了,“小良,没关系的,我等得起!”
第四十三章 飞天蜈蚣()
“嗯!”孟良使劲点了点头,轻轻把孟良放了下来,“你放心,我不会让你等太久的!”
小丫头顿时一张脸红得像苹果似的,指着孟良说不出一句话来。
孟良低头一看,原来他刚才只顾着抱着美女装逼了,连裹在身上的浴巾掉了都不知道。
他也有些不好意思了,急忙抓起浴巾一挡,喝了声,“小妮子就知道笑,还不给我拿衣服去!”
“嗯,这就去!这就去!”李妍回过神来,咯咯笑着,一阵风似的跑了。
没过多大一会儿,她就回来了,说是孟良的衣服还没干,所以就在楼下拿了一套他们李氏制药的制服,先凑乎着穿吧。
对孟良来说,穿什么样的衣服并不重要,就接过来了,崭新的,做工很别致,胸前绣着李氏制药的字样。
孟良穿好衣服,一出门,李妍只觉得眼前一亮,他这身材,挺拔如同直冲天际的长枪,再加上双眸之间宛如经历百世轮回的沧桑感,竟然把一套普普通通的保安服穿出了阿玛尼的范儿。
男人喜欢穿制服的女人,还起了个名字叫什么诱惑,其实女人也有这个爱好,只不过轻重不同罢了,李妍只觉得自己的心跳加快了,整个人都愣在了那里,后来还是孟良的手掌在她眼前晃了晃,她的魂才回来了。
本来李妍要开车送的,可是孟良只是从茶几上拿了一个钢镚,说了一句一块钱足矣,就告辞了,这里距离他家不过一站路,而李妍的车太惹眼,还是坐公交车比较好。
再说陶津灰头土脸地回到了住宅,把屋里的家具全部砸了个稀巴烂,才稍稍出了口恶气。
这时,一个叫陶壮的人幽灵般地出现在了他的身旁,“津少,为何生这么大的气?”
这个陶壮是陶家家主的贴身侍卫,因为家主很喜欢陶津这个儿子,担心他会出什么意外,所以就把他派到陶津身边了。
陶津虽然目中无人惯了,但是对陶壮还不敢那么无礼,连忙上前见礼,“壮叔,还不是兼并李氏制药那件事。”
“噢?”陶壮有些意外,“怎么,以津少你的实力,难道还拿不下李妍那个小丫头吗?”
陶津带着满脸的苦笑,“壮叔,那丫头好对付,只是他找了一个靠山,倒是棘手得很儿。”
“靠山?在花城,什么人敢帮着她与我们陶家做对?”陶壮冷笑一声,“难道是钱刚?”
“不是钱刚,钱刚没那么傻。”陶津恨声道:“那小子叫孟良,有个闪电学生的绰号,以我的身手,竟然连他三招都挡不住!”
“是那个敢与钱刚叫板的高中生吗?没想到如此厉害?”陶壮听说陶津在孟良手底下过不了三招,也是吃惊不小。
陶津以为陶壮要亲自出手替他讨回公道呢,一时间不禁笑逐颜开,“壮叔,你打算亲自出手收拾那小子吗?”
“不!”陶壮兜头泼了陶津一盆冷水,“我们目前最要紧的是兼并李氏制药,如果一个月之内,你无法完成任务,那么你大哥陶谦就会亲自来花城了,到那时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