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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亡灵队伍里,自然是活人。
傅悦只是走过来,静静地坐在她身边。
她兴高采烈的将手里的野蜂蜜递给他,“你饿了吧?这东西很好吃。”
傅悦只是摇头,慢慢地将她扶起来,仔细查看她身上的伤势。
她微笑:“只是一点小擦伤而已,不碍事。”
三星堆古城。
这是一个很小的方国,人烟稀少,民风淳朴,城郭不过东西千余米,南北七八百米,唯一一条青石板路将周围民居分隔两地。
因为路不拾遗,所以城门形同虚设,从不关闭。
适逢集市,街上三三两两人群,卖菜的、卖肉的、各种杂耍玩意,十分热闹。
两人一熊走在街上,围观人立即叫起来:“傅将军回来了……”
锦葵悠闲地坐在熊猫背上,轻轻拍一下毛茸茸的熊脑袋,柔声道:“小灰灰,给大家打个招呼吧。”
大熊猫人立,举起熊掌,慢慢捂住自己的脸。
旁边的小孩惊呼:“天啦,熊猫它好害羞……它的名字是叫小灰灰吗?”
“好漂亮的大熊猫,快看,它脖子上的那一圈白色绒毛好像一条珍珠项链……”
“傅将军,这位骑着大熊猫的漂亮姐姐是谁?”
所有人看着锦葵,锦葵看着傅悦。傅悦不慌不忙:“这是锦葵公主。”
“我终于看到小公主了……”
“小公主好漂亮……”
在孩子们好奇的目光里,锦葵随着傅悦来到青石板路尽头的一间小木屋。小木屋背靠山坡,一层黄色荆棘花丛笼罩屋顶,屋角一颗大树,树上开满红花,直接伸出屋顶,翠绿婉转,藤花交缠,红红黄黄美不胜收。
青铜的门把手逞亮干净,锦葵轻轻一旋,门就开了。
窗明几净,小床上被褥洁净,锦葵躺下去,很快就呼呼大睡。三年颠沛流离,这是她第一次安静入睡。
傅悦凝视她半晌,从旁边的陶罐里倒出一大堆贝币起身出去买东西。
锦葵醒来,已近黄昏。
她循着肉香来到厨房,看到精美的陶罐吊在火堆上,锅里咕嘟咕嘟炖着獐子肉。听得脚步声,傅悦头也不抬,只是埋头擦拭一柄锈迹斑斑的铜镜。
椅子上,一件华美衣服。柔软的丝绸,精美的刺绣,冠绝天下的蜀锦罗裙,纵然是当年盛极一时的蜀国,这样的上等丝绸也价格高昂。买这件衣服,傅悦已经用掉了最后一个贝币。
第5章 没落的王孙1()
第5章没落的王孙1
锦葵拿起衣服,想起过去。
蜀中女子窈窕多姿,着蜀锦,穿木屐,木屐里洒满芙蓉花瓣,走路时,花瓣飞舞,妖娆多姿,可现在,一切香艳已经往事随风。
锦葵穿好衣服,傅悦手里的铜镜递过来,她举着镜子,眼眶****,声音带笑:“傅悦,要不是你,我真不知该怎么才好。”
他只是默默将肉汤盛好,递给她。
锦葵尝一口,浓香扑鼻。
“傅悦,你也吃吧。”
他摇摇头。
锦葵放下肉汤:“我们还有最后一次召集亡灵的机会。前两次都被玄王破坏了,这次有你帮我对付他,一定可以成功复国……”
傅悦尚未回答,门口传来喊声:“傅悦……傅悦……”
来人脚步轻快,声音明朗,仿佛对此地极熟,径直推门进来:“傅悦,你怎么还不出来吹芦笙……”
“笙”字未落,他睁大眼睛。
月落乌啼,秋意阑珊,一室黯淡,可他的目光落在对面的女子身上,再也移不开了,屋角盛开的红花忽然黯淡得不似花。
他张口结舌:“姑娘……我……我名子昭……要在江湖混,最好是光棍,我尚未婚配……”
锦葵被逗得笑起来。
他双眼发亮:“我猜猜,你是不是锦葵公主?”
“你怎么知道?”
他看着旁边的大熊猫,“嘿,其实我是看到这家伙猜到的,傅悦说,你有一头大熊猫。这家伙,真威风……嗨,你好……”
大熊猫听得招呼,立即伸出肥厚的熊掌把自己的脸遮住,一副羞答答的样子。
子昭哈哈大笑:“我最受不了熊猫这种玩意了,牙齿比野猪还尖,跑山地速度比马还快,能爬上十几丈高的树,能把三四头狼当坐垫玩,就这么一种残暴玩意儿,居然靠卖萌为生……”
蠢萌的小灰灰立即举起肥厚的熊掌行了个礼,子昭哈哈大笑:“好家伙,你也赞同我的说法?”
这是个极其清秀的文弱少年,他目光明亮,笑容可掬,举手投足之间自有一股高贵气派。
“今晚三星城主设宴,走,锦葵你跟我们一起去。”
三人结伴出门。
月亮早早地爬上树梢,温柔的光辉洒满静静的小镇。
一堆篝火,遍地美酒,小伙子们吹着芦笙,姑娘们欢快舞蹈。三星古国源自蜀国一位弃国出走的王子所建立,所以,两地风俗相近、人民类同。
沿途都有热情的人们招呼子昭和傅悦,傅悦只是点点头,但子昭往往停下攀谈,哪怕是跟垂垂老者也能兴致勃勃的聊几句稼穑收成。不过,大家的目光都落在锦葵身上,尤其是风华正茂的小伙子们,他们目光火辣,可又不敢太过靠近。
锦葵大大方方微笑示意。
三星城主墨阳一见到她,立即亲自迎上来:“欢迎锦葵公主。”
“谢谢城主。”
“唉,三星城和金沙蜀国本是兄弟之邦,只可惜,三年前那场大难,我们事先竟然毫不知情,也没帮上什么忙。”
锦葵百感交集。
第6章 没落的王孙2()
第6章没落的王孙2
墨阳并不知道蜀国的秘密,更不知道锦葵的打算,就劝慰她:“现在锦葵公主既然到了三星城,不妨安心定居下来。”
锦葵只是道谢。
夜深了,老城主熬不了夜,提前休息了,只剩下一伙年轻人热闹。
酒过三巡,傅悦被一群火辣辣的妹子拉住,“傅悦,快来跳舞……”
傅悦被生生拖进舞池,妹子们手拉手将他围在中间。
锦葵见他跳舞也不取下头上的斗笠,有点奇怪,自言自语道:“我以前怎么没发现傅悦喜欢戴斗笠?”
回答她的是子昭:“我遇到他的第一天起,这家伙就一直戴着斗笠,无论刮风下雨也不取下来的。哈哈,莫非他是个秃子?”
锦葵若有所思。
子昭兴致勃勃:“我是大商人,少年时起游历天下,三年前在鬼方边境被贼人追杀,要不是傅悦相救,我就没命了。我俩一起来到三星城,一来就爱上了这个淳朴的地方。锦葵,你知道吗?傅悦是个很有趣的朋友,不不不,他简直是个奇迹,他聪明绝顶,无论什么都会……”
锦葵的目光再次看向舞池,她怎会不知道呢?傅悦是蜀国最著名的男子,他能骑最烈的马,能喝最烈的酒,能一拳打死发狂的野牛,能一箭射穿飞鹰的翅膀,还能唱最缠绵的情歌跳最欢快的舞蹈……他是蜀国公认的最美男子,少女们迷恋他远远胜过迷恋王子。
彼时,他是蜀国公认的第一男神。
一如此时,篝火边,大长腿,他舞姿潇洒,少女们一片片的尖叫。
三年分别,他在旅途风霜满面,她的等待望眼欲穿。
只是,他的目光再也不在她的身上。
子昭笑嘻嘻的:“我们大商人才济济,王孙公子人物风流,可是,在我看来,他们没一个及得上傅悦。我一度怀疑傅悦会被三星城主招赘,可惜的是,这家伙是个闷葫芦,无论姑娘们怎么示好,他都闭口不言。他还有个怪癖,昼伏夜出,所以,倾慕他的姑娘们恨不得秋社夜夜举行,只可惜,这样的盛宴一年中只有两三次……”
昼伏夜出?
傅悦是个非常严谨之人,作为蜀国的第一大将,他曾三令五申严禁军队笙歌夜舞,而他本人更是以身作则,从不会打破这一铁律。
所谓“蜀犬吠日”便是说,蜀中很少有阳光灿烂的日子,狗很少见到太阳,一看到就觉得稀奇,不停吠叫。锦葵清楚的记得,傅悦极爱阳光,尤其是冬天,偶尔艳阳高照时,她便总是陪伴他坐在阳光下,享受温暖和热量。
这样一个人,怎会喜欢昼伏夜出?
锦葵暗暗诧异,傅悦,已非自己认识十年的那个伙伴了。
彼时,傅悦的独舞已经成了双人舞,他旁边一个苗条漂亮热情奔放的姑娘拉着他的手,二人跳起当地最欢快的踢踏舞步。
子昭顺着锦葵的目光,笑道:“她叫墨千柔,是城主的独生爱女,也是三星城最漂亮的少女,据说,傅悦第一天到这里,她就爱上他了……”
他说不下去,篝火边,一张比蜀锦更绚丽的脸庞,睫毛弯弯,淡淡幽香,忽然掠过黑夜穿透他的心。
锦葵回头,看到他火辣辣的目光,一怔。
第7章 傅悦1()
第7章傅悦1
她站起身,淡淡的:“我累了,先回去休息。”
“我送你。”
“不用了,你们继续玩。”
走了几步,又回头,看到傅悦还在继续戴着斗笠舞蹈,他很少停下来,也很少开口,仿佛唯有在黑夜里才能焕发无穷无尽的精力。
一直陪伴他的,还有跟他同样精力过人的墨千柔。
甚至,锦葵离去,他也没发现。
她转身就走。
子昭目送她回头、转身、奔跑,在黑暗中迷失。
月色,渐渐西沉。
篝火残灭,寒露深浓,整个小城陷入了沉睡之中。
芦笙轻轻,如泣如诉。
歌声在暗夜的三星城里袅袅飘散:
上邪!
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
山无陵,江水为竭,
冬雷震震,夏雨雪,
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
锦葵披衣下床,走到窗边。
“傅悦。”
她伸手取下他头上的斗笠。他在黑夜里抬头凝视她,目光温柔,一如她七岁那年骑在他脖子上耀武扬威的吃糖葫芦。
月色下,她看得分明:傅悦还是那个傅悦,一点没错。只是,当初美少年,眉宇之间已有了风霜的痕迹,可是,这令他更显出稳重和优雅。
唯有不经意时,偶尔闪过一鳞半爪哀伤之色。
明明清晰如旧时面容,却不敢看他陌生的眼睛。
从别后,到相逢,二人之间失去了昔日的亲密无间。
她甚至不敢问出心底深藏的疑问:“为何这三年里你不寻我?”
是不是早已忘了我们曾经的婚约?
旁边,小灰灰已经鼾声如雷。
这头大熊猫,还是她七岁那年傅悦送的生日礼物。那时,还是小熊仔,忽忽十年过去,小灰灰已到最盛年的时候。
她忽然松一口气,头枕在小灰灰柔软的肚子上。
很久的沉默,久得她几乎懒洋洋地睡着了。
“子昭是个很好的男子……”
子昭?她今晚并不想谈论子昭。
可他难得开口,她便认真倾听。
“子昭见多识广,胸怀天下,是个罕见的人才。他还能刻写龟甲兽骨,锦葵,他一定可以帮助我们重建家园……”
锦葵有点好奇,“他到底是什么人?怎会刻写龟甲?”
彼时,只有中原诸方国的宗主国大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