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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疯暴-第3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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ニ谷从眉瓢蠹芰怂郎瘢坏贾氯思涑ぞ靡岳炊济挥腥怂廊ィ恢钡剿郎癖痪瘸鑫梗魑鞲ニ挂脖淮蛉脍そ纭!≡诒淮蛉脍そ缜啊N魑鞲ニ怪龈榔拮幽彗辏╩erope)不要埋葬他的尸体。到了冥界后,西西弗斯告诉冥后帕尔塞福涅,一个没有被埋葬的人是没有资格待在冥界的,并请求给予三天告假还阳处理自己的后事。没有想到。西西弗斯一看到美丽的大地就赖着不走不想回冥府去了。直到其死后,西西弗斯被判接受推石上山的惩罚。他要把一块大石头推到山顶的另一边,但是由于石头的重量使他每次推到山顶的时候,石头都会再滚下来,西西弗斯只能不断地重复之。 罗马:达拿都斯 印度:阎摩(在佛教中掌管地狱,在印度教中仍司死神之职。佛教传入中国后,他成为主管阴曹地府的阎罗王,不仅是地狱之主,而且管辖所有死人;不仅管死人,还掌握着每个活人的寿限。) 伊斯兰教:死神是骑着灰色骏马的英俊勇士日本神话;素盏鸣尊是暴风蛮荒之神;死神是他的母亲伊邪(ye)那美;黄泉的女王。身负八雷神,容貌丑陋,因被丈夫羞辱,发愿每日在她丈夫生主伊邪那歧的国土上杀一千人,而伊邪那歧则每天繁衍一千五百人伊邪那歧有三个最尊贵的子女:太阳女神。天皇之祖,天照大神;夜之国主,月读命;蛮荒风暴的领袖,海神,素盏鸣尊(斩杀八歧大蛇)赫维德奥佐是非洲神话马武…利扎的第二子,他性格凶猛,脾气暴烈。马武…利扎让他做了雷神。由他调节天气的暑热寒冷,安排风雨的来去,管理冰雹的降落和河流汛情,给予大地上的人以生育能力。赫维德奥佐常常变化成一头大公羊,在云中窜来窜去。当他心平气和的时候,他及时行雨。保护庄稼和果树的生长。当他发怒的时候,便雷电风雨交加,杀戮生灵,破坏房屋,毁灭树木和田地。他的幼子格巴德也继承了父亲的暴戾脾气。不断向大地发射闪电。隆隆的雷声就是他的怒吼,他要毁灭一切,连蜥蜴、蟒蛇、鳄鱼藏在窝里的蛋也被他震得粉碎。

    阎魔罗阇(梵文:?????,yaa)、琰魔、阎魔、阎罗王、阎罗大王、夜摩、夜摩天王、剡魔、焰摩,印度神话中,掌管死亡的神明,相当于希腊神话中的哈迪斯、埃及神话的阿努比斯。在《梨俱吠陀》中,他是第一个经历死亡的人类,因此掌握了死亡的力量。稍后,他成为居住在天界的神明,掌管夜摩天,大乘佛教将他列为十二天之一。随着佛教传入中国,他被认为是掌管地狱刑罚的神明,即是阎罗王。

    根据吠陀的记载,阎摩是第一个死亡,到达天界乐土的凡人,因此,他成为亡灵的统治者,指引亡者灵魂到达天界。但是在之后的记载中,閰摩慢慢被认为是死亡之神。他也被认为是南方的守护神,掌管正义与法律。

    他住在地下,都城叫作阎摩城。他的宫殿前的道路上有两条狗看守着,这两条狗各有四只眼睛,大张着鼻孔,贪婪无厌。它们作为他的使者出没人间,为主人传令。在大史诗里,他的形象变得非常可怕:绿脸,红衣,骑水牛,一手握沉重的钉槌,一手持捕捉死者灵魂的套索。人死后,灵魂来至阎摩面前,阎摩的大臣根据记录报告死者在世时的功罪,然后阎摩判决死者的灵魂升入天上的祖灵世界,或下到21层

    地狱,或者投胎转生到人间。他还有许多其他称呼,如“死神”、“鬼王”、“祖灵之主”、“法王”、“持刑杖者”“携套索者”等。阎摩的形象后随佛经流传到中国民间,人称“阎罗王”或“阎王”。

    阎摩在古代印度的起源至少可以追溯到公元前2000年左右。在伊朗神话中,就已经出现这个神明。

    当时古印度人已经开始了在印度北部地区的发展,从那里开始了吠陀文化的种姓制度,开创了印度历史上的吠陀时期。白印度人当时使用比梵文更早的语言写成吠陀经典,其中最早的是《梨俱吠陀》。

    古印度人婆罗门在印度西北发展出现代印度教的前身婆罗门教。吠陀经是婆罗门教的经典,因此阎魔的信仰在婆罗门教中被继承了下来,并有所变化。婆罗门教相信轮回。认为阎魔是传说中第一个死去的人。后来,阎魔神从天界转入地界,被认为是专门监督死者生前的行为,并给与赏罚的神祇;远古的白印度人眼中。阎魔是个亲切的死神,并不是一个可怕的神祇。阎魔会亲率亡者穿越往地府的障碍,到达地府之后,阎魔还会与众亡灵享用筵席。

    但随着古印度人婆罗门完全支配印度次大陆,生活在整个社会中最高层次的婆罗门为了巩固种姓制度与统治地位,警惕人们不要犯罪,就把阎魔从一个和善的亡者之主描绘成死者与所有死神的君王,亦即地狱的主宰者,拥有众多的下属。阎魔也成为一个会用各种酷刑折磨不肖死者的恐怖神祇。这个做法令人们对阎魔这个神祇产生恐惧,并且随着佛教和古婆罗门教文化的东来。传到中国人的心中。

    哈迪斯(希腊语:?δn?,台湾作黑帝斯, 港澳作哈帝斯),是古希腊神话中统治冥界的冥帝,相对应于罗马神话的普路托(拉丁语:)。他是第二代神王神后克洛诺斯和瑞亚的儿子。宙斯的哥哥。他的婚配者是二姐得墨忒耳的女儿珀耳塞福涅。

    希腊神话的死亡观不存在带善恶判断的天堂与地狱,而是认为冥界是所有死者唯一的去处,因此哈迪斯的神话形象虽冷酷但并无大多宗教神话中的恶神色彩,古希腊神话中的哈迪斯形象也是典型的奥林帕斯英挺男子(但哈迪斯身上有一股驱之不去的死亡气息),同时由于神话中的冥府位于地底,哈迪斯同时也被视为地下矿产的支配者。

    克罗诺斯(Κp?νo?)因为害怕其子将会推翻他,便把妻子瑞亚(p?a)的孩子们都吞下肚子。哈迪斯是长子。而后独眼巨人(k?kλww)帮哈迪斯制作一顶能隐形的头盔库内埃(kuν?n)。十年的提坦之战中,他使用隐形盔潜入提坦的大本营,毁掉了他们的武器,打败了他的父亲,和两个弟弟结束了这场战争。

    之后兄弟三人瓜分世界,采取了普罗米修斯的提议——抽签。哈得斯抽中管理地狱的签,身为冥神。他通常是坐在四匹黑马拉的战车里,手持双叉戟,无论前面有任何障碍他都将铲除。如果他走入阳界那必然是带领牺牲者的灵魂去冥府,或是检查是否有阳光从地缝射进黄泉。

    此外。冥王还充当着监视提坦神的角色。希腊神话中神都是不死之身,提坦战争结束后,宙斯只能把老一辈的提坦神关进冥界的最底部——塔耳塔洛斯。冥王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冥界是出于监视他们的目的,为了防止提坦神的反击,给诸神和人类带来灾难。

    哈迪斯把冥界的事务处理的井井有条,他行事冷酷、理智,纪律严明,喜欢黑暗,但公正无私。

    哈迪斯是“冥王”,虽然掌管死亡,但不是“死神”,也不是冥界的“判官”;死神是塔纳托斯(s),睡神是修普诺斯(hypnus),他们是倪克斯的儿子。而判官有三位,分别是弥诺斯(也译作米诺斯mions)、拉达曼迪斯(hus)和埃阿科斯(也译作艾亚哥斯aiakos)),他们则是宙斯的儿子,生前都是以公正严明著称的英雄。艾亚哥斯掌管亚洲人的审判,拉达曼迪斯掌管非洲人的审判,米诺斯则掌管欧洲人的审判。遇到分歧时,艾亚哥斯和拉达曼迪斯先各自决定,然后由米诺斯投出关键票。

    塔纳托斯(ors。他是睡神许普诺斯(s)的孪生兄弟,其母为黑夜女神倪克斯(nyx)。塔纳托斯是个美少年,住在冥界,手执宝剑,银色的长发,身穿黑斗篷,有一对发出寒气的黑色大翅膀,他会飞到快要死亡的人的床头,用剑割下一缕那人的头发,那人的灵魂就会跟著被摄走。

    在古代人想象中,睡眠与死亡是孪生兄弟,(他们同是倪克斯之子)赫西奥德认为,他们都是夜晚的孩子,都居住在冥府,他们从冥府来到地面,悄悄地走近尘世中的人。修普诺斯(hypnus)是温柔的、对人类友好的神,而塔那托斯(s)则是冷酷与残暴的神。人们用一种不太友好的方式完全把死亡与睡眠分离。他们或把塔那托斯(s)想象为外表恐怖的神,克恩(最初只是死者的灵魂);或把天庭中的阿波罗(apollo)、阿尔忒弥斯、冥府中的哈得斯(hades)和珀尔塞福涅想象为死神。而罗马人引进了埃特鲁里亚人的一位人格化的死神,他们称他为俄耳库斯,把它想象为一位致人类于死地的全副武装的士兵。艺术界努力缓和死亡令人恐怖的形象,使塔那托斯(s)和修普诺斯(hypnus)越来越相似。

    塔纳托斯神殿位于极乐净土、塔纳托斯真身所居住的神殿。塔纳托斯通常与美丽的众仙子(希腊神话中居住树木、河流、山石的仙女,半神半人,侍奉在众神身边的仙子,外表美丽)在这里唱歌。

    “塔纳特斯”本来是希腊神话里众神之一的名字,掌管死亡。而威赫姆。斯特科和弗洛伊德等人把这个词解释为“死亡的愿望”或者“死的本能”。他们认为在人的意识当中,存在着与求生本能“厄洛斯”相抗衡的求死本能。 因为所有生物早晚都有一死,迟早都会化为尘土,变为无机物。因此,生物的内心中大概存在着想主动变回无机物的倾向吧。弗洛伊德说,人类的意识当中存在两种相互对立斗争的本能,一种是想要生存下去的本能,另外一种就是与其完全对立的求死本能。不过几乎所有学者都否认死亡本能的存在。至今仍然主张死亡本能存在的,大概也只有梅兰妮。克莱因等极少数学者而已。 没有人能够断言那种东西肯定不存在。不过,到目前为止,还没有遇到一例不靠死亡本能就无法解释的症状,因此求死本能对于临床学者来说是一个不必要的概念。

    也可以使这个词有一个截然不同的定义,“塔纳托斯”并不是意味着“求死本能”,而是一种想要接近死亡的*。这是一种“塔纳特斯”情结。

    根据弗洛伊德的“死亡本能”理论,人为了不因为死亡本能而杀掉自己,自动将这种攻击的冲动转向外部,于是便会出手伤人。因此我们便能解释虐待狂与受虐狂,以及反复强迫等违反快乐原则的异常行为。。。。。。。。。。。。。。。。。。。。。。。。。。。。。。。。。。。。。。。。。。

286() 
1异能设定

    1。1参考资料

    1。1。0电影《盗梦空间》

    简介:没看过这部片子的人恐怕没有吧?

    1。1。1电影《心灵传输者》

    电影简介:

    超能力,往往是检验道德走向的底线,如果你想了解一个人的善恶,就给予他极端的权力,那样他就会撕去虚伪的面具,露出真正肮脏的面目……如果你能随意用“心灵传输术”跨越时空,一眨眼就把自己送到想象中的地方,那算不算是极端权力的一种体现形式呢?

    由于一种不规则甚至可以称之为异常的遗传基因,一位名叫戴维的年轻人突然发现自己具备了一种超能力,可以将自己在一秒钟之内运至任何地方,而他发现自己的能力后,第一件想到的事情,竟然是打劫银行……戴维拥有一个不甚愉快、甚至可以说是蛮悲惨的童年,所以我们不难理解当他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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