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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围在她们身边叫好。
我看了一会儿,径直坐上马车,催促车夫离开。然后我迎面看到了一个苍老的妇人,她穿着破成条条的粗布裙子,脚上塔拉着一双木板做成的拖鞋。她脸颊消瘦,眼神木然,头发都花白了,浑身脏的好像在煤灰中滚过一样。她远远的看着女儿在跟人打架,却也只是木然的看着,脚下趿拉趿拉的向前迈步。
我想起了许多年前那个高贵靓丽的珍妮夫人,她带着迷人的微笑,轻轻摇晃着扇子,站在我父亲身边笑意盈盈,三言两语就惹得父亲和威廉吵翻天。
忽然,她眼睛转到了我的方向,原本木呆呆的眼神有了点光亮,她朝我喊道:“迪安!迪安!”可是走了两步,她又停住了,我想她大概看清楚了我的脸。
马车已经渐行渐远,那个女人却一直站在那里,望着我离去的方向。她的身后,那两个曾经年轻美貌的姑娘还在互相厮打,周围一群男人在叫好。
在海外的这些年,英国的一切似乎都远离了我们。我们没有留在英国,而是又启程了,我们去了印度,在一个富裕的城市里定居了下来,还建了两幢相邻的房子。房子是贴在一起建造的,有一个暗门让我们的卧室彼此相通。
时间如流水,兜兜转转,我已经和爱德华纠缠了数十年,我们依然在一起,如同最初相遇时一样。他给我画了许多画,跟那些他小时候画的画放在一起,见证了我从少年到青年再到中年,一点点变老的过程。但画中的情谊却是始终不变的,他的笔触永远都是那样饱含深情,一种名为爱的东西在其中流淌。
这个世上有无法说出名字的爱,总是受到人们的背弃和鄙夷,可是仍然不能否认这种爱的存在,更不能否认它的纯净与完美。可是这个世界不能理解,不能理解这份本该存在的爱,人们嘲笑它,唾弃它,让这份爱成为永远无法站在阳光下的罪孽。
我们的爱就是如此,它一辈子都没有站到阳光下,但是我们仍然手牵手,相濡以沫的走下来了。
那个一直陪伴我的男人此时正站在大门口处,一片灿烂的阳光中,他笑盈盈的望着我:“快点,亚当,我们今天骑骆驼去看古迹,晚了会赶不及回家。”
我走到男人身边,替他整理了下领结说:“好了,我们现在就出发。”
我看着爱德华,忽然又想起了少年时代。那天他急匆匆从外面跑进来,连披风都没来得及脱,上面还沾着细碎的雪花,他高抬着小下巴,却非常难为情的对我说:“我信守若言,尽早来陪伴我的朋友了,希望您独自一人的日子没有太寂寞……”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正文完结了,过几天我再写个小番外,不长的。不过是别人的故事,没有亚当和爱德华,喜欢的可以再看看。
——正文·完结——
…番外 玫瑰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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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第1章
雨下得很大。
潮湿的气息让屋子里充斥着一股霉味;阴暗湿冷的空气似乎从皮肤沁入了骨髓;让人冷的发抖。狄肯搓动着掌心靠在火炉旁;可是仍然感到冰冷刺骨。
今天早上;管家要求他将几百只盛开的黄玫瑰插满房间所有的花瓶。狄肯做完这些事后觉得很疲惫;可是他心里满意。因为这些花没有因为雨水的璀璨而凋零,而是将绽放的美丽献给了庄园的主人们,特别是狄肯的心上人。
厨娘穿过走廊来到柴房,手里拿着一条破围裙,她累的往凳子上一蹲;然后絮絮叨叨的抱怨道:“偏偏挑在这种日子结婚;真是糟糕透了;去年好不容易贮存的李子,原本要做成蛋糕的;谁知都发霉了。”
“夫人朝你发脾气了?”狄肯问她。
“哦,快别提了,还有不让夫人发脾气的事情吗?”厨娘翻了个白眼说。
布鲁斯庄园在今天举行了一场婚礼,新郎是布鲁斯先生的大儿子阿尔瓦,他的新婚妻子是位有着丰富嫁妆的淑女。作为布鲁斯庄园未来的继承人,远远近近无数朋友都来参加了婚礼,祝贺两位新人喜结良缘,人们都说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可惜室外婚礼举行到半截就下起了大雨,绅士淑女们都被雨水浇了,原本光鲜亮丽的客人们像被打湿的花朵一样恹恹的垂下了脑袋。
“狄肯!跟我来!”柴房的门嚯的敞开,管家焦急的站在外面。
狄肯吓了一跳,急忙摘下帽子,快步走到管家身边:“听从您的吩咐先生。”
管家的脚步根本一停不停,脑门上冒出的细汗将满头银丝都打湿了,他边走边说:“等会儿我给你一身男仆外套,你跟我去客厅伺候。
“什么!”狄肯张大眼睛,忽然觉得脚有点发软:“我……客厅……”
“人手不够了,许多先生被淋了雨,需要有男仆贴身照顾。”管家说。
“需要我去照顾先生们吗?”狄肯紧张的说:“可是……我不行,我什么都不会……”
“上帝啊!这还用你来告诉我。”管家带狄肯来到一间卧室,然后丢给他一套衣服说:“快穿上。”
见狄肯还在犹豫,管家撑着额头说:“还愣着干什么?动作快点!要不是临时找不到人手,你以为我会让你凑到客人们面前吗?万一丢了庄园的体面,用马鞭抽死你都赔不起。”
狄肯急忙脱□上的衣服,然后穿上了仆人的套装。跟自己身上这套脏兮兮的衣服不一样,仆人的衣服又干净又厚实,看上去体面极了。里面的衬衫洗的雪白,袖子成喇叭花状,长长的搭在手面上。外套是红色羊毛外罩,丝绸衬里的燕尾服。下|身是黑色的紧身裤,小腿上绷紧白色的袜子。
然后管家找出一双白手套和一顶白色假发说:“带上这个,掩盖你指甲里的泥土。”
穿戴整齐后,管家给狄肯整理了下领结,呼出一口气说:“看上去还挺像那么回事。”
“先生,我真的要去前厅伺候客人们吗?我会出洋相的。”狄肯担心的说。
“现在管不了那么多了,听着孩子,你不需要在意太多,等会儿进去了,只端小点心,不要碰酒杯。不要学别人用单手端盘子,你用双手抓稳就行,不要进入人群,只站在外围服侍。”管家最后拍了拍狄肯的肩膀说:“我知道你是个稳重的好孩子,千万别害怕,你一定能行的。”
似乎已经忙得顾不上他了,管家只叮嘱了几句就把狄肯带去了大厅,塞给他一个装满紫色浆果点心的托盘,然后就急匆匆的走了。
悠扬的音乐在畅响,无数美丽尊贵的人儿正在翩翩起舞。铮亮的皮鞋与大理石地板碰撞出有节奏的协唱,女人的裙角和发丝如波浪一样上下飞舞,水晶吊灯的光辉照在那些昂贵的珠宝首饰上,折射出绚丽夺目的光泽。
这里简直是另一个世界。
狄肯看呆了。
以前他经常听父亲说起那些贵族老爷们的舞会,也听屋子里伺候的男仆们高傲的吹嘘,狄肯没见过,只能自己想象。于是贵人们的生活在狄肯的幻想中像天上的白云一样如梦似幻,漂浮着不着边际,有时候还会变得非常荒诞。而当真正见到的时候,狄肯心中只有一个感觉,那就是恐慌,仿佛置身另一个世界的恐慌,紧张的连迈动哪只脚都不知道了。
在客厅里伺候的男仆有很多,他们昂首阔步,谦逊却不失礼仪,仅用一只手就能托住摆满十几个玻璃酒杯的托盘,另一只手抵在后背上,弯腰时微微翘起,整个人像优雅的百合花一样。
狄肯不敢去学别人,只能认真的遵从管家的要求,双手紧紧攥住托盘,在舞厅的外围来回走动。宾客们似乎一点也没注意到狄肯和其他男仆有什么不同,只是随意从他手中取点心。
刚开始是挺害怕的,毕竟狄肯只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小伙子,他今年只有19岁,来庄园当园丁也才两年而已,甚至没有给庄园的主人端过一杯茶,更不用说在这么多绅士淑女聚集的地方伺候了。可是在舞会进行了几个小时后,那份紧张的心情便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疲惫,双手一直紧紧攥着食物托盘,酸的仿佛压了块大石头。
这时,一位先生从舞池里走了下来,刚好冲着狄肯的方向。他从路过的使者手中拿了一杯酒,然后坐在了角落里的一张长椅上。
狄肯的脊背瞬间僵直了,脸也变得通红,他偷看了一眼身边那位先生,然后悄悄的挺直脊梁,并紧双腿。
他也来参加阿尔瓦先生的婚礼了吗?我还以为他不会来了呢,狄肯心想。
他的名字叫路易斯?康斯坦丁,是位子爵的小儿子,今天的新郎阿尔瓦先生的好朋友。他们从小就认识,一起上学,一同毕业,关系亲密至极。路易斯先生时常来拜访布鲁斯庄园,有时候一住就半个月。
两年前,狄肯第一次见到这位路易斯先生的时候是在初夏,在布鲁斯庄园盛开的玫瑰园中,他采了一朵红玫瑰轻轻嗅了下,然后把花夹在了一本厚厚的书中。清晨,在微微朦胧的晨雾中,他的金发如同闪烁着光泽的水光般轻轻晃动,白皙的肌肤衬着艳丽火红的玫瑰显出一种病态的苍白,高挺纤细的鼻梁让他整个人显得更加俊美了。
狄肯远远的看着他,像痴了一样。他从未见过这样俊美优雅的绅士,一举一动都美丽的好像画儿一样。他就这么愣愣的看着他,心跳陡然加快,耳朵也随着心跳声隆隆作响,世间的一切声音似乎都瞬间消失了。
然而,阿尔瓦先生忽然从房子走出来,远远的朝路易斯先生喊了一声。路易斯先生把玫瑰夹在书里,薄薄的嘴角扬起一个微笑,他大步向阿尔瓦走去,脸上带着一股幸福又雀跃的神情。
从那一刻起,狄肯的心陷入了这片玫瑰园,像初秋的樱桃酿造的果酒,又甜又酸。
如同所有情窦初开的少年一样,他白天想着他,夜里梦到他,为了他一眼,不惜每天等在花园外,期盼他什么时候能从房子里走出来。
狄肯爱上了布鲁斯庄园,因为这里有他日思夜想的人。他觉得自己恋爱了,爱上了一位优雅体面的绅士,那种雀跃而美好的感情冲击着他不怎么坚强的心房,有事没事就对着一个方向傻笑。他的母亲每次看到都无奈的摇头,然后跟他父亲悄悄商量,儿子这是爱上哪家的姑娘了,本来就不聪明,现在看上去更傻了。
狄肯从不奢望路易斯先生知道他的恋情,他甚至不想对方知道,因为连他自己都觉得自己的恋情很可笑。他是个整天跟泥巴为伍的花匠,家里穷的叮当响,而对方是高高在上的贵族,他们之间完全是地与天的距离。
即使如此,他也每天都想他,他控制不了自己的心。
布鲁斯庄园的继承人阿尔瓦先生传出即将结婚的消息后,狄肯心中微微一痛,为路易斯先生。两年来,他每天都看着他,他知道路易斯先生心中的迷恋。每当望着阿尔瓦先生时,他眼中的幸福简直可以流淌出来。那种爱恋是如此的显而易见,是如此的深沉厚重,以至于狄肯时常觉得这样的爱恋太过沉重,路易斯先生那样纤细的人可以承受吗?
男人间的爱恋太过惊世骇俗,而且是违背法律和**教义的存在。
小时候,狄肯也跟着哥哥去妓院的后巷偷看过。在黑暗狭窄的小巷子里,一盏昏黄的路灯挂在有些倾斜的石头墙上,许多袒露着胸|脯的女人在墙边站成一排,她们拨弄着肥硕的双|乳,掀起裙子露出下|体,勾引着路过的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