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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那日山洞相救,他带着面具,今日摘下了面具。
一个一身耀眼的红衣,一个一身素锦的白衣。
荆歌自然无法把两人联系在一起。
“谢谢你救了我。”荆歌掀开被子,想要起来。
然而因为躺床太久,腿脚有些酸软,脚刚沾地,小腿无力发软,往前跪扑过去。
手忙脚乱抓着东西,稳住身体。
却好巧不巧,往人家裤裆抓了过去。
小手隔着布料,碰到某个高温灼热的东西。
真大,分量好足。
荆歌意识到自己在想什么,猛的把手缩回来,动作幅度太大,导致身形不稳。
白夜陵眼疾手快扶稳她的身体,柔声道了句:“慢些,你在床上躺了两日,气血有些供应不顺畅,先坐一会,我让人给你送些吃食过来,你先吃饱休息会,再离开我这房间也不晚。”
虽然从一开始,就猜到这很可能是他的房间,但亲耳听到,荆歌还是没出息的红了耳尖。
房内充满了那股熟悉的熏香,隐约还有他身上的气息。
霸道而浓烈。
第46章 丰胸木瓜汤()
白夜陵很快让人送了午膳进来,在房间里的桌子上摆了满满一桌。
荆歌揉了揉腿,试着踩了一下地,发现没问题才站起来,往桌子边走来。
她瞅了一眼桌面上的饭菜,心想:这是喂猪的分量吧?
为什么汤里面看到了木瓜?
木瓜汤不是丰胸的吗?
她眼珠子转到侧边,瞅了旁边的白夜陵一眼,这人难道要用木瓜丰胸肌?
“坐下吃吧。”白夜陵坐下,指着旁边的一张木凳子,邀请她过去坐下。
气氛有些尴尬。
荆歌坐下来,默默无言的坐在旁边,一手拿着筷子,对着满桌的肉,咽了咽口水。
上一世在辟谷之前,她是典型的无肉不欢的肉食主义者,但是自从某些原因之后,就再没有吃过肉。
具体的原因,她已经想不起来了。
只知道,来到这个世界之后,从第一口肉开始,她又从新爱上了肉食这种香喷可口的食物。
荆歌用试着用筷子夹了一块猪蹄,猪蹄太大、又沉,她久不用筷子,夹了三次都没成功。
她气得跟猪蹄卯上了劲。
可恶,她就不信这个邪了,今天她非得吃了这块猪蹄不可。
一双一模一样的筷子伸过来,直接帮她夹起来,放到了她碗里:“今天的猪蹄味道很不错,多吃点。”
“谢谢。”荆歌看着碗里的猪蹄,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
旁边那人还在盯着她看,见她不动筷子,忙开口问:“不喜欢吃了吗?”作势就要伸筷子把猪蹄夹走。
发过誓要把这块猪蹄吃掉的荆歌,直接用筷子插住猪蹄,捂着碗口,挡住他伸过来的筷子说:“吃吃,我吃的,我只是见它太好吃,有点舍不得,吃之前先看看。”
吃之前先看看?
白夜陵心中觉得好笑,却没有揭穿她。
“这边还有,喜欢便多吃点,不用客气。”
“嗯嗯,好啊,我最喜欢吃肉了。”荆歌笑了笑,掩饰住自己的尴尬。
荆歌饿了两天两夜,胃里空空,一顿饭吃的狼吞虎咽,愣是把喂猪那么多的食物全部塞到胃里。
俨然忘记自己前一刻,还在吐糟这是喂猪的分量。
“我吃好了。”荆歌放下碗筷,看了一眼早就吃完,却一直坐着没动,陪着她的男人。
“小兄弟。”随着门被大力推开,白长乐的声音传了进来。
他一脸喜色的走到荆歌身边,熟练的拉起荆歌的手,“小兄弟,你可算醒了,这两天差点没把我担心死,怎样?今天我们就去医馆拿药吧?”
荆歌刚想答应下来。
白夜陵一脸寒霜,扯开白长乐牵着她的手:“胡闹什么,她刚醒来,还需要休息。”
“没关系,我已经完全没事了。”荆歌做梦都想快些离开这里。
不知道为何,这个男人总给她一种很危险的感觉,他的身上有着很浓烈的嗜血杀气,拥有这种气息的人,往往手上都沾了许多人的性命。
但是这样的人,却在对她示好。
她自问自己尚未展露任何才华,就算是在医馆里救治了一个中毒难产的孕妇,那也不足以引起这个男人的兴趣。
第47章 来拿药的()
荆歌不喜欢这种不受控制的感觉,所以本能的想要离这个男人远一些。
“放心吧大哥,我们要去的医馆离家也不远,很快就走到,我不会让他累着的。”白长乐说完,就把荆歌拉走了。
荆歌跟在他身后,远离了那个男人,放心的松了一口气。
那个男人的气势太强了。
“你别害怕,我哥那人面冷心不冷,看着虽然凶巴巴的,但其实心底很好,你是我兄弟,他不会伤害你的。”
白长乐似乎也感觉到荆歌的害怕,走出白府后,开始安抚她的情绪。
荆歌摇摇头。
“我并非怕他伤我。”
医馆的掌柜自从上次事件后,就开始提防着荆歌的到来。
每天提心吊胆的等着,还装模作样把一些很珍贵、稀有的药材藏起来。
两天时间,足够做很多事情了。
掌柜在医馆里守了两天,再没见到荆歌到来,以为她不会再来,总算松了一口气。
这两天绷着的脸,在今天也缓和了许多。
对下面人也客气了不少。
其中感觉最强烈的是余小明。
余小明家在医馆附近,每天早早来上班值守,晚上又回家睡觉,第二天再来,现在又多了一个地方,他几乎每天都会去看一看那个婴儿。
或许是因为余小明那天帮了荆歌,所以这两天掌柜对他没少甩脸色。
今天以为荆歌不会再来了,掌柜脸上露出了轻松的表情,感觉木讷胆小的余小明也顺眼了许多。
“余小明,那个孩子现在怎么样了?”掌柜手里拨弄着算盘,敲得霹雳巴拉响,斜视着余小明问。
“阿福很好,这几天都有好好喝奶,晚上睡觉也安分”说到小孩,余小明就像是有说不完的话题一样,数着手指把所有他知道的点点滴滴都如数家珍般说出来。
掌柜听了一会,嫌弃的摆摆手:“行了行了,我只是问他还活着没活着,没问你乱七八糟的。”
“阿福的名字不错。”一个雌雄莫辨的声音在门口响起。
掌柜和余小明,以及医馆里忙碌着看病抓药、闲着聊家常的各位大夫老头子、年轻学徒,纷纷停下手中的活儿。
一脸惊恐的朝门口看过去。
“你你你、你怎么又来了?!”掌柜差点捏碎手中的算盘。
“我也觉得阿福名字不错,谁取的名字?”白长乐一头嚣张跋扈的红发,脑门上还有两撮呆毛,脸上挂着爽朗的笑容,边上的小虎牙明晃晃的凸显着存在感。
“我来当然是拿药的。”荆歌身形闪动,下一瞬间来到掌柜跟前,扯了一下掌柜的胡子,漫不经心的说:“我给你列个清单,你把上面的药,给我找齐全了,我就不搜刮你的医馆,要不然我自己动手,把看上的都拿走。
你可要想清楚了,我的储物戒指,可以把这一整座医馆的药材全部搬空,要不要试试看?”
荆歌最后一句话是看着掌柜的眼睛说的。
掌柜气得吹胡子瞪眼,却无计可施,只能不甘不愿的从柜子里掏出笔墨,推到荆歌跟前。
第48章 一个赌约()
荆歌又扯了一下他的胡子说:“早这样不就好了,你以为把药材藏起来,我就找不到了?我要是真想找,你再怎么藏也逃不过我的鼻子。”
她说完,还对着掌柜点了一下自己的鼻子。
掌柜想到那天这小子只依靠鼻子,就发现了他们医馆有暗门的秘密,可见她并没有说谎。
“小兄弟,你要是对这医馆有兴趣,我可以送给你。”
白长乐的话,差点让掌柜一口血喷出来。
这家医馆可是他大半辈子的心血啊!少主子说送人就送人
“不用,我要这医馆没用。”荆歌一口回绝。
她还有事要做,不会在这个地方逗留太久,等她拿到药材,也是时候离开了。
掌柜担心荆歌真的会洗劫这家医馆,忙不迭的亲力亲为,替荆歌把药单上的药,全部在准备齐全了。
他把药包好,递给荆歌的时候,好奇的问了一句:“公子,你拿这些药,是为了治身上的烧伤的?”
“嗯。”荆歌也不打算掩饰。
何况她开出的药单,也确实是针对治疗烧伤的,只要是个懂医的人,看到药单和她身上的伤口,都知道她想要做什么。
掌柜摸了摸胡子,欲言又止。
“公子身上这烧伤严重,就算想治,怕是也得留疤。”最年长的医者,走过来,近距离瞧了瞧荆歌脸上和脖子上烧伤的地方。
“是吗?”荆歌并不在意。
“嗯,老夫行医几十年,遇到被火烧伤的人不少,但是你这么严重,还能活下来的,却是第一个。”老医者捋了一把胡子,“小公子,上天让你活下来,定是有你的命运,就算容貌不再,也别太伤怀,人还活着比什么都好。”
这老匹夫那天还死活不肯出手救孕妇,今天倒是和她说了一堆道理话。
想来也不难理解,活到这把年纪的人,要么固执要么通透,这老匹夫的固执,对的应该是自己的名声。
不愿晚节不保,所以宁愿不出手冒险。
“如果我说我可以治好呢?”荆歌张狂的说。
这种把自身名誉,看得比别人两条性命还重的老匹夫,不给点教训她心里不痛快。
“初出茅庐的臭小子,倒还真敢大言不惭。”老医者眼神中流露出不屑之意。
“至于是不是大言不惭,时间自见分晓。”荆歌揪住老头的胡子,把老头扯得呱呱叫唤。
老头身高比她高,她直接拉着胡子把老头扯下来,两人视线持平:“老头,我们打个赌吧,若是我赢了,你就把你的医术全部教给阿福,若是你赢了,随便你提任何条件。”
“跟你打赌,岂不是让世人说我老头子欺负小孩?不赌,再说你身上能有什么值得老头我用名誉去下赌注的?”
“呵呵,原来你是怕输啊,不过也对,你这么担忧也是正确的,毕竟到时候输给了我这么一个小毛孩,你这张老脸可挂不住。”
“你!你以为用激将法我就会答应你吗?别做梦。”老头气得吹胡子瞪眼。
荆歌手上稍一用劲,扯了一下,顿时疼的老头龇牙咧嘴。
第49章 早就喂狗了()
“答应还是不答应?”荆歌不知何时,掏出了常佩戴在身上的匕首,在老头胡子上划来划去,嚣张且霸道的说:“你要是不答应,我这刀就直接切下去。”
俨然一个流氓头子!
“你、你卑鄙无耻,威胁半百的老头子,你就没半点羞耻心吗?”老头气归气,却也不敢乱动。
他是真担心她会冲动之下,把他的胡子给切了。
他这胡子可是浑身上下,最宝贝的东西了。
切了胡子,跟剥光他衣服差不多难受。
“羞耻心?那玩意早就喂狗了。”荆歌让匕首在手中快速转动,匕首很锋利,却没有一次割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