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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这话我忍不住想给杨小妹一个同志般的拥抱,却听彭奈冷飕飕的说:”那行,我现在就给你哥哥打电话汇报一下你今天的行程。”
“不要!”
杨小妹一把抢过彭奈的手机,冲他讨好的笑:“小奈哥哥,凡事好商量嘛。我过两天要去B城,你如果不想我把你和这位大婶的恋情告诉谢老爷子的话……”
“你这是在威胁我么?”
彭奈皱起眉,手指敲了敲前座椅背,小胖自觉的把自己手机的递了过来。
彭奈迅速按了一串号码,然后对电话那头说:“Tim哥,我刚从局子里把小妹接出来,二十分钟后到你那儿。”
“小奈哥哥,你怎么这样!”杨小妹皱着一张小脸控诉道,那神情好像待会儿不是要去见她哥哥,而是去见阎王爷。
我缩了缩脖子,她认识彭奈这么多年还没了解他是个什么习性么?竟然还敢威胁他,真是活腻了。
二十分钟后,杨小妹被她那个阴沉着脸的混血哥哥从车上拎小鸡崽儿似的拎了下去。
看到杨小妹哥哥的那一瞬间我才终于明白,为什么这小丫头的拳头那么硬了。
杨小妹的哥哥杨栗亭我是见过的,他和陆清浅的老公左晨辉以及彭奈的表哥夏定航三个人从小一块长大,关系好的恨不得穿一条裤子睡一个妹子。
听陆清浅说杨栗亭他老爹以前年轻时在香港混****的,后来去了澳门娶了个葡萄牙美人,生下杨栗亭和杨小妹一对混血兄妹。
虽然他们老爹来内地发展后已渐渐不再涉足****,但毕竟是马仔出生,骨子里怎么也带了些古惑仔的气质,这样的气质难免影响到自己的一双儿女。
杨栗亭和彭奈点了点头算打过了招呼,拉起杨小妹的胳膊就要离开。
杨小妹一双大眼睛直勾勾固定在彭奈脸上,努力挣脱了束缚,用手臂勾着车窗对彭奈说:“小奈哥哥,过几天是我生日,你可别忘了给我准备礼物。”
彭奈淡淡“嗯”了一声,转过头去不再看她。
杨小妹又把视线转到我脸上,她咬了咬唇,酝酿了半晌终于万分艰难的说:“那个……嗯……你也一起来吧。”
我还没做出回答,杨栗亭已经一把扛起了杨小妹,消失在了夜色里。
我和彭奈回到家时已经过了十二点,他看上去很疲惫,没搭理我直接上了楼。
小胖要拿一份合同,也跟着上了楼。
我们三个人一起被关在狭小的电梯空间内各自沉默着,谁也没有打算说话。
回到家后,彭奈甩给我们一个潇洒得背影,踢着拖鞋回了他自己的房间。
我瞥了眼餐桌,发现桌上的残羹剩菜已经不见了,不知道是谁收拾了桌子洗了碗。
我问小胖:“刚才桌上的碗是你洗的吗?”
彭奈摇头如撞鼓,我回过头,难道家里来了田螺姑娘我却不知道?
刚才在大排档我烧烤还没吃两口就被带进了局子,现下肚子已经饿得咕咕乱叫了,于是蹑手蹑脚潜入厨房想下碗面吃。
小胖倚在厨房门口伸了半颗圆滚滚的脑袋说:“陆编导,待会儿煮好了也分我一碗吧。”
我问:“你晚上也没吃饱啊?”
小胖委屈的说:“彭奈说想早点回来休息,所以在巴黎我们就一直在赶行程。也不知道他回来有什么事情,改签了夜航的飞机还是个经济舱,坐的腰酸背痛不说,还被粉丝给认出来了。”
他叹了口气继续说:“我晚上快九点钟回到家刚躺下准备倒时差,他老人家又一个电话打给我,让我载着他开着车在街上转悠。也不说话,就让我放慢了车速沿着路边开。”
我心里一跳,彭奈不会是出去找我的吧?或者他有游车河看夜景的兴趣爱好?
时候不早了,我匆匆吃完面就上楼睡觉了,并且很不负责任的把洗碗的艰巨任务交给了小胖。
小胖边把面汤喝干净边吐槽:“真不划算,面这么难吃还要洗碗,还不如去楼下买一碗呢。”
我假装没听到他的话,迅速上楼关上了房门。
十一长假的最后一天,我被张富贵叫去公司加班,一大早就顶着两团黑眼圈出了门。
我起来的时候彭奈似乎还没有起床,本想大爷的迈开腿就这样往外走,但是走到沙发边又退了回去,给他煎了鸡蛋,烤了吐司,倒了一杯热牛奶放到桌上,这才骑着小电驴去了公司。
接下来的好几天我都忙得脚不沾地,彭奈似乎比我更忙,常常拍摄到深更半夜。
我晚上下班回家时他在外面工作,我夜里睡觉时他还没有回来,我早上出门时他估计在补觉,他下午离开出去工作时我还没有回家……
于是乎,我和他在家的时间恰好完美的错开了,我只能通过桌上食物减少这一点来判断他确实和我在同一个空间内生活。
第72章 你好,旧情人()
就这么过了一个礼拜,我心中的尴尬之感丝毫没有减退,我觉得自己在彭奈严重变成了一个自作多情的小丑。
我开始着手找房子,想尽快从彭奈家里搬出来。
奈何现在的房子不是价格太贵就是地理位置太偏,我找了好几天也没能找到一间合适的。
周三那天,有个选秀出生的三线小明星在商业大楼一楼大厅举办专辑签售会。
最近不少大新闻,我们节目的外拍记者紧张,我被张富贵临时抓壮丁去采访签售会。
我们公司资金有限,所以摄像机是又笨又重的淘汰品。
我扛着砖头似的摄像机前前后后拍了一个小时,感觉素材足够编一条三分钟的娱乐新闻便打算回家睡个回笼觉,结果走到商场门口才发现外面下起了倾盆大雨。
这样的大雨让我忽然想起很多年前的那个雨天,我从林凯家逃出来,一边哭一边走在空无一人的大街上,坠落的雨水像一颗颗小石子拍在我的身上,我却丝毫不觉得疼痛。
谢思达在说起和我的那次初遇时说:“我从没见过一个女孩子哭得像你那样伤心,当时好想上前抱抱你。”
后来我说:“如果你当时真的冲过来抱我,我肯定以为遇到了色/狼,用行李箱砸死你的。”
然后,我们俩就抱在一起哈哈笑起来。
三个月前,我以为谢思达不会像林凯那样头也不回的离开我,最后发现原来一切都是我的痴心妄想。
我不明白,我和林凯在一起三年,和谢思达在一起三个月,三年的感情我都能说忘就忘,凭什么三个月的感情却让我食不知味夜不能寐,像个不经世事的无知少女一样?
我正望着雨幕想起这些事的时候,身后突然响起一个男人温柔的声音:“晨晨,你没有带伞吗?”
我猛地一颤,似有蝴蝶在我心上轻轻煽动翅膀一般。
晨晨,晨晨,他总是那样温柔的喊我名字,声音如水,面容似玉。
难道是谢思达回来了吗?
我惊喜的回过头去,然而对上的却是林凯的脸。
我嘴角不自觉的沉了下去,他这张脸,一如多年前的好看,我却再没有勇气欣赏。
林凯望了眼外面的雨幕说:“晨晨,既然你也走不了,不如和我谈谈吧。”
谈什么?要和我谈陈心悦吗?对不起我没有这个兴趣。
见我默不作声,林凯指了指旁边的咖啡厅说:“坐下来喝杯咖啡好吗?”
我望了眼窗外滂沱的大雨,心想反正也走不成,于是率先走进了咖啡厅。
林凯跟着走进来,唇角勾起一抹浅笑。
我将摄像包往桌上一搁,抱臂冷冷瞧着他,“说吧,谈什么?”
林凯张了张唇,话还没说出口我的手机就响了起来。
我接起电话,张富贵高八度的声音立刻传了过来。
我习以为常的把手机撤离耳朵一些,然后从包里拿出小本和笔开始记录他下达的工作任务。
两分钟后,我挂掉手机结束通话,将笔和本子放回包里。
整个过程林凯一直坐在对面默默看着我,像极了以前上学的时候。
那时候我和辩论社的同学一起做假想辩论时林凯经常过来陪我,他有时候坐在一旁看书,有时候就这么默默听我和大家讨论,在我口渴时递上一杯水。
当时的我很吃他润物细无声那一套,曾无数次的觉得自己运气好,遇上了这么个要皮相有皮相,要内涵有内涵的优秀男人。不曾想后来竟然闹成这个样子。
林凯将服务员刚才送过来的咖啡推到我面前说:“我记得你以前的手机铃声是张震岳的《爱我别走》。”
我以前的手机铃声是《爱我别走》,但他似乎记错了一点,这首歌我设置给他的单独来电铃声,其他人都是诺基亚最原始最普通的和弦铃声。
我没去碰那杯他递过来的蓝山咖啡,而是拿起一旁玻璃杯喝了口白开水。
“是啊,以前用的是诺基亚,现在诺基亚公司都倒闭了,智能手机都更新换代好多次了,乔布斯死后苹果也出了几款新手机了。我要是还用那种恶心人的铃声是不是太不自爱了一点?”
林凯闻言抿了抿唇,神色有些尴尬。
我以前好歹是我们学校辩论队的第一把交椅,林凯这辈子吵架都没吵赢过我,现在我这么有理有据,他自然理亏得说不出一句话。
我们彼此沉默了半分钟后,林凯再次开口道:“我以为这么多年过去了,你对我的恨也会减少一些,看来我真是罪孽深重,不值得原谅。”
我纠正他:“你这话说的欠水平,没有爱哪来的恨,我现在已经不爱你了,怎么可能对你还有恨?我现在对你的感情用确切的词汇描述就是恶心。就像在肮脏的下水道边上看见一只灰色的大老鼠一样恶心。”
本以为林凯被我骂得狗血淋头会窘得无地自容,哪知他竟然低下头缓缓笑了起来,并且越笑越大声,越笑肩膀抖动得越厉害。
我身体下意识往椅背上靠了靠,本能的想离这神经病远一点,谁知他突然抬起眸子深情款款的对我说:“晨晨,我第一次见你是我读大二那年,在你们新闻系对我们建筑系的辩论赛上。当时你一个一年级的刚进校园的小丫头片子竟然把我们系大三那个以雄辩闻名的师兄辩得哑口无言,差点儿就哭着退出辩论界了。我当时坐在台下就在想,这么厉害的小姑娘出去祸害别人也不好,也只有我能收拾得了了。后来我打听到你的姓名和班级,跟了你好长一段时间。”
我低着头没说话,他又继续说:“大三刚开学的时候,我终于鼓起勇气向你表白,谁知你竟然一个早上都没出宿舍,快中午一点钟的时候,我泄气的离开你宿舍楼下骑车去食堂吃饭,车已经骑了老远,一回头却看见你从宿舍楼里走出来的身影。我赶紧掉转自行车的龙头冲向你,满脑子里都是待会儿该怎么向你表白,是应该直截了当还是迂回婉转,我思考了半天,哪知你见了我却跟见了鬼似的,仓皇而逃还摔了一跤。”
当时我满心以为他是冲过来想撞死我的,毕竟谁疯了才会那样气势冲冲的骑车冲过来向人表白。
林凯笑了笑继续说:“那天在医院时你说你不找普通朋友,让我做你男朋友时我高兴得快要疯掉了,当时我就想,我一定要对你好,一辈子对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