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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尼奥能随着慕天姿的死去而消失,这也不失为一件好事。
可是,这样的结果代价太大了,慕天姿并没有做错什么,她不该用生命为这场闹剧埋单。
尼奥诡计多端,最会骗人,可这一次,我相信他说的都是真的,他真的要走了,真的像王妙春那样选择人格自杀了。
我说:“抱歉,我没办法让你占领彭奈的身体,因为有太多人不想失去他。”
尼奥唇畔露出一抹冷笑说:“放心,未来的日子你也不会好过,因为你愧疚。天姿为了救你而死,你永远没办法心安理得的和彭奈那个懦夫在一起。”
是啊,慕天姿死了,为了救我。
她在死之前告诉了我一个全世界只有我一个人知道的重大秘密,这个秘密深埋在她心底多年,或许连她自己也是刚刚发现。
可惜,她再没机会把这个秘密亲口告诉彭奈了。
但是我想,这部闹剧大概终于可以落下帷幕了吧。
尼奥见我一脸失魂落魄的样子,得意的弯了弯唇角,转身走出了病房,
我转头望向他,他一身白衣,僵着背脊,像是一抹没有灵魂的幽灵。
后来,王妙春告诉我尼奥消失了。
我不知道他是用什么方式让自己彻底消失的,我只知道,至此后漫长的岁月里,我再也没见到过爱慕天姿如痴的尼奥。
或许他永永远远消失了,又或许,他藏匿于彭奈的身体之中,和他的主人格融为了一体。
他说的对,慕天姿的死会成为我的一个梦魇,永远缠绕着我,让我透不过气。
……
一个礼拜后,我飞去了B城,慕家买下了很大一块地方作为慕天姿的私人墓区。
我买了花前去吊唁,却在墓碑上山时遇到了慕太太和一众慕家人。
这是一个很丰腴的女人,保养得体,气质高贵。但是她脸色很差,情绪低落,被人搀扶着往山下走。
这片区域只有慕天姿的坟墓,慕太太见我上来礼貌的问:“你是天姿的朋友吗?”
我点了点头,低声道:“伯母,请你节哀。”
慕太太拿纸巾擦着眼泪,目光上下打量着我。
她突然问:“请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陆清晨。”
“陆清晨?”慕太太重复着我的话,语气里含了满满的怒意,
她推开扶着她的人,上前两步居高临下的看着我,“抬起头来。”
我下意识抬起头,慕太太抬手就给了我一个耳光,怒道:“谁让你来的?谁允许你来的?要不是你,我女儿怎么会死?我如今怎么会白发人送黑发人?都怪你!都怪你!”
我眼睛干涩得厉害,一滴眼泪都流不出来。
她说的对,如果不是我把她卷进这场灾难里来,她现在还会好好的站在我们面前,面容明艳,气质优雅,像是花园里最名贵的那朵牡丹。
可现在,曾经的倾城美人已化作了一冢孤坟。
挽歌响起,凄婉哀伤,我抬头望了眼乌云密布的天空,愿她在另一个世界一切都好,没有烦恼,没有忧愁。
第207章 拼命十三娘()
回到H城之后,我卖掉手上的那套房子,把欠彭奈的钱全部打到了他的户头。
那天傍晚,我站在大桥上同这个城市告别。
远处轮船的鸣笛声像是一个老人在哀伤啼哭,夕阳洒在江面上如同洒下一把细碎的金子。
十八岁那年我第一次来到这里,这里的光辉灿烂让我炫目,我站在林立的高楼大厦之中,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了憧憬。
而十四年后的现在,我终于要离开这里了,不带一丝留恋的,永远离开。
回家那天,一直拿我当儿子般放养的我妈亲自去火车站接我。
我一出出站口就看到了立在寒风中的两个人,他们早已不是年轻时的样子,如今鼻子上架着老花眼镜,背脊微驼,两鬓斑白。
忽然有万分委屈爬上我的心头,我扔掉手中的行李箱,大步奔过去扑进我妈的怀里,泣不成声。
火车站人来人往,这里见惯了相聚和离别,所以我们在熙熙嚷嚷的人群中并没有显得很突兀。
我嚎啕大哭,如同光着脚在河里摸鱼不小心割破了脚的小时候一般。
我妈轻轻拍着我的背,不置一言。
她这人平时老爱打我骂我损我,但是真遇到我伤心难过,她倒是没辙了。
就像很多年前我撕碎了照片告诉她我和林凯分手了,当时她也是呆愣愣站在原地,半天不知该如何安慰我。
我爸上前把我们娘俩搂进臂弯里,笑着说:“走吧,回家吧,你们娘俩看《情深深雨蒙蒙》,我给你们做饭去。”
这一刻,我终于相信家是永远的港湾。
无论在外头受了多大的风雨和挫折,只要飘飘摇摇能够航回小港。
稍作休息就能获得温暖,重拾继续走下去的力气。
人生还很漫长,等包扎好心里的伤口,就要扬起白帆继续航行了。
无论前方等待我们的是风平浪静还是海潮汹涌,我们不得不让自己置身于无边的大海之中。
这大概就是船员的宿命,无法更改,不能逃避。
而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注定漂泊的小船。
……
慕天姿临死前说时间这东西很可怕,它能改变一切。愿那些爱恨情仇,都能被时光稀释,最终消失不见。
……
两年后,S城。
“陆姐,刚才接到读者举报,你下午帮我去一趟这个有毒豆制品的化工作坊吧,我这边忙不过来。”
晓莉将手里的文件递给我,我打开翻看了两页抬头笑道:“没问题,我去完法院就过去。毒大米、毒豆子、毒猪肉,唉,现在的东西真是吃不得了,动不动有毒。”
晓莉惊讶道:“啊?你法院那个事还没忙完啊?”
我点了点头,拿起桌上的冰咖啡喝了一口,“今天终审判决,我过去看看有没有新闻可以挖。”
晓莉忍不住感叹:“哇塞!陆姐你可真是业界良心,也太努力了吧。”
旁边座位上正在赶稿的愣头青小王点头道:“咱们陆姐是拼命十三娘,是社会恶势力的噩梦和灾难。”
我用手里的文件敲了敲小王的头,“你就知道打趣我,一点尊老爱幼的思想觉悟都没有。快赶你的稿吧,小心今天开天窗金老板骂死你。”
言毕,我背起采访包走出了办公室。
工作是我最好的朋友,它永远都不会背叛我更不会骗我,只要我努力就能获得好的收成,让你名利双收。
这两年来,我终于成为了一名真正意义上惩恶扬善的新闻记者,爬过化工厂的烟囱,洗过小餐厅的盘子,站过红灯区的马路沿子,跟着警察一起捣过贩毒窝点,为喜爱的新闻事业忙得不亦乐乎。
我想,如果下一次回学校再碰到那位曾经赏识我的老教授,我一定能挺直腰板和他说我的工作了。
可是我的敬业好像给我妈造成了很大的困扰,她一度认为当初鼓励我来S城是一个错误的决定。
因为我为了工作全年无休,让自己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孤家寡人,让她把我嫁出去的愿望显得更加遥遥无期。
我不知道我和彭奈的事情我爸妈知道多少,但事后他们的讳莫如深让我觉得他们一定是知道真相却又怕打击我,所以选择避而不谈。
在家里休息了一个礼拜之后,我开始在网上投简历,本来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投了现在这家新闻类的杂志社。
不知道是上天眷顾还是我的坏运气用完了终于迎来了好运,我竟然收到了让我去S城面试的邮件。
这家杂志社在业内的评价很不错,像我这样年龄大还没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竟然也能进入面试阶段,难道说,我是靠颜值取胜的吗?
我偷偷买了火车票面试,结果令人振奋。
我还记得那天面试官皮笑肉不笑的对我说:“陆小姐,虽然你年纪大又没有相关工作经验,但是你还是被录取了。恭喜你。”
我一个三十好几的人,早已见惯了职场上的冷嘲热讽,笑着走出了杂志社所在的大楼,并且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了年纪一把经验不足的陆清晨可以做的很好。
我回家把这个好消息告诉我爸妈的时候,我妈口深深叹了口气说:“人家生闺女都是贴心小棉袄,我却生了个风筝,一天到晚想着怎么往外头飞。”
我笑着把脑袋往我妈怀里蹭了蹭说:“张女士,您太有文学造诣了,我建议你写一本言情小说,一定能成为新一代言情天后。您老就放一百颗心吧,我这只风筝的线头握在您手里,你只要扯一扯,我立马飞回您身边做您的小棉袄。”
我妈拍了拍我的屁股说:“说不过你,快去整理行李吧。”
S城离我老家很远,所以我这辈子都没有想过自己会来这里工作。
有毒豆制品的事情还需要深挖,写完采访简介,我合上笔记本从咖啡厅里出来,收到了一条来自老板的信息。
这条信息内容很简单,一间酒吧的地址,外加一个价值三十五块钱的红包。
我在路边拦下一辆出租车,将酒吧地址报给了出租车司机。
第208章 大梦初醒荒唐了一生()
二十分钟后,出租车在酒吧前停下,司机回头对我说:“小姐,到了,一共三十五块。”
我从钱夹里拿钱递给司机,忍不住感叹我老板真是个神算子,他发来的打车费用一分不多一分不少,丝毫不给我一点赚钱的机会。
整条喧闹的酒吧街上就数这一间酒吧最清净了,我们杂志社的人经常会过来小酌几杯。
聚光灯下,戴着黑框眼镜的年轻男孩背了把木吉他安静的唱着一首民谣小调,声音干净清透,像是一条缓缓从脚下流过的小溪。
“南山南,北秋悲,南山有谷堆。南风喃,北海北,北海有墓碑……”
神色被伤,曲调哀婉。
同事晓莉瞧见了我,站起来冲我招手。
我朝她的所在的角落走去,笑着和坐在她身边的男人打招呼:“金老板,您刚才发的红包可不够我打车。”
“哦?”面前的男人扬了扬眉,将一杯颜色妖娆的酒推到我面前,“你对S城的大街小巷比******对白宫还熟,竟然有司机敢绕道?”
的确,当了一年的记者,我大街小巷白天黑夜跑了这么多次,早已对这个城市了如指掌。
对了,忘记介绍,面前的男人是我们杂志社的总编金睿景,我们都喊他金老板。
其实他是个文人,身上没有一丝半毫的商人该有的铜臭味道,但他比很多商人都要有手腕。
金睿景三年前凭借一己之力力挽狂澜,让这个亏损到卖桌椅板凳的杂志社如今在坚持新闻道德的同时赚的盆满钵满。
按理说金睿景和我差不多年纪,至于究竟比我大还是比我小,我也一直没敢问过。
还记得第一次见金睿景是在我入职后的第三天,我在电梯里给人在H城的损友王怡然打电话抱怨:“我发现这杂志社的老板肯定是个某生活不和谐的变态,我才上班三天,一连三天都在加班。唉,也只有我这种孤家寡人能适应这种工作强度了。”
王怡然说:“别说废话,直接说你老板长得帅不帅。”
我心想这女